不做教书匠作者:管建刚对青年教师的7条真诚建议一、做一名有目标感的教师很多青年教师选择教育,并非是从填写志愿的那一刻起,更多的是因为父母之言、考分限制以及想找份相对稳定的工作使然。及至做了教师,发现教师之苦之累,远出乎经验的认识,加上经济大潮席卷而下,对教育工作得过且过,心里总巴望天上掉下一个机会,跳出教师这一行。不少青年教师就在这种目标混乱的状态中长久徘徊,消耗自己最珍贵的黄金年华。一个人有很多种活法,归根到底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精神立身还是富贵立身?我们知道南辕北辙的故事,它告诉我们选择方向的重要性,方向错误,你越努力,离目标也就越远。人,只要在选择正确的情况下去努力,才能做出成就。人生芦笙的选择,第一位的,不是做什么职业,而是问一问自己,你选择“精神立身”还是“富贵立身”?...
《哈佛》作者:佚名一、甜蜜的孤独研究生院的宿舍,周围都有一片平整的草坪,上面随意摆着一两张野餐桌。宿舍当中,最难看的要数RHall和CHall——六十年代一位著名建筑师的杰作。学校附近房租贵,宿舍稍便宜,所以穷学生喜欢。RHall背向牛津街的一侧,二楼的一个房间,窗外恰好有棵小树,那是我刚到校时住过的地方。我非常喜欢RHall的这个小房间。大学时室友合买了一台计算机,晚上几个人争着玩游戏,很吵;如今一个人住,是一种享受。我在RHall的房间里读书、做题,还用电饭锅煮粥。读书累了,我拉开百叶窗,看着外面的草坪和树。初秋,毛茸茸的松鼠攀在树枝上,一边不停地嚼着坚果,一边好奇地看着我。男生有时赤着上身,躺在草地上晒太阳,炫耀结实的肌肉。冬天,冷风刮过,原先的草坪上只剩下茫茫白雪……...
《法律与宗教》书评作者:伯尔曼“我们不能靠掩盖思想中的怀疑因素来建立一种虚伪的信仰。”——叶芝 一. 整整十年前,梁治平翻译了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伯尔曼教授的《法律与宗教》。这本薄薄的书不仅简要地讨论了历史上法律与宗教的复杂关系,而且在学理上分析了法律与信仰之间的“内在的”、“深层的”联系。一些精彩的语句,例如“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简洁且深刻。特别是“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这样的句子至少当年获得了许多法律学子的心。记得我回国教学头一学期期末,学生交来的“论文”(之所以加上引号,因为在我看来更像是杂感、随笔)中,至少有5篇引用了这句话作为结尾或开头,且不论文之中引用的(由此从另一侧面也可见当时的法学理论书籍之稀少)。但是就“论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来看,这种引用许多并不尽然恰当,很明显,...
《孔子传》作者:曹尧德、宋均平、杨佐仁第一章 沐浴朝露 尼山降圣五岳独尊的泰山,如同一位峨冠阔服,道骨仙风的巨人,俯览着人世沧桑。在它的南麓,汶河和泗水,恰似阔服上的博带飘向远方,它的余脉峄山、防山、尼山等,如同这锦袍上的花朵,点缀着旖旎的风光。公元前551年,古历八月二十七日清晨,五峰对峙的尼山,沐浴在朝霞如霭岚之中,宛若五位仙女刚刚从天池洗罢归来,美丽的漻河像一束白练从尼山腰间缠绕而过。苍鹰在蓝天翱翔,小鸟在枝头啾啁,花鹿在林间奔逐,这一切是那样和谐,那样生机盎然……突然,“哇……哇”,几声嘹亮清脆的婴儿啼哭声,打破了尼山的宁静,惊飞了栖息在林间的鸟雀。年轻的母亲颜征在腮边挂着喜悦的泪水,听着婴儿的哭声,像似在听动人心弦的乐章……...
《完美大学必修课》作者:佚名序一:大学的实验室精神张锐对第一个问题,十个人中有八个说没有缺憾,两个说有,一个的理由是没有谈过恋爱,另一个的理由是从来没有出去旅游过。这个结果在我的意料之中,因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大学里可以尽情享受青春与自由,可以理直气壮地在校园中多愁善感或者好高骛远。从时间的角度来看,大学生无疑属于“有闲阶层”;而从财富的角度来看,如果你稍微了解一下现在每个大学生对自己毕业后现金流(收入)的预期,然后将这个现金流做一个折扣变现的分析,基本上我们也可以把大学生归于“有钱阶层”。尽管这些钱还没有真正装在口袋里,但是这并不会影响未来的财富带来的心理上的积极效应:每个大学生都是可能受市场追捧的概念股,尽管口袋很瘪,可是对自己的预期都不低。因此中国的大学生呈现出一种和中国股票相同的特点:很高的市盈率(每股定价/每股盈利),牛气冲天——当然是在泡沫还没有被戳破...
《告诉孩子你真棒》作者:佚名过高的期望,带来孩子的无望儿子上大学时,我曾请教过全国著名大学的一位女教授:儿子应该报考哪所大学?这位老教授语重心长地告诉我:期望值不要太高,太高了就会失望。她说,偏远地区有一个女孩子,学习特别好,人称“三脑袋”,物理、数学、化学都能考满分。高考时,父母让她考我所在的这所全国重点大学,她不想考,可父母逼她报考,说是让她为祖宗增光;老师也劝她报考,说是为学校增光。她违心地上了我们学校,情绪一直不稳定,妈妈在校园里陪了她很久。妈妈回去后,学校进行了三次考试,她的成绩都名列中下。过去,她一直是当地的“状元”,这样的结果给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入学仅三个月,她便跳楼自杀了。她的母亲到学校来“接”她,欲哭无泪,一声接一声地喊:“是我害了我的女儿!是我害了我的孩子!我当初为什么要逼她?!”...
《童话人格》作者:佚名第1节:前言前言一人活在世上,常常一辈子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活着。这话说来有些惊世骇俗,但却符合相当一些人的生活状况。一位女作家曾在一篇文章中说:她终生都怀着“海的女儿”的情结。她的这一说法,曾引得一些读者找来安徒生童话《海的女儿》,以了解故事中到底有一个什么样的情结。“海的女儿”究竟是怎样一个情结,她为什么会形成这个情结?关于这一点,我们没有看到她本人的任何陈述,也许她早已明晰其中的原委,也许她至今也不清楚。她或许会将之归因于童年时代阅读的这个童话,从那时起,“海的女儿”情结就成为一粒根深蒂固的种子。然而,在这个美丽的故事中究竟蕴藏着什么,为什么它会生长出影响并支配一个成熟女性终其一生的重大情结?...
《父母只做三件事》作者:佚名第1节:前言家庭教育谨防邯郸学步苏敏青年学者林格提醒年轻的父母们,在教育孩子上不要再次步入误区。他认为,目前许多父母存在着盲信盲从的现象,有的甚至痴迷于所谓成功孩子的家教经验,而实际上,这些经验往往听着容易,做起来难。有些父母由于邯郸学步,结果适得其反。正当而立之年的林格,在中央某部委工作的这几年里,一直致力于教育研究。他和20多位知名教育专家一起,探索出一套素质家教的操作系统,并出版了《新家教》、《好父母》、《激励孩子好好学习》等操作实用性强的书籍。这些书问世后,受到许多年轻父母的喜爱,特别是《新家教》系列,发行量已超过几十万套,成为许多教育工作者和家长的案头参考书。...
《法律基础知识》作者:佚名人身权: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人身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2)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出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人身权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