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奴役之路 台版+殷海光译-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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咭嘞等绱恕U庖焕嗟娜耍抛⒁庖恍㏒ocio…Psychological accidents,甚至于一些fantastic constructions。彼等以为主观思构的秩序即是或即应是甚至或必然是外在世界事物发演之秩序。依次,彼等以为大家赖以正常生存的民主政治与自由经济等制度为卑不足道之“形而下的事物”,而不一思,设此“形而下的事物”不存,则所谓“形而上的事物”亦将忽焉而亡。当然,我们不能说,有了形而下的事物即必有“形而上的事物”。在此,译者只说没有形而下的事物即不能有所谓“形而上的事物”。个中分寸,极其严格,不可丝毫逾越也。如其不然,译者将成十九世纪的唯物论者。十九世纪的唯物论,如作为一纯哲学学说看,固粗鄙可笑,但无好坏之可言;然而,其所发生的实际心理效应,尤其透过经济事物所发生的实际心理效应,为当前世界大祸之一源。但是,与之相对立的唯心论,其所发生的心理效应,专门叫人高高玄玄,在云端里御风而行。结果,高处不胜寒,一跌下来便跌进地狱里了。最坏的唯物论遂得以乘之。世之严禁寡妇再嫁者,常等于鼓励其多找外遇。这两种“哲学”,不是叫人在云端呵冷风,便是叫人跑进地域受硫磺火烧。害莫大焉!今后吾人所需要的“哲学”,如其有之,其效应须是使人在平地上过日子的“哲学”。此点容有机会详析之。因若干唯心论者以为思想的建构秩序即事物之发演秩序,且视政治经济制度为卑不足道的“形下事物”,于是,除提倡玄门以外,一任千万人众,此身水煮火烧,麻木而不自觉。今日欲反极权以救世界,有而且只有鼓舞,翻新,并充实自由主义。自由主义之精神请注意:译者所谓“精神”,其意谓与唯心论者所谓之“精神”不同:为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初叶启蒙时代之实征精神。这种精神,指向知识领域,已促起其时之知识革进;指向政治领域,促起大家实实征征地为人权与自由而奋斗。请注意:人权不是民权或“公民权”,二者大不相同,一字之差,切不可混为一谈也。至少,人权先于(Prior to)民权。一个人是否必须有民权,兹姑无论,但绝不可无人权。人而无人权,则根本活不下去,遑论其他?有而且只有救住了人权与自由这一层次,其他一切努力才实征地可有着落处,人文价值才可有安顿处。)
如果我们以为大多数人抱有纯经济的目标,而且这些目标与我们生活的其他目标无关,那末,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吾人须知,除了守财奴的病态心理以外,就一般人而论,并没有与我们的生活之其他目标毫不相干的经济目标。有理性的动物的行为,其最后不是为经济而经济的。严格地说,在一般人的行为中,并没有“经济的动机”,而只有经济的因素。这些经济的因素,决定我们为些什么目标而奋斗。如果我们为金钱而努力,这是因为金钱能给我们最大的选择机会来享受我们努力之果实。可是,在现代社会,由于我们有金钱收入,而大多数人的金钱收入又有限制,于是我们才感觉得到或多或少的贫困。在这种情形下,许多人憎恨金钱,说金钱是限制我们收人之符号。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这种误解系出于倒果为因。(东方则历来更有一奇特现象:在一方面,有些人高谈心性,对于金钱货利亦若不足挂齿者;在另一方面,许多人则以不可告人之手段在阴暗中搞钱。一在云端,一在地狱,很少正视金钱货利问题而构成一正确观念如英美经济思想家之所为者。一些道学先生调子悬得高入九天之上,罔顾人众实际生活之实际需要,于是一崩溃下来,若决江河,不可收拾,遂成今日之“金钱世界”。其他许许多多建构之崩溃,至少有一面系由同因所致。有些地方之所以糜烂至此,这类空谈心性的道学先生,是要负一方面责任的。当然,从学术眼光或思想品质方面看,理想主义的唯心论,较之经济的唯物论,其品质之高,实不可以道里计;但是,就效应或影响来看,在历史的长远演程中,二者之实际距离还小于其理论距离:绝非如理想主义的唯心论者所想象的,二者落入现实之距离亦若其理论距离之远。喀尔文之极权如配备现代统治技术,与斯达林之极权相较,二者所加于人众切肤之痛,初不因前者标尚宗教理想后者标尚唯物史观而有以异也。如谓理想主义的唯心论在现实中坏的影响与唯物论的有何不同,大体言之,前者之危害人类系阴柔性的,而后者系阳刚性的。当然,现代极权主义者如斯达林之流,深悉个中窃要,常将二者综合而运用之:心灵与物质一齐利用,一齐统治,两个极端“统一”结合,于是亘古未有之大乱临头焉。世之乱谈理想主义者,可不冷静反省哉?——译者)
金钱是人类所发明的自由之最大工具之一。在现存社会里,金钱为穷人大开自由选择之门。此一选择范围较之许多年代以前为富人开启的范围为大。许多社会主义者特别认为,我们在“金钱上的动因”,已经大为“非经济的激力”所代替。果真如此,而且我们考虑过金钱的真正意义为何,那末我们就比较了解金钱的作用何在。假若我们工作所得的一切酬报,并不以金钱偿付,只以社会地位或特权之形式偿付,或超越他人之权力来偿付,或以较佳之住宅及食物来偿付,或以旅行机会或教育机会来偿付,那末就意味着一点,即不复允许受酬者有选择之自由,而且给予酬报者不仅能决定报酬之大小,又能决定了受酬者享受酬报时应取何种形式。(译者按:以苏俄为模范的一切极权地区系以各种不同的程度这样办的。这种办法,叫做“包办”。未有极权而不“包办”者。但是,饥者易为食,渴为易为饮。当人被逼至一种境地以致失去生活之一切资据而饥极渴极时,也就顾不了许多,只有接受这一套办法,甚至唯恐求之不得了。多数不得不接受这一套办法者,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几乎定型的生活方式:其中有许多“资深”者离开这一套办法便无以为生。这么一来,这一套办法,逐渐成为统治纽带之一环,或支持统治之一面。这套办法一与统治结不解之缘,势必逐渐扩大。扩大之结果,不是吞没整个社会,便是斲(zhuó)丧整个社会之生机。于是,社会日渐丧失其独立性,步步走向非依赖统治机构不能生存之途。社会如此,遑论个人?个人之准备受酬者,只得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人的尊严,岂不扫地以尽?所以,今日人类所面临的基本问题,并不是这一集团或那一集团的现实权力得失的问题,而是“人之所以为人”受到挑战的问题。只有从这一基本处着想,我们才能摸到对抗极权制度的痒处。如不此之图,其他恐是表面文章。)
在有关经济的事务中,我们应能自由决定什么事物对于我们比较重要,什么事物比较不重要。或者,我们也许可以说,在现存社会中,解决我们的经济问题的,正是我们自己。但是,如果经济事务受到管制,那末除非我们为求达到一项特殊的经济目标,否则必须处处受到管制。或者,当我们宣示我们的某项特殊经济目标为何时,如果我们必须使此项目标为官方所赞同,那末我们的经济行为便是处处受到官方控制了。
这样看来,由计划经济所引起的问题,不仅仅是我们能否以我们所选择的方法来满足我们认为多少有些重要性的需求之问题而已。计划经济还引起别的许许多多问题。其中之一是,从事选择时,决定何者对于我们比较重要,以及何者对于我们比较不重要的人,是否就是我们自己,或者竟是执行计划者。吾人必须明了,一切经济活动如悉由官方管制,则所管制者不仅为我们生活中一部分卑不足道的事物,而且还管制着我们藉以达到我们的目标之一切方法。任何人,只要控制着我们藉以达到我们的目标之一切方法,也就足以决定拿什么东西来满足我们,决定不拿什么东西来满足我们。任何人一旦控制着我们藉以达到目标的方法,那末不独可决定我们应该达到什么目标,甚至可更进而决定什么价值高尚,什么价值低劣了。不独此也,他可以进而决定大家应该信仰什么,以至于应该怎样努力。(译者按:俄式极权统治就是这么办的。这种统治已经藉着控制住一切基本生存工具——“下层建筑”,来翻造人的灵魂,并出产“真理”。培根说:“知识即权力”。斯达林等应须说:“权力即知识”。有了权力,即有了一切。有了权力,可以制造一切。有了权力,无知识可以变成有知识,凡夫立刻可成神圣,当然可替大家决定生活方式,是非标准,以至于人生目的。这就是“欲与天公共比高”。极权统治者不独要夺尽人间的一切权力,而且要僭取上帝的权力。何其狂妄至此——这类人物一天不休,天下大乱一日不止。)
若干年来,计划经济者亦尝应允吾人享受若干经济自由。但彼等所谓应允我们享受若干经济自由,其意义恰好是说,我们必须放弃自行解决经济问题之权,并由彼等代吾人作种种选择。因为,在现代社会组织与结构之下,我们一举一动,几乎都有赖乎他人供给的工具。计划经济一行,则吾人之生活势非全部遭受统治不止,在计划经济之下吾人从原始需要到我们与亲朋的关系,从吾人工作之性质到空闲时间之利用,几乎很难找出一事不受计划者之“有意识的”控制。(这就连蜂蚁都不如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味?——译者)
吾人须知,主持计划经济者,即使不直接控制吾人之消费,也不见得不能全部控制住吾人之私生活。计划的社会大概在某种程度以内采取配给制和相似的办法。可是,主持计划经济者对吾人私生活之控制并不一定限于这些办法。如果消费者不过只是在名义上得以自由消费其收入的话,那末便是在实际上受官方控制。无疑,在实行计划经济的社会中,官方具有控制一切消费之权力。
在自由竞争的社会中,我们的选择自由系基于一项事实之上,即是,如一人拒绝满足吾人之希望,则吾人可转而求诸他人。可是,如吾人面临一独占者,则吾人惟有任其摆布。时至今日,管制全部经济体系的官方,实乃吾人所可思议之最有权力的经济独占者。(译者按:在事实上,此种独占者所造成之桎梏与灾害,并不因其藉标榜“经济平等”或“社会正义”起家而稍减。恰恰相反,因此种独占者握有全能且无与之抗者,其所造成的桎梏与灾害之普遍与深入,远非私人独占者所可比拟。极权暴政与经济统治者,互相表里之现代灾害也。可不惧哉!)即令吾人或不需惧怕官方滥用此一权力亦如私人独占者之所为,且官方之目标或非强夺最高限度的财政所得,官方依然有全权决定吾人需在何种条件之下拿出些什么。握有独占权的官方,不仅能决定我们可以得到什么用品和接受任何种服务,并且可以决定得到多少。不仅此也,官方还可以决定将这些东西分配给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团体;而且,如果官方高兴的话,还可以分配给不同的人,它高兴给谁就给谁,高兴给他多少就给他多少。
吾人须知,从控制生产和物价所产生的权力往往是没有限制的。在自由竞争的社会中,我们购买一物时所需付之价格,系基于其他相关的东西之数量而定。且价格之高下,从不依任何人之意志而决定。复次,如吾人发现一物之价格太高,吾人即得自由找别的地方去买。吾人此类选择设遇阻碍,那末并非由于有人不予同意,而系因在别处价钱也系如此所致。在管制经济下,若官方有权监视个人追求的经济目标,则一定会利用其权力以助私人达到某些目标,并阻止私人达到别的目标。在这种经济体制之下,我们不能依自己的看法来决定我们应喜欢什么,或不应喜欢什么,以便决定我们应该得到什么;而是别人代我们作这些决定。既然官方有权阻挠任何人规避其所强制加诸大家的规定,于是它可以控制住我们的消费。其控制之有效程度,亦若其直接规定吾人必须如何花去我们的收入然。(译者按:这就是百分之一百的经济的父权主义(Economic Paternalism)。在历史的过去,政治的父权主义(Political Paternalism)盛行。到了现代,二者紧密结合于俄式极权统治体系以内。于是,受其统治者,虽亿万人亦不能动弹矣!世人欲免此浩劫,须及早清醒预防。若待其势已成,天罗地网撒下,便万劫不复矣!)
当然,即使在社会最好的部分,我们要自作决定与选择还是会受到种种限制的。在这个社会中,很少人有充分的选择行业之自由。但是,问题之重点并不在此。问题之重点,在我们是否能主动地自作选择。我们不能绝对束缚于别人替我们选择的行业之上。我们应该保有改行之自由。我们应须可以牺牲当前的利益来达到这个目标。如果我们无论作何努力都无以改变这些情况,那是最令人无可忍受的事情。(在特殊遭际之下的人,多失去此种自由。此固可悲,但如忘记或竟不知人应有此种自由,一若生而盲目者不知太阳之美,则尤为可悲。——译者)
一个政府可以做许多事情使大家消息灵通,让大家具有选择行业方面足够的知识,并且令大家因此容易找到从事其愿意选择的行业之机会。但是,吾人必须明了,政府此类行为能增加个人从事某项事业之机会,但往往与现在普遍赞同的和实行的“计划经济”刚好相反。虽然,最大多数的计划经济者允诺我们,在新的计划社会里,将会小心翼翼地保持个人择业之自由,甚至增加这种自由;但是,他们所作的诺言常比他们所能兑现的事实为多。(在若干政治范围中,尤其如此。甚且有专门出产“诺言”以作政治资本者。此固已司空见惯,不足为奇。颇足为奇者,为出产诺言成为习惯,而听信诺言亦成为习惯。当然,人穷至极时,即持假钞,亦聊起象征作用:望梅可以止渴也,悲夫!——译者)如果他们从事计划,那末他们必须控制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