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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功夫影帝李小龙 作者:祝春亭-第4部分

小说: 功夫影帝李小龙 作者:祝春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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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龙急欲了解美国的一切情况,向这些居美多年的叔伯问这问那。他还想验证自己的英语水平,用英语同这些叔伯对话。李小龙发现,他们对美国,并不都是很了解,有的连起码的常识都不懂。李小龙学过世界地理,动身赴美时,还看过《美国便览》之类的小册子,对美国概况大致有个了解。有位胡须花白的老伯,连纽约、华盛顿的位置都会搞错。他们的英语水平参差不齐,大多数还不如李小龙,有的仅会讲三两句生硬的广式英语。

  在甲板上,一位在芝加哥做针炙中医的先生告诉李小龙,那些叔伯一辈子居住在唐人街里,很少接受美国教育,也很少像地道的美国人那样四处迁徙和旅行,对外面的情况知悉甚少。他们大多从事餐饮成衣业,有的一辈子做跑堂和杂役,入夜就睡在小阁楼或餐厅里。这种人,在香港普通市民眼里,或许算一个小阔佬;在美国人看来,只是最下等的异国移民。

  “我的未来,也会像他们一样?”李小龙在心中,不断地重复这个问题。

  邮轮途经神户、横滨、夏威夷,前往旧金山。天高地远,海水无边。看不见陆地,也很少遇见船,只有孤寂的海鸟,在眼帘里默默飞行。李小龙望着茫茫的大洋,心中亦一片茫然。

  踏上美国国土,李小龙并没有故地重游之感,一切是这么陌生。除口袋里的出生证界定他是美国公民外,他心目中,仍把自己当做异乡客。

  他现在的名字叫布鲁斯·李(Bruce·Lee),这是18年前。他出生在旧金山华人医院所取的名字。而李小龙这个名字,只是在特殊的场合才会使用。

  除了他父亲在旧金山的老友,偌大的美国,没人知道李小龙抵美。在香港,他是小有名气的童星和赫赫有名的打手,走到哪,都会有人把他认出。在美国则不能,在美国人眼里,他只是千万个来美淘金的华人之一,一个默默无闻的穷酸小卒。现实使李小龙明白,美国是个轻历史、重现状的国度。一个人,不论他过去如何辉煌,来到美国,一切还得从零开始。

  李小龙住在他父亲的老友家。那是位垂垂老人,且体弱多病,他自己都需别人照顾,自然无法照顾李小龙。他要李小龙自己去找工作,说,他当年就这么过来的。李小龙觉得他有点绝情。但很快又谅解他,美国是个推祟自立的社会,谁也靠不住谁,唯有靠自己。李小龙虽谅解老人,但跟他几乎无话可说。

  李小龙去当地的华人团体,以求他们帮介绍职业。这里,数广东人的团体最大、成员最多。他们见到李小龙,并末表示出异国遇同胞的热情。他们介绍了当地的情况,及如何在美国生存,他们答应帮李小龙介绍职业,但又说理想的职业只有靠自己去找。

  李小龙后来知道,像他这样有求于他们的青年太多。

  李小龙找到一些零星的活干。他在香港,生活上完全依赖家里,因此,他尽管有强健的体魄和旺盛的精力,仍不能使雇主满意。

  李小龙只是粗通英语,因此,他求职的范围只能在华人聚集区内。他好动的性格却驱使他四处游逛,他跑遍了旧金山,以期不久能进入真正含义的美国社会。旧金山的繁华远非香港所能比拟。那时香港仍处在经济腾飞的孕育阶段,虽也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但在繁华景象后面,是大片破旧拥挤的贫民区。

  旧金山最引为自豪的是宏伟壮观的金门大桥。李小龙站在桥上,倚栏眺望碧蓝的大海。大洋的彼岸,是香港,他由此想起他那“望子成龙”的父母。他决计洗心革面,发奋自强,做出成果来证实自己是一条龙!

  金门大桥于1937年7月7日落成,已有300多人从这里跳海轻生,故又被人戏称为“杀人大桥”。李小龙在一张陈旧的华人报纸上看到,一个富豪的儿子,18岁时上著名的加州大学,前途坦荡光明,却因“厌倦人生”而跳海自杀。李小龙很不明白这位青年的行为。美国是个自由而富庶的社会,充满了机遇,充满了希望,成功者的神话层出不穷,到处流传。李小龙渴望成功,尽管眼下,他连生计都成问题。

  李小龙在旧金山,干得稍长、稍有点起色的职业是教人跳“ChaCha”(恰恰舞),他的收费低廉,学员稀少,这与他精湛潇洒的舞技很不相称。在香港,他是跳舞作乐;现在,他却以舞艺权做维持生计之手段。美国人不鄙视从事任何职业的人,可李小龙总觉得有些无奈。

  三个月后,他去了西雅图。他跟那位老人合不来,同时,他对自己所处的境况表示失望。

  西雅图位于美国本土西部最北端,是华盛顿州的最大城市,市郊有闻名于世的波音飞机制造公司。当时正值隆冬,自小生活在热带地区的李小龙颇感不适。他找到周露比女士开的中餐馆,周女士很热情地接待了他,并收容他在餐馆打工以赚取生活费和学费。

  周女士是李小龙父亲的旧友,她在政治上很活跃,是当地华人社团的代言人,她经常接待各色人物或参加各种社交活动。她乐助好施,表现出一位女政治家的风范。

  李小龙进了当地的爱迪生高级工业学校(相当于中国的职业高中),这是他英文水平不够格的缘故,不能够直接进大学。也因为这点,李小龙在周记餐馆只能从杂役做起,而不能做能赚取额外小费的跑堂。按照辈份,李小龙该是周女士的侄儿。但是,李小龙父亲的面子,到李小龙正式打工的那天,给无情地撕掉——周女士俨然一副老板面孔,她毫无表情地对李小龙指指点点,稍不满意,便厉声训斥。

  李小龙怒火填膺,他来美已三个月,虽也知道“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这一信条,但他觉得太突然,简直就受不了。但李小龙还是把火气强行压下,按照周老板的意旨,把活计做得她满意。李小龙的行为跟在香港时大不一样,依过去的脾气,他会摔掉盘子不干,或拿盘子砸她个满脸开花。

  李小龙本不愚笨,再加上他天生好胜,精力充沛,他没多久就能把派给他的活做得又快又好。洗盘子是杂役最基本、量最大的活,李小龙的动作就像在跳快节奏的恰恰舞,快速而优美,如山的脏盘子,顷刻间就洗得干干净净。可周女士总不放心,拿餐巾纸擦,放灯光下照,试图发现污渍。周女士吹毛求疵一番,便开始褒奖,然后是一番人生哲理。李小龙对她的话十分反感,觉得就像政治家在发表演说。

  李小龙白天在爱迪生学校读高中。美国的学校,跟保守的香港学校很不相同,完全是开放性的,纪律松懈散漫,在李小龙看来,美国的学生简直就在玩。此时的李小龙,父母再不能督促他,老师也不会约束他,同学更不会因学业的优劣而崇拜或鄙视一个人。

  李小龙完全可以无拘无束,放浪形骸。然而,此时的李小龙完全成了另一个人。他一改在港厌学逃学的作风,一丝不苟,如饥似渴地学习。他深知学费来之不易,逆境中的他悟醒了许多人生的哲理。他知道理科一直是他的弱项,他曾对它恨之入骨、厌之如蝇。现在,他尽管仍不喜欢,却比文科下了多倍的苦功。他对英语,更是到嗜学如命的地步,他知道;来到美国,无论进大学深造,还是进社会就业,语言是最最重要的。

  其时,李小龙的哥哥李忠琛,在西雅图念大学。他写信给父母,报告小龙的学业状况,他父母惊喜万分,又难以置信。

  李小龙的英语水平得以很快地提高。由此,周女士派他做餐馆跑堂。餐馆的生意很好,常常宾客盈门,出现排队现象。餐馆的菜,并不优于唐人街的其他中餐馆,而是凭藉周女士在社交圈里的名气。她为人排忧解难,往往都能得到回报,受其恩的人,会带人或介绍人来她的餐馆用餐。就这点,李小龙不以为周女士是位社会活动家,而是个精明的商人。

  宾客中,有不少白种人,他们大都富有,出手也大方,用过餐后,总忘不了留下小费,并且说一番感激和赞美之辞。相比之下,华人食客要吝啬许多,尽管其中也不乏富有者,他们觉得侍者就该侍候他们,他们对菜也分外挑剔,而不像吃惯西餐的白种人那么好糊弄。

  做跑堂的收入较杂役大有改观,李小龙心中仍十分压抑。他从小就有做首领的欲望,希望驾驭他人,而不被他人所驾驭。李小龙正处于被人人所驱使的境地,食客、老板、厨师都可以驱使他一一—当然侍女贝兹除外。

  贝兹年龄虽比李小龙稍小,却是李小龙的师姐,她教李小龙如何应酬客人以及相关事宜。贝兹是个华裔姑娘,性感而迷人,因模仿美国民歌手琼·贝兹(Joan Baez)的发型,故而被称之为贝兹。贝兹在李小龙面前,没一点师姐的架子,她只知道李小龙的父亲跟周女士相识,而不知李小龙曾是香港小有名气的童星和武术高手。她为李小龙英俊的外貌和独特的气质所吸引,尽管此时李小龙的处境很糟糕。

  贝兹看李小龙洗盘子的动作,说他像在表演跳舞;看到他发达的肌肉,说他是功夫小生;有时端详李小龙好一阵,说你可以去拍电影。李小龙总是无奈地一笑,没有告诉贝兹他那段还算辉煌的历史。

  李小龙渐渐对外表有些俗气,并且没文化的贝兹产生好感。他那时非常孤独,孤独之人尤需要爱的滋润。他们在餐馆常常窃语细谈,眉目传情——当然是不太忙的时候。

  李小龙和贝兹的变化,引起大厨的极大妒嫉。他原本对贝兹就有所图谋,常常用钩子一样的眼神盯住贝兹诱人的部匠。他的行为很不检点,经常趁贝兹下厨端菜之机,摸一摸贝兹细腻的手背,或捏一捏她丰满的臀部,然后就放肆地浪笑。

  李小龙看在眼里,心中十分不快。大厨是周老板的红人,他技术好,卖力肯干。大厨祖籍大陆北方,人生得牛高马大,整天在火炉边烧烤,火气也特别大。餐馆的雇员都怯他,他发起怒来,周老板都要让他三分。对于大厨的非礼,李小龙只能往心头忍,又愈发忍无可忍。

  这一天,大厨突然把刚入内的贝兹拦腰一抱,一只大手搭在她胸脯上,又摸又捏。贝兹叫起来,李小龙飞速闯进去。愤怒地斥道:“放开她!”大厨放开贝兹,贝兹躲到李小龙背后。

  大厨蔑视地瞪着个头小他许多的李小龙,道:“你骨头痒了不是?”捋出粗壮的胳膊,挥拳朝李小龙击来。李小龙见他招式,知他曾练过功夫,急忙伸手格住。几乎是同时,另一只拳如重锤砸在他胸口。

  大厨如一头公牛颓然倒在满是水渍的炉台下。贝兹叫了一声好,转瞬一脸煞白,她看见大厨爬起来后,手里操着一把砍肉的刀。贝兹扯着李小龙,叫:“快逃!”李小龙如铁桩一般钉住不动。

  大厨挥刀劈来,李小龙身子微侧,一脚把菜刀踢飞,拳头便砸在大厨多肉的脸上。

  李小龙很快就罢手,他并不想炫耀武力,只是想教训一下不可一世的大厨。

  周女士从外面办事回来,看见大厨极狼狈地坐在过道的板凳上。周女士问大厨发生了什么事。大厨说是两个黑鬼来店里闹事。说完,慢吞吞入厨房去。

  周女士的目光在雇员们的脸上扫了一圈,最后落在李小龙脸上停留几秒,回到收银台。她知道大厨顾面子,也料到大厨和李小龙之间迟早会发生冲突。周女士是个聪明人,她虽不知李小龙在香港的作为,但她料定沉默寡言的李家公子,绝不是等闲之辈。

  是夜,贝兹敲开李小龙租住的地下室的门,扑进李小龙的怀里,疯了似地把他亲个够。

  贝兹对李小龙的功夫赞叹不绝,问他在哪学的功夫,为什么不早露几手。李小龙几句就把他的武术生涯掠过去,说:“我过去是见到看不顺眼的人就拳打脚踢,以此取乐;现在,我的功夫是对付跟我过不去的人,不到万不得已,决不动手。”

  贝兹瞪着眼,听李小龙说话,心目中,把他当英雄崇拜。

  李小龙和贝兹的艳情非常短暂。原因也是出于大厨。大厨遭李小龙羞辱后,忿恨之极又不敢公然复仇,便把怨气无端地发泄在小厨子身上。事情已愈来愈明朗,李小龙和大厨,必须让一人开路。李小龙或许早料到那一天,因此,不管老板的脸色如何,一有闲空,就在餐馆里练功。

  这一天,周女士把一名上门找工的台湾留学生打发了。她望了望他的背影对堂里的雇员说:“我现在要的是厨师,而不是侍者。现在愿来做侍者的人,天上掉一块石子下来,都会砸到一个。而厨师,尤其是像我餐馆这样好技术的厨师,跑遍美国都找不到几个。”

  听话听音。打烊时,李小龙不等周女士炒他既鱼,便提出辞工。

  李小龙离开了周露比的餐馆,他还在贝兹不知的情况下搬了家——为的是斩断与周记餐馆的是是非非,一心做他目标中想做的一切事情。他不否认他喜欢贝兹,但在女人与事业的天平上,他终归是把砝码压在事业一方。一年后,李小龙曾回过周记餐馆,贝兹早就离开这里,不知去了何方。李小龙对周女士已不再心存芥蒂,他理解周女士在竞争社会中所有的作为,他并且承认周露比是美国华人社会中一位优秀的女性。

  周露比后来也谈到过李小龙,那是他在美国已有点小名气的时候,周说:他应该离开这里,去更适宜他的地方去施展他所欲做的一切。他是个不甘平庸,不愿受他人支配的人,而我作为一个商人,必须对我的餐馆负责。

  李小龙离开周记餐馆,发誓不去任何一家餐馆打工——那样太束缚自己的个性了。他想独立从事一种职业,哪怕收入仅够糊口,也比受他人约束要心情舒畅。

  就他当时的状况,他能做的,也是他情愿做的,是开一间武馆。李小龙在餐馆打工时,曾多次萌发此念头,使这念头变成现实的,是他在练功时结交的几位朋友,其中一位名叫木村的美籍日本小商人对他的帮助最大。

  木村和李小龙的友谊是以功夫为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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