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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夜杀-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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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不置可否只是笑。
  “说说你们的计划吧。”白兰公子又扯回原来的话题。
  待蓝正意将全盘计划托出,白兰竟然没有一丝犹豫,一下子便答应了,随后便拿出一枝梅花簪出来。
  蓝正意一看见那簪子便跳了起来。“那贼子来找过你啦?!”
  原来是那采花贼每每作案前,都会以梅花簪作告,看来今晚是白兰中奖了。我拿过梅花簪,细细打量。作工十分精细。但梅花不是我喜欢的花,那种花太纯粹了。不及我所迷恋的彼岸花,妖治到极致的花。
  最后的决定是,我和蓝正意潜伏在白兰的房间屏风后,白兰安静地躺在床上,蜡烛在摇曳,我们在等待夜幕降临。
  看着蜡烛渐熄渐灭。我和蓝正意通过屏风的上洞看着屋内的情况。夜里黑,其实什么也看不清,屋里一时没动静,我闭上眼睛,屋内静得出奇,通常这种情况,应该是放迷香的时候。
  我还没想完,蓝正意便倒下来,正正把压到我的胳膊。我悄然把他放下后,便躺在他旁边。耳朵却在静听着屋里的情况。
  推门声,脚步声,虽然很小,但还是被我查觉了,我在噬血盟练的第一件本领便是感觉别人的内息。以求去偷学武功。
  来人劲直去到白兰的床边,我便站起来,用比他更小的声音悄然飘到他身后。向着他的后颈一记手刀。随不及防一阵香味扑入鼻,我的身体也不听使唤地倒下。
  浑身上下使不上力气,眼睁睁地看着白兰从床上爬起来,点起蜡烛,然后悠悠地把蓝正意放到床上,却任由我邪靠在床边。
  “你才是那个采花贼?”我问。笑容敛去。
  他笑笑,“想不到迷香竟然对你没用?我可是特意加大份量了呀。不过还好,软筋散却对你有用。”
  “你的目的,直接说吧。”
  他看看窗外,笑得像一只狐狸一般:“夜公子,我们做笔交易吧。”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汗,我不是应该问“什么交易”的吗?怎么一出口竟是这个。
  “小意告诉我的。”
  “什么交易?”
  “我要你去勾引一个人,事后我可以为你做一件事。”
  “你能给我五百万?”我没欠过别人的钱,虽然我觉得欠钱不还是天经地义的事,实力才是真理,想要我还钱先打倒我再说。但是对风清云和风远山来说,要找倒我太容易了。这件事情告诉普通的老百姓,不要欠黑社会的钱。而我这种情况,就是传说中的黑吃黑了。
  他皱了皱了眉,“你倒会狮子大开口。”
  “看你也不是那么有钱的样子,打个八折给你吧。四百万。”
  “可以,你确定有把握能勾到他?”
  “只要你给我足够的资料。”
  “你想知道什么,我知无不答。”
  我点头,郁闷啊!我的正职是杀手,勾引人是为了杀人才去做的,怎么现在我的正职都成了勾人了?杀人的工作全轮不上我。
  
  
                  重聚一堂
  
  “姓名,身份,外貌,性情,及性向。”
  “夏拓宇,男,夏国国主,性情不明。性向不定,凡美人就行。当然还得有突出的。”
  “喜欢美人这点怎么两国国主都一样呀?难道食色性也果真讲得不错?”好像我也喜欢美人。
  他不明地看着我,我摇摇头,让他不用理会我的自言自语。
  “好,成交,不过你要给我五千两定金!”
  他看了看我,“你信不过我?”
  “要引他上勾,我是要下点功夫的,没有钱,什么功夫都下不了。”我笑道。不过他问我信不信他,也问得太好笑了。我连他底细都不知道,怎么相信他?
  “那倒不用,我与你一同前往夏京,你一路上的所有需求,我都会尽量满足。”
  “成交。”
  有自动提款机,不用白不用。钱啊,你果然是个好东西呀。
  “话又说回来,小意之所以这么热衷于抓采花贼,不会是你采花采到他头上了吧。”
  我看了看床上躺着的蓝正意,问道。
  他却抿嘴不答,整一个偷腥的贼。原来这位身份不明的狐狸先生喜欢上蓝正意。只不知他知不知道蓝正意除了正义城主之外的噬血盟南王的身份。
  
  次日我告诉蓝正意,采花贼被我废了手脚扔到荒山野岭去了,让他安心,我要去夏国执行任务。由于噬血盟里的任务都是保密的。如果不用盟友帮忙的话,不用告之。他没追问,便给我打点了行装,我带着清竹向夏国进军。
  马车上,我享用着清竹递上来的糕点,全然一副二世祖模样。要是灵芝在就好了,有点想念她……的糕点。清竹给我的糕点是在集市上买的,总觉得不味道不够灵芝的美味。
  那个孩子呀,自从我告诉她“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首先要抓住他的胃。”之后,她在练功之余还拼命练厨艺,而且全是按照我的口味去做菜的。离了她,日子过得远没有有她的时候那么舒畅。
  “你的计划,可以说了吧?”已经到达夏国边垂的都城了。白兰却依旧没有说出我要怎样混进宫的计划。“你不说我混进宫很麻烦的。”
  “从现在开始,你的名字叫萧鸟,是代萧国去夏国做质子的,如果不出意外,夏拓宇会封你作世子。我知道你的有武功,虽然不知道功力如何,但你的内力远不及他,所以他应该不会对你太顾忌。你要是聪明的话,应该会知道怎么做。不要妄想用武力对付他,明白吗?”
  “那我倒底要做什么?勾引他,到勾到手之后呢?不会让我天天和他上床吧。”我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想跟我上床,烈天洛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一次五千两。要么拿命来。
  “当然不会,你只要等夏萧两国签订和约之后,便功德圆满了。”
  一直没说话的清竹突然插话道:“夏拓宇不是好惹的角色,不如我去吧。”她现在才知道我们要去做什么。这个女人,一开始就没问我,却从我们的对话中知道一些东西。
  “我怎样脱身?”我问,虽然就算他不给我安排,我要走照样能走。这样问,只不过想知道他是不是等事情结束后会了结我的性命。那样的话,我定叫他死得很难看!
  “到那时我们会把你救出来,再寻个替死鬼易容成你的模样,让他死在夏拓宇面前。”
  “那夏国不是没有质子了?”
  “本来质子是我国陛下的亲弟弟萧静王去的,但是出了点小意外。所以……”
  “那你干嘛去烈国去找人呀?”太奇怪了吧,一个萧国人去烈国找人给夏国做人质。
  “我们不止在烈国找人,在我国也正在找,只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本来我打算把小意弄过去的。然后我发现了你,你比他更适合。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也许逃不掉,但是你一定能。你比较奸诈。”
  被他这么一说,虽然听不出是夸我还是损我,但我还是赞同他看人的眼光的。这种事情,日显,陆少宁,灵芝,甚至清竹去,都比蓝正意去来得强,前提是他认识他们几个。不过,要我去,却比他们来得强。毕竟干卧底这行不是一两次了。
  “看来你在萧国的地位不底啊。”我随意地问出口,不过却想看他怎么回答。
  “嗯,算蛮高的。”
  蛮高的?皇帝?不像,他没有一个帝王应有的霸气和野心。我想能促成三国分立的形势,三国的王应该都不会是软脚虾,虽然白兰是个非凡人物,但还不足以三分天下。
  我也不追问,我的好奇心不强,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却是我的常用处事原则。更别说打抱不平除暴安食助人为乐等事,跟本和我扯不上边。
  “夏国和萧国订了合约,接下来就是要对付烈国了吧。然后灭了烈国之后就是夏萧两争了。”
  他看看我,点点头:“你说得倒是直白。”
  “直白?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吗?烈国的兵力最强,对你们来说是最大的威胁。”
  他笑笑,不语,然后我们就是连夜赶路,马不停蹄的。我都不知道他那么赶干嘛。不过从他和下人的谈话中知道,他把我送进宫后还要去烈国一躺,然后订约的事情全凭萧国主和夏国主办。而萧国主会在一个月后到达夏京。
  “话说,你们都经签约了,干嘛还要我勾引他啊?”
  “你有所不知,烈国就在早几天行动了。送了个人给夏拓宇,据说现在深得宠爱。若估计不错,烈国此举便是要拉拢夏国。”
  “我听你这么说,怎么看那个夏拓宇都像个好色的昏君啊?”
  他笑:“那样想的话,吃亏的可是你自己。”
  
  我们到了凉都,这是一个靠近夏京的繁华都城,气候比起炎热的夏京,凉都却更为一些达官贵人的喜欢。走在大街上都能看见许多锦衣华服的贵族公子。
  来到凉都的朝天客栈,小二迎面走来:“三位客官,是要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给我准备三间上房。”出钱是大爷,一切由白兰,啊,不,现在应该叫他唐武才对。一切听从他的安排。
  洒足饭后我碰到了两个人,日显和灵芝。自泷山一别后,我再没见过他们,也没有去打听,现在看见他们,我的第一反应是,果然还活着,坏人果然很长命。
  日显和灵芝上次来夏国执行任务,夺得日辉剑,如今竟成了日显的配剑。不知风清云是否从一开始就打算把日辉剑弄到日显手上。嗯,关于日辉剑,世人的评价是:可与日月争辉。但我左看右看了一下,还是我的青玉萧比较漂亮。
  “小显,灵芝,你们怎么来啦?”他们离了泷山应该是回总部了才对,今日怎么跑来这里来啦?
  日显看了看唐武,一逼为难的模样,明眼人一看便知要他回避。
  于是,“我去准备点上路用的东西。你们聊。”
  日显和灵芝坐下,后,日显首先道的是:“凝香,好久不见,别来无羔?”
  “谢日大哥关心,凝香安好。”清竹笑笑。“对了,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是一路寻你们来的,义父让你们尽快回去,估计令主和暗王的接班人,近期内要开始选择了。”日显看了看我,“还有,南王失踪了。”
  “南王那边不用着急,你们且带清竹回去,替我转告令主和义父,等我赚足了五百万,自然会回去。”
  “你真的不打算当暗王?”灵芝问道。
  我笑:“暗王的位置,我一开始便是留给阿芝的。别输给唐宁了。”
  她听罢,神色疑重:“阿七,你还了五百万,可是要与噬血盟脱了关系?你都不呆噬血盟了,我还当那什么劳子暗王作什?”
  “阿芝,不许任性!”我皱眉,她不当暗王,我要用到人的时候到哪去找?难道还要花钱去雇人?而且你以为我花那么多年来培养你为的是什么呀。
  “你忘了我说过的话了?”我不是那种被爱束缚的人。要和我在一起,就要能力站在我身边。要是会煮饭做家务的女人,这世上多得是,我又何必独你灵芝不可。所以,你必须当上暗王。
  “我没忘。”灵芝的声音突然低了好几个分贝。
  我笑笑:“好孩子。”
  
  
                  谦谦君子
  
  这次灵芝和清竹想随我进宫都不行了,噬血盟之令,对于噬血盟的人来说,比任何事都重要。噬血盟召回,就算死了,也要把尸体抬回去。但由于我比较例外,我并不算是个完全的噬血盟中人。而且与风清云有约在先,所以这一次我不用回去参加噬血盟一年一度的全员大会。
  这次我独身跟唐武进夏宫,带上清竹替我培养的乐队。取名“劲舞团”。接下来的培养工作便是由我亲自进行了。说实话我不喜欢柔柔软软的民族舞蹈,我练过的舞,要么就是钢管或埃及艳舞,要么就是探戈劲舞,还有在学校时跟某人学会的街舞。
  我越来越欣赏清竹的办事能力了,在舞团里就有几个是作衣服的高手,所以几乎是只要拿出钱来就可以完成一场表演了。这个时代没有灯光和扩音器,所以几乎是准备好服装和乐器就可以了。
  每一种新事物的出现,都会有一个过渡过程。我不知道劲舞团会在夏国引起怎样的风波,但我知道必定是有人接受有人反对的。可惜,我不是个在意别人目光的人。从今日起,劲舞团不会再有莺莺燕燕的舞蹈。取而代之的,全是硬动作的舞蹈。
  我扫视了一下劲舞团里的乐器。击奏类的有扬琴,鼓,钹,吹奏类的:笛,笳管,长尖,口笛,加上我手上的青玉萧,弹奏类有琵琶,筝,古琴,瑟,箜篌,阮,还有拉奏类的二胡。我把擅长这些乐器的人挑出来,又组成一个乐团,咳,称十五乐坊。我把青玉萧送给了一个吹萧水平比我高出很多的男子,名唤萧酒。这名字颇有意思,深得我意。自古好琴配好手。青玉萧在他手里吹出来的东西竟是比我水准高多了。技不如人,空占着那么好的乐器没什么意思。何况我本就不是什么爱音乐的人。看上这青玉萧,不外乎它美丽的外表。我喜欢美丽的东西。
  然后我发现一件有趣的乐器,那个阮,长得挺像现代的吉他。但遗憾地发现,我的水平也不及那位抱着阮的女子。于是,这十五乐坊正试在劲舞团里锐出来。剩下20余人就要练舞了!
  
  到达夏京,我在郊区租了一间四合院,中间的空地正好是练舞的好地方。我待她们并不严格,而且练舞的时间也只是订在早上和晚上,其他时间我都会让她们自由活动。劲舞团里,清竹为我寻来人数除却十五乐坊后,剩下的人是男女参半,也不知是不是全是暗部的人。也不知从哪找来的。我也懒得管,只要他们合作,其他我一概不究。
  白天的气候炎热,夜里却微凉。我倚睡在院子的屋顶上,一旁挂着酒壶。突闻一阵萧声响起,就算不知道是谁吹的,凭那音质我就知道是青玉萧。那么吹的人,应该是萧酒。有萧有酒,哈,此夜极妙呀。
  “何人扰我清忧?”我高声喊道,却也不往下看,只高昂着头,吊起酒壶就往嘴里倒。意气庸懒。
  萧声突停,只听一个温润的声音响起:“原来是夜公子,恕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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