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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夜杀-第2部分

小说: 夜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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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的地方笑出来,算他们本事了。
  风清云本有六个义子,三年时间有两子离开了噬血盟,原因不明,惟剩四人留下来,所以成了四王。这便是败则一败涂地,胜者胜者为王。那六人何尝不是从小便生活在一起,一起练功,一起读书。到后来兄弟相残。有点感情的人不可能那么快便能释怀。可惜的是,他们的事情没有发生在我身上,我并不在意。我向来不会为别人的悲伤而悲伤,因别人的快乐而快来。只以已悲,只为已乐。我是个自私到极致的人。
  
  被分到暗部那天,我已经有了觉悟,暗部有五百人。但最后能存活下来的,远远小于这个数,四王可以在暗部亲自挑选暗影,令主则在暗部挑出暗王,被四王挑剩下的人,便由暗王支配。虽说都是“王”但是暗王与四王是有明显差别的。四王是风清云选定后亲自培养的天子骄子。起步明显就比别人高一步,而暗王是在与自己平等级的五百人中靠自已的能力脱颖而出,从而被风清云选定的。这么一来,明显暗王的处境比较辛苦些。但无论如何,我不当暗王。能在五百人之中幸存下来,是我唯一的目的。
  暗部现任暗王与风清云同辈,也是个糟老头。看上去与风清云的关系挺好,噬血盟的上层相处还是很融洽的,至少那些勾心斗角的事都放在海底,保持了表面上的平静。
  糟老头叫风远山,在整个噬血盟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他了。不似风清云那般想诙谐都装不来,想和蔼反而让人觉得恐怖。风远山是只十足的老狐狸。武功高强不外露,心思细腻却不动声色。他总又审视货物的目光看着我们这五百号人。我知道他在物色下一代暗王。但我可不想脱颖而出。十年后我练得能保住命的武功,帮风清云赚足五百万两银子就去游山玩水了。谁要被暗王这个头衔束手束脚。
  我不想惹他注意,所以只有背地里才叫他糟老头,我相信埋怨他的不止我一个。因为他确定很讨人厌。教了我们半年功夫后,竟把我们丢去魔沼林,能通过魔沼林到达森林对面的人,可以进行接下来半年的试练。
  我只修了半年内功,武功招式却偷偷学会了很多。这多亏了来这里的第一天,风远山问我们每个人想最想学的第一样武功是什么,很多人都选择了一些杀伤力很强的武功,也得到了招式,可惜没有相应的内力作底,空有招式没有杀伤力的武功,还是很废。我知道他们不过是为了自保,因为来这里的第一天,风远山就已经告诉了我们,将来的路。他们想用点东西来防身是很正常的。有点聪明的孩子选择了轻功。有些选择了点|穴,我觉得对于没有内力的人来说,这两样是最实用的。可惜这样聪明的孩子只有几个,我偷偷记下他们的名字,决定以后见到他们能避就避,因为论姿质。他们是最有可能成为幸存者的人。而且还可能会是我的威胁。如果不是因为我不想当暗王,这几个人我一定会在他们长成|人才之前斩草除根。但我没有,他们应该庆幸我没有那个野心。而我选择了收敛声息的方法。保征能潜入厨房而不被人发现。
  当时风远山告诉我,以我的功力,就算学成,也不可能瞒得过他。
  我笑,依旧坚持。因为不用瞒过他,瞒得过日显就行了。我偷学日显的武功。
  这些孩子还很天真烂漫,就算此时的我一样。我同他们一起天真,一起对明天的魔沼林试炼恐惧不已。一起对名满天下风清云令主表达崇拜。若是猎豹看见了,定会在心里笑我的厚颜无耻。当然他敢说出来的话,我不介意割掉他的舌头。
  
  魔沼林试炼当天,令人意外的是,不止噬血盟三王来了,连风清云也来了。我当然知道,如果在这次试炼中,发现比较有天赋的,他们尽可挑选回去,亲自培训。也随便培养他们的忠心。以便以后能成为得力的助手。
  我在暗部交际很好,跟周围每一个人都混得很熟,但真正要下手时,我绝不会手软。这也是为何王会说我是最完美的作品的原因。我可以像普通人一样混进各个领域中,也可以转眼间从好朋友的身份变成噬血修罗。当一个人以为可以用感情来感化我时,我可以一脸内疚地把他送进地狱。然后掉一滴泪,低声喃道:“对不起,我是个杀手。”
  王常说我演戏能演成这样,果真是天生魔者。
  五百号人浩浩荡荡走进魔沼林。才刚进去就倒了一大片。那些白痴,说明是魔沼林了,当然有沼泽地啦,后面的人推着前面的人,掉进沼泽地的不少。于是在无意间,他们就已经杀了人。即使他们并不是有意要杀他们的,不过我依旧冷眼看着那些生命在我眼前逝去,无谓地耸耸肩。所谓的同伴,依旧是我的同事。
  我识相地闪到一边,避免被人推进沼泽地。一抬头就看见习得轻功的人借着树木,飞身过了沼泽地了。在这种时候,会点|穴的那几个似乎学来无用呢。我坏心地想,不由笑出声来。在这个哀吼遍野的环境下,我竟然还能笑出来,被人看见就大事不妙了。我敛住笑意,细细观察周围的人。看他们怎么办。若在三个时辰内不能出魔沼林,也是必死无疑。三个时辰啊,六个小时,对我来说,时间还很多。
  我身边的一个女孩子忧心说道:“那些会轻功的人真自私,既然到对岸了,也不懂帮帮忙。”
  我懒懒地倚在树干旁,笑道“怎么帮?他们也就十来岁,怎么可能带着人飞过去?”
  女孩摇摇头,指着沼泽地中央上空的一颗树干,“能飞过去的人,就不能帮忙在那上面加条树藤吗?”
  “加了又如何,你能保证后面的人利用树藤过去后而把它推回来?”
  女孩被我的话说得胀红了脸。“你这人,怎么把人想得那么坏?”
  我笑,这个女孩心地善良得有点可爱,“人本来并不是很坏,只是自私而已。生死关头,能想到的,只能是自己,这是本能。更何况,一想到这些人将来可能会是杀自己的人,还不如少一个算一个。”
  “强词夺理!”
  我哧笑:“你叫什么名字?”
  对于我的笑意,她乎很生气,别过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我扳过她的肩,用我自认为最邪美的笑容问道:“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就保护你,怎样?”
  她胀红了脸,吱吱唔唔地说了两个字,不过我听清了。
  灵芝。
  “你呢?”她抬起头,看着我。
  “我叫夜七。你可以叫我阿七。”我帮她拨开额上遮了眼的发,笑道。
  阿七,犹记当年,我唯一佩服的男人,在床上狂乱地吻着我时,也是如此叫我。
  “阿七。”她小声地唤道。似乎并不是在叫我,而只是单纯地说出这两个字。
  “我便叫你阿芝好了。”我笑道。
  嘴上虽然在调笑,但我仍细心体会着周遭的气息。背后似乎有一双熟悉的眼睛在看着我。而且,还含有怒意。
  
  
                  魔沼林
   会轻功的人飞走了,没有一个回头,因为三个时辰内出不了魔沼林,依然要死。没有人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别人身上。不会飞的人选择了一种挺滑稽的方法,爬树,从树与树之间的枝条上选择了路。据说是一个少年开的头,然后一众人也跟着做。没想到竟真的有一条路。而刚才我正忙着和灵芝说话,没有注意到这个开路者,是何方神圣。
  “走吧。”我拍拍灵芝的肩,笑道。
  “嗯!”她用力地点点头。好像相信有我在,她便真的不会有事似的。
  其实我已经打定主意要保她了。要知道,在这个时代,没有钟点工,而我以后的日子一定是居无定所的。而恰巧,王教给我们的东西里面,没有做家务这一门。这个小女孩正合我意,我会保她活下去。而能在暗部活下去的人,武功必不会差到哪里去。以后也不会需要我保护了。我需要个帮我做家务的人,但不需要一个小鸟依人的累赘。
  她现在也许还很纯真,但十年后,她将不会再是她,但只要忠于我这一点不变,管她变成怎样呢。能给我洗衣服做饭就成。如果可能的话,我可以给她一个妻子的名份。我虽然没有被珍爱过,但是女人是需要关心,需要呵护的,这一点前世身为女人的我清楚得很。我之所以不需要,那是因为,我无情无欲。
  牵着她的手,我有些茫然了,她的手很光滑,这是一双让人牵了就不想放的手。我看了看我略显粗糙的手,皱眉。看来这个身体,要好好保养才行。我自己什么料我最清楚,绝对没有练习古代武功的天份。就算练得十年,最多也只能算个高手,而不可能拔尖。这注定我在今后的任务中要吃亏的。所以,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是祢补自身不足的有效方法。比如,这副身体。
  用男人的身体做特工,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担心受孕。而且这张脸,真的很不赖。细看之下还真的很眼熟。有点像我十岁时的模样。若我长大后能有21世纪那张脸,便够了。
  “怎么了?”灵芝低声问道。
  我回过神,在她脸上轻轻一啄,道:“我们也快点走吧,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了。”
  “嗯。”她点点头,一脸桃色樱红。
  我将灵芝拦腰抱起,将手里的铁爪手抛出,扔至树上绕了几个圈,便卡在树上了。拉一拉,还算结实。
  “抱紧了。”纵身一跳,下了树的同时也到达了对岸。
  轻轻把她放下,我放下铁爪手的绳子,便继续前行。不远处,看见一具具尸体横在眼前。五头眼睛泛红的狼张着大牙,直直地看着我们。
  “这糟老头是不是脑袋出问题了!这种程度的试练至少也要等到一年后吧。”想想那些武功跟三脚猫差不多的少年,内力又没有多少,面对这种庞然大物。不死也残废。难道他想我们没出师就死光光吗?
  “糟老头是谁啊?”灵芝难得这种时候还能问我这种问题。我真是哭笑不得了。
  “风远山。”
  我淡淡地说出暗王的名字,眼光直直盯着面前的那几头狼。敷衍得很。可我怎么也没想到,这竟然成为我今后十年时间里悲惨生活的原因。
  “阿七,现在怎么办?”灵芝问道。那几只狼看见我们不动,也没有动,估计我们只要一跑,他们一定全力追击。
  “你第一样学的技能是什么?”我问道。如果可以,我暂时还不想用我现代的学的东西去解决。只能看看她会些什么了,不然我这一路要保她平安,估计会累死。
  她小声地说道:“医理和用毒。”
  “太好了!以后有你跟在我身边,我就不怕被人下毒,也不怕受伤了,还有啊灵芝,麻烦你出去后帮我配一些美容养颜的药。”
  “跟…。。跟在你身边?”
  “是啊!难道你不愿意吗?我很喜欢灵芝啊。”
  “愿意!”她坚定地点点头。
  我笑,在她看来灿烂的笑容在我心里是得逞的笑。没有人会相信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子就能耍心机,会利用别人的感情。
  灵芝,要怪只能怪你被我看中,当然,我会保护你的,一直都会,但我的保护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既然你没有钱,那只能付出爱了。公平交易啊。
  
  这边我们废话了一堆,狼先生们似乎有点不耐烦了。但巧的是,我对他们狼不狼猪不猪的叫声也深感不耐烦。
  将灵芝拥入怀中,用身体挡住她的眼,翻开手掌,四根铁片夹于指间,挥手一掷,划过四头狼的脖子,一招毙命。其中一片飞出时随带着划过第五头狼的腿。倒地不起了。
  等灵芝离开我的胸膛,来得及看到的,便只有一只失去了一条腿的瘸腿狼。
  “这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可能,这个林子里,有鬼也说不定。”
  “啊!!!”刚离开的脑袋再度回到我的胸膛。我失笑。原来这年头,还有女孩子怕鬼来着。好神奇。
  时间无多,花前月下的事情等平安后再说吧。我牵起她的手,继续向前走。千米路后,又发现了尸骨堆。叹了口气,能在最后胜出的人,会有五十个吗?先狼后蛇,这个森林真是见鬼了!虽然以前被扔到深山里试练过。也见过有蛇,也没见有那么多啊!!!!
  “灵芝,跟在我身边,就要学会坚强,还有变强。你要记着,一个杀手,不能怕死,但有任何生存的机会,都不要放过。更不要因为所谓的贞洁而要生要死,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用担心失了贞洁没人要你。我要。”
  要比脏,没人及我。但对我来说,这副身体并不重要。只要在床上清楚地记住自己要干什么。便没什么自不自尊的。
  “嗯。”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话而感动不已。要留在我身边,不可能死守着处子之身。我今日讲,只为了以后她真的糟遇到时,不会要生要死的。看了就烦。
  没办法,我最讨厌那种事情。当初剩下来的那十个人中,五个女人都被轮奸过,只不过我的第一次是王亲自要了而已。还记得那次,完事后我便披上衣服,回公寓睡大觉。跟本连发呆都没试过。事后王问我有何感想,他总喜欢探究我的想法。我是怎么回答的?
  除了第一次之外,后面几次很多余。
  正事讲完,接下来是杂事了。
  掏掏里袋,摸出一瓶白色药瓶。
  “化尸散?你也有?”灵芝问道。继而从袋袋里掏出一瓶一模一样的瓶子。
  我点点,正好够用了。脱掉外衣,将化尸散撒到衣服上,将衣服挥出去。莽蛇全部都涌到衣服处。我趁机拉着灵芝拐弯跑。
  还有几条没死的蛇也追上来。暗器伺候。蛇断三七分。可我出手还是有点犹豫了。因为所带暗器不多,而蛇的数量众多。如果用完了,以后若再遇到危险,身上没有法宝,难道要徒手肉博吗?
  入夜后,前方人烟稀少,后方的人也与我们拉开了距离,几乎听不见声息。我比较欣慰的是,灵芝并不再害怕,虽然一直拉着我的衣角,但已经不会动不动就往我的后面躲了。至少敢站在我身边。一如当年,我是唯一一个敢站在王身边的人。
  “走了半天了,估计准备到了,也许,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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