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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生死桥 作者:李碧华-第33部分

小说: 生死桥 作者:李碧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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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先生我知道。”丹丹也正正对着他的脸,“你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你倒像个没事人一样,就把缶拉缶七的东西处理掉,迈着四六步儿,不慌不忙地又来了,我很敬佩你!”
  丹丹闪闪眼睛,浅浅一笑:
  “今天不谈其他,先喝一点摩登的饮品,我去给你斟来满满一杯。”
  “不,一开瓶,麦管就可以了。”
  “——我给你倒进杯子里头,好喝点。”一旋身,她便进厨房打点去。还在扬声,“我要你天天来,我天天陪你喝。”褐色液体在玻璃杯中直冒泡,细如微尘的心事重重的泡。
  他伸手接过:“在这寒当里,喝这冰冷的东西,够呛!你先尝一口?”
  “我?”丹丹狡黠地瞅他一眼,“我早已经偷偷尝过了,不好喝,辣的,苦的,受不了!”然后孜孜再献媚。
  “下面给你吃——我又学会了几种新花样。”
  不一会,便热腾腾地殷勤地上了桌。


生死桥 '陆'
  民国廿二年·冬·杭州
  杭州有数不清的桥。
  单以苏堤、白堤、孤山、葛岭一带而言,就有十来二十座了。 
 
  不过大伙都记不清它们的名儿,惟有断桥,却是家喻户晓,每个来杭州一趟的旅人过客,都踏足这原来唤作“段家桥”的断桥。
  段娉婷不过是头一回踏足,偏生一种亲热,这是“段家”,是她的家——她骤觉惊心动魄,好似冥冥中,数千年前,真的安排了她一则因缘了。
  断桥既不是建筑奇古,也没金雕玉砌,说来说去,甚至没断过。这座十分平凡的桥,不及苏堤六桥漂亮。
  它只是独孔、拱形,两侧为青石栏杆,它的魅力,段娉婷想,是因为于此白蛇终也得不到许仙吧?
  圣诞过了,元旦也过了,又是新的一年。
  冬天过了,银妆素裹的桥头只余残雪,雪晴了,他也好起来。
  段娉婷实在太窝心了,今天是她大婚的好日子。怀玉看不见她一身鲜妍的打扮,那不要紧,他摸得到,他还摸得到一张大红的结婚证书,可以在适当的位置上,签上他肯定的名字。
  没有证婚人,但那也不要紧,整整的一座段家桥便是明证,还有雪晴了的西湖——也许还有被镇在雷峰塔底的白素贞。
  她指引他。
  “这里,是——”
  为他蘸满了墨,淋漓地挥笔。
  “唐,我们来了,谁也不知道。真的,很荒谬,两个最当红的明星退出影坛了,谁也不知道。”
  “——也许日后的历史会记载吧?”
  “怎么会?我也不要了。”
  唐怀玉念到韶华盛极,不过刹那风光。电影进入有声新纪元,却从此没他的份。他想说些什么,但段一手捂住他的嘴:
  “不让你说任何话,说不出来的那句,才是真话。”
  然后轮到她签名了,签到“婷”字,狠狠地往上一钩。一钩,意犹未尽,又加了括号,括上“秋萍”。
  铁案如山。
  段娉婷实在太窝心了。
  一般的爱恋都不得善终,所以民间流传下来,女人的爱恋情史都是不团圆的,不过她满意了。获致最后胜利。得不到善终的因缘,是因为爱得不足够吧——她做得真好,忍不住要称颂自己一番。
  西湖上也有些过路的,见到一个女子,依傍着一个戴了墨镜的男子,有点面熟,不过到底因远着呢,又隔了银幕,又隔了个二人世界,也认不出来了,今后谁也认不出谁来了。
  段娉婷的脑袋空空洞洞,心却填得满满,真的,地老天荒。
  她如释重负。
  唐怀玉在她手上,在她身边,谁也夺不去。今不如昔,今当胜昔,相依过尽这茫茫的一生。“唐,你记得么?我说过没有孩子的,不过也许很快便有了,你要几个?”
  她开始过她向往的生涯了——最好的,便是他永远无法得知她是如何地老去,他永远记得她的美丽她的雍容她的笑靥。永洗不清。
  音容宛在。
  万一她也腐败沦落了,他的回忆中她总是一个永恒不变的红颜知己。知己知彼,所以她胜了。
  真是吃力的长途赛,不是跳浜,是马拉松。成王败寇,看谁到得终点?
  有些蛹,过分自信,终也化不成蝶,要不是被寒天冻僵了,要不遭了横祸,要不被顽童误撞跌倒,践成肉酱。任何准备都不保险。
  ——她之所以化成彩蝶,徜徉在杭州西湖,一只寒蝶。当然,一山还有一山高,强中自有强中手,她的灵魂里头,硬是有着比其他女子毒辣而聪敏的成分,这是她江湖打滚的最后一遭了。谁知她有没有促成一场横祸,不过一场横祸却造就了她。
  怀玉轻叹了一声,便不言不语。
  他的不幸倒是大幸,从此身陷温香软玉的囹圄,心如止水,无限苍凉。不过一年他就老了,他醒了他睡了,自己都不知道,只道一睡如死,好死不如赖着活,他又活着了。
  北平广和楼第一武生。
  上海凌霄大舞台第一武生。
  中国第一部有声电影《人面桃花》的第一男主角。他的妻,段娉婷,是默片第一女明星。 
 
  他又目睹了上海滩第一号闻人金啸风坍台了。
  这几个的“第一”。
  短短二十二岁,他就过完一生了。
  在怀玉“生不如死”的日子当中,他看不见雪融,只觉天渐暖,相思如扣。
  每当他沉默下来时,心头总有一只手,一笔一笔地,四下上落,写就一个一个字,字都是一样。
  丹丹一定恨他失约,恨他遗弃。终生的恨。连番的失约,连番的遗弃,最后都叫她苦楚。要是她终生不原谅自己,那还好一点,要是她知道了,她又可以怎么办?
  ——哦,她曾经有一头浓密放任的黑的长发。满目是黑,当真应了,像他今天。
  荷花是什么颜色的?黑的。一岁枯荣,荷塘藏了藕,藕也是黑的。西湖余杭三家村挖藕榨汁去渣晒粉,便成就了段娉婷手中一碗藕粉。在怀玉感觉中,那么清甜的,漾着桂花荷香的藕粉,也是黑的。
  莼菜是黑的,虎跑水是黑的,醋鱼是黑的,蜜汁火方、龙井虾仁、东坡肉、脆炸响铃、冰糖甲鱼……他在慌乱中,一手便把那盘子炒蟮糊横扫,跌得一地震动,满心凄酸。一生太长了。——还有什么指望?他不是空白,他是一个无底的深潭。
  桃花潭水还只是三千尺,他却无底,无穷无尽,无晨无昏。



生死桥 '柒'
  民国廿三年·春·上海
  丹丹略为不安地看着金先生才吃过几口,便一阵痉挛,推倒一桌的面条。
  “金先生,炒蟮糊下面呢,不对胃口么?”说来倒有一点委曲,嘟囔着。 
 
  “不。”他道,“嗓子干,给我一杯水,面很好吃。”
  金啸风寻思,真的老了,近日神气差了,疲倦急躁,不,他一定得挺住,别让他惟一的女人瞧不起!
  “可口可乐,好不好?”
  金啸风忽地紧紧地抓住丹丹的手,良久,道:“也好。”
  她觉察到了,在这剧变的岁月里,他不但老了点,也虚弱了点。毕竟,他的尊严叫他要花费多一倍的力气去应付自己的末路,他不忍见自己末路,但他腰没有弯,两肩一般地宽,意志不可摧折,刚一不慎,只是眼神出卖了他。最厉害的眼睛,也有悲哀的一刹。
  丹丹带着体谅的笑容:
  “这几天你上哪儿去?干些什么?”
  “我?这几天,这十天,你对我特别地好,我觉得什么都不冤枉。刚才上哪儿?去洗浴,理个发,换件好衣服——”
  “有节目么?”
  “没节目,气色不好。”
  “见谁去?”
  “记者。”金啸风道,“我要他写一篇《访金啸风先生记》,要他把我写就一贯的、不变的金啸风,还拍了相片,稿子后天登出来。”
  丹丹疑惑地看着他。
  “还提到下个月陆海军副总司令来海上游览时,将出席欢迎大会,尽地主之谊……谈了很多。稿子后天登出来。”
  “后天么?”
  “是。你会看报吧?”正说着,金啸风又一阵的不适,真奇怪,总是松一阵紧一阵似的,他有点尴尬。
  坚决而又客气地支开了:“给我倒点可口可乐来。”
  她抽身而退:“我不看,我什么也不看了。”
  他的眼神盯着她的背影出神,冒出一种不可抑制的火,冰冷的火,燃烧不着他人,只燃烧着自己。
  他还是高贵的,永垂不朽,人人都记得他。脑子里起了细微的骚乱——他到底没倒在一切对手的面前。
  丹丹递给他一杯解渴的液体。可口可乐,为什么是可口可乐?因为它的颜色深不可测,味道怪不可忍,它是一种巫魇的药。
  金啸风新理了个发,花白的头发短了,漾着清香的发油,看上去稍微滑稽——每个新理发的人,都跟往常不同。
  他接过玻璃杯子,试着把注意力移到丹丹脸上,不管她说什么,他努力地听,或是努力地不听。
  然而他举起杯来,免不了,也把液体溅出了一点,洒在好衣服上,如一小滩已经变色的、陈年的血。
  她看来是愉快的,只想伺候他吃喝,简单而又原始的愿望,让他吃好喝好的。这十天来,还常常变换花样来下面。昨天给他三虾面,用虾仁儿、虾脑、虾子加上调料炒好,浇盖在汤面上。今天吃的是鳝糊面。
  真是用心良苦。
  他看她,看得很深。
  他从来没受过任何威胁,终于用一种很潇洒的姿态,仰首把可口可乐一饮而尽,因为冒着气泡的关系,一下狂饮,喉头便大受刺激,他一边咳嗽,一边很放任地笑起来:“再来一杯吧!”
  丹丹也一直地看他,看得很深。
  等到他喝完了,方才记得挂上一丝笑容,她脱胎换骨地满心欣悦,容光焕发,一瞬间像个生命的主宰,眼睛发出自己也难以置信的光彩,眼角一点小小的泪痣乌亮,连皮肤也兴奋而绷紧。
  好,再来一杯。
  当她再来时,金先生不在厅里。
  他像一头倦极欲眠的困兽,末了还是爬到他的隐所去,他的灵魂游荡于这小小的金屋之内,一切的声音在耳朵边模糊起来,金先生觉得奇冷,然而大颗的汗滚下两颊,渐渐地,浑身沐浴在方寸枕褥间,四周都是寒意。脸开始变成紫色,喘息着。
  见丹丹又给他倒了满满的一杯可口可乐,但却犹豫着,这一刻,他堕入感动的惊奇和陶醉中。
  他早已明白了!
  然而这沉溺于爱恋的瘾君子如何自拔?到底她为他的所作所为花了一生的心思。金先生傲然地取笑道:
  “小丹,你心不够狠……你就不肯下重一点!” 
 
  丹丹的脸,登时一热,一身的血,全急冲上脑仁儿,她恐怖地看着金啸风。
  就像图穷匕现的刺客。
  她僵住。杯子摔了,人也恍惚了。十根指头一时间无法收回,像一只猫,猛地腾身伸出两爪,来不及下地,在半空便被一阵狂雪急冻,终于僵住。
  耳畔只有他的话:“……你就不肯下重一点!”
  洪亮得如鸣锣响钹,一下一下地扩大,有非常的威力,在她太阳穴捶打攻击。她的阴谋败露了,变得狰狞起来——她一点都不觉察,是在心底最深之处,略一犹豫,他识破了她。他在什么时候竟明白了?
  丹丹其实还是愤怒的,原以为天衣无缝的计划,一下子变成幼稚可笑,生死有命——是,不过金啸风这个狠辣的魔头,还是决意把一切玩弄于自己股掌之上。
  她但觉窝囊。一生都做不到半件大事,此刻也坏了。
  他哆嗦中,忍着剧痛,抽出一把手枪来,直指向她:“不准过来!”
  她认得那手枪,她用过。
  他昂起头来,痛楚而又威严地吩咐他的后事,态度傲岸,轮廓分明,纵使他在末路,他还是个英雄。他任由脸颊继续改变颜色,血脉要破肤而出,皱褶的皮肤仿佛重新充满弹力,他精壮的日子回来了,他的口吻是命令:
  “一,让我的相片和访问稿子正常地刊出,让世人知道我挺得住;二,我花了一万元买好了一副上等楠木棺材,我的葬礼要风光,然后大火一烧,骨灰给撒在黄浦江上;三,后事交给程仕林,别交给史仲明,我一直没瞧得上仕林,难得到了今天,他倒是惟一最忠心的;四,我不准你迈过来一步,我要死在自己——”
  丹丹奸狡地盯着,盯着,盯着,当他吩咐后事的时候,她的微笑混杂着讽刺。
  她一步一步地上前了。
  他“对付”了唐怀玉,哪有这样便宜,自行了断?史仲明告诉她:“唐怀玉不来了,金先生对付了他!”
  她陡地龇牙咧嘴地飞扑至床头,即使是残命一条,她也要自己来收拾!
  丹丹咆哮一声,不管手中拎到什么,悉数覆盖在这末路英雄的口鼻上,蒙了一头一脸,软缎的枕被,滑不溜手,三方疯狂挣扎,难以脱身。
  她用尽毕生精力全身的血肉,杀气腾腾地整个地压上去,力争上游。枕被底下,波涛汹涌着,一种惊恐得骇人的纠缠,她咬紧牙关,不让他打滚,不让他翻身。她要他的温柔乡,变成一座令人窒息的荒冢。
  在她这样摧枯拉朽的当儿,不免也昏昏沉沉,幽幽乱乱。
  ——就是那一天,等到正午的阳光,等不到要来的人,只见史仲明……
  她完全地绝望。
  在以后的十天,却重新充满了欲望。那黑褐色的粉末,给安置在一个小小玻璃瓶中,远看近看,都像调料。一口气吃下去?不,那太好办了。丹丹计算准确,一天一天地下,慢慢来。史仲明一定没有告诉她了。原来那补药“人造自来血”中略有一点成分,是败血菌,轻微的败血菌,促进新陈代谢作用,使肝脏更活跃,但分量一定得严格控制,一下子多了,便成为毒药。
  丹丹一天一天地下,败血菌慢性地在他体内繁殖,一分钟一倍,在繁殖期间,半分中毒迹象也没有,只是疲倦、心悸、痛。金先生享用着丹丹下的面,阳春面、一窝丝、三虾面、爆肚面、排骨面、鳝糊面……还有两大箱的可口可乐,一切都遮盖黑褐的色彩,混沌成就她的报仇雪恨大计。
  她计算准确,不到十天,他就可以萎缩了,他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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