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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芙蓉-2006年第3期-第37部分

小说: 芙蓉-2006年第3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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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一件非常让人头痛的事情。简单说,比如这一集中,一个女主人公家里兄弟姐妹多得像一窝猪仔,另一集中她就不能又成了父母亲的一根独苗。这一集中一个女主人公跟一个男人疯狂地恋爱上了,另一集中就不能什么铺垫也没有,又让她跑到了下一个男人的床上。总之,除了故事本身之外,理清前后的逻辑关系就足以让我手忙脚乱的了。有时仅仅因为逻辑关系出了问题,一个费了半天劲想出来的故事就只好放弃。后来我想出了一个办法,把每个女主人公的社会关系,家庭成员,亲戚朋友,恋人,情侣,奸夫,以及派生出来的人物,分别制成一张表,挂在墙上,这样一来,逻辑关系方面才没有再出什么大问题。 
  有了故事后,接下来就是写了。我白天黑夜地和我虚构出来的四个尤物纠缠在一起,连做梦都和她们有关。我流连忘返于高尚住宅和私人别墅中,吃着我连名字都叫不周全的美味佳肴,我在豪华饭店、度假村、酒吧,以及诸如此类上流人物经常光顾的场所尽情狂欢,我乐此不疲地调情、通奸、谈恋爱。我与人海誓山盟就像放屁一样随便。我操着最时髦的港台语言,举止之间顾盼生辉。我足不出户地写了一个多月,累得半死,这还不算,最让我难以容忍的是,其间我还要不断地按照投资方、收购方、制片人、导演的意见不停地修改。我没有料到,写剧本这回事竟然会是这样,谁都有权利指手画脚,惟独编剧什么权利也没有。而且好像还除了我之外,他们谁都对都市白领女性了如指掌似的。我不懂,他们既然如此聪明能干,为什么他们不自己动手写呢?有时我按照一个人的意见这么写了,另一个人看过后又提出了相反的意见,如果他们之间经过沟通没有异议的话,我就得按照相反的意见重新再写一遍。妈的,我差点让这些家伙折腾疯了。不过谢天谢地,我最后总算是完成了,通过了,拿到钱了。同时我还暗自下了决心,前十集拍出来后,再怎么好,后二十六集我也不写了,给再多的钱也不写了。让他们另请高明吧,我已经够了! 
   
  在从北京返回的列车上,我的心情十分愉快。吃中饭的时候,我特地到餐车里,点了三个菜,要了两瓶啤酒。餐车里干净明亮,没几个人,桌上铺着雪白的桌布,菜也炒得清清爽爽。我一个人坐在一张桌子旁,一边吃喝,一边欣赏着窗外的景色。小树林里阒寂无人,地下落满了红黄色的枯叶。一条河在远处蜿蜒,闪烁着耀眼的白光。一条狗在田埂上溜达,东嗅西闻,忽然又跑了起来。几个乡下姑娘在一条土路上骑着车子,彼此还谈着什么。啊,将近两个月了,现在我才真切地意识到,我终于彻底摆脱掉了那四个我虚构出来的高雅的人儿了,摆脱掉了那让我讨厌透顶的投资方、收购方、制片人、导演了。我又要重新回到我熟悉的生活中去了,见到我那些亲切的老朋友了。我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 
  一个穿着列车员制服的姑娘,推着一辆小车从餐车那头过来了,我看着她,似乎觉得她有点像谁。可到底像谁呢?我想了想,呵,想起来了,她有点像我虚构出来的那个叫夏雪晴的姑娘,端庄得体,神态稳重。跟另外三个我虚构出来的姑娘相比,夏雪晴是我比较偏爱的,我最讨厌的是王晓。我暗自觉得好笑,看来这四个高雅的人儿跟我相处了将近两个月,对我还挺有感情呢,要想彻底摆脱掉她们还不太容易。那个姑娘推着小车走到我面前停下了,车上全是套着玻璃纸的袜子。她对我说,这是亚麻布的袜子,耐磨,不臭脚,是一种新产品,只要五块钱一双,先生买不买?我好奇地看着她,买了一双。她走后,我把袜子塞进口袋,就当是夏雪晴送给我的礼物吧,也算是这次当编剧的一个纪念。 
  快吃完饭的时候,我开始不经意地想起了另一件事:我要不要在山东某县下车,会一会老同学龚平呢?火车正好经过那里,也停车,如果下去的话,签个票,很简单的事。龚平是我大学的同学,我们一个宿舍里住了四年,关系还不错。大学毕业后,龚平分回他的家乡山东某县,当中学老师,从那以后,我们就再没有见过面了。联系还是有的,他给我写过信,也来过电话,叫我有空一定到他那里去玩玩。我当然是不会专程去他那里玩的,即便是这次经过他那里,而且临出家门我还把他的电话号码也带在了身上,可大体说来,我还是不太倾向于去他那里。我这人不太喜欢叙旧,彼此唏嘘感叹一番,有什么意义?过去的事情并不因为回忆而变得就更有价值了,只有没用的人才喜欢沉浸在回忆中自我感动。 
  但是,当列车抵达山东某县,列车员报了站名的时候,我在最后一刻还是下了车。也许是在北京这将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我太辛苦了,现在想随便找个由头玩一下。会会老同学,胡乱聊聊,再看看他过得如何,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这会儿是下午,我在车站往龚平的学校打了个电话,他在电话中对我的突然到来大吃一惊,不停地说着哎呀哎呀哎呀,一连串的哎呀过后,他叫我不要离开车站,他马上就过来接我。 
  大约二十分钟后,龚平来了。他头发向后梳着,人比过去黑了,也发福了,脸上还看不大出,可肚子却微微隆了起来,还有,让我有些意外的是,他竟然穿着一件宽大的蓝色中山装,这种衣服我已经好多年没看人穿过了。见了我,他一边嘿嘿笑着上下打量我,一边拍打着我的肩膀,说我几乎什么变化也没有,还像个小伙子。我说你除了肚子大了点,也没太变啊。他说不行喽不行喽,我哪能跟你比呢。接着他抢过我的旅行包,说咱们走吧,我家离这儿不远。 
  我们出了车站,立刻有一些蹬人力三轮车的人过来揽客,我们回绝了,沿着一条脏兮兮的马路朝前走。马路年久失修,有的地方坑坑洼洼的,一辆汽车驶过,扬起一片灰尘。街边大多是陈旧的矮楼房,丑陋晦暗,其间还夹杂着一些青砖灰瓦的老式平房,房顶上长着瓦楞草。店铺一家紧挨一家,门面都不大,卖什么的都有,还有农民摆着担子坐在人行道上卖菜,小饭馆门前架着铁炉,上面的平底大锅里摊着像锅盖那么大的圆饼。看着街上的景象,我想要是拍一部反映过去年代的影片,这里倒是个不错的外景地。我和龚平边走边谈,他问了我怎么会突然来的,我简单地说了几句。然后他就向我介绍起了这县城的情况,介绍起了这县城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他的介绍明显带有一种故作自豪的味道,好像生怕我看不起他的家乡。按照他的介绍,不难推测,要不了多久——顶多三五百年吧,这县城将成为黄河中下游平原上一个繁荣昌盛的国际大都市。我们穿过这未来的国际大都市的一个十字路口,再往前走不多远,拐入一条小巷。 
  龚平的家在一个大杂院里,这大杂院以前可能是个祠堂,或是什么大户人家居住的,门楼又高又大,两扇木门油漆剥落,一边还有一个大铁环。院里大约是后来又建了一些平房,再加上有的人家自己用油毛毡子之类的简易材料接出来的小披屋,完全改变了原来的格局。走进去这里拐一下,那里绕个弯,有的地方看看没路了,走到近前才发现旁边还有个小过道。龚平的家是一间长形的房子,房顶是倾斜的,很高,上面还有一扇天窗。房中间用三夹板隔了一道一人多高的墙(没有隔到顶,上边是相通的),把房间一隔为二,外边作为起居室,里边是卧室。屋里很乱,长沙发上扔着衣服,方桌上摆着没洗的碗筷,茶几的上下两层堆满了书、报纸、茶叶罐、烟灰缸、杯子、钢笔、剪刀之类杂七杂八的东西。我走到卧室门口探了探头,里面窗帘拉开了一角,半明半暗,式样陈旧笨重的大衣橱和五斗柜沿墙放着,一张双人床一头挨着墙摆在卧室中央,床上被子没叠。 
  龚平把长沙发上的衣服捡到一边,招呼我坐下,又把茶几上的东西理了理,空出个地方,给我放了杯茶。他在我的旁边坐下,我们抽着烟,聊了起来。不知是否因为见了我很兴奋,他的话特别多,似乎迫不及待地想让我对他的状况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他告诉我,因为家里地方小,他的孩子住在爷爷奶奶那儿(在县城的另一头),不常过来。老婆项华在县党史办上班,工作很悠闲,是他托一个有势力的朋友把她弄进去的。而他所在的中学,是全县最好的中学,在这所最好的中学里,他是教学骨干,本来去年就要把他提拔成语文组的组长,后来大概因为他不是党员,再加上主管副校长和校长之间矛盾很深(他跟主管副校长走的比较近,别人就误以为他是主管副校长这边的人了),所以没有当成语文组组长,不过组长的位子还是空着的,显而易见是给他留着的。今年初他已经入了党,跟校长的关系也密切了许多,因为在几件事情上他暗中撑了校长的场子,帮了校长的忙,而且也没有得罪主管副校长。他估计自己很快就要当上组长了,只要当上组长,高级职称解决起来也就容易多了,有了高级职称,钱啦房子啦什么的就不用烦了。但是现在他还得小心,注意在主管副校长和校长之间保持平衡,接着他又不厌其烦地跟我说起主管副校长和校长之间矛盾的来龙去脉。我一面听他说着,一面在心里感到无比厌倦,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的变化是多么大啊,关心的东西也是如此地天差地别。他津津乐道的这些玩艺儿,在我看来简直一钱不值。还有一点让我感到奇怪的是,他怎么变得这么自我中心呢,怎么能断定我会对他的这些琐事感兴趣呢,否则他怎么会不顾我的感受,如此投入地谈上这么半天?甚至当我在他说话的间隙,有意把话题扯到别的老同学身上时,他也只是敷衍几句,又固执地把话题拉回到他自己身上。 
   
  门响了一声,打开了,项华走了进来。她上身穿一件红色的毛衣外套,下面是一条黑色的紧身踩脚裤,头发微微烫过了,披散在肩上。虽然她已经四十出头了,可是看得出来,她还是很注意打扮的,这和龚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比过去丰满多了,胸脯耸得老高,大腿也圆滚滚的,在我的记忆中,从前她脸上似乎有一些淡淡的雀斑,现在也不见了。项华也是我和龚平的大学同学,但和我们不是一个系,她是新闻系的。她和龚平是毕业那年开始谈恋爱的,我也就是那时候见过她几次,和她不算太熟,当年她给我的印象好像不太爱说话。毕业时,项华本来是可以留在市里的,有一家她曾去实习过的报纸愿意要她,可是为了爱情,她义无返顾地跟龚平回了他的家乡。 
  看看谁来了,龚平冲她喊道。什么谁来了,她冷漠地扫了我一眼,显然并没把我认出来。你怎么还不烧饭,她大声训斥着龚平,你不知道我晚上有事吗。 
  是我呀,项华,不认识了吗,我说。她重新扭过头来打量着我,很快,她的脸上露出了激动的神情。呀,是你,你怎么会来的?真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没有认出你,想不到你会来啊,对不起,对不起。她一屁股坐到长沙发上,急切地询问起我怎么事先连招呼都没打就来了,要不然他们也好准备准备。还没等我回答呢,她又对家里的零乱表示道歉,并再次训斥龚平,也不把家里收拾一下,还有,既然我来了,他为什么不往她的单位打电话通知她,好让她提前回来。她说话很快,我想插也插不上,等她稍微安静下来一点后,我告诉她,我这次是在北京写电视剧本,时间很紧,本来是没工夫来的,可是出于想见见老同学的心情……她对我说的很感兴趣,问我写的是什么样的剧本,里面有些什么样的人物,什么时候开拍,哪个台播放等等。自从项华进来后,龚平就不太说话了,他在一边听我们说着,偶尔给我续茶递烟。过了一会儿,他说,你们聊,我去做饭。项华说别做了,等下去饭店吃。龚平说还是在家里吃吧,菜都是现成的,做起来不费什么事。我也说,在家吃吧,这段时间我在北京吃腻了馆子,真想吃点家常饭呢。 
  龚平起身出去做饭后,项华又详细地向我打听我的生活情况,写作情况,并一再要求我回去后把我的作品寄来看看。她和我聊了一会儿,又风风火火地出去买了几样卤菜和两瓶白酒,回来后一边和我说话一边收拾家里,她的动作很麻利,一转眼就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她还在卧室里打了个电话,我听到她说,不去了不去了,来了个老同学,我一定要陪的。她从卧室出来,我对她说,你有事就去吧,不用陪我的。她说哪有什么事,是跳舞,我每天晚上都去舞厅跳舞,反正在家也闲着没事可干,今晚上不跳了。 
  龚平炒好了菜,从厨房一盘盘端了进来,我们三个人在方桌旁坐定,项华给每个人斟上酒,她举起酒盅说,来,干杯。 
  这时天已黑了。一盏白炽灯悬挂在把房间隔开的三夹板上边,以便同时给两个房间照明。因为房顶高,灯光显得昏黄暗淡,给屋内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光影。菜不是同时炒的,有的已经凉了,有的略略冒着点热气,外面的院子里传来了放自来水的声音,一个妇女在和谁说着什么……在这陌生的小县城,在这旧式的房子里,和两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坐在一起,我的心里忽然产生了一丝凄凉寂寞之感,这感觉让我的情绪有些低落。 
  龚平依然不太说话,似乎是在项华回来以前,他把该说的都已经对我说光了,此刻在饭桌上仿佛成了一个无关紧要的陪客。相比之下,项华显得格外活跃,而且还是好酒量,一盅一盅地和我干杯。她和我谈我们共同认识的一些老同学的情况,谈文学,感叹一去不复返的青春时光。龚平默默地在一边抿酒吃菜,脸上的表情有些木讷,偶尔简单地和我说上一两句话,就又没了下文。看着龚平这么一副蔫头蔫脑的样子,我不知怎么想起了从前的一件事。 
  上大学的时候,有天晚上,我们同宿舍的几个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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