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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宁财神文集-第24部分

小说: 宁财神文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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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问她,你平时都爱听什么呀?对方奸诈得很,告诉我说,只要是你录的我都爱听,末了补了句,节奏快点的就行。我认为这基本上是废话,你知道,猜测别人的喜好是件非常艰难的事情。不知不觉大半个晚上过去了,只挑出一首歌来,我认为她一定爱听。歌名《补习班》,来自MC hotdog,歌里唱道:我说补补补补,越补越没出息,我说补补补补,越补越像神经病,我说补补补补,越补成绩越低……什么时候才能开始自由自在的学习。
  我忘了说,那姑娘是个老师,以帮学生补习英语为生。我认为,这首歌会让她意识到自己的工作是多么愚蠢,会让她开始重新思考工作的价值和意义。电话里我把歌放给她听,委婉地表达了我的意思,结果可想而知。
  大晚上我一个人对着嘟嘟叫的听筒发呆。这歌怎么了?难道说句真话也不行么?尖锐而锋利的话语,是MC hotdog无与伦比的武器。诸位心里清楚,作为一名歌手,同时也是公众人物,能做到实话实说是多么的不易。
  嗯,同样是hip hop,就让我们拿大陆的某位说唱歌手跟他比一比。
  “……谁的脸红了,他的脸红了,你的脸红了,我们的脸红了,到底为谁,那心跳也在加速到底为谁,难道你还不明白,都是因为你来了……”这就是那人的歌词。我真希望诸位能亲耳听一下这首歌,听完之后把音乐一关,你也会唱:竹板这么一打呀,别的咱不夸,夸一夸这天津美食狗不理包子。唱完后还可以给自己取一艺名,叫MC冯巩。
  不是说写点压韵的词,再配上电子节奏就能叫Hip Hop了。说个稍微技术点的词,四四三,六三三,光有这些节奏是不够的,没有被精心破掉的音,没有真正想表达的话题,那么所谓的说唱歌曲,听上去只会像一首串了味儿的绕口令。
  接着又听了几首国内正火的说唱歌曲,心中实在愤懑难平,突然想起电影《鬼子来了》中的一幕——疯七爷躺在炕上,两只手比划着说:我一手一个掐巴死俩,刨坑埋了!

  「黑暗中的舞者」
  啊哈,你被骗了,这回我想说的并不是比约克。她那部惨绝人寰的电影让我好几天没吃下饭去,这倒还在其次,更重要的是,我认为比约克在那部电影中的歌舞都是欺世盗名。哼,即使是演一个瞎子,唱歌也不能老是跑调儿吧?跑得都找不着北啦。咖啡桌对面竟然还有人说能被那些音乐深深打动,她说:好在哪儿我也不知道,但我就是被它打动了。
  这种睁着眼睛说出来的瞎话真让我气愤,愿她被那杯double Espresso活活苦死。
  我要说的黑暗中的舞者另有其人,此人大名paul van dyk,我们且叫他煲饭袋,煲氏来自德国,声名显赫,乃是当今世界电子乐坛的trance之王。煲饭袋以trance成名,一场live做下来,Progressive Trance,Hard House,Techno,Techno Trance轮番轰炸,现场的气氛尽在掌握。他以灵活多样的配歌与超凡脱俗的技巧,成为柏林各大CLUB争相邀请的DJ,这些年来四处巡回,甚至在伦敦也有固定的驻场节目,乐评人把这个叫作德意志对英国的第三次侵略。
  上面的话都是我后来从网上查到的,电子舞曲里我其实除了Garage House和hip hop,其它基本不听——早过了赶时髦的年纪了。今天之所以提起煲饭袋,跟另一个她有关。
  去年的这个时候,她大晚上不睡觉,整夜整夜从网上下载MP3,然后自己戴着耳机听得高兴。让我听,我也没什么兴趣,耐着性子随便听了一耳朵,这都什么呀?Rough Trade早八百辈子玩剩下的东西。她不高兴了,板起脸闭着眼睛自己听,在昏黄的台灯下戴着耳机边听边扭,神色自得。我见她自得其乐,也跟着高兴,只是不想跟着听。后来……咳!
  上周的某个深夜,整理硬盘,在mp3的目录下又见煲饭袋,顿时想起她那张自得其乐的脸,于是拿起耳机,开到最大音量,在昏黄的台灯下感受当时她的心情。一小时后,我想给她打电话:这个煲饭袋跟Rough Trade真是不一样,比丫牛多了,比Timo Mass和Sasha加起来还牛。第一次知道,合成器和人声之间能够有如此美妙的沟通,第一次知道,旋律和节奏是可以分层的,闭上眼睛之后,可以清晰地看到,那些美丽的音符排着队,不断跳跃着,在那通往天堂的台阶。
  在这里我想引用煲饭袋的一句话:我感到很荣幸,当我在演奏我的新单曲时,第一排的人全都哭了——音乐是可以影响人们的情感的。
  于是得跟第一段提到的她说声抱歉:我……大概是错了。

  「色弱眼中的蒙得里安」
  三月七号,跟久别重逢的小朋友在网上遭遇,欣喜若狂。想知道她那边的情况,跑到钩狗网查资料,赫然发现那个著名的标志被分割成很多个色彩缤纷的小方块,心中顿时吃了一惊,莫非是……
  果然是蒙得里安的生日,亏这帮做技术的人这么细心,兴许他们认祖归宗,下意识觉得蒙得里安跟他们一样,是把理性力量发挥到极致的人吧。既然说到这儿了,不妨再堆一些资料上来:蒙得里安(1872…1944)荷兰画家。他的作品表现了对画面空间进行控制、和平共处、抽象安排的天赋。1908年,蒙得里安意识到要在现代艺术中寻求革新,并在以后几年里,以平面手法画了一些教堂和草堆等作品,构图严谨、选色随意……
  1940年,当蒙得里安从英国前往纽约时,才发现纽约真是一个五彩缤纷的所在。当时许多艺术家都非常景仰他的作品,但老画家却从未卖出过一张画作。四年后,老画家因病去世,留下最后未完成的遗作《Victory Boogie…Woogie》,等等。
  以前一直以为,把蒙得里安的画拿到色彩构成课上当作业交掉,是一定会不及格的。
  我是色弱,经常把深绿色看成红色,把紫色看成蓝色,非常淡的粉红色,在我眼中一片苍茫。看蒙得里安的画时,我很不舒服,明知道那是一幅充满和谐之美的画作,却总觉得眼前一片灰暗。欣赏不了,不如去看梵高。向日葵多好啊,金灿灿光鲜鲜,不但一心向着红太阳,到成熟的时候还能结瓜子呐。
  可总是忘不了蒙得里安,走哪儿都有人提,毕加索已经让大家聊烂了,生疏点的名字听起来更稀奇。只好继续努力,非看出个所以然来不行。百般尝试,终于找到办法,用photoshop调色,加大对比度和亮度,再用level和curves胡搞一下,他的画马上就能呈现出另外一幅样貌,一幅专门给色弱观赏的画作。坐在屏幕前看了半天,不禁叹了一口气:他是怎么做到的呢?这么纯净的色相,这么庞杂的力量,通通要保持统一,除非他的大脑是一个机器,奔四估计都没戏——机器作出来的画怎么可能有感情?
  下网前,我给那位远在天边的小朋友写了封信,告之今天是蒙得里安的生日,然后加了一段比较装丫挺的描述:他把所有的色彩收集起来,用几何线条重新组合,在他的笔下,一切都很鲜活,似乎世间万物皆可推倒重来纳故吐新。嗯,他是个乐观主义者。
  可惜美国人不识货。

  「要钱还是要命?」
  几乎每个庸俗的电视剧里有会有这么一句: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这句话通常是愚鲁的主人公被逼急了才说,表示大义凛然破釜沉舟的决心,一般说了这句话之后,对方总是会楞那么一下,此时主人公便会趁机逃之夭夭,从来就没有人会因为这句话丢了性命,可见大家玩的都是虚招子。时间久了,观众学得倍儿聪明,这句话一出口,就会抢先帮着主人公回答:钱也要来是命也要。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问这么一句:要钱还是要命?不要急着回答,想清楚了再说。
  我把事实情况摆在面前供你参考一下:本公司位列五百强之末尾,勉强算得上是财大气粗,经过层层考核审定,我们认为你非常适合我们的需要,打算明儿起就让你来上班,朝九晚五,年薪十万,加班工资另外算,有意见么?有意见你就说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有意见呢?你有意见我们是肯定会好好考虑的,不可能你提出意见之后我们不闻不问,你要非说没有意见我今天还就不信了,现在我数三下,你必须得把话给我说说清楚,三、二……行了行了,我同意!明儿起就上班,风雨无阻不见不散,活着干死了算,我誓与贵公司同舟共济周旋到底,临终前只留三个lux的光和热给自己,谁都别拦着我为资本主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来来来,我这便签了卖身契。
  这种大无畏的勇气,真是让我感佩不已。不容易啊,明知山有虎你都敢往虎山行,真应了老话:不怕土豆发嫩芽,就怕兜里没钱花。
  年薪十万,一年就混成了十个万元户,如果你学会辟谷,每天不吃不喝,那么十年你就能混成一个百万富翁,活活穷了三代,到你这儿可算扬眉吐气了。我来帮你算笔帐,年薪十万,相当于每个月八千三,两千交给银行,按揭买房;三百留着抽烟,每天一包柔和七星;七百留着吃饭,顿顿有肉;一千留着喝酒,以每月泡吧五次、每次两百算;一千留着谈恋爱,送花看电影下馆子开房间若干次;一千留着买书和碟;一千留着作为不可预计费用;三百作为额外交通费,如此计算,你还能剩一千,正往兜儿里一揣打算明儿存银行之时,听见你妈唠叨:不是妈说你,你也工作了七八年了,什么时候往家里交过一分钱?我和你爸辛辛苦苦把你拉扯大,容易吗?你爸到现在还穿着十年前的破衣烂衫,连个新鸟笼都舍不得买啊……得,妈,这一千您拿着。于是,这个月你就一分钱都没剩下。
  没关系,没钱怎么着?架不住咱们能花会挣,不就是加班么?每天加个几小时班,什么都有了。累点没关系,谁不是苦水里泡大的?想当年知青上山下乡的时候比这个苦多了,人家说什么了?没日没夜连着犁好几十亩地,创造的效益还不递你随便出的一份策划案呢。你劳心他们劳力,劳心者制人,劳力者制于人,作为新一代劳动人民,少干活多赚钱,知足吧你。想不出东西脑袋疼?没事儿,桌上那盒白兰氏鸡精就是专门为你留的;完不成任务老失眠?没事儿,今年过年没少收脑白金;体力脑力严重透支心脏早搏肝功能衰退?没事儿,公司白交了那么多医疗保险份子钱,就指望从你身上赚回来了;生命不息加班不止乃至为公捐躯英年早逝?没事儿,领导说了,追悼会的时候给你评一优秀员工,外带千万分之零点一的干股,要是你泉下有知就想办法借尸还魂显灵一次,到证券交易所弄个涨停板,让大家都发一次横财,回头给你烧个十几亿冥币随便花着,要是你能弄俩涨停板,再给你追加一三上三下的豪宅,外带一辆劳斯莱斯,里面还坐一朝你猛抛媚眼的妮可基德曼。
  对不起,我好像有点危言耸听了。在我国加班致死的事情并不多见,腰间盘突出倒时有发生,其它没什么,就是疼点儿。对于要钱还是要命的问题,我不知道你是什么答案,去年八月,我选择了后者,到现在也没怎么后悔过,我由衷地认为:柔和七星和中南海一个味儿,好像后者抽起来还醇点儿。
  唉,我这辈子注定是住不上豪宅开不了名车了,这倒是无所谓,最让我揪心的是妮可基德曼,我得跟她说声抱歉,咱们五十年之后见。

  「足球。上海。英雄」
  实不相瞒,以前我基本上不看足球。生平去球场看过两场比赛,感觉都不太好。第一场是跟北京的朋友打赌,说申花灭国安跟玩儿一样,为了赢得舒心一些,我亲临现场指导工作,等到了一个一比九的结果,输光了当月所有的零花钱。第二场是去年邢博士和白眉来上海,吵着嚷着要看球,我们便又亲临现场指导了一次工作,结果中国队点球输给了好几年不踢球的朝鲜队,大家当场意兴斓珊,最后连晚饭也没吃舒坦。
  从球场出来,白眉感到非常奇怪,这么热的天看球,不脱光膀子也就算了,都说上海人文明嘛,可是为什么输了球之后,连倒彩都没有人喝呢?这跟西安的风气相差实在太大,两位北方爷们儿显然都不太适应。我说,今天的气氛已经算不错了,你没见还有人往头上扎红头巾的吗?在上海看球,甭指望疯到哪里去,喊两嗓子、吹几声哨,差不多得了。白眉说下次非要带我去西安看球,感受一下什么才叫真正的足球。
  一听这话我就有点急,西安有什么呀?不就是热闹点儿么?一群糙老爷们儿又敲锣又打鼓的,至于么?你瞧你们国力队那成绩,我都不好意思说。白眉也急了,我们国力怎么了?这么点成本这么好成绩,这要是换你们上海……不要跟我谈成本,这是足球比赛,赢球就行,上海那么多大牌球星,都是我们自己培养出来的,你们西安有么?好不容易得两分,还都是外国兄弟进的球,臊不臊得慌啊?说到这儿情势急转直下,有点要动手的意思了,博士赶紧跳出来打圆场,你们那俩队都不成,还是我们河北一山队有出息。我和白眉同时说,乙级队,不带玩儿的。
  再后来就是十强赛,在博士家边喝酒边看球,跟着狂喊、跺脚、拍桌子。每逢进球,我都会故意问一句:刚进球这范志毅是哪儿的?是你们西安的吧?哟,又进啦?祁宏这小伙儿不错,长得倍儿实诚,一看就是你们石家庄的。赢球之后,博士和白眉心情舒畅、大人大量,对我的挑衅不以为意,只会赞许地看着我说——“贱!”有时候是“滚!”一轮十强赛下来,“贱”“滚”这两个字轮流出现,组成了一个现成的赞词,在上海话里,“贱滚”指非常厉害的意思。
  既然他们都转了性,由衷地夸奖我们上海足球,那我也就坦然受之吧。以前一直都不喜欢足球,却在看球时突然迸发了莫名其妙的城市自豪感,这结果是我始料未及的。白眉告诉我说,上海人的技术一直是最细腻的,就是少了气势,所以成绩一直不是最出色的。我觉得不然,上海不过是个千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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