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2003年第4期-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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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年逾七旬的老大娘辛枝梅,瘦骨嶙峋,从见到我的那一刻起就没停了流眼泪,到我一连采访完了五六个人,时间大约过去了两个多小时,她还那么一直站在旁边,我不懂得她那瘦小枯干的身体里哪来的那么多水分,两只眼睛分明就是两眼苦泉。“富源矿难”中她失去的是23岁的儿子,家里惟一的一个顶梁柱。儿子没了,以后日子可怎么过?老大娘的绝望如江河流淌,看来永无止息。最后,终于轮到她坐到摄像机前向我讲述了,可是我问她什么,她还是只会哭,一句整话也说不出来。
金唯水,17岁,另一个遇难矿工的儿子,无论个头和长相都还没有长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但是他的父亲已经在这次矿难中丧生。出事后他根本没了主意,前来办“后事”家里一共来了8个人陪他。小伙子一句普通话也不会说,向我讲述矿方代表如何威逼利诱逼他签下“协议书”时嘴里从头到尾都是浓重的陕西土话,让人听了费劲。采访中我问他能不能跟我说说具体签合同的过程,他说好,他要说。
我问:“还记得最开始是谁和你谈的‘私了’条件的吗?”
金唯水:“记得,跟我谈条件的是一个男人,姓‘李’,但不知道他是不是矿上的人,也可能不是,因为签字时我发现他在协议上签的是姓‘雷’。”
“你们是怎么谈的?”
“开始的时候他先给我看了三份‘协议书’,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搞来的,那三份‘协议书’都是已经签好了的,上面都写着赔偿一万八。来人就说,你看,我们和别人签的都是这个价,一万八,你也得一样。我一听太少了,说啥也接受不了,就没干。后来谈判谈了好几天,他终于妥协了,说:‘算了,看你年龄这么小,还不能自己养活自己,家里又这么困难,我们就破个例,多给你一些’。”
“多给一些是多少?”我问。
金唯水:“两万多,两万五。”
“你答应了?”
“没有,我说不行,要三万,后来他们给了两万八,实际现在我拿到手上的现金只有两万六,另外的两千他们说要等尸体拉出来以后才给。”金唯水和我说着他和矿方的“私了”结果并没有哭,语气更像是在学校和同学谈一件没有办好或不合理的什么事情。我想这孩子的痛苦要么已经被突如其来的灾难打懵了,要么只能留到日后他长大成人在艰难的岁月里才能够慢慢品尝。不过,在我们的交谈中我注意到了一个细节,就是在谈判中他曾经向来人要三万的赔偿金,这价码可不高,所以尽管我不忍心像以往我在采访中习惯地抓住被采访对象言语中的闪失就狡猾地置疑,但是听到他这么说,我还是忍不住用最缓和的语气向他提出了疑问:
“为什么当时你开口就只要三万?如果这个价钱矿方代表同意了,难道你心里也认为三万块人民币已经可以抵偿你父亲的人命了吗?”
我的问题不管怎么在语气上化了妆,还是显得对小金太心狠了,明显地这句话捅到了金唯水稚嫩心灵的痛处,他顾不上多想,也顾不上害怕,因为在父亲突然消失以后,他实在是太孤独,太委屈,觉得这世道太不公平了:
“谁说三万就可以换我一个活生生的父亲?三万块是我提的,但是那是我实在莫办法,你不知道那些谈判的人是咋样对待我,咋样哄我、骗我、吓唬我的。他们先说多给你一点是看你怪可怜,说别的家属都是一万八,签了合同就都走了。后来看我就是不答应,他们就威胁我说:你要是再不签协议我们就什么都不管了,就剩你一家人,住店的钱和生活补助我们今后也不送了,就这两万八,今天要是要就点现金;要是不要,我们也再不会来!”
金唯水的控诉出自一个17岁男孩儿的忍无可忍,没有人会怀疑他在说谎,事实上富源煤矿在出事后,有人立刻出面和遇难矿工家属进行了“私了”谈判,所有的谈判代表和与金唯水玩的把戏一样也都用这一套“战术”来对付所有的家属。谈判一开始他们都会告诉家属别的人都同意“一万八”了,你们也一样,知道你不会同意,第二步就端出专为一你家准备了的好心肠,告诉你看你怪可怜的,我们就忍痛在“一万八”的基础上再单独给你家多添一点,如果你还不答应,他们就一下子撕去面具开始威胁:别人都走了,你不答应我们就从此什么都不管,别说两万几,“一万八”你也拿不到。试想中国有多少农民能够经得起他们的这种谈判技巧?就是有人能识破他们的阴谋又能怎么样?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呀?万一矿方代表“说到做到”,真的不给钱了,不再理他们了,他们不就什么也得不到?何况为了让所有遇难矿工家属都能在他们的圈套中乖乖就范,谈判人员还采取了一个措施,这就是把遇难矿工的家属都分开安置,几里地让你住上一家,几里地再安排一家,为什么这样做?用另一位遇难矿工家属的话说就是:“让你们相互通不了气,然后就好分而治之、各个击破。”
“分而治之、各个击破”,这话说得多好呀。我开始不知道能讲出这样话来的人究竟是一位什么样的家属,后来仔细询问才知道这个人叫张振银,作为叔叔,这一次他是为已经过世了的哥哥来替侄子办后事的,他的侄子张启成已经在“富源矿难”中丧生,张启成的哥哥张启建就是我曾经采访的目击者。
其实张振银也是农村生农村长的庄户人,他能说出上面这番话,并不是他一个人看穿了矿方代表谈判的“手腕儿”,大家后来都知道了,只是谁也不敢把这句话说出口,张振银不怕,怕就解决不了问题。事实上正是这位张振银不畏矿方代表的威胁,不怕打击、报复甚至暗算,东一家西一家用了好几天的时间把23位遇难矿工的名字都一一查找了出来,以后又联合全体遇难者家属一起向有关领导、向新闻媒体力陈“富源矿难”的事实真相,依法为自己申冤鸣理。
张振银告诉我:“他们想跟我耍这套手腕儿,我才不理他们呢。他们来和我来谈,我首先质问他们:‘是谁委托你们来和我谈条件的?你们是富源煤矿的真正代表吗?如果是,那就拿出委托书来!如果没有委托书你们还和我谈什么?’”
在张振银的坚持下,几十位遇难矿工家属不仅见了面、通了气,大家坐在一起还很快揭开了矿方谈判“私了”的手段和目的,而且懂得了为什么矿方要“私了”,为什么要把他们接到陕西韩城来“分而治之”,为什么不许他们相互通气,不许他们去矿区,不许他们看出事矿井,也不许他们要亲人的尸体?这一切绝不仅仅是为了省几个善后支出的银钱,矿方这样做还有更大的阴谋,那就是打上一道道防火墙,不让外界了解事故真相,将“富源矿难”隐瞒掉,将死人隐瞒掉,这和他们在事故发生后不积极救火、救人,相反却粉刷燃烧的井口,赶走知情的矿工,拒不向上级报告是一脉相承、同一目的的。
张振银的鼓动唤醒了所有遇难矿工家属的心,也喊出了家属誓与矿方讨回公道的血泪心声。大家纷纷表示如果矿方对这次矿难不给他们一个明确的说法,不让家属见到尸体,不给出一笔合理的赔偿金,家属们就要向上级、上一级、上上级政府部门反映,如果这样也不能解决问题,大家就联合起诉,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铁了心砸锅卖铁也要和黑心矿主对簿公堂!
怪事不怪
2002年5月4日富源煤矿发生特大透水和瓦斯爆炸事故后不久,矿主张顺和即被公安部门逮捕,住进了看守所。
张顺和,山西本地人,承包富源煤矿之前有人说他曾是一位有着30多年教龄的老教师。刚发生事故时,张顺和就在矿上,因为承包了煤矿没多久,一出事急得团团转,马上乱了方寸,所以救人、抢险都不及时;也有人说出事后,其实张顺和很快就统计出了遇难矿工的人数,也很快把在井口发现了的张建军的尸体隐藏了起来并组织人粉刷了被瓦斯大火烧焦了的井口、转移了矿上的其他矿工,想尽一切办法对外封锁消息。
由于警方不允许,我离开河津的时候没有见到张顺和,不过问题的关键也许并不在张顺和是不是一个天生的好人或坏人,尽管张顺和在看守所里曾经当着公安人员的面痛哭流涕地骂自己:“我不是人,为了挣几个钱,黑了心,我活该受罚!”但问题的关键:富源煤矿实际上的老板到底是不是他?如果是(5月19日以前公安人员从他家找到了他所藏匿的井下矿工的名单),他怎么样承包下来的这个矿?怎么能够在“四证”不全的情况下正式开工生产?如果不是,那么富源煤矿还有没有其他股东?这些股东是谁?
富源煤矿出事后张顺和马上被抓是事实,但是掩盖事故原因、死亡人数,维持矿山“秩序”,特别是进行“善后处理”的一系列工作却并没有停止,那么是什么人在积极为矿主摆平矿上、矿下的一切事情?是矿上的其他人,还是矿井的真正老板?
反正据我的采访,富源煤矿出事后,马上站出来为“老板”“擦屁股”的绝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两个人,那些人身份奇奇怪怪,行动诡诡秘秘。那些人不仅不承认自己是富源煤矿的人、不承认是矿主的亲戚,更不承认自己在富源煤矿有股份,但是他们每一个人都慷慨激昂瞪着眼睛、拍着胸脯说不能眼看着别人出了事自己袖手旁观,必须站出来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这叫作“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种蹊跷的行为究竟是以什么动机来做支撑的呢?
我是在5月20日后才好不容易逮着了一个姓王的“代理人”,他是在富源煤矿出事后在矿上负责为矿主积极张罗“抢险”、“救援”、接待迟迟而来“检查”的上级领导等事宜的。“逮”住了这个人,我希望他能接受采访,可是这个人迟迟疑疑的,问是哪方人士?和矿主是什么关系?他说他是邻矿的,和富源煤矿的矿主没有任何关系。
“没有任何关系你怎么会到山上来?”我问。
他反问我:“没有关系就不能帮忙?”
我又问:“这个矿主你认识吗?”
他说:“不认识,我是在家休息,听说‘富源’出了事就立刻赶来了的。”
“听说了就来帮忙,是谁专门请的你吗?”我认真看着他的眼睛。
他的眼睛不动:“没人请,我是主动来帮忙的。”(他把“主动”狠狠地强调着。)
我继续问:“这种‘帮忙’是有偿的还是义务的?”
他说:“纯粹是尽义务。”
我越来越不解:“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又不是你的矿出的事?没人请你,你怎么会主动来尽‘义务’?”
这位“王代理”看我穷追不舍,换了一副面孔转而十分诚恳地告诉我:“我们这儿就有这样的道理,谁家的矿出了事,其他的矿都会来帮忙,不用打招呼,真的是‘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比如我如果有矿,矿上出了事、死了人,如果我要让别人来帮忙,人家是一定会无条件地过来,不用请,大家都主动。”
“你们这一带都这么做?”我更加的疑惑。
“王代理”说:“对,都怎么做。”
“那么这么做没有个人目的,究竟为了什么?”
“王代理”很快又回到了刚才的逻辑:“不为什么,我们这个地方的人比较厚道。”
“比较厚道?”
一点也不讳言,听了“王代理”的话我当时就怀疑他的这种说法。“王代理”本来很不愿意接受采访,我和他在山坡上没坐多一会儿他就说井下的抢险队员现在正缺电线插头,必须马上下山去买,要不下面的抢险队员也会有危险,然后就坐上另一个“代理”骑着的摩托车一溜烟儿地逃之而去。(如果真缺什么插头,另一个“代理”为什么不能自己去买,一定要用这种方法把他“抢走”?)
再说矿外,我同样是好不容易才“逮”着了一个先在韩城,后在“鲨鱼口”主动代表矿主和遇难矿工家属做“善后工作”的人,此人姓李,就是和金唯水家谈判的那个人。据遇难矿工家属介绍,这位“姓李的”中年男人在矿上出事后总是忽闪忽现于他们的驻地左右,不时给大家发发生活费,不时从一家门里出来又钻进另一家,当然他的使命谁都知道就是替矿主与遇难者家属进行谈判,在“私了”的“斡旋”中展现“艺术才华”。
我曾非常客观地想和“李代表”好好聊一聊,应该说后来我们坐下来交谈,“李代表”的态度也不错。我问他:“你也是一出事就主动过来给矿主帮忙的吗?”他说“是”。“那么矿主是不是让你或求你替他和遇难矿工家属谈条件的?”他说“不是”。
“是”又是“不是”,这是怎么回事?
“李代表”告诉我:“你知道吗?‘富源’出了事,出面帮忙的绝不仅仅是我一个人,光在这儿(他指河津)少说也得有七八个兄弟在忙活。”
既然不是受命于矿主,那么一个关键的问题就突出了出来:“钱由谁出?”
“钱?”
“李代表”看我谈到了钱,说:“钱,由我个人出,我的钱不够,就向其他朋友借。”
我实在没有想到“李代表”会这样回答我的问题,“个人出钱,钱不够,还会向朋友借?”看来“李代表”比矿上的那个“王代表”更厚道。不过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要这么舍“钱”相助,而且像他这么做的还不只一个“兄弟”?我更无法判断了。
“李代表”并不否定他和富源煤矿的矿主是朋友,而他本人是干什么的?一问才知,他也是开矿的,他的矿就在富源煤矿旁边,是邻矿。邻矿?又是邻矿?
我突然似有所悟……富源煤矿出了事,不用矿主苦苦相求,自然有人站出来主动为他(或他们)帮忙跑前跑后,处理死人、打发活人,而这些厚道的“相助者”都有一个同样的身份,或者说只有一个相同的身份……都是富源煤矿邻矿的矿主。
问题的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