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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一个伪知识分子的警察生涯-第21部分

小说: 一个伪知识分子的警察生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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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握着话筒犹豫了一会儿,然后点头说:“好吧。”
  退掉火车票后我想:假如生活欺骗了我,但我绝不能欺骗自己,失去信仰。既然那个人是我们抓的,就得对他的命运负责。否则,我可真的应该去学习班接受再教育了。
  研讨会在案发地所在区的政法委会议厅举行,由市政法委协调处的一个处长主持,该区分局局长、区检察院公诉科、批捕科相关领导和法院刑庭庭长列席。我陪着艾处长在一边落座,心想今天还不算是大场面,上次研讨一起巨额贷款诈骗案件时我们甚至搬出了中级法院院长和检察长各路诸侯出席呢。
  读书的时候,我一直认为像这种公检法三家联合为一起案子进行会诊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的,但现在自己已经能从另外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比如说,依照犯罪学的理论,一个人在决定是否采取违法措施的时候一定要考虑一下自己的行为是否被刑法认定为犯罪,认真估算为此付出的成本和逃脱惩罚的可能性后才会做出是否犯罪的选择。公安机关也是一样,对于疑难问题较多的案件也需要有一个预期,检察院大概会怎么看,法院大概会怎么判,然后才会决定是否立案、抓人。否则把人关了检察院不批捕不起诉,法院给判个无罪,按照《国家赔偿法》和错案追究制度还要赔钱担责任,出差办案的一系列费用全部浪费了,那不是得不偿失吗?
  刑事诉讼法当然应当严格遵守,因为若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很有可能会丧失应有的客观判断的立场,而被先入为主的观点所影响。但是某些问题,如果不经磋商统一的话的确无法在实践中解决,比如一九九六年、一九九七年的时候我们国家有大量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事件,可是依照刑法规定贷款诈骗的犯罪主体只能是个人,那单位进行的贷款诈骗很有可能就处理不了。一方面没有人有权力说单位贷款诈骗是合法的,很多受害单位聚集在公安局门口报案;另一方面又没有人敢违反刑法直接把那些骗取贷款的企业法人代表按照贷款诈骗罪抓起来。
  那时我们经侦部门堆积了大量类似的案子,但是都不知道怎么处理,只好把检察院和法院的同志们接来一起商量处理的办法。有时甚至要请来很多本地法律专家教授一起讨论。我个人认为,这种类型的讨论对处理案子是有必要的,否则在立法没有明确解释的情况下,很多问题被置于悬而未决的状态迟早会使法律问题演变为社会问题。不过,讨论的主题最好只是法律的适用,不涉及具体人物和事实,否则对尚未定罪的犯罪嫌疑人就有悖公平了。
  在专家到来以前,主持人建议公检法先统一一下意见。艾处长用胳膊碰碰我说:“先别说话,看看法院那帮人是什么意见。”我忙点点头,从书包里拿出笔记本打算做记录。
  “我们今天是带着耳朵来的,主要想听听你们公安和检察院的意见。”法院的同志比较滑头,一开始就回避了讨论。这时检察院一位领导倒是打算积极表现一下,他大声说道:“本案应该以盗窃罪定性,而且显然是一种盗窃预备行为。”我和艾处长面面相觑,觉得这种说法实在无法让人信服。
  艾处长和我交换了一下意见,示意我谈一下看法,我便提出我们经侦部门的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未遂。我的理由是诈骗罪一般基于如下流程: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受骗人陷入错误——受骗人基于错误而仿佛自愿地交付财产——受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而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就在于通过操纵摇奖结果来中奖,从而使彩票资金管理中心的人误以为其是凭运气中奖而支付奖金。检察院的同志不同意我的看法,两边争执起来。最后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还是定诈骗罪未遂。实际上,自己当时还有个意见没敢说,因为该案定诈骗罪在客观构成条件上毕竟还有可待商榷的地方,在法律操作上也未必周全,还是把嫌疑人处以劳教最为保险。
  正讨论着,刑法专家们也都来了,大家也都希望听听专家对这起案子怎么定性。一位专家提出了一个比较新的观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应该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所谓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专家认为这里有“其他目的”“其他方法”两个“其他”,可以对之做扩张性的解释。我和艾处长交换了一下眼神,暗道:“真要定破坏生产经营罪这小子估计得被判得不轻。”
  不久,该案最终由区法院做了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该判决一经宣布,引发了法学界和司法界很多人士就该案涉及的技术问题和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问题的讨论。我个人认为,泄愤报复是绝对不能和骗取奖金的目的同日而语的,改装乒乓球也不能说是破坏机器,定破坏生产经营罪是对刑法类推解释,而不能说是扩张性解释。当然,这都是题外话了。
  案件讨论会完后我习惯性地上了艾处长的车,处长对司机说:“直接回处里吧!”司机不好意思地看了看我,我这才意识到自己这段时间是不能回去的,尴尬地一笑,然后知趣地下了车。
  无事一身轻,既然赴云南的计划已经因故告吹,我只好再次琢磨散心的目的地。这时几个在北京读研究生的同学正好也忙完了期末考试,纷纷打电话邀请我北上聚会,我便直接去火车站买好票,坐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
  对北京这个城市我一直有种归属感,这所城市厚重的历史文化感和大开大阖的气势让我的心境也渐渐开阔。那几日,几个朋友分别陪着我去登长城、爬香山,很多不快和压抑也在登高远眺和挥汗如雨中慢慢得以化解。
  一天晚上,我和几个还在读研的朋友一起去清华园赏月,坐在荷塘边的石凳上,谈及这些年做防暴警察和在机关中的种种体验和经历,大家都慨叹不已。一位师妹问我:“师兄经过了这么多的艰难,那你的理想到底是什么呢?”
  我简单在脑海里回顾了一下一九九九年参警前后的一些想法,回答道:“其实那时候想法挺单纯的,我不是个很有野心的人。虽然当时机会很多,但我更渴望的是一份稳定和安逸。如果那时什么变故都没有发生,我会好好工作,攒点钱买房子,二十五岁结婚,二十六岁花点钱去读个在职的研究生什么的,在三十岁前争取能当上一个业务科室的科长。如此而已。”师妹莞尔一笑:“那现在呢?想法有没有改变?”
  我突然发现自己对这个问题还真回答不上来。是啊,毕业已经近两年了,当年的爱人早已离开自己成为别人的未婚妻,自己一参加工作就进入了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好容易咬紧牙关考上研又因为换了部门而打消辞职的念头,当我又开始充满幻想时又遇到离岗分流的事件,一时间还真有些适应不了这人生变化的节奏。
  一个朋友拍拍我的肩膀说:“班长,以我大学四年对你的了解,你在机关里面呆长了,要么会被慢慢消磨掉个性,要么就会被人牢牢踩在脚底。既然过得那么委屈那么累,不如等硕士毕业后直接考回学校读个全职博士得了!”我认真想了想朋友的话,加上这段时间的校园生活也的确唤起自己对学生生涯的留恋,暗暗有了继续读博士的想法。
  听说我在北京,几个在上海和宁波的大学同学也打电话怂恿我去看他们。离京后我便分别去找了他们。在宁波时,朋友带我结识了一帮所谓的后现代派诗人,大家在一起倒也算言谈甚欢,喝得渐入状态了便有人邀请我们去唱歌,借着酒兴引吭高歌之后他们又提出要做诗。
  其实自打我上大学以来就一直把文人、诗人当作骂人的词汇,靠在沙发上听着那帮“诗人”一会儿向“垮掉的一代”的代表金斯堡致敬,一会儿又把种种黄色段子移入自己的诗作中我就一阵阵直犯恶心。
  最后,一个号称当地先锋诗人的家伙听说我也算是潜伏在警界的文学青年,便大声吆喝让我也赋诗一首,我说我就初三的时候写过情诗,现在早就“弃诗从善”了。眼看着有些人的脸色渐渐变得难看,我只好说:“那我给你们背首诗吧,是我以前在防暴队复习考研的时候背会的,内容记得不大清楚了,就结合自身体会做些删改吧,是这首诗伴我度过了毕业走向社会的很多不眠之夜。”“诗人”们闹腾着说好,于是我便借着醉意背起诗来:
  我想谈说种种纯洁的事情
  我想谈说种种纯洁的事情,
  我想起了我最早的朋友,最早的爱情。
  地上有花。天上有星。
  人——有着心灵。
  我知道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永远坚固。
  在自然的运行中一切消逝如朝露。
  但那些发过光的东西是如此可珍,
  而且在它们自己的光辉里获得了永恒。
  我曾经和我最早的朋友一起坐在草地上读着书籍,
  一起在星空下走着,谈着我们的未来。
  对于幼年的孩子它们是那样富足。
  我又曾沉默地爱着一个女孩子,
  我是那样喜欢为她做着许多小事情。
  没有回答,甚至于没有觉察,
  我的爱情已经如十五晚上的月亮一样圆满。
  呵,时间的灰尘遮盖了我的心灵,
  我太久太久没有想起过他们!
  我最早的朋友早已在很远的地方了。
  我最早的爱人早已嫁给了别人。
  我也再不是一个少年人。
  但自然并不因我停止它的运行,
  世界上仍然到处有着青春,
  到处有着刚开放的心灵。
  年轻的朋友们,我们一起到野外去吧,
  在那柔和的蓝色的天空之下,
  我想对你们谈说种种纯洁的事情。
  吟完了,所有人一阵无语。我的朋友说:“都喝够了吧?酸够了吧?如果酸够了,就散!”
  于是大家作鸟兽散……
  写信的日子和律师手记
  周游列城回来之后,我决定回家一趟。我的家在离晴川市很近的一座城市,坐火车回去大概要三个小时的车程。在火车上,我习惯贴着车窗思考和回忆,让自己的记忆逆着飞驰的列车与时光反向而行。
  读大学时,每逢放假时节,我总是把自己好好打理一番才去坐火车,连带书也绝不带《读者》或者《知音》,怎么着也得弄上本林语堂的《吾国吾民》或者从图书馆借来的《国家地理杂志》。每次同学们都要质问我,挤火车你怎么像去相亲呀,我都正色告诉他们,挤火车可是咱们这帮穷学生除了英语角外唯一可以满足艳遇遐想的机会了。
  那正是一九九五至一九九八年的时节,我们的网络英雄们不是正在耶鲁哈佛喝着洋墨水,就是嘴里叼着汉堡售卖概念吸引风险投资。“网恋”还是静静躺在词海中等待被人生造出来的词语,大学生们只能把外语角、同乡会当作结识异性的平台。
  那时候,变着法从我们兜里掏取资讯费的不是移动和联通,而是中国邮政。大一时我每天平均收信三封、回信两封,记得下学期邮票突然涨到了六毛,大家全部气得要跳起来,号称要到各个高校串联鼓动大家都不要写信了,可惜最终发觉此举只能是螳臂挡车而不得不作罢。这间接导致我把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定为《中国反行政垄断的可能性探讨》。
  那时候最幸福的事情是找个周日的下午,坐在自习室里给远方甚至是同城的兄弟姐妹们写写信,现在想起当时为了讨好远方的女朋友能用半下午的时间斟酌字句写上万言长信外加用直尺绘上设想中未来小家的草图一幅就顿觉那年代那人真是可爱之极。
  当然也有丢人现眼的时候,最厉害的一次是为了约定一个饭局,我在周一上午的微积分课上给在本地读书的十六名高中同学每人写了封信,上面全部一句话:“周六上午九点政法大学门口,一起宰小林子!”
  然后单独给那位叫小林子的兄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写了封劝其埋单的长信,下课后把信发出,并决定从周四起开始吃素,周五就绝食等待周六的大餐。让我郁闷得发疯的是周五下午居然收到小林子的回信,上书:“周六回家,老爸病了!”在深深地服了这个厚脸皮后为了面子只好自己周六起大早奔政法学院组织聚会然后惨痛地自觉埋单。
  自己当时把写信收信作为人生一大乐趣,“信德”极好,逢信必复,哪像现在深受官僚主义毒害,即使朋友发来再有意思再有诚意的短信,我的回复一般都是很简单的两句,古典版的是:“知道了,留中,准你上书房行走。”现代版则是:“阅,抄转某某同志。”
  电话也是极为稀罕,那时候每个女生楼也就一部电话,要拨通电话简直比中彩票还难,即使打通了也要用极其谦卑的口吻央求门房的大妈去帮着叫人。最快乐的事情就是经过锲而不舍的努力拨通电话并经历漫长的等待后在话筒里听到高跟鞋顺着楼梯缓缓接近的声响,最痛苦的莫过于接着传来她同寝室同学的声音:“她刚被别的男生约出去了!”当时真是杀人的心都有。
  火车继续奔驰,一如既往,没有任何艳遇发生,虽然正值放假,车上美女不少。列车进站后,合上那本让我看得直打瞌睡的《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我疲惫地下车了。
  回家狂睡三天,为了不被妈妈责怪为不务正业,我决定给自己找点事做。一个朋友知道我还是想有些法律方面的实践,便托熟人帮我联系了地方上一家律师事务所,我决定隐瞒警察身份以放暑假的研究生的名义在那里见习。所谓见习不外乎是做律师助理,由于我当时有律师资格证,主任也让我帮忙书写诉状或者跟着他一起出庭。
  由于自己一直都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报捕和报送起诉,对刑事审判的流程和环节相对要熟悉一些,自己也很想借实习的机会多接触一些民事案件,通过上民事法庭的机会健全一下自己在民商事法律方面的知识结构。
  当时经常带着我出庭的除了主任外就是一位姓朱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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