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世范-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32…
民俗淳顽当求其实
士大夫相见,往往多言某县民淳,某县民顽。及询其所以然,乃谓见任
官赃污狼籍,乡民吞声饮气而不敢言,则为淳;乡民列其恶诉之州郡监司,
则为顽。此其得顽之名,岂不枉哉?今人多指奉化县为顽,问之奉化人,则
曰:“所讼之官皆有入己赃,何谓奉化为顽?”如黄岩等处人言皆然,此正
圣人所谓“期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何顽之有!今具其所以为顽
之目:应纳税赋而不纳,及应供科配而不供,则为顽;若官中因事广科,从
而隐瞒,其民户不肯供纳则不为顽。官吏断事,出于至公,又合法意,乃任
私忿,求以翻异,则为顽;官吏受财,断直为曲,事有冤抑,次第陈诉,则
不为顽。官员清正,断事自己,豪横之民无所行赂,无所措谋,则与胥吏表
里撰合语言,妆点事务,妄兴论讼,则为顽;若官员与吏为徒,百般诡计掩
人耳目,受接贿赂,偷盗官钱,人户有能出力为众论诉,则不为顽。
… 33…
官有科付之弊
县、道有非理横科及预借官物者,必相率而次第陈讼。盖粮税自有常额,
足以充上供州用县用;役钱亦有常额,足以供解发支雇。县官正己以率下,
则民间无隐负不输,官中无侵盗妄用,未敢以为有余,亦何不足之有!惟作
县之人不自检己,吃者、着者、日用者,般挈往来,送遗给托,置造器用,
储蓄囊箧,及其他百色之须,取给于手分、乡司。为手分、乡司者,岂有将
己财奉县官,不过就薄历之中,恣为欺弊。或揽人户税物而不纳;或将到库
之钱而他用;或伪作过军、过客券,旁及修葺廨舍,而公求支破;或阳为解
发而中途截拨……其弊百端,不可悉举。县官既素受其污啖,往往知而不问,
况又有懵然不晓财赋之利病。及晓之者,又与之通同作弊。一年之间,虽至
小邑,亏失数千缗,殆不觉也。于是有横科预借之患,及有拖欠州郡之数。
及将任满,请托关节以求脱去,而州郡遂将积欠勒令后政补偿。夫前政以一
年财赋不足一年支解,为后政者岂能以一年财赋补足数年财赋!故于前政预
借钱物多不认理,或别设巧计阴夺民财,以求补足旧欠,其祸可胜言哉!
大凡居官莅事,不可不仔细,猾吏奸民尤当深察。若轻信吏人,则彼受
乡民遗赂,百端撰造,以曲为直,从而断决,岂不枉哉!间有子弟为官懵然
不晓事理者,又有与吏同贪,虽知是否而妄决者,乡民冤抑莫伸。仕官多无
后者,以此盍亦思上之所以责任我者何意?而下之所以赴愬于我者,正望我
以伸其冤抑,我其可以不公其心哉!凡为官吏当以公心为主,非特在己无愧,
而子孙亦职有利矣!
… 34…
卷之下治家
宅舍关防贵周密
人之居家,须令垣墙高厚,藩篱周密,窗壁门关坚牢。随损随修,如有
水窦之类,亦须常设格子,务令新固,不可轻忽。虽窃盗之巧者,穴墙剪篱,
穿壁决关,俄顷可辨,比之颓墙败篱、腐壁敝门以启盗者有间矣。且免奴婢
奔窜及不肖子弟夜出之患。如外有窃盗,内有奔窜及子弟生事,纵官司为之
受理,岂不重费财力!
… 35…
山居须置庄佃
居止或在山谷村野僻静之地,须于周围要害去处置立庄屋,招诱丁多之
人居之。或有火烛、窃盗,可以即相救应。
… 36…
夜间防盗宜警急
凡夜犬吠,盗未必至亦是盗来探试,不可以为他而不警。夜间遇物有声,
亦不可以为鼠而不警。
… 37…
防盗宜巡逻
屋之周围须令有路,可以往来,夜间遣人十数遍巡之。善虑事者,居于
城郭,无甚隙地,亦为夹墙,使逻者往来其间。若屋之内,则子弟及奴婢更
迭巡警。
… 38…
夜间逐盗宜详审
夜间觉有盗,便须直言“有盗”,徐起逐之,盗必且窜。不可乘暗击之,
恐盗之急,以刃伤我,及误击自家之人。若持烛见盗击之,犹庶几。若获盗
而已受拘执,自当准法,无过殴伤。
… 39…
富家少蓄金帛免招盗
多蓄之家,盗所觊觎,而其人又多置什物,喜于矜耀,尤盗之所垂涎也。
富厚之家若多储钱谷,少置什物,少蓄金宝丝帛,纵被盗亦不多失。前辈有
戒其家:“自冬夏衣之外,藏帛以备不虞,不过百匹。”此亦高人之见,岂
可与世俗言!
… 40…
防盗宜多端
劫盗有中夜炬火露刃排门而入人家者此尤不可不防,须于诸处往来路口
委人为耳目,或有异常则可以先知。仍预置便门,遇有警急,老幼妇女且从
便门走避。又须子弟及仆者平时常备器械,为御敌之计。可敌则敌,不可敌
则避,切不可令盗得我之人,执以为质,则邻保及捕盗之人不敢前。
… 41…
刻剥招盗之由
劫盗虽小人之雄,亦自有识见。如富人平时不刻剥,又能乐施,又能种
种方便,当兵火扰攘之际犹得保全,至不忍焚掠污辱者多,盗所快意于劫杀
之家,多是积恶之人。富家各宜自省。
… 42…
失物不可猜疑
家居或有失物,不可不急寻。急寻,则人或投之僻处,可以复收,则无
事矣。不急,则转而出外,愈不可见。又不可妄猜疑人,猜疑之当,则人或
自疑,恐生他虞;猜疑不当,则正窃者反自得意。况疑心一生,则所疑之人
揣其行坐辞色皆若窃物,而实未尝有所窃也。或已形于言,或妄有所执治,
而所失之物偶见,或正窃者方获,则悔将若何!
… 43…
睦邻里以防不虞
居宅不可无邻家,虑有火烛,无人救应。宅之四围如无溪流,当为池井,
虑有火烛,无水救应。又须平时抚恤邻里有恩义。有士大夫平时多以官势残
虐邻里,一日为仇人刃其家,火其屋宅。邻里更相戒曰:“若救火,火熄之
后,非惟无功,彼更讼我以为盗取他家财物,则狱讼未知了期!若不救火,
不过杖一百而已。”邻里甘受杖而坐视其大厦为煨烬,生生之具无遗。此其
平时暴虐之效也。
… 44…
火起多从厨灶
火之所起,多从厨灶。盖厨屋多时不扫,则埃墨易得引火。或灶中有留
火,而灶前有积薪接连,亦引火之端也。夜间最当巡视。
… 45…
焙物宿火宜儆戒
烘焙物色过夜,多致遗火。人家房户,多有覆盖宿火而以衣笼罩其上,
皆能致火,须常戒约。
… 46…
田家致火之由
蚕家屋宇低隘,于炙簇之际,不可不防火。农家储积粪壤,多为茅屋。
或投死灰于其间,须防内有余烬未灭,能致火烛。
… 47…
致火不一类
茅屋须常防火;大风须常防火;积油物、积石灰须常防火。此类甚多,
切须询究。
… 48…
小儿不可带金宝
富人有爱其小儿者,以金银宝珠之属饰其身。小人有贪者,于僻静处坏
其性命而取其物。虽闻于官而寘于法,何益?
… 49…
小儿不可独游街市
市邑小儿,非有壮夫携负,不可令游街巷,虑有诱略之人也。
… 50…
小儿不可临深
人之家居,井必有干,池必有栏。深溪急流之处,峭险高危之地,机关
触动之物,必有禁防,不可令小儿狎而临之。脱有疏虞,归怨于人何及!
… 51…
亲宾不宜多强酒
亲宾相访,不可多虐以酒。或被酒夜卧,须令人照管。往时括苍有困客
以酒,且虑其不告而去,于是卧于空舍而钥其门。酒渴索浆不得,则取花瓶
水饮之。次日启关而客死矣。其家讼于官。郡守汪杯忠究其一时舍中所有之
物,云“有花瓶,浸旱莲花”。试以旱莲花浸瓶中,取罪当死者试之,验,
乃释之。又有置水于案而不掩覆,屋有伏蛇遗毒于水,客饮而死者。凡事不
可不谨如此。
… 52…
婢仆奸盗宜深防
清晨早起,昏晚早睡,可以杜绝仆婢奸盗等事。
… 53…
严内外之限
司马温公《居家杂仪》:“令仆子非有警急修葺,不得入中门;妇女婢
妾无故不得出中门。只令铃下小童通传内外。治家之法,此过半矣。
… 54…
婢妾常宜防闭
婢妾与主翁亲近,或多挟此私通,仆辈有子则以主翁藉口。畜愚贱之裔,
至破家者多矣。凡婢妾不可不谨其始,亦不可不防其终。
… 55…
侍婢不可不谨出入
人有婢妾不禁出入,至与外人私通。有妊不正其罪而遽逐去者,往往有
于主翁身故之后,自言是主翁遗腹子,以求归宗。旋至兴讼。世俗所宜警此,
免累后人。
… 56…
婢妾不可供给
人有以正室妒忌,而于别宅置婢妾者;有供给娼女,而绝其与人往来者。
其关防非不密,监守非不谨,然所委监守之人得其犒遗,反与外人为耳目以
通往来,而主翁不知,至养其所生子为嗣者。又有妇人临蓐,主翁不在,则
弃其所生之女,而取他人之子为己子者。主翁从而收养,不知非其己子,庸
俗愚暗大抵类此。
… 57…
暮年不宜置宠妾
妇人多妒,有正室者少蓄婢妾,蓄婢妾者多无正室。夫蓄婢妾者,内有
子弟,外有仆隶,皆当关防。制以主母犹有他事,况无所统辖!以一人之耳
目临之,岂难欺蔽哉!暮年尤非所宜,使有意外之事,当如之何?
… 58…
婢妾不可不谨防
夫蓄婢妾之家,有僻室而人所不到,有便门而可以通外。或溷厕与厨灶
相近而使膳夫掌庖,或夜饮在于内室而使仆子供役,其弊有不可防者。盖此
曹深谋而主不之猜,此曹迭为耳目,而主又何由知觉!
… 59…
美妾不可蓄
夫置婢妾,教之歌舞,或使侑樽以为宾客之欢,切不可蓄姿貌黠慧过人
者,虑有恶客起觊觎之心。彼见美丽,必欲得之。“逐兽则不见泰山”,苟
势可以临我,则无所不至。绿珠之事在古可鉴,近世亦多有之,不欲指言其
名。
… 60…
赌博非闺门所宜有
士大夫之家,有夜间男女群聚呼卢至于达旦,岂无托故而起者!试静思
之。
… 61…
仆厮当取勤朴
人家有仆,当取其朴直谨愿,勤于任事,不必责其应对进退之快人意。
人之子弟不知温饱所自来者,不求自己德业之出众。而独欲仆者峭黠之出众。
费财以养无用之人,固未甚害,生事为非皆此辈导之也。
… 62…
轻诈之仆不可蓄
仆者而有市井浮浪子弟之态,异巾美服,言语矫诈,不可蓄也。蓄仆之
久而骤然如此,闺阃之事,必有可疑。
… 63…
待奴仆当宽恕
奴仆小人,就役于人者,天资多愚,作事乖舛背违,不曾有便当省力之
处。如顿放什物必以斜为正;如裁截物色必以长为短。若此之类,殆非一端。
又性多忘,嘱之以事,全不记忆;又性多执,所见不是,自以为是;又性多
很,轻于应对,不识分守。所以顾主于使令之际,常多叱咄。其为不改,其
言愈辩,顾主愈不能平。于是棰楚加之,或失手而至于死亡者有矣。凡为家
长者,于使令之际有不如意,当云“小人天资之愚如此,宜宽以处之”。多
其教诲,省其嗔怒可也。如此,则仆者可以免罪,主者胸中亦大安乐,省事
多矣。至于婢妾,其愚尤甚。妇人既多褊急狠愎,暴忍残刻,又不知古今道
理,其所以责备婢妾者又非丈夫之比。为家长者宜于平昔常以待奴仆之理谕
之,其间必自有晓然者。
… 64…
奴仆不可深委任
人之居家,凡有作为及安顿什物,以至田园、仓库、厨、厕等事,皆自
为之区处,然后三令五申以责付奴仆,犹惧其遗忘,不如吾志。今有人一切
不为之区处。凡事无大小听奴仆自为谋,不合己意,则怒骂,鞭挞继之。彼
愚人,止能出力以奉吾令而已,岂能善谋,一一暗合吾意。若不知此,自见
多事。且如工匠执役,必使一不执役者为之区处,谓之“都料匠”。盖人凡
有执为,则不暇他见,须令一不执为者,旁观而为之区处,则不烦扰而功增
倍矣。
… 65…
顽很婢仆宜善遣
婢仆有顽很全不中使令者,宜善遣之,不可留,留则生事。主或过于殴
伤,此辈或挟怨为恶,有不容言者。婢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