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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李鼎祚周易集解-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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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虞翻曰:防,防四也。失位从或,而欲折之初。戕,杀也。离为戈兵,三从离上入坤,折四死大过中,故“从或戕之,凶”也。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虞翻曰:三来戕四,故“凶如何也”。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
  《九家易》曰:以阳居阴,行过乎恭。今虽失位,遇则进五,故“无咎”也。四体震动,位既不正,当动上居五,不复过五,故曰“弗过遇之”矣。
 
  
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荀爽曰:四往危五,戒备于三,故曰“往厉必戒”也。勿长居四,当动上五,故“用永贞”。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虞翻曰:体否上倾,故“终不可长”矣。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虞翻曰:密,小也。晋坎,在天为云,坠地成雨。上来之三,折坎入兑,小为密。坤为自我。兑为西。五动乾为郊。故“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也。
 
  公弋取彼在穴。
  虞翻曰:公谓三也。弋,矰缴射也。坎为弓弹。离为鸟矢。弋无矢也,巽绳连鸟,弋人鸟之象。艮为手,二为穴,手入穴中,故“公弋取彼在穴”也。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虞翻曰:谓三坎水,已之上六,故“已上也”。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虞翻曰:谓四已变之坤,上得之三,故“弗遇过之”。离为飞鸟,公弋得之,鸟下入艮手而死,故“飞鸟离之凶”。晋坎为灾眚,故“是谓灾眚”矣。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之。
  虞翻曰:飞下称亢。晋上之三,故“已亢也”。
 
  《序卦》曰: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
  韩康伯曰:行过乎俭,可以矫世厉俗,有所济也。
 
 (离下坎上)。既济:亨小。利贞。
  虞翻曰:泰五之二。小,谓二也。柔得中。故“亨小”。六爻得位,各正性命,保合大和故“利贞”矣。
 
  初吉,
  虞翻曰:初,始也。谓泰乾。乾知大始,故称“初”。坤五之乾二,得正处中,故“初吉,柔得中也。”
 
  终乱。
  虞翻曰:泰坤称乱。二上之五,终止于泰,则反成否。子弑其父,臣弑其君天下无邦,终穷成坤,故“乱,其道穷”。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
  荀爽曰:天地既交,阳升阴降,故“小者亨也”。
 
  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
  侯果曰:此本泰卦。六五降二,九二升五,是刚柔正当位也。
 
  
初吉,柔得中也。
  虞翻曰:中,谓二。
 
  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虞翻曰:反否终坤,故“其道穷也”。侯果曰:刚得正,柔得中,故“初吉”也。正有终极,济有息止,止则穷乱,故曰“终止则乱,其道穷也”。一曰:殷亡周兴之卦也。成汤应天,初吉也。商辛毒痛,终止也。由止,故物乱而穷也。物不可穷,穷则复始,周受其未济而兴焉。
 《乾凿度》曰:既济未济者,所以明戒慎,全王道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荀爽曰:六爻既正,必当复乱,故君子象之。思患而豫防之,治不忘乱也。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宋衷曰:离者两阳一阴。阴方阳圆,舆轮之象也。其一在坎中,以火入水,必败,故曰“曳其轮”也。初在后,称“尾”。尾濡曳,咎也。得正有应,于义要以危而无咎矣。
 
  六二:妇丧其佛,勿逐,七日得。
  虞翻曰:离为妇。泰坤为丧。佛发,谓鬒发也。一名妇人之首饰。坎为玄云,故称发。《诗》曰:鬒发如云。乾为首,坎为美;五取乾二之坤为坎,坎为盗,故“妇丧其佛”。泰震为七,故“勿逐,七日得”。与睽丧马勿逐同义。佛,或作茀。俗说以佛为妇人蔽膝之茀,非也。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王肃曰:体柔应五,履顺承刚,妇人之义也。佛,首饰。坎为盗。离为妇。丧其茀,邻于盗也。勿逐自得,履中道也。二五相应,故“七日得”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虞翻曰:高宗,殷王武丁。鬼方,国名。乾为高宗,坤为鬼方;乾二之坤五。故“高宗伐鬼方”。坤为年,位在三,故“三年”。坤为小人,二上克五,故“三年克之,小人勿用”。《象》曰:“惫也”。干宝曰:高宗,殷中兴之君。鬼方,北方国也。高宗尝伐鬼方,三年而后克之。离为戈兵,故称“伐”。坎当北方,故称“鬼”。在既济之家,而述先代之功,以明周因于殷,有所弗革也。
 
  《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侯果曰:伐鬼方者,兴衰除暗之征也。上六暗极,九三征之,三举方及,故曰“三年克之”。兴役动众,圣犹疲惫,则非小人能为,故曰“小人勿用”。虞翻曰:坎为劳,故“惫也”。
 
  六四:溃в幸卵M,终日戒。
  虞翻曰:乾为衣,故称“溃А薄QM,败衣也。乾二之五,衣象裂坏,故“溃в幸卵M”。离为日,坎为盗,在两坎间,故“终日戒”。谓伐鬼方三年乃克。旅人勤劳,衣服皆败,鬼方之民,犹或寇窃,故“终日戒”也。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卢氏曰:溃д撸疾四┲兑病QM者,残币帛,可拂拭器物也。溃в形卵M之道也。四处明暗之际,贵贱无恒,犹或为衣或为袽也。履多惧之地,上承帝主,故终日戒慎,有所疑惧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虞翻曰:泰震为东,兑为西,坤为牛,震动五杀坤,故“东邻杀牛“。在坎多眚,为阴所乘,故“不如西邻之禴祭”。禴,夏祭也。离为夏。兑动二,体离,明。得正承五,顺三。故“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
  崔觐曰:居中当位。于既济之时,则当是周受命日也。五坎为月。月出西方,西邻之谓也。二应在离,离为日。日出东方,东邻之谓也。离又为牛,坎水克离火,东邻杀牛之象。禴,殷春祭之名。案《尚书》:克殷之岁,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丁未,祀于周庙。四月殷之三月,春也。则明西邻之禴祭,得其时而受祉福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卢氏曰:明鬼享德不享味也。故德厚者,吉大来也。
 
  上六:濡其首,厉。
  虞翻曰:乾为首,五从二上在坎中,故“濡其首,厉”。位极乘阳,故“何可久”。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荀爽曰:居上濡五,处高居盛,必当复危,故“何可久也”。
 
  《序卦》曰: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崔觐曰:夫易之为道,穷则变,变则通。而以未济终者,亦物不可穷也。
 
 (坎下离上)。未济:亨。
  虞翻曰:否二之五也。柔得中,天地交。故“亨”。济,成也。六爻皆划错,故称未济也。
 
  小狐汔济,
  虞翻曰:否艮为小狐。汔,几也。济,济渡。狐济几度,而濡其尾,未出中也。
 
  濡其尾,无攸利。
  虞翻曰:艮为尾。狐,兽之长尾者也。尾谓二,在坎水中。故“濡其尾”。失位,故“无攸利,不续终也”。
  干宝曰:坎为狐。
  《说文》曰:汔,涸也。
  案:刚柔失正,故未济也。五居中应刚,故“亨”也。小狐力弱,汔乃可济。水既未涸,而乃济之。故尾濡而无所利也。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
  荀爽曰:柔上居五,与阳合同,故“亨”也。
 
  小狐汔济,未出中也。
  虞翻曰:谓二未变,在坎中也。
  干宝曰:狐,野兽之妖者,以喻禄父。中,谓二也。困而犹处中故也。此以记纣虽亡国,禄父犹得封矣。
 
  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
  虞翻曰:否阴消阳,至剥终坤,终止则乱,其道穷也。乾五之二,坤杀不行,故“不续终也”。干宝曰:言禄父不能敬奉天命,以续既终之礼,谓叛而被诛也。
 
  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荀爽曰:虽刚柔相应,而不以正,由未能济也。
  干宝曰:六爻皆相应,故微子更得为客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
  侯果曰:火性炎上,水性润下,虽复同体,功不相成,所以未济也。故君子慎辨物宜,居之以道,令其功用相得,则物咸济矣。
 
  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虞翻曰:君子,否乾也。艮为慎。辨,别也。物谓乾阳物也,坤阴物也;艮为居,坤为方;乾别五以居坤二。故“以慎辨物居方”也。
 
  初六:濡其尾,吝。
  虞翻曰:应在四,故“濡其尾”。失位,故“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案:四在五后,故称“尾”。极,中也。谓四居坎中,以濡其尾,是不知极也。
 
  九二:曳其轮,贞吉。
  姚信曰:坎为曳,为轮,两阴夹阳,轮之象也。二应于五,而隔于四,止则据初,故“曳其轮”。处中而行,故曰“贞吉”。干宝曰:坎为轮。离为牛,牛曳轮。上以承五命,犹东蕃之诸侯,共攻三监,以康周道,故曰“贞吉”也。
 
  《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虞翻曰:谓初已正,二动成震,故“行正”。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荀爽曰:未济者,未成也。女在外,男在内,婚姻未成。征上从四则凶。利下从坎,故“利涉大川”矣。
 
  《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干宝曰:吉凶者,言乎其得失也。禄父反叛,管蔡与乱,兵连三年,诛及骨肉,故曰“未济征凶”。平克四国,以济大难,故曰“利涉大川”。坎也。以六居三,不当其位,犹周公以臣而君,故流言作矣。
 
  九四:贞吉,悔亡。
  虞翻曰:动正得位,故吉而悔亡矣。
 
  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邦。
  虞翻曰:变之震,体师:坤为鬼方。故“震用伐鬼方”。坤为年,为大邦,阳称赏,四在坤中,体既济离三,故“三年有赏于大邦”。
 
  《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案:坎为志,震为行,四坎变震,故“志行也”。
 
 
六五:贞吉,无悔。
  虞翻曰:之正则吉,故“贞吉,无悔”。
 
  君子之光,有孚,吉。
  虞翻曰:动之乾,离为光,故“君子之光”也。孚谓二。二变应已,得有之,故“有孚吉”。坎称孚也。干宝曰:以六居五,周公摄政之象也,故曰“贞吉无悔”。制礼作乐,复子明辟。天下乃明其道,乃信其诚。故“君子之光,有孚,吉”矣。
 
  《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虞翻曰:动之正,乾为大明,故“其晖吉也”。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虞翻曰:坎为孚,谓四也。上之四介四,故“有孚”。饮酒流颐中,故“有孚于饮酒”。终变之正,故“无咎”。乾为首,五动首在酒中,失位,故“濡其首”矣。孚,信。是,正也。六位失正,故“有孚失是”。谓若殷纣沉湎于酒,以失天下也。
 
  《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虞翻曰:节,止也。艮为节,饮酒濡首,故“不知节矣”。
卷十三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虞翻曰:天贵故“尊”,地贱故“卑”。“定”谓成列。
  荀爽曰:谓否卦也。否七月,万物已成,乾坤各得其位定矣。
 
  卑高以陈,贵贱位矣。
  虞翻曰:乾高贵五,坤卑贱二,列贵贱者,存乎位也。
  荀爽曰:谓泰卦也。
  侯果曰:天地卑高,义既陈矣;万物贵贱,位宜差矣。
 
  动静有常,刚柔断矣。
  虞翻曰:断,分也。乾刚常动,坤柔常静,分阴分阳,迭用柔刚。
 
  方以类聚,
  《九家易》曰:谓姤卦,阳爻聚于午也。方,道也。谓阳道施生,万物各聚其所也。
 
  物以群分,
  《九家易》曰:谓复卦,阴爻群于主子也。阴,成故曰物“物”也。至于万物一成,分散天下也。以周人用,故曰“物以群分”也。
 
  吉凶生矣。
  虞翻曰:物三称群,坤方道静,故“以类聚”。乾物运行,故“以群分”。乾生,故“吉”;坤杀,故“凶”,则“吉凶生矣”。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虞翻曰:谓日月在天成八卦;震象出庚,兑象见丁,乾象盈甲,巽象伏辛,艮象消丙,坤象丧乙,坎象流戊,离象就已,故“在天成象”也。在地成形,谓震竹巽木,坎水离火,艮山兑泽,乾金坤土。在天为变,在地为化,刚柔相推,而生变化矣。
 
  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
  虞翻曰:旋转称摩薄也。乾以二五摩坤,成震、坎、艮。坤以二五摩乾,成巽、离、兑。故“刚柔相摩,则八卦相荡”也。
 
  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
  虞翻曰:鼓,动。润,泽也。雷震庭艮,风巽雨兑也。
 
  日月运行,一寒一暑。
  虞翻曰:日离月坎,寒乾暑坤也。运行往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暑相推,而岁成焉,故“一寒一暑”也。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荀爽曰:男谓乾,初适坤为震;二适坤为坎;三适坤为艮,以成三男也。女谓坤,初适乾为巽;二适乾为离;三适乾为兑,以成三女也。
 
  乾知大始,
  《九家易》曰:始,谓乾禀元气,万物资始也。
 
  坤作成物。
  荀爽曰:物谓坤任育体,万物资生。
 
  乾以易知,坤以简能。
  虞翻曰:阳见称易,阴藏为简,简,阅也。乾息昭物,天下文明,故“以易知”。坤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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