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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07南齐书-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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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又曰:“雷电所击,盖所感也。皆思心有尤之所致也。” 
  建元二年闰六月丙戌,戊夜震电。 
  四年五月五日,雷雹暗都,雷震于乐游安昌殿,电火焚荡尽。 
  永明八年四月六日,雷震会稽山阴恒山保林寺,刹上四破,电火烧塔,下佛面窗户不异也。 
  永明中,雷震东宫南门,无所伤毁,杀食官一人。 
  十一年三月,震于东斋,栋崩。左右密欲治缮,竟陵王子良曰:“此岂可治!留之志吾过,且旌天之爱我也。”明年,子良薨。 
  《传》又曰:“土气乱者,木金水火乱之。” 
  建武二年二月丁巳,地震。 
  永元元年七月,地日夜十八震。 
  九月十九日,地五震。 
  金者,西方,万物既成,杀气之始也。其于王事,兵戎战伐之道也。王者兴师动众,建立旗鼓,仗旄把钺,以诛残贼,止暴乱,杀伐应义,则金气从。工冶铸化,革形成器也。人君乐侵陵,好攻战,贪城邑,轻百姓之命,人民不安,内外骚动,则金失其性。盖冶铸不化,冰滞固坚,故曰金不从革,又曰维木沴金。 
  建武四年,明帝出旧宫送豫章王第二女绥安主降嫔,还上辇,辇上金翅无故自折落地。 
  《言传》曰:“言《易》之道,西方曰《兑》,为口。人君过差无度,刑法不一,敛从其重,或有师旅,炕阳之节,若动众劳民,是言不从。人君既失众,政令不从,孤阳持治,下畏君之重刑,阳气胜则旱象至,故曰厥罚常阳也。” 
  建元三年,大旱,时有虏寇。 
  永民三年,大旱,明年,唐宇之起。 
  建武二年,大旱,时虏寇方盛,皆动众之应也。 
  《言传》曰:“下既悲苦君上之行,又畏严刑而不敢正言,则必先发于歌谣。歌谣,口事也。口气逆则恶言,或有怪谣焉。” 
  宋泰始既失彭城,江南始传种消梨,先时所无,百姓争欲种植。识者曰:“当有姓萧而来者。”十余年,齐受禅。 
  元徽中,童谣曰:“襄阳白铜蹄,郎杀荆州儿。”后沈攸之反,雍州刺史张敬儿袭江陵,杀沈攸之子元琰等。 
  永明元年元日,有小人发白虎樽,既醉,与笔札,不知所道,直云“忆高帝”。敕原其罪。 
  世祖起青溪旧宫,时人反之曰:“旧宫者,穷厩也。”及上崩后,宫人出居之。 
  永明初,百姓歌曰:“白马向城啼,欲得城边草。”后句间云“陶郎来”。白者金色,马者兵事。三年,妖贼唐宇之起,言唐来劳也。 
  世祖起禅灵寺初成,百姓纵观。或曰:“禅者授也,灵非美名,所授必不得其人。”后太孙立,见废也。 
  永明中,宫内坐起御食之外,皆为客食。世祖以客非家人名,改呼为别食,时人以为分别之象。少时,上晏驾。 
  文惠太子在东宫,作“两头纤纤”诗,后句云“磊磊落落玉山崩”,自此长王宰相相继薨徂,二宫晏驾。 
  文惠太子作七言诗,后句辄云“愁和谛”。后果有和帝禅位。 
  永明中,虏中童谣云:“黑水流北,赤火入齐。”寻而京师人家忽生火,赤于常火,热小微,贵贱争取以治病。法以此火灸桃板七炷,七日皆差。敕禁之,不能断。京师有病瘿者,以火灸数日而差。邻人笑曰:“病偶自差,岂火能为。”此人便觉颐间痒,明日瘿还如故。后梁以火德兴。 
  文惠太子起东田,时人反云:“后必有癫童。”果由太孙失位。 
  齐宋以来,民间语云:“扰攘建武上。”明帝初,诛害蕃戚,京师危骇。 
  永元元年,童谣曰:“洋洋千里流,流翣东城头。乌马乌皮袴,三更相告诉。脚跛不得起,误杀老姥子。”千里流者,江祏也。东城,遥光也。遥光夜举事,垣历生者乌皮袴褶往奔之。跛脚,亦遥光。老姥子,孝字之象,徐孝嗣也。 
  永元中,童谣云:“野猪虽嗃嗃,马子空闾渠。不知龙与虎,饮食江南墟。七九六十三,广莫人无余。乌集传舍头,今汝得宽休。但看三八后,摧折景阳楼。”识者解云“陈显达属猪,崔慧景属马”,非也。东昏侯属猪,马子未详,梁王属龙,萧颖胄属虎。崔慧景攻台,顿广莫门死,时年六十三。乌集传舍,即所谓“瞻乌爰止,于谁之屋”。三八二十四,起建元元年,至中兴二年,二十四年也。摧折景阳楼,亦高台倾之意也。言天下将去,乃得休息也。 
  齐、宋之际,民间语云“和起”,言以和颜而为变起也。后和帝立。 
  崔慧景围台城,有一五色幡,飞翔在云中,半日乃不见,众皆惊怪,相谓曰:“幡者,事寻当翻覆也。”数日而慧景败。 
  《言传》曰:“言气伤则民多口舌,故有口舌之痾。金者白,故有日眚,若有白为恶祥。” 
  宋升明二年,飙风起建康县南塘里,吹帛一匹入云,风止,下御路。纪僧真启太祖当宋氏禅者,其有匹夫居之。 
  水,北方,冬藏万物,气至阴也,宗庙祭祀之象。死者精神放越不反,故为之庙以收其散,为之貌以收其魂神,而孝子得尽礼焉。敬之至,则神歆之,此则至阴之气从,则水气从沟渎随而流去,不为民害矣。人君不祷祀,简宗庙,废祭祀,逆天时,则雾水暴出,川水逆溢,壤邑轶乡,沉溺民人,故曰水不润下。 
  建元二年,吴、吴兴、义兴三郡大水。 
  二年夏,丹阳、吴二郡大水。 
  四年,大水。 
  永明五年夏,吴兴、义兴水雨伤稼。 
  六年,吴兴、义兴二郡大水。 
  建武二年冬,吴、晋陵二郡水雨伤稼。 
  永元元年七月,涛入石头,漂杀缘淮居民。应本传。 
  荆州城内有沙池,常漏水。萧颖胄为长史,水乃不漏,及颖胄亡,乃复竭。 
  《传》曰:“极阴气动,故有鱼孽。鱼孽者,常寒罚之符也。” 
  永明九年,盐官县石浦有海鱼乘潮来,水退不得去,长三十余丈,黑色无鳞,未死,有声如牛。土人呼为海燕,取其肉食之。 
  永元元年四月,有大鱼十二头入会稽上虞江,大者近二十余丈,小者十余丈,一入山阴称蒲,一入永兴江,皆暍岸侧,百姓取食之。 
  《听传》曰:“不聪之象见,则妖生于耳,以类相动,故曰有鼓妖也。”一曰,声属鼓妖。 
  永明元年十一月癸卯夜,天东北有声,至戊夜。 
  《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其咎在霿乱失听,故厥咎霿。思心之咎亦雾。天者,正万物之始,王者,正万事之始,失中则害天气,类相动也。天者转于下而运于上,云者起于山而弥于天,天气动则其象应,故厥罚常阴。王者失中,臣下盛强,而蔽君明,则云阴亦众多而蔽天光也。 
  建元四年十月丙午,日入后土雾勃勃如火烟。 
  永明二年十一月己亥,四面土雾入人眼鼻,至辛丑止。 
  二年十一月丙子,日出后及日入后,四面土雾勃勃如火烟。 
  六年十一月庚戌,丙夜土雾竟天,昏塞浓厚,至六日未时小开,到甲夜后仍浓密,勃勃如火烟,辛惨,入人眼鼻。 
  八年十月壬申,夜土雾竟天,浓厚勃勃如火烟,气入人眼鼻,至九日辰时开除。 
  九年十月丙辰,昼夜恒昏雾勃勃如火烟,其气辛惨,入人眼鼻,兼日色赤黄,至四日甲夜开除。 
  十年正月辛酉,酉初四面土雾勃勃如火烟,其气辛惨,入人眼鼻。 
  《传》曰:“《易》曰‘乾为马’。逆天气,马多死,故曰有马祸。”一曰,马者,兵象也。将有寇戎之事,故马为怪。 
  建武四年,王晏出至草市,马惊走,鼓步从车而归,十余日,晏诛。 
  建武中,南岸有一兰马,走逐路上女子,女子窘急,走入人家床下避之,马终不置,发床食女子股脚间肉都尽。禁司以闻,敕杀此马,是后频有寇贼。 
  京房《易传》曰:“生子二胸以上,民谋其主。三手以上,臣谋其主。二口已上,国见惊以兵。三耳已上,是谓多听,国事无定。二鼻以上,国主久病。三足三臂已上,天下有兵。”其类甚多,盖以象占之。 
  永明五年,吴兴东迁民吴休之家女人双生二儿,胸以下齐以上合。 
  京房《易传》曰:“野兽入邑,其邑大虚。”又曰:“野兽无故入邑朝廷门及宫府中者,邑逆且虚。” 
  永明中,南海王子罕为南兖州刺史,有獐入广陵城,投井而死,又有象至广陵,是后刺史安王子敬于镇被害。 
  建武四年春,当郊治圜丘,宿设已毕,夜虎攫伤人。 
  建武中,有鹿入景皇寝庙,皆为上崩及禅代也。凡无占者,皆为不应本传。 
  赞曰:木怪夔魍,火为水妃。土产载物,金作明威。形声异迹,影响同归。皆由象应,莫不类推。 
  ********列传第一 皇后 
  六宫位号,汉、魏以来,因袭增置,世不同矣。建元元年,有司奏置贵嫔、夫人、贵人为三夫人,修华、修仪、修容、淑妃、淑媛、淑仪、婕妤、容华、充华为九嫔,美人、中才人、才人为散职。永明元年,有司奏贵妃、淑妃并加金章紫绶,佩于窴玉。淑妃旧拟九棘,以淑为温恭之称,妃为亚后之名,进同贵妃,以比三司。夫人之号,不殊蕃国。降淑媛以比九卿。七年,复置昭容,位在九嫔。建元三年,太子宫置三内职,良娣比开国侯,保林比五等侯,才人比驸马都尉。 
  宣孝陈皇后,讳道正,临淮东阳人,魏司徒陈矫後。父肇之,郡孝廉。后少家贫,勤织作。家人矜其劳,或止之,后终不改。嫁于宣帝,庶生衡阳元王道度、始安贞王道生,后生太祖。太祖年二岁,乳人乏乳,后梦人以两瓯麻粥与之,觉而乳大出,异而说之。宣帝从仕在外,后常留家治事教子孙。有相者谓后曰:“夫人有贵子而不见也。”后叹曰:“我三儿谁当应之!”呼太祖小字曰:“正应是汝耳。”宣帝殂后,后亲自执勤,婢使有过误,恕不问也。太祖虽从官,而家业本贫,为建康令时,高宗等冬月犹无缣纩,而奉膳甚厚。后每撤去兼肉,曰:“于我过足矣。”殂于县舍,年七十三。升明三年,追赠竟陵公国太夫人,蜜印,画青绶,祠以太牢;建元元年,追尊孝皇后。赠外祖父肇之金紫光禄大夫,谥曰敬侯。后母胡氏为永昌县靖君。 
  高昭刘皇后,讳智容,广陵人也。祖玄之,父寿之,并员外郎。后母桓氏梦吞玉胜生后,时有紫光满室,以告寿之,寿之曰:“恨非是男。”桓曰:“虽女,亦足兴家矣。”后母寝卧,家人常见上如有云气焉。年十余岁,归太祖,严正有礼法,家庭肃然。宋泰豫元年殂,年五十。归葬宣帝墓侧,今泰安陵也。门生王清与墓工始下锸,有白兔跳起,寻之不得,及坟成,兔还栖其上。升明二年,赠竟陵公国夫人;三年,赠齐国妃;印绶如太妃。建元元年,尊谥昭皇后。三年,赠后父金紫光禄大夫,母桓氏上虞都乡君;寿之子兴道司徒属,文蔚豫章内史,义徽光禄大夫,义伦通直郎。 
  武穆裴皇后,讳惠昭,河东闻喜人也。祖朴之,给事中。父玑之,左军参军。后少与豫章王妃庾氏为娣姒,庾氏勤女工,奉事太祖、昭后恭谨不倦,后不能及,故不为舅姑所重,世祖家好亦薄焉。性刚严,竟陵王子良妃袁氏布衣时有过,后加训罚。升明三年,为齐世子妃。建元元年,为皇太子妃。三年,后薨。谥穆妃,葬休安陵。世祖即位,追尊皇后。赠玑之金紫光禄大夫,后母檀氏余杭广昌乡元君。 
  旧显阳、昭阳殿,太后、皇后所居也。永明中无太后、皇后,羊贵嫔居昭阳殿西,范贵妃居昭阳殿东,宠姬荀昭华居凤华柏殿。宫内御所居寿昌画殿南阁,置白鹭鼓吹二部,乾光殿东西头,置钟磬两厢,皆宴乐处也。上数游幸诸苑囿,载宫人从後车。宫内深隐,不闻端门鼓漏声,置钟于景阳楼上,宫人闻钟声,早起装饰。至今此钟唯应五鼓及三鼓也。车驾数幸琅邪城,宫人常从,早发至湖北埭,鸡始鸣。 
  吴郡韩兰英,妇人有文辞。宋孝武世,献《中兴赋》,被赏入宫。宋明帝世,用为宫中职僚。世祖以为博士,教六宫书学,以其年老多识,呼为“韩公”。 
  文安王皇后,讳宝明,琅邪临沂人也。祖韶之,吴兴太守,父晔之,太宰祭酒。宋世,太祖为文惠太子纳后,桂阳贼至,太祖在新亭,传言已没,宅复为人所抄掠,文惠太子、竟陵王子良奉穆后、庾妃及后挺身送后兄昺之家,事平乃出。建元元年,为南郡王妃。四年,为皇太子妃,无宠。太子为宫人制新丽衣裳及首饰,而后床帷陈设故旧,钗镊十余枚。永明十一年,为皇太孙太妃。郁林即位,尊为皇太后,称宣德宫。赠后父金紫光禄大夫,母桓氏丰安县君。其年十二月,备法驾谒太庙,高宗即位,出居鄱阳王故第,为宣德宫。永元三年,梁王定京邑,迎后入宫称制,至禅位。天监十一年,薨,年五十八。葬崇安陵。谥曰安后。兄晃义兴太守。 
  郁林王何妃,名婧英,庐江灊人,抚军将军戢之女也。永明二年,纳为南郡王妃。十一年,为皇太孙妃。郁林王即位,为皇后。嫡母刘氏为高昌县都乡君,所生母宋氏,为余杭广昌乡君。将拜,镜在床无故堕地。其冬,与太后同日谒太庙。后禀性淫乱,为妃时,便与外人奸通。在后宫,复通帝左右杨珉之,与同寝处如伉俪。珉之又与帝相爱亵,故帝恣之。迎后亲戚入宫,赏赐人百数十万。以世祖耀灵殿处后家属。帝被废,后贬为王妃。 
  海陵王王妃,名韶明,琅邪临沂人,太常慈女也。永明八年,纳为临汝公夫人。郁林即位,为新安王妃。延兴元年,为皇后。其年,降为海陵王妃。 
  明敬刘皇后,讳惠端,彭城人,光禄大夫道弘孙也。太祖为高宗纳之。建元三年,除西昌侯夫人。永明七年,卒,葬江乘县张山。延兴元年,赠宣城王妃;高宗即位,追尊为敬皇后。赠父通直郎景猷金紫光禄大夫,母王氏平阳乡君。永泰元年,高宗崩,改葬,祔于兴安陵。 
  东昏褚皇后,名令璩,河南阳翟人,太常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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