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寡妇村传奇-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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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个臭货死到临头了,还要在老子面前卖弄学问,不就是爱看些破书吗?告诉你吧,老子年轻时也是读过《三字经》《百家姓》的,啥子破道理都比你懂得多,你个臭货要不是曾俊,你到哪里去赚那么多钱,反正你也享受够了,死了也想得通了。”
牛大山说完,从树芬身上爬了下去,把一双老手放到树芬的小便处用力地抽打起来,边打边东一句西一句地背起一些怪怪的诗歌来:“二八佳人体如酥,腰中伏剑斩愚夫……啪啪!可怜方寸地,多少世人迷……啪啪!肥肥两片菜,吃尽男人血……啪啪!三千毛毛兵,一座藏精洞……啪啪!……”那啪啪声很有节奏的样子,树芬被抽得怪叫起来,她说:“求求你,别折磨我了,让我上路吧。”
“着什么急,我还没玩够哩。啪啪!箩卜拔了坑坑在,婆娘偷人精叫唤……”
正当牛大山还要继续唱下去的时候,山下忽然响起阵阵呐喊声,果然开始搜山了,张小宝的大喊声也响亮地传来:“牛大叔,求求你手下留情,放过我妈妈吧。我保证你会被轻判的。牛大叔,你听到了吗?”
张小宝一边拼命往山上爬,一边喘着气高呼牛大叔。
牛大山听到了,他已经停止抽打,对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树芬说:“哈哈,你儿子来了,我要让他看着你是怎么死在我的手上的,哈哈,那才叫过瘾,那才叫那个什么动人心魄,给人以强烈的震撼,哈哈,让你儿子也来看看他妈这让无数男人上过的身体到底是个啥样儿。哈哈哈哈……”牛大山忽然对着洞外大笑起来。
很明显他在告诉张小宝,你娘就藏在这边的山洞里。
果然,小宝听到了笑声,他拼命地向这边冲来,身后的大队人马,也冲了过来。
感觉到脚步声越来越近了,牛大山露出了杀手狰狞冷血的面孔,他把鹰爪一样的黑手伸向了树芬的脖子,然后用力地往死里搯下去。树芬挣扎了几下,不动了……
当张小宝冲进洞口时,他已经看到了惊人的一幕,牛大山那青筋暴露的双手仍旧死死地卡在赤身祼体的母亲的脖子上,小宝大喊一声:“娘!”便飞起一脚向牛大山踹了过去。已经耗尽全力的牛大山自是不堪一击,他被小宝这力达千斤悲愤的一脚踢得差点飞了起来,脑袋重重地撞到了石洞岩壁上,“噗”的一声,像是有人砸烂了一个西瓜。牛大山的脑浆像碱下多了的豆花,黄黄白白地洒了一地。
小宝一下跪到母亲的面前,并迅速脱下自己的外衣内衣,盖在母亲仍旧捆绑着的赤祼的身体上。
树芬已经停止了呼吸。贺玩喜挤开围在洞口的人群,气喘吁吁地冲进洞来,打开手电,搬开树芬眼皮,用手电光照了照树芬的眼珠,树芬没有反应,死人怎么会有反应?但贺玩喜没有放弃,他又从兜里拿出听命机,贴在树芬的胸口听了一阵,仍旧没有听到半点心跳声。贺玩喜没辙了,只好痛苦地摇了摇头。
小宝立时大哭起来。接着洞外又响起一片哭声。
树芬就这么受尽屈辱地走了,她一切的故事也将逐渐被岁月尘封。
小宝无法想像母亲所受到的折磨,也没有听到母亲的半点遗言,在安葬母亲时,他综合了爷爷奶奶的建议,把母亲埋进了父亲张建国的墓里,让这对在阳世只做了三年夫妻的苦命人,能够在阴间永远相依相偎地在一起,再也不分开。
尾 声
一本书不管写多长,他终归要有尾声。
一个人,不管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他终将会退出现实的舞台。
但生活是不会停的,岁月是不会停的,书里书外的故事也是永远不会停的,尽管很多时候是无休止的重复,但无数人生的要义便是在重复中体现。
坟弯村的故事就简单讲到这里,随着时间的推移,村里又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寡妇村的情形在逐渐改变。工仍旧有人在打,但不再像过去那样,男主外女主内了,聪明的新一代年轻人们已经意识到两口子在一起的好处,甚至全家在一起的好处。所以村里一些活寡妇们很快收拾好行装,带上自己正在上学的孩子,不远千里,前往丈夫打工所在的城市,他们租上一两间简陋的房子,把孩子就近送进由打工仔创办的低收费学校,男人在外面打工,不忘给女人也找一点活干。这样全家就住进城里了,虽然他们仍然让城里人看不起,仍然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但举家外出打工,也应该算是时代的进步了。不管怎么说,他们的后代已经可以早早地体验到城市人的生活。而不像本书作者金刀河先生,居然二十岁了才第一次坐汽车,才第一次去邻近的射洪县城。当时看到并不大的射洪城时,他在车上惊呼,哇好漂亮的城市,不管下多大的雨也不用穿长桶胶鞋,因为街上是水泥路面,不用担心会有稀泥溅湿全身。射洪城里的男男女女都穿得光光鲜鲜,很多衣服似乎都是新的,而金刀河一年到头只有过年才能有一套廉价的新衣服,也只有过年才可以穿上几天,而城市人,令人羡慕的城市人,却可以天天穿新衣服,贵衣服,天天走水泥路,天天吃肉吃馆子。所以那时的金刀河便做梦都想留在城市,还做梦都想娶一个城市的女人做老婆。
如今,金刀河的梦想基本实现了,可是二十岁才进城的人,使他身上永远都有一股老农民的气息。他永远也改变不了了,也始终无法彻底融进城市人的生活,因为他的根子在农村。就算枝头长得不错伸进了城里,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因此一个人的出生环境和生长环境是多么重要。那些今天跟着父母一起进城的打工仔的子女,相信因为年龄小,他们会很快适应城市人的生活,并在他们的生命中打下城市的烙印,这为他们将来占领城市拥有城市打下了基础。
好处是有目共睹的,所以坟弯村的人口差不多少了一半,美蛙养殖场和其它养殖场仍在搞,但生意似乎不怎么样了,也有搞砸了的,把自己辛辛苦苦在外面赚回来的血汗钱全都打了水漂,所以只好又一次抛下土地,举家外出打工了。
现在全家离开坟弯村最早时间最长的应该算是万梦一家了。截止目前,这一家四口在外面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二十年,两个曾经半大的孩子现在已经成家立业,在城市里买了房子,人模狗样地和城市人说着一样的口音,穿着一样时新的衣服,你别说,要想一下子在短时间内分辨出他们曾经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真的很难。他们的“农皮”已经找不到影儿了。
而且坟弯村留给他们的记忆,随着时候的推移,也将逐渐消失。
而且听说,他们很少回老家去,特别是老人过世后,更没有回乡的理由了。
就像金刀河,已经有六年多时间没有回过坟弯村一样,尽管金刀河的父母亲才五六十岁,年轻着哩,但他也很少回去了。尽管家乡有他创作不竭的源泉,有他童年少年的欢乐,还有让他时时怀念的经常去游玩的文井镇的高峰山,他曾经在山上偷过甜甜的苹果,曾经在山上缅怀过王师祖和范师祖,曾经在罗英秀才的坟前磕过头,期望自己有一朝一日也能成为才高八斗的秀才,就像不久前去乌尤寺参观沫若堂时,他轻轻地抚摸郭沫若的雕像,期望也能从他们身上弄来一些灵气一样。一个人一生要是有两个故乡的话,我想出生地的重要是不言而喻的。
所以坟弯村的子孙们,不管你们现在身处何地,也不管你们现在混得如何,都请不要忘掉自己的根,不要忘掉自己生活过的那片热土,因为那里有树芬,有建国还有曾俊,他们的坟永远向着城市,他们的心永远和土地一起颤抖。
哦!“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又该回乡祭祖了!
祭完祖宗后,树芬大娘的坟前,我想,我还是要去烧上一些纸钱的,毕竟她捐建的村小至今仍旧富丽堂皇,里面的学生虽说越来越少,但欢歌笑语声,却是越来越响亮的……
就这么结束吧,再不结束,我担心我的手指会失控,把没写出来的东西留给下一部还没出笼的破书吧。谢谢阅读。
(作者金刀河向你问好!)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