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大学-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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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而,被袭的大楼中传出哀号,很多人受不了呛人的浓烟,从窗子里探出半个身子叫救命。当然,这只是本能反应罢了,几百米高的地方,除了上帝,谁还够得着?下面的人也只有跟着喊救命的份儿。渐渐地,一部分人受不了高温和浓烟,索性纵身从窗口跃下,成了自由落体,屁股上还带着火苗。我猜想,他们宁肯死在蓝天下面,也不想绝望地求救,更不想同地狱般的大楼一起化为灰烬。跳下来的人越来越多,甚至给人争先恐后的感觉。刚开始,街上的人眼睛瞪得牛大,嘴巴半张,能说的话只有两句:Fuck!Oh,my God!渐渐地,所有的人都泪流满面地看着同胞在半空哀号,看着同胞跳出火海,飞向天国。
虽然上帝没来得及拯救绝大多数人,但是我敢打赌:此情此景,他看了也会哭的。
没过多长时间,又一架飞机扑向旁边的大楼。昔日荣光无限的双子塔,此刻成了两支巨大的火柱。熊熊大火撩拨着纽约的蓝天,壮观但是凄凉。烧着烧着,大楼支撑不住了,哗、哗、哗地开始坍塌,恐怖的烟尘散尽以后,地上是两堆废墟。撒旦来了也未必有如此的手笔。
也许,生命过于简单,就在无辜的人们从世贸大厦的办公室向外眺望的一瞬间,巨大的机头向他们迎面而来;也许,那个瞬间只有二分之一秒。
轮回
老美的战斧和航母又启动了。失去的生命,他们会从中亚那片草也不长的土地上拿回来。新浪又有用不完的头条,同学们又有谈不完的话题。
我也大声地对它喊了一句,然后缩回头来,整个世界顿时平静下来。唐文惊奇我的功力,问我喊了句什么,令它这么快就安静了。我说,它不是对着大树数“one,one,one”吗,我接了句“two”,等它往下数,它没本事说出“three”,所以惭愧了。
第五章:别想
路遇老外
“远处是东方明珠。”我指着江对岸的庞然大物。
“废话,你真以为我是山里人?”吕英英一脸的不高兴。
我羞红脸转过头去,有点好笑自己的过于负责,但我没当过导游是真的,希望她能体谅。其实她很多年前来过上海——在我来之前。这次她到同济补习半年的德语,算是故地重
游了——我在她身边除了当苦力,充其量只算个回音器,不知能否勾起她消失的记忆。
吕英英初中和我同班,她二堂兄小学与我同班,大堂兄与我哥哥同班,她的父亲与堂兄的父亲同是家父多年的老友,英英本人和我妹妹又是知心好友,总之裙带多多,扯不清,理更乱。这次大驾光临上海,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我不仅要尽到地主之谊,还必须殷勤备至,前挎包,后提水,免得回家以后难做人。
行进间我们到了外滩。记得上次来这里还是二十世纪,游兴正浓的时候,忽听人群中传出抱怨:“挤死了,都是些外地人。”我一听,紧张得搓了搓裤袋里的身份证,心想外地人怎么了,还不是来给上海送钱的。不过那人说得也对哦,外滩上随便扔支扁担下去,如果砸到十个人,肯定有八个是外地的,剩下两个是导游。从此我对外滩有了敬畏,怕走在上面有人说你抢她的氧气。
这次的外滩之行是难以避免的,因为吕英英执意要去。好在今天的外滩看起来格外爽朗,有阳光和微风,没有如潮的人流。人们三三两两地散布于沿江的人行道上,拍几张照,看看黄浦江和东方明珠,显得浪漫又随意。江对岸高高矮矮的建筑被阳光镀了一层金,再衬着蓝天、白云和江水,嗯,不错,有点盛世的味道。我看着大好河山,心想东方明珠和金茂大厦真是幸福的孩子,没生成拉登的眼中钉。若拉登此时来捣乱,那就让人伤透心了——他一定是没学好审美,像个不懂事的孩子硬要往绝美的画上扔一块泥巴,然后愣头青一样地笑着走远。
两人悠悠地踱步,“9·11”的幻象还没有从我脑壳中清除干净,时不时引出些联想和类比。
猛地,一个穆斯林打扮的人迎面走来,身上穿着笔挺的西服,头上扎着传统的阿拉伯头巾,一把大胡子随风飘向左边。“拉登?”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迟疑间止住脚步。吕英英也发现了来者,于是扯扯我的衣袖:“走啦,老师说过不许围观外国友人的。”
我说:“且慢。”
果不其然,“拉登”径直朝我走来,右手轻轻地伸进口袋。我当时想,自己不是战略目标,更没有经济价值,他不会困顿到饥不择食吧?好在“拉登”从口袋里拽出的仅仅是部傻瓜相机,并礼貌地递给我:
“Excuse me。”
“嗯?”
“Can you help me?”说着,“拉登”指指身后的大好河山,又指指自己,估计是叫我帮他拍照。
哦,虚惊一场。拍照嘛,好得很。
“OK!OK!No problem!”我爽快地答应着,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吕英英,接过“拉登”的相机。
拍完以后,我觉得刚才的镜头对得不是太好,想问他要不要再来一张,但我挖空心思也想不起英文该怎么说。我于是伸出一个指头,张开嘴,停了一会儿,又闭上了。“拉登”和吕英英被我这种奇怪的举动弄糊涂了,还以为我用的是照相的专业手势。唉,他们怎么能这样想呢,真要去给人拍写真也不会拍这个大胡子——他领悟力实在太差了,只会望着我傻笑。
许久,我似乎从残破的单词库里逮到一个——more,好词,就是它,上!
“More,any more?”我很得意地问大胡子。
“Oh。The more!Yes!Yes!”这回大胡子明白了,摆了个写真的姿势。
拍完照以后,大胡子连连说:“三颗药喂你马吃!”“我没有马。”“3X!”“Oh,oh,oh。”
我紧紧地握住大胡子的手,实在是言不由衷。不用谢要怎么说呢?上英语课的时候老师让我坐下,然后我“Thank you”,最后她一定要讲的那句话——你是什么什么来着?
大胡子看我握这么久没有松开的意思,心想中国人真是好客,感动得直点头,眼眶中光彩四溢,握我的那只手更紧了,甚至想上来抱我,不知内情的人还以为我们是失散多年的兄弟。僵持许久,最后多亏吕英英看出个中奥妙,对大胡子说了句:“You are wele!”对,对,对,就是它——你是受欢迎的,正是我们常说的“不用谢”嘛。
“嗯,拜拜!”大胡子功德圆满地走人。
“Good bye!”这个我熟。
小马的辅导课
以上是我第一次和外国人亲密接触的情景,其惨状也只记得这么多。蹩脚的英语让人颜面尽失,大胡子就不管他了,然而吕英英对我充满狐疑,连连问我平时的学习时间怎么安排,读大学以后到底干了些什么?是不是天天在树林里弹琴舞墨,等着美女陷落?
晚上回去,我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小马倾诉着“外遇”。小马是勤奋的人,稳稳把住文管系第一的位子,周一到周五的晚自修是雷打不动的,午睡前还要端张21 CENTURY“
叭啦、叭啦”地狂念一气。我总觉得他的英语说起来比汉语性感——汉语里略带些童音,英语却说得抑扬
顿挫,有梅尔·吉布森的味道。我曾力荐过让他来出演《勇敢的心》,但导演比较死脑筋,说什么小马不像苏格兰人,就这样黄了一出好戏。想想看,让小马站在英格兰的断头台前高喊一声:“Freedom……”啧啧,视觉暂不议论,音效肯定不会比吉布森差的。
小马听完我的哭诉,轻轻一笑:“没办法。”那口气像在说:“你还有得救。”他接着道:“在中国,会英文就是强。”
是么?换作平时,我会不屑一顾地回敬道:“切!请不要故弄玄虚。”但是今天没有,我像头战败的狗熊,躺在床上添着伤口。美国总统动不动就声称检讨对华政策,而我,是不是该反省几年来对英语的态度。不论时间、金钱还是信心,我给它的已经不少了。我就是块肉,每年让它割几次,割过以后还忍住剧痛狂妄地叫嚣:“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于是,暴风雨一次比一次更猛了,高考、四六级、考研……寒假回家,父亲试探着问:“英语怎么样?听说老赵家的小娜已经考过了六级。”我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却不敢瞟一眼父亲那种眼神,于是怯怯地低头回答:“嗯,还行。正在补。”说完就四处找地洞——给我个地洞吧,让我听听大地的声音,让我再也听不见那可怕的磁带里传出来的声音:“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指导委员会……杨惠中主编……Question 1。Excuse me。Can you help me?……”在父亲面前,我分外蹉跎,立志要洗清耻辱。可是回到学校,又和从前一样,我又把非汉语书籍整齐地码放在书柜的最底层,眼不见它们心不会烦。正所谓“无知者无畏”也。
若不是“拉登”的点化,也许我们今天谈的是收藏或者军事。但那句“You are wele”伤了我的自尊心,所以我想讲讲学英语的故事。
我把脸皮撂在一边,肯请小马点拨。其实我要求不高,让他百忙之中每天抽出半小时给我就行了。
他痛苦地低头沉思,踌躇间仰头掐指,最后勉强答应了,言辞中带着“试试看”的口气。小马当过家教,是班上下过海的几人之一。想当初,他出门上课的时候,我们总是调戏道:“小马,又要去出卖灵魂了?”他笑而不答,挎着单肩包行色匆匆地飘远,像看破尘世的隐者。没想到,他今天把灵魂也卖给了我,这么清纯的孩子,怎样面对魔鬼呢?
小马的教学方式是这样的:他说一句中文,由我翻译;接着他指出翻译存在的问题;最后给我一个例句。我对这个方式相当满意,乖乖地任他摆布。
“他在事故中致残。”
“He is disabled in accident。”我脱口而出。
“不,不,不。我们看,他致残是过去发生的事,所以用was,不用is。我们再看,accident前面明显少了个定冠词the。正确的说法是这样的:He was disabled in the accident。”
“嗯,言之有理,言之有理。再来,再来。”我显然被这个游戏激起了战斗欲。
“你买的电脑是什么牌子的?”
“What brand of puter did you buy?”
小马沉思片刻,像是在理清逻辑,继而开口了:“这句话语法上是没有错的,用词上有些问题。Brand和make都表示“商标、牌子”,但brand通常用在肥皂、牙膏等小的或不贵重的物品上;汽车、冰箱、计算机等一般用make。你可以这样说:“What make of puter did you buy?”
我乖巧地点点头,翻开《英汉辞典》一一求证。
学了一会儿,铅笔写秃了。我举起铅笔,无辜地望着小马:“写没了。”小马接过铅笔,很体贴地说:“你继续动脑筋,我帮你削。”削的时候,他感叹了:“唉……我简直就像你的……”“我的什么?”“像你爸似的。”“靠,欠揍。”一分钟以前还很乖巧的学生,此刻凶相毕露,揪起老师就打,一边打一边骂着:“I want to kill you!”但是我发音不准,把“kill”念成了“care”,这让小马糊涂了,连忙叫我停手,说:“你想怎么着我?”“Care(kill)you!”“你不要恶心,我很健康的。”“正因为健康所以要‘care(kill)you’,让你连认错的机会都没有。”“你到底要怎么着我?”“我要杀了你。”“哈哈哈,不不不,杀了我应该这样念:I want to kill you!你刚才念的是:I want to care you!意思是你想保护我或者照顾我。”听完小马的解释,我一阵反胃,这种跟女孩子都不轻易说出口的话,我竟然用英语对一个肌肉男说了,苍天啊!眼看着理论不过他,我把笔一扔,淘气地说:“好了,好了,就你行。我这种人,学不会的。我,我他妈不玩了。”说着,我把手一摊,摆出罢课的姿势,吓得小马连连道歉:“不要灰心嘛,你想care我或者kill我或者再或者kiss我,全凭你高兴的干活,我没有意见的。来,我们继续……咦,人到哪里去了?”
小马回头找我,见我正端着脸盆痛苦地吐早饭。
就这样,我们按部就班地走着。平时我背几个单词,由于抽烟太多,记忆力下降了,不得不一个词一个词地反复抄写,不过这样下来也记住了很多。单词抄多了感觉手在舞龙,字母都变成甲骨文或是揉乱的鱼线,没有什么可辨性。但越是不可辨,越能把单词记住,这就是记忆的不可琢磨性。
看着我一天天在进步,小马感到欣慰,嚷着要上川菜馆。
时间长了,我们在用词上产生争执。他是学院派,用词规范,在我看来却有些保守;我是不折不扣的浪漫主义,用词随意,还带些夸张。在我千百次解释为何要用那些词的时候,小马急了,不语。
第二学期开始,小马的辅导也没有了。凭着初中那丁点儿英语基础,再加上上学期的积累,我给自己安排了一整套学习计划。但是,直到如今,想起辅导的日子,我仍然对小马充满感激,因为他没收我学费,没让我请吃饭,更重要的是给了我基本的语法轮廓。Thank you so much indeed!
背书
“You are wele!”是我永远的痛。
我的理想,是能说一口流利的口语。后来听说背书有用,我就抄了各色的英文小段落,对着大海的方向大声叫喊。不久,李阳闯入了我的视野,早就听说他的“三最”口腔肌肉训练法比《九阴真经》还厉害,我于是买了本《疯狂英语》。看完以后,我觉得书里的世界观多于方法论,大篇大篇的都在讲:我是最好的,我是最牛的,克林顿的英语不灵,带着方
言口音。
其实李老师的良苦用心我是明白的:首先,要对英语产生绝对的自恋情结,然后一步步蹂躏它,掐死它。难怪舆论都称赞李老师为演说家,而不是教育家。翻烂了全书,倒是让我发现了一条训练诀窍,那就是讲英语时嘴里含一颗坚硬的水果糖,听说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