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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包公案之百家公案-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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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类恶徒,是盗必矣。”拯不厌烦,务在根究。
  那李贼辩论妇家事体及平昔行藏与拯知之,及拯私访江家,果与李盗所言同。拯又疑:“我道盗人初到其家,则妇家之事焉能得知如此详备。若与新妇同来,彼又不执为盗。”思之半晌,乃令监起狱中。
  拯退后堂,细忖此事,疑此盗者莫非潜伏房中日久,听其夫妇枕席之语,记得来说。拯遂心生一计,密遣军牌一人,往城中寻个美妓进衙里,令之首饰穿着与江家媳妇无异,次日升厅,取出李某来证。那李贼只道此妇是江家新妇,是呼妇之小名云:“是尔邀我治病,今反执我为盗!”妓妇不答云。公吏皆掩口而听,拯笑云:“尔此奸贼,既女平日识汝,今何认妓为新妇?想往年杀谢家妇亦是汝矣。”即差公牌到李某家搜取。
  公牌及家,见李床下有新土,掘之,得首饰一匣,持来见拯。
  拯即召幼安来认,内中检出几件首饰,乃其妻苏氏之物。李惊服不能抵隐,遂供招杀死苏氏之情,及于江家行盗,潜伏三昼夜,奔出被捉之由。拯审勘明白,用长枷监入狱中,问处罪决。
  杖苏宜诬执之罪,而谢景之狱方得释矣。后公吏问及何如以妓妇装作新妇便知其诈,拯云:“彼妇新妇,若使与盗证辩,辱莫大焉。彼盗潜入房中,一时突出,必认新妇不着,今以妓妇假装出证,盗若认之,即知其诈。盗人果不出吾所料。”公吏叹服,皆以是为神见云。
  第六十二回 汴京判就胭脂记
  断云: 
  气把绣鞋吞咽死,霜台严判效于飞。
  良缘本是前生定,不遇包公谁主为?
  话说河南任城,有一人姓郭名华,表字名卿,才貌聪俊,勤于诗书。忽一日听得东京黄榜招贤,便辞双亲,雇家人李二赴京。不则一日,行到东京,寻店安下。
  次日郭华上街闲行,见一佳人开铺卖胭脂,华特以买胭脂之故,径入里面,见那娘子王月英。月英见那秀士才貌轩昂,便延入坐定,问其来历。华答以来京赴试,敬相访于娘子。月英喜悦相待而去。
  华回店,思慕王月英之容,意谓欲得相聚,足遂平生,竟忘了求名之愿。那月英在闰房中绣鞋,亦爱着郭秀士清丽,意愿与谐连理,只恨姻缘难凑。适梅香入报:“日前那秀士又来,要见姐姐买胭脂。”月英听得,即离绣房出来迎见郭秀士,笑容可掬,便问:“秀士要买胭脂否?”华答云:“正待来求娘子所货宝物。”月英云:“秀士要得许多,何待价,买取些好的相送回与娘子用便是。”华笑云:“小生命薄,姻缘来迟,至今尚未纳婚矣。”月英云:“既秀士未有娘子,买此何用?”华云:“因见娘子美丽,特以此为由来访一面。”月英云:“有劳秀士相访,妾没甚好处。”华云:“到有好处,只是娘子不肯怜小生孤单客旅矣。”月英听罢,遂变起脸叱辱郭华几句便走入房去。
  华正懊恼间,适梅香出遇,慰之而去。
  当下月英只因将几句言语羞辱郭秀士去后,到房里自觉悔意,闷闷不悦。梅香径入,见月英云:“姐姐如何恼那秀士而去?”月英直以其言与梅香说知。梅香云:“那郭秀士才貌双全,又未有妻室,使得与姐姐成双,乃千里之缘,何如拒叱若甚?”月英云:“实不相瞒,吾亦愿相从,只恨没人相通,正在此悔矣。”梅香云:“姐姐休忧,吾特往见郭秀才,通知姐姐之意,彼疑便释。”月英云:“尔见郭秀才,约之东街灵祭庙中相会。”梅香领意,径来见华。华喜不自胜。梅香先去,乃自往东街灵祭庙伺候,因问神求签,看佳偶就否。得二十五签云:星辰多不顺,管命隔黄泉。
  若问婚姻事,云开月再圆。
  华得签,颇解其意,正候王月英来约。时夜深更阑,华以月英不来,怅恨复回店中。
  次日,梅香又来见华,华以失约怪之。梅香云:“月英姐姐确有心向慕秀士,只虑母亲知觉,持疑未敢轻行,现令我来告明秀士,须先通媒妁与其母知,便可成亲。”华云:“若母不允,则徒费心机,要与娘子先成佳期,后则通媒。”因写书一封,付梅香回达月英。梅香接书回见月英。月英拆开,有诗一首云:绞绡一幅与君开,诗句清新可当媒。
  从此蓝桥无路阻,何妨今夕下阳台。
  月英看罢诗意,沉吟半晌,问梅香:“郭秀才再有甚言语?”
  梅香云:“深怪姐姐失约,梅香再三解释,彼方以诗付我而回。”
  月英云:“才子难逢,候元宵之夜母亲不在家,我两个同去相国寺玩花灯,与他相会。”复和诗一首,与梅香送来见华,约以正月十五夜相会于相国寺。华云:“前日已约小生在灵祭庙相遇,敬往候之不来,今则难凭矣。”梅香云:“姐姐有书在此,决不爽信,秀士休误此事。”嘱罢径去。华开缄见和诗一首云:锁关金锁掣难开,指就天边月作媒。
  相国风摇花影动,巫山消息下阳台。
  华看诗罢私喜:“此回准拟会佳人矣。”
  次日正值上元佳节,怎见得好元宵,有词为证:光阴捻指,不觉上元节至。游人似蚁。千门万户,花灯装起。
  诏华天付与,共赏六街三市。月光如水。看蓬莱仙侣,鳌山降,满瑶池。
  是日华之朋友相邀到清风亭饮酒,华被众友连劝几杯,忘却赴约之事,饮得甚醉。将晚,汴城花灯耀目,极是繁华。当时郭华乘醉记得,来相国寺欲与月英相会之时,被酒激将来,醉卧寺之佛殿后。近二更,游人已散,王月英与梅香来到寺中,见华醉睡,推之不醒,月英怅恨良久,深叹无缘。因与梅香商议,脱下绣鞋一只,手帕一幅。置华身上而去。及华睡至四更醒来,正恨月英不至,忽见一绣鞋,并手帕一幅,华细忖之,乃知月英已来,酒醉不遇,留此为记而去。因大愤莫及,遂吞其鞋帕。
  比及天明,寺里佃人见殿后一秀士死倒在地,大惊,摸其胸尚暖,有女人绣鞋一只,并帕一幅,一半在口里。僧人乃疑此人必中毒而死,若有来根究者,连累怎得了,不如收此物前去告首,以免祸及,遂陈告于开封府衙。包拯审勘绣鞋与手帕,正不知是谁所留,心生一计,令公牌扮作货郎持往街坊去卖,密嘱公人:“候有认买者,即拿来见我。”公牌领命去卖,正卖向王月英门首,梅香认得,连忙报知于月英。月英出门自来看时,果是夜来留置绣鞋,便问货郎从何得来之故。货郎即云:“问他人转收来卖,不知其故。”月英用钱买之。正在疑虑间,适其母出见之,问月英端的。月英惊不敢应。母责及梅香,梅香只得说:“昨夜同姐姐往相国寺看上元玩灯,不想姐姐失落一绣鞋,今被货郎捡得来卖,梅香认得,故姐姐复问买之。”
  母怒云:“这妮子好轻纵,满城人玩灯,偏尔会失落绣鞋,被人所捡。此必有缘故,从实说来,免致重责。”正在根究之际,那货郎怒道:“且休闲讲,开封府包太尹待我回报,尔等速行。”不由分辩,遂捉一起人解到府衙见拯。拯根勘月英谋杀人命之故,月英不隐,从头供出:“因遇郭秀士来买胭脂,两意相投,至元宵夜,许赴相国寺与之见面,因其醉去不起,留此为记而回,不知因何身死。”
  拯审罢口词,即带领公牌前赴相国寺检验死者尸首。恰值郭华之父因儿子赴京一向不回,正来汴城相寻,见拯引道来到,遂躲廊下避之。拯入得寺后,其父访见李二,说知其子之故,慌投入相国寺见拯,陈告其事。拯问得来这死者就是其儿子,勘会明白。拯令左右以银针探取。郭华醒来,左右复知,拯甚喜,急令将滚汤灌下。一伏时,郭华平复如初。父子相见,不胜悲感。及拯再审于华,华诉与月英口词则同。拯道:“今此一事,男女不由父母之命,自私约合,败害纲常甚矣。
  本待奏过朝廷,依律判断,思尔夙世有缘,今生会合,今日乃是个良辰,同回到月英家成其夫妇,同尔父亲归故里也。”判讫,郭华父子甚感包公之德,拜谢同回王月英家,成亲皆礼之夕,花烛辉煌,不谅蓝桥之遇云英,自是夫妇得谐老焉。
  第六十三回 判僧行明前世
  断云: 
  鞠问明台情莫隐,包公神智耸京都。
  梦中已识僧人姓,夙世冤家一旦除。
  话说西京离城十五里,有一地名大树坡,人烟稠密,亦是个冲要所在。时有姓程名永者,曾是牙侩之家,通接往来厚商,颇置其业。令管店家人张万者,但遇往来投宿之人,或得经纪钱,皆私记于薄书。
  一日,有成都幼僧姓江名龙,要往东京披剃给度牒,那日恰行到大树坡,就投程永店中借歇。是夜江僧独自一个于房中收拾衣服,将那带来银子铺于床上。正值程永在亲戚家饮醉回来,见舍窗里有光露出,忖道:“今夜此店里莫非有人投宿?”
  遂近前视之,见一和尚在床上收拾银两。程永见了,便道:“这和尚不知是哪里来的?带有许多银两,若使图谋将来,胜做数年经纪。”常言道:财物动人心。不想程永只自忖说,到有心要谋他之意。夜深时候,四顾无人,向店中取出一把利尖刀,撬开僧人房舍,入去喝声:“尔谋人得许多财,不分我些?”江僧人听罢大惊,一时辩理不及,被程某一刀砍死,就掘开床下土埋了尸首,收拾起那银两,进入房中睡去。次日起来,并无人知觉者。正是:谋财害命曾无报,古往今来放过谁?当下程永得那僧人银两去做买卖,未数年起成大家,再不思为经纪矣。娶城中富室许二之女为妻。许氏贤惠,甚称夫意。
  生一子,名程惜,容貌极其美丽,父爱之如掌上珍珠无异。年纪稍长,不事诗书,专好游荡。程永以其只是一子,不甚拘管他。或时言之,其子必怒恨而去。只其母虑子后去不肖,破荡家业,所以日夜忧心。
  一日,程惜令匠人打造一把鼠尾尖刀,遇暇日,径来彼父严正家云:“严叔叔在家否?”适严不在,其妻黄氏出来应云:“是谁叫?严某侵早出庄所未转。”程惜直入云:“是我要寻严叔,有句话商议。”黄氏一见是程惜直入,云:“是我侄儿,快进家里坐。”便邀惜至中堂坐定云:“难得侄儿来到,待我去整午餐,待等叔回。”惜云:“反成扰动婶娘。”黄氏入厨下整备午餐已熟,恰值严正回来,见着程惜,不胜之喜,便令黄氏安顿酒席,引惜进偏舍斟酌。酒至半酣,严问云:“贤侄到我家,莫非程兄有请否?”惜不觉恨激于心,怒目反视,欲说难于启口之意。严怪而问云:“侄有何事,但说无妨。”惜云:“我父是个贼人,侄儿要刺杀之,利刃已准备下了,特来通知叔叔,明日便下手。”严正不听此事便罢,一闻他说,吓得魂飞天外,魄散九霄,乃云:“侄儿休来累着我!尔父子至亲,今要行此大逆之事,倘成,官府宁不疑我唆教?那时怎生分说?
  此事从今休提,若使外人知之,了不得祸患!”惜云:“决不敢负累叔叔,要刺之情,不是明日,只在早晚间。”言罢,抽身走去了。
  严正惊惶不已,将其事与黄氏道知。黄氏云:“此不是小可,彼未曾与夫商议,或有不测,尚可无疑;既今来我家道知,久后事露,如何分说?”严云:“然则如之奈何?”黄氏云:“如今之计,莫若先告首与官府知之,方可免受累矣。”严依其言。次日,具状于包府衙里告首其事。拯审状甚觉不平,乃道:“民家有此等逆理之情?”即拘其父母来问。程永直告其子果有谋弑之事,屡被我责谴,彼不肯休。”拯审口词无异,大疑是事,即拘其子来根勘之。程惜低头不答。拯未深信,再唤程之邻里数人,逐一审问,邻里皆云:“其子确有弑父之意,身上不时藏有利刃,彼亦常对我众人说。”拯令公人搜惜身上有刃否。公人搜取没有。其父复云:“昨日行刺,必留在睡房中。”拯复差张龙前到程惜睡房搜检利刃。张龙果于席下搜出一把鼠尾尖刀,回衙呈知拯。拯以刀审问程惜。程惜无语。拯不能决,将邻里一干人犯都监候狱中,退入后堂,自忖道:“彼嫡亲父子,并无他故,何如其于恁的行凶?此事深有可疑。”
  思量半夜,未得究理之策。
  又过数日,拯未决是狱,坐卧不安。一夕,乃于寝室中焚起好香,至夜昏,拯乃端肃衣冠,告于天地神祗云:“今为程某之子,有大逆之情,拘系于狱,干累甚众,动经未决。若彼父子莫非前生结有冤愆,亦难证明,彼方肯甘心。神祗当以梦应我知,方可为之雪理。”祷罢就寝。将近四更,拯得一梦:正待唤渡艄过江,忽岸上滚出一条黑龙,龙背上坐一神君,手执牙笏,身穿红袍,来见拯云:“包大人休怪其子不肖,乃是二十年前事了。”道罢,竟随龙而没。拯俄然惊觉,思忖梦中之事,颇悟其意。
  次日升堂,先令狱中取出程某一干人于阶下审问。拯唤程永近前问之云:“尔成其家还是守祖上现在?是自所创乎?”
  永答云:“初曾作经纪,接往来客商,得牙侩钱而成家矣。”拯云:“出入是自管理否?”永云:“执理书簿,皆由家人之手。”
  拯云:“家人名谁?”永曰:“张万是也。”拯即差人牌拘得张万来衙,索书簿视之。张万即取簿献于拯,拯将书簿展开向上,从头逐一看来。中间却写有一人姓江名龙,是个和尚,于某月日来宿其家,甚注得明白。拯忆昨夜一梦渡江见龙神之事,记在心下,就令一干人都跪于下,独令程永进屏风后诘问之云:“今日狱已成,尔子该处死定矣,只汝之罪亦难逃。但尔心下别有何事,当从实供来,免累众人。”永答云:“吾子不孝,既蒙包府处死,彼亦甘心,小人别无甚事。”拯云:“我知了多时,尚则瞒我!江龙幼僧告尔二十年前事,尔记得乎?”
  程永听罢包公说起二十年前幼僧一句,毛发悚动,仓皇良久,不能抵讳,只得吐实。供出二十年前有一幼僧在庄安歇,要往东京披剃,买取度牒,某贪其财物,杀死夺取,尸身现埋在睡房床下。拯审究得实,复出堂,差军牌至程家店里睡房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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