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时期-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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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丽不做洋垃圾可能与我有关,因为我工作的地方实际上就是垃圾场,我整天与垃圾和垃圾佬打交道,觉得自己也象垃圾,后来还发展到去看心理医生。长此以往,我迟早要跟她“沙扬娜拉”。她觉得我是她的大恩人,救我于水火是她义不容辞的责任。带我去桑拿又不是长久之计,长久之计是把垃圾赶走。所以她自己先把垃圾停了,她停了别人不一定停,这道理我也懂,所以她得把市场赶走。南村是全国出名的垃圾市场,傍着垃圾吃饭的人可多了,市长还指望垃圾佬给他拉选票呢。我对马丽说,你这不是自毁前程吗?马丽说,还不是为了你。为了我就太不值得了,我就半条命。之所以说半条命,是因为我的内脏差不多全坏过,大学时得了肺炎,后来又得了肾炎,工作后得了肝炎,后来又得了胃炎,最近胆囊又出了问题,医生建议我把它割掉,因为苗子不同意才没割成。苗子说:那是一个器官啦,怎么能说割掉就割掉。医生说,不割也行,癌变了别来找我。苗子说:吓唬谁呢,天下好医生多的是。回到家里苗子还是很后怕,她放心不下,生拉硬扯要我去省城找个名医看看。我这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讳疾忌医,除非趴下了,你别想让我上医院。苗子没办法,就叫我少在外面吃,多回家吃。她怕我嫌添麻烦,还说,很方便的,加把米就行了。
我对马丽说,世界大着呢,你管得过来吗?马丽知道我担心她,她说:大哥你放心,我做事从来滴水不漏。这一点我相信,她从一个小姐一步步做到大老板,如果老漏水那还了得。可这毕竟是砸人饭碗毁人前程的事,尽管也算是利国利民。马丽笑起来既大度又优雅,笑容里有一种功成身就的过来人的良好感觉。她觉得我一直以来就太低估了她。
对洋垃圾我一向深恶痛绝,除了它毒害中国人民,还在于它首先毒害了我,可我对它一点办法也没有。但马丽有办法,她说要把洋垃圾赶到山里去,说干就干,还真让她做到了。
对洋垃圾我一开始并不太反感,这是因为当时关税任务老是完不成,洋垃圾一进来就把关税任务提前完成了。除此之外,南村相当一部分人靠着洋垃圾富了起来。靠垃圾致富,我从小就有体会。我发蒙之前,每隔十天半月就会看到货郎先生。尽管货郎人模狗样,他贩卖的那些东西天天让我发白日梦,可他实际上就是一个捡破烂的。货郎一到,我就叫隔壁的小三,小三听到货郎的吆喝就知道我叫他干什么。他出来时手里抓住一支牙膏,我们一路小跑,跑到货郎面前小三手里只有牙膏皮了。货郎说:两粒玻璃弹珠。我说:三粒,而且要不同颜色。小三家里可换的东西多了,牙膏、鸡肫皮、鸡毛。他还有三个姐姐,长头发也可以卖钱。货郎一来,小三的屁股就要肿几天。因为他每次都不长记性,把牙膏从村头一直挤到村尾。
我们换了弹珠就在牌坊前疯玩,直到前后肚皮贴在一起才回家。我从锅里盛了一碗疙瘩饭,坐在门口石凳上吃,这时就听见小三在房子里鬼哭狼嚎。一会儿他捧着一碗油面出来了,蹲在大槐树下。因为屁股已经肿了,不能挨石凳。小三的三姐比我大三岁,每次小三挨了揍她就来我家讨说法,说是我把她弟教唆坏了。这实在冤枉了我,我家是没有牙膏,漱口用的是盐水,否则我也会向小三学习。后来我开始有意识地收破烂,常把人毛、猪毛、狗毛,鸡肫、鹅肫、鸭肫混在一起欺骗货郎,但货郎的眼睛是雪亮的,总是不上当。
关于捡垃圾还有一点要补充。我有个本家的奶奶,在省城扫大街。她那时就知道靠山吃山,每次扫了街就把一些看起来还有点用的东西拾掇起来,拿去卖。这有点象后来说的第二职业。本家奶奶每次回乡,穿得就象电影里的地主婆,用起钱来大手大脚,还乐善好施,在乡亲面前极有威望。至少我觉得增光不少,与异姓人吵架,开口闭口就是:我奶奶在省城。在省城的本家奶奶不经常回来,两三年回来一次,每次回来都极风光。乡亲也都知道她在省城不是做什么高尚的职业,也就是个拣垃圾的。在乡亲们看来,拣垃圾并不丢人。有一年,老爷子带弟弟去省城看病,举目无亲,只好去投靠奶奶。原来奶奶的住房也就两平米,一张床占了一米半。奶奶左思右想,决定带爷俩去麻烦邻居,可邻居很不给本家奶奶面子,坚决不让乡下人进房,更别说借住了。本家奶奶极为生气,说:妈的个那东西,今天咱祖孙三代睡一张床。
小时候我也拣过垃圾。我说的是去山里打柴。当然这样讲未必准确。从今天的眼光看,我说是拣垃圾也不为过。从南村口岸进口的那些洋玩意儿,譬如废五金、废铜、废铝、废塑料在西方就是垃圾,但在国人看来就是宝。我打的那些柴草,在山里人看来就是垃圾,但在乡亲看来就是宝。我打的柴草不仅可以拿来煮饭,还能拿去卖钱。这个诀窍后来给山里人发现了,他们成群结队担着柴草上街卖,断了我的财路。因此我对山里人恨之入骨。见到山巴佬就要笑话他们。笑料是一个道听途说的故事。山里人靠山吃山,吃饱饭没问题,但足不出户,没见过什么世面。有一天,山里人担了柴上街卖,看到街上有人吃冰棍,问问价钱,不贵,最关键的是,那是唯一不用票证就可以吃进肚里的东西,于是一人买了一根尝尝,感觉不错。有人就多买了几根,挂在扁担上,说是带回家给孩子尝尝鲜。回家的路很远,烈日炎炎,冰棍一路上变做水滴达在干烈的土地上,但山里人没发觉。走到半山腰,那人扭头一看,冰棍没了,只剩下几根竹棍儿在风中摇荡。他疑心走在后面的人偷吃了,要跟人拼命。后面的人既吃惊,又百口莫辩,于是两人在山腰大打出手。这段冤案今天想必终于大白天下。那两人如果闹了几年别扭,如今也该重归于好了。
四
桃花潭有个人工湖,湖面不大,但可以赛龙舟。环湖修了一条不算太宽的公路,公路和湖岸之间是绿化带,其间还有一条人行道。我和马丽围着湖边散步,走走停停,累了就在石凳上坐,聊天,聊到没东西聊了又顺着湖堤走。湖边几乎没人,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树丛中偶尔会探出一个头来,大概是花工在剪枝。就算有人,也不会注意我们,因为我们与游客没什么两样。马丽尽管是度假村唯一的股东,但除了管理层几个人几乎没人认识她。譬如过闸口时门卫就不让她的车进来,要她按人头买票。她没钱,我也没钱,我们口袋里几乎不放钱。结果是她打电话给总经理,门卫才开了方便之门。我批评她官僚主义,她表示接受。我要她给我弄一张优惠卡,她说正在办,地富反坏右全得有。我一听就说不要了,我不想跟牛鬼蛇神一个待遇。我们在湖边就聊这些东西。后来天黑了,但气温仍然很高,身上仍然感觉粘糊糊的。我就把衣服脱了,跳进湖里洗澡。我劝马丽也把衣服脱了,跟我一起洗。她不干,坐在湖边看着我,那时天已经黑透了,我看不清她,她自然也看不清我。但我知道她一定在研究我的身体。想到这里我就往她身上浇水,她啊啊叫着但并不躲开,结果她说衣服全给我浇湿了,她只好把衣服脱了,跳进水里。
我们在水里互相用手看对方,我觉得她丰润多了,皮肤的质感也好。她的手在我身上游走,感觉也很平滑,这表明她的手已经不粗糙了。我们游一会儿就用手看一下对方,然后再游,这有点象小孩做游戏,浅尝辄止。原因在于我们的关系太复杂,也很不明确。马丽有点心神不定,一有风吹草动就全身僵直。她后来说,不行,我得给张总打个电话,叫他控制人员流动。说着爬到岸上,从包里摸手机。我说,马丽,你看得见我吗?她说,看不见。我说这不就得了。她想想说,也是。就把电话挂了。然后她跳进湖里,我们继续玩游戏,用手看对方。但一到关键时刻,她就四处张望,老觉得有人在看她。游戏玩到这个份上就很没意思,而且在水里泡久了肌肉就象浸过水的馒头。
我们上岸的时候马丽抢先穿了我的衣服,然后发动车一溜烟跑了。她说会回来救我。我穿着内裤坐在石凳上,手里抱着她的湿衣服。等着她来美人救英雄。在大学时我常在深夜去福海游泳。那地方是禁区,白天晚上都不准下水。据说毛主席很喜欢游泳,但一开始大家不知道。有人为了让主席多做运动,就叫人在香山挖了个水池子。这池子想必不大,可能跟我弟在家门口挖的养水鱼的池子差不多大小,主席一看就发了脾气,扭头就走。我们学校的游戏池比主席的水池大得多,但去游水的人也太多,象下饺子,你站在岸上往里一看就要晕倒了。所以我只好在夜深人静时去福海偷泳。我去时也不是单独去,一般会叫上马独用或照二。这两人很懒,躺上床后很难再拉得起来,所以我要想尽办法让他们熬夜或者死缠烂打不让他们睡安稳觉。他们被我缠不过只好跟我去游水,因为游完水至少还能睡个回头觉,好过一晚上被我纠缠不清。
有一次我们三人一起去偷泳。在水里游了一圈,那两小子就往岸上爬,要回去睡觉。我一般要游够三个小时才上岸,看着他们爬上了岸也没办法。我看着他们在岸上转圈子,然后对我大喊大叫,说是衣服丢了。我以为是赚我上岸的诡计,不予理睬。等我游足三小时爬上岸,他们还蹲在岸边,上下牙直打架。我们光着身子走到圆明园门口,本想就这样光着身子跑回宿舍,但发现要躲过门卫贼亮的双眼是很困难的。最后还是我急中生智,从路边垃圾里扯了块黑色的塑料布,用绳子绑在马独用身上,让他去偷门卫的衣服。这项工作对他来说是兴趣所在,他转眼就偷了三套回来,美中不足的是有一套女装。我后来一直怀疑他是故意偷了一套女装来寒伧我,因为我穿着女装回了宿舍。好在那天值班的大爷眼神不太好,没看出来。
马丽在桃园别墅开了房,然后带了套睡衣来救我,这可能是她能找到的唯一的一套衣服。那套衣服穿在我身上就象大人穿小孩的衣服,一上车我就开始打喷嚏。马丽说,抱歉抱歉。可她的笑容里一点歉意也没有。那天晚上本来应该有些故事,可我太累,白天走了一天,又在水里泡了半夜,头一靠上枕头就象个死人(马丽语)。据说她替我换了睡衣,还替我擦过身,此外还干过什么她就不老实讲了。总之早上醒来时她已不在我身上,在我身上的是她的睡衣。睡衣上有她的香味,是一种柠檬的味道。
我当办公室主任时,私下里协助马丽做生意。她每做成一单生意,就打电话给我要我陪她吃饭。说是贺一贺。我这人对吃不讲究,除了海鲜什么都吃,最喜欢吃北方菜。如今南村的外来人口越来越多,北方菜馆也象雨后春笋一样遍地都是。马丽一家家地吃,觉得不错了就带我去。她打电话给我时大惊小怪,我以为她又发了一笔横财,结果她告诉我发现了一家北方菜馆,味道好极了,很地道。那时她还没给我配车,我开着单位的车去跟她会合。每次我都是就着小菜喝啤酒,北方菜小菜特别好吃,譬如海带丝,豆腐干,水煮花生和黄豆都是我的所爱。我吃着喝着,等到上正菜时我已经吃饱了,就问小姐有没有面食,往往是抓住两个馒头三口五口吞下了肚。马丽看着一桌子菜真是气不打一处来。饭后我们常去散步,在大街上顺着人行道走,从城南走到城北,又从城北走回城南。有时走累了就搭的回去开车,有时干脆连车也不开了,各自回家,然后叫司机去善后。马丽带我去散步也不是随便选路线,她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譬如她老带我去翠华园的情侣路,在我看来就是居心不良。从那儿走过,一路上蛙鸣不断。我也跟女人接过吻,就是制造不出这种声音。马丽把手插在我胳膊里,挽住我。一路走过还算平安无事,一旦在椅子上坐下,我就想制造蛙鸣声。但马丽不给我机会,我一张开嘴她就把舌头伸进来了,等到她累了时我也没有精神了。所以蛙鸣声在我一直是个梦想。
下篇:监管时期——《幸福生活》
第三章
一
我担任非领导职务后,曾经想找人结婚。那时现成的结婚对象有两个,一个是苗子,一个是马丽。苗子愿意跟我结合,但有个条件,就是等我变好。但什么叫变好她又没个标准。这就象毛驴拉磨,在前面绑一串胡萝卜,告诉毛驴往前走就能吃到胡萝卜,可毛驴无论走多久都吃不到胡萝卜。毛驴不走了反而能吃到胡萝卜,主人卸磨了就会给它吃。我最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对苗子的怪论不屑一顾。马丽也愿意跟我结婚,但她要排除两个障碍。一是苗子,她觉得苗子为先,除非苗子断了跟我结婚的念想;二是她自己,她觉得从她做小姐那天起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已经是一个不纯粹的人,嫁给我就等于害了我。要她说服自己是件很困难的事,这比苗子的那个胡萝卜还难吃。也就是说我要结婚还得另找人选,可我一时还找不到人选。这样就把我给耽误了。如今我快奔四十了,小丫头嫌我老,大姑娘我又嫌人家老。而且我还不想结婚了。
我当办公室主任时,经常陪人吃饭,有时陪领导,有时陪非领导,但吃饭的地方基本上是固定的,都在金城大酒店。单位和酒店有协定,可以签单。我的签名非常值钱。这也是我口袋里经常不放钱的原因。单位的车过路过桥都免费,就加油不能免,但可以签单。衣食住行,除了衣服本来就穿在身上,其他三样都免费,我还往口袋里放钱干什么。在金城吃饭,我开始留意苗子,她眼睛很大很漂亮,人长得小巧玲珑,但身体结实,灵活。留意到她之后我吃饭就有点心不在焉,总会抬头看她,有时看到她也在看我,还冲我点头。苗子后来告诉我,她看到我老看她就吓坏了。苗子说她到酒店上班后,客人老撩她讲话,她不敢出声,服务完了赶紧往厨房跑。奇怪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