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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2004年第02期-第34部分

小说: 2004年第02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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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起,我真丢脸!给你添麻烦了。”她说,声音重了一些。
  “瞧你说的。再喝点水吧。”陶沙取过那个玻璃杯,站起身来。
  “你干吗?”白珠问。她的嘴唇正在转红。
  “我给你倒杯白开水。”
  “不用了,就喝你的茶。”她盯着他说,伸过手去,嘴角又牵出一丝微笑来。陶沙突然觉得她非常好斗。她在挑衅,他想。
  茶杯太大了,要么就是她的手太小了—曰g口个茶杯被她捧在手上,显得格外笨重。茶杯被吹制成大缸的样子,肚子鼓鼓的,造型朴拙;原先是盛酱黄瓜的包装杯。他很喜欢这个茶杯。重新成为单身汉后,陶沙的一日三顿全靠方便面啊、速冻食品啊之类的维持,酱黄瓜是他最主要的菜谱。但这种牌子的酱瓜他后来再也没有买到过。这个玻璃包装刚开始用来当茶杯的时候,喝着总能闻到一股酱瓜味儿,他就先用热水把杯子涮一涮,往空杯里扔上一小撮绿茶,然后拧紧盖子。过半天打开盖子,倒出那撮茶叶。原本清香的茶叶就散发出一阵浓烈的异味。如此这般反复熏蒸了有三天,杯子的异味终于全部去掉了。但是,盖子上的气味却怎么也去不掉。盖子是马口铁压制的。他将铁盖在清水里泡了一个多星期,气味还在。没办法,,只好在抽屉角落里找出个塑料盖来,勉强配上,却再也拧不紧了。这成了一个缺憾。事实上他并不是个完美主义者,但对这只茶杯却一直耿耿于怀。他并不像有些人那样将自己 的这种死心眼儿忽略掉,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有些走火人魔,却还是原谅了自己。总有一天,我要找到一个跟这只杯子天衣无缝的盖子,他这样想道。
  她拧开盖子,将嘴唇凑了上去,眼睛仍然盯着他看。他看到她的嘴唇更红了。那就是个绝好的盖子啊!他被她的样子惊呆了。有那么一会儿工夫,他以为那只是幻觉。她的嘴唇在一刹那变得肥硕无比,完全将杯口整个儿嘬进去了。贱女人,她怎么可以这样挑逗我?他在心里骂道。天哪,我怎么可以这样骂她,他立刻又自责了。你他妈的真不是东西!他转而咒骂自己,并且难为情地躲开她的目光,但她的眼睛简直是带倒刺的钩子,他不得不又去看她。她已经转回头去,抓起他扔在床上的那张海报,刚看了一眼,便笑出声来。陶沙不但给那个扮演咪咪的女演员描上了一副老式的黑边眼镜,还给她添上了一撮浓密的唇髭。
  他转过身,将胡乱扔在桌上的那几茎爬墙虎收拢来,圈成…一束。叶子很干净,角质层几乎是透明的,显得比平常更绿一些。他有些眼晕。
  “真的很好看。”她叹道,放下杯子,接过那束叶子,闻了闻。
  “你怎么安置它呢?”他问。
  “是啊,有个花瓶就好了。”她说着回头扫了一眼放在床头的那只大肚子茶杯。
  “就用它吧。”他说。
  “好的。那谢谢啦!”她开心地笑了。
  白珠是在夜幕降临后打电话给他的。他一接起电话就听到了嘈杂的人声,其间还夹杂着卡雷拉斯的《女人善变》。你在夜排档?他开口问。你怎么知道的?她反问。我跟着你呢。我还知道你就在 77号摊位。然后他听到白珠在问摊主,这里是不是 77号摊位。是的,她对他说,我是在77号摊位。告诉你吧,他对着话筒说,这个城市里只有77号摊位放那样的音乐。
  
  就在这些天文学家们会聚到这个城市之前,陶沙有一阵子经常陷入莫名其妙的忧郁之中。他会一个人在半夜里出去,来到山下,沿着黑暗的街道漫无目的地往前走。这个城市的规模虽然不小,但——入夜,照样漆黑一片。他喜欢这种黑暗,仍然有微弱的星光映照下来,那些金属栏杆啊、积水啊、上过瓷的墙面砖啊,都会反射那些薄薄的星光。他跟着那些光走,就像梦游。人很少,事实上大多数时候他就是走上好长时间也碰不到一个人。这让他心安理得。但也就是这种时候,那种忧郁就像一个高个子女人的拥抱,从头到脚将他捂得严严实实,可又不是很紧。他的头一个女人,就是个高个子,本地人管这样的女人叫“长婆”,穿上高跟鞋,就给人比他还高的感觉了。这个女人是个诗人,有一天说要去流浪,便收拾收拾东西走了,陶沙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不知所措。这个女诗人走后一直音讯杳然。他发誓再也不找搞艺术的女人了,所以他的第二个女人是个药剂师,身上总是散发出一股苦到心底的涩味儿。药剂师恨安全套,偏偏又有洁癖,所以每次做爱前,都要拿一团酒精棉球,仔细地擦拭他那已经胀得十分难受的阴茎。一年以后他再也受不了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将自己弄得脏兮兮的,摸进药剂师的房间,不由分说就把她给强暴了。歌唱演员是他的第三个女人,他比她大十——岁。
  走着走着就到了夜排档,空气忽然明亮起来。那些热气腾腾的摊子沿江一字排开,逶逶迤迤足有五里路长。号称“十里夜排档”,是这个城市的一大景观。在那些日子里,他总去靠近浮桥的77号摊位,面朝黑漆漆的江面坐下,他兜里的钱使他对“说吧”敬而远之,只得到这儿来喝廉价啤酒。这时他会希望有个女人过来陪陪他。但是,这个城市里有那么多的陪酒小姐,也有那么多的风尘女子,竟.没有一个主动过来做他的生意。每次都这样,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我长了一张穷人的脸吗?他这样想,越想越泄气;越泄气就越忧郁,最后便喝得酩酊大醉。然后摇摇晃晃地回到山上。一进门先去抽水马桶里呕吐,连胆汁都吐了出来。
  他十分喜欢77号摊位。跟左右两边其他摊位比起来,这里的生意要清淡得多。他喜欢这里的原因是摊主在煤气灶边摆了台污迹斑斑的老掉牙的双卡录音机。跟滋拉滋拉的爆炒声一块儿传过来的,就还有卡雷拉斯的歌声。摊主跟陶沙很熟。事实上,陶沙几乎跟所有喜欢歌剧的人都很熟——谁让他娶了个歌剧演员做老婆呢?摊主一见陶沙溜溜达达地过来了,就会弯腰换上那盘磁带。他有一盘全本的歌剧《茶花女》。陶沙很喜欢那首《阿芒咏叹 的这种死心眼儿忽略掉,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有些走火人魔,却还是原谅了自己。总有一天,我要找到一个跟这只杯子天衣无缝的盖子,他这样想道。
  她拧开盖子,将嘴唇凑了上去,眼睛仍然盯着他看。他看到她的嘴唇更红了。那就是个绝好的盖子啊!他被她的样子惊呆了。有那么一会儿工夫,他以为那只是幻觉。她的嘴唇在一刹那变得肥硕无比,完全将杯口整个儿嘬进去了。贱女人,她怎么可以这样挑逗我?他在心里骂道。天哪,我怎么可以这样骂她,他立刻又自责了。你他妈的真不是东西!他转而咒骂自己,并且难为情地躲开她的目光,但她的眼睛简直是带倒刺的钩子,他不得不又去看她。她已经转回头去,抓起他扔在床上的那张海报,刚看了一眼,便笑出声来。陶沙不但给那个扮演咪咪的女演员描上了一副老式的黑边眼镜,还给她添上了一撮浓密的唇髭。
  他转过身,将胡乱扔在桌上的那几茎爬墙虎收拢来,圈成…一束。叶子很干净,角质层几乎是透明的,显得比平常更绿一些。他有些眼晕。
  “真的很好看。”她叹道,放下杯子,接过那束叶子,闻了闻。
  “你怎么安置它呢?”他问。
  “是啊,有个花瓶就好了。”她说着回头扫了一眼放在床头的那只大肚子茶杯。
  “就用它吧。”他说。
  “好的。那谢谢啦!”她开心地笑了。
  心脏
  白珠是在夜幕降临后打电话给他的。他一接起电话就听到了嘈杂的人声,其间还夹杂着卡雷拉斯的《女人善变》。你在夜排档?他开口问。你怎么知道的?她反问。我跟着你呢。我还知道你就在 77号摊位。然后他听到白珠在问摊主,这里是不是 77号摊位。是的,她对他说,我是在77号摊位。告诉你吧,他对着话筒说,这个城市里只有77号摊位放那样的音乐。
  
  就在这些天文学家们会聚到这个城市之前,陶沙有一阵子经常陷入莫名其妙的忧郁之中。他会一个人在半夜里出去,来到山下,沿着黑暗的街道漫无目的地往前走。这个城市的规模虽然不小,但——入夜,照样漆黑一片。他喜欢这种黑暗,仍然有微弱的星光映照下来,那些金属栏杆啊、积水啊、上过瓷的墙面砖啊,都会反射那些薄薄的星光。他跟着那些光走,就像梦游。人很少,事实上大多数时候他就是走上好长时间也碰不到一个人。这让他心安理得。但也就是这种时候,那种忧郁就像一个高个子女人的拥抱,从头到脚将他捂得严严实实,可又不是很紧。他的头一个女人,就是个高个子,本地人管这样的女人叫“长婆”,穿上高跟鞋,就给人比他还高的感觉了。这个女人是个诗人,有一天说要去流浪,便收拾收拾东西走了,陶沙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不知所措。这个女诗人走后一直音讯杳然。他发誓再也不找搞艺术的女人了,所以他的第二个女人是个药剂师,身上总是散发出一股苦到心底的涩味儿。药剂师恨安全套,偏偏又有洁癖,所以每次做爱前,都要拿一团酒精棉球,仔细地擦拭他那已经胀得十分难受的阴茎。一年以后他再也受不了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将自己弄得脏兮兮的,摸进药剂师的房间,不由分说就把她给强暴了。歌唱演员是他的第三个女人,他比她大十——岁。
  走着走着就到了夜排档,空气忽然明亮起来。那些热气腾腾的摊子沿江一字排开,逶逶迤迤足有五里路长。号称“十里夜排档”,是这个城市的一大景观。在那些日子里,他总去靠近浮桥的77号摊位,面朝黑漆漆的江面坐下,他兜里的钱使他对“说吧”敬而远之,只得到这儿来喝廉价啤酒。这时他会希望有个女人过来陪陪他。但是,这个城市里有那么多的陪酒小姐,也有那么多的风尘女子,竟.没有一个主动过来做他的生意。每次都这样,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我长了一张穷人的脸吗?他这样想,越想越泄气;越泄气就越忧郁,最后便喝得酩酊大醉。然后摇摇晃晃地回到山上。一进门先去抽水马桶里呕吐,连胆汁都吐了出来。
  他十分喜欢77号摊位。跟左右两边其他摊位比起来,这里的生意要清淡得多。他喜欢这里的原因是摊主在煤气灶边摆了台污迹斑斑的老掉牙的双卡录音机。跟滋拉滋拉的爆炒声一块儿传过来的,就还有卡雷拉斯的歌声。摊主跟陶沙很熟。事实上,陶沙几乎跟所有喜欢歌剧的人都很熟——谁让他娶了个歌剧演员做老婆呢?摊主一见陶沙溜溜达达地过来了,就会弯腰换上那盘磁带。他有一盘全本的歌剧《茶花女》。陶沙很喜欢那首《阿芒咏叹 调》,他能将整首歌用意大利语唱下来。陶沙是个挺不错的男中音,一度认为这个世界上只有歌剧和流星是他值得关注的东西,其他事情,全是垃圾。
  77号摊位生意虽然清淡,却都是些固定的熟客,陶沙也就跟那些人混熟了。这并不是件好事。他喜欢一个人呆着,特别是忧郁病发作的时候,所以他已经很长时间不到这个摊位上来了。不过今晚,白珠在这里等他。
  远远地,他看见白珠背朝大街面向江面坐在一张小方桌前。铺着蓝色印花塑料桌布的桌上放着一瓶酒。她的头上是一盏黄灿灿的灯泡,足有 200瓦,金色的光线洒在她的头发上和肩膀上,毛茸茸的,当他走近她时,听到卡雷拉斯的歌声混杂在生猛的香味中。摊主见他走来,咧开嘴笑了。他好长时间没来了——这段时间他的腰包还过得去。摊主照例回身弯下腰,卡雷拉斯中断了,随后是《茶花女》的音乐。向起。陶沙的鼻子抽动了一下,好像日子又回到了从前。他想到了呕吐和胆汁,又想到今天大约不会喝醉了。终于有个女人肯陪我了,他这样想着,抬起头。尽管整条街灯火辉煌,衍射光妨碍了他的视线,他还是看到了由牧夫、室女及狮子三颗亮星组成的春天大三角,美丽、稳定而又明亮。他心里涌动起一股感激之情。
  直到白珠把玻璃茶杯推到他跟前,他才注意到,他们喝的是红酒。
  “知道为什么请你来吗?”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长得帅?”陶沙老老实实地答道。
  “别臭美了!”白珠并没有被他逗笑。她不喜欢开玩笑,他想。
  “噢,那是因为我没有危险。”
  “有这个意思。”
  你以为你是谁啊?陶沙愤愤地想。
  “刚才,你那个搞软件的同屋打电话给我,请我去迪厅。我说我约了人。”
  混账,他居然想搞我的女人!他在心里破口大骂。转而又觉得十分好笑:谁是你的女人啊?
  “哦。你约了我了?”
  “是的。只不过,他打电话给我时,还没约。”
  “现在我明白了,你请我来,是因为我长得像块挡箭牌。”
  “实话告诉你,我对你长什么样并不感兴趣。”
  “当然……”他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了,“在大排档上喝红酒,合适吗?”他问。
  “只要你愿意,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她说着端起茶杯,“我只喝红酒。据说,所有的酒类中,只有红酒对心脏多少有点好处。”
  “我补充一点,在这样的背景音乐下,喝红酒也比较恰当。”
  “是吗?真可惜,我本来想让你听听我们家乡的音乐的。”她说着从包里掏出一盘磁带。她仍然不知道他们是老乡。“我以为,听听我们南方的越剧,喝喝红酒,也是别有一番韵味的。”
  陶沙接过磁带,走到录音机那儿,拍了拍正在掂勺的摊主的后背,伸手掐断《阿芒咏叹调》,换了磁带。一按放音键,一种软绵绵的音乐就出来了。
  “我一点也听不懂。”他喝了一口略带酸味的酒,随口撒了个大谎。
  “这个故事的名字叫《三盖衣》,在我们那儿是一出很有名的剧目。”
  “摊主一定很痛苦。信不信由你,他从来也没听过这样的音乐。”
  “那他为什么要痛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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