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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唐德刚:晚清七十年(台湾远流版)-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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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为奴。其行为又岂止「绝情寡义」而已哉?迨达伽马(Vasco da Gamma)于一四九七年绕过好望角,直航印度两年后归来,获暴利六十倍,真是羡煞西欧朝野。
   西、葡两国是西欧扩张主义的始作俑者。但是地球毕竟太大,两邦实在太小。两国向相反方向发展,主宰了三大洋(大西洋、印度洋、太平洋),终于一五二一年由麦哲伦之绕地球航行而会师于东南亚时,已负荷太重。其后当地土著及东南亚华侨,虽受祸弥深一六〇二年西班牙人曾于菲律宾之大仑山(San Pablo del Monte)一举屠杀华侨两万四千余人;一六三一年于加拉巴(Calamba)再杀我华裔两万有奇然其对中国大陆本土则始终末敢过分觊觎。葡萄牙人虽于一五五七年(明嘉靖三十六年),潜入澳门建小货栈,并于台澎外海瞻望宝岛而惊其「福尔摩莎」(Formosa,葡语「秀美」也)。然限于国力,亦无法强占。
   迨荷兰人于一六〇二年(明万历三十年)组织荷兰「东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pany)向「东印度群岛」(今之印尼)发展时,曾一度乘机占领台湾之一角,然终于一六六〇年(清顺治十七年)为郑成功所逐。
   所以上述一二个海权小邦,虽曾于十六至十八世纪之间,把整个东南亚(亦多为中国之旧藩属)弄得天翻地覆、海啸山崩,但是他们却始终未敢侵掠中国大陆,因此我大陆上明清两朝自郑和七航(一四〇五~一四三三)收帆之后,便龟缩神州,睡其呼呼之大觉。对大门之外的西洋海盗,毫无所知,亦未加闻问。如西班牙所操纵,以华裔海员为基础,独占亚美两洲的太平洋直达航运二百五十年之「马尼拉邮船」(Malila Galleon,1565~1815),我国官书竟无片纸记录,酣睡之沉,亦可惊矣!
   我国明清两代朝野,黄粱一梦四百年(一四三三~一八三九),迨鸦片成患,西来毒贩欺人,一觉醒来,已景物全非矣!
   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毒枭」
   若论欧西各国东向扩张之先后,英国实在出道甚晚.但是英国却是世界近代史上最全面、最耐久,最能因时制宜、随机应变,不拘一格、花样繁多而后来居上的帝国主义。事实上,一部晚清中国外交史.便是一部「中英外交史」。俄、法、日附庸而已;美国则英之尾闾也。
   英人作有计画之东侵盖始于一六〇〇年英国「东印度公司」(East India pany; England)之创立。该公司为一私营之商业组织。然盎格鲁·萨克逊民族所特有的和衷合作、窝里不反的民族精神,竟能使该公司拥有政治权力与英国之国家武力相配合,全面向外扩张。其第一目标盖为印度之「蒙古王朝」(Mogul Empire,或译蒙兀儿王朝、莫卧儿王朝)也。蒙古王朝斯时已弱点毕露,治下诸侯林立,内讧不已,乃予英国之东印度公司以可乘之机。其时入侵印度除已式微之葡萄牙人之外,原有英法二强。然两雄相争,法人终非敌手。笔者今犹忆及数十年前在大陆上初中时,老师教世界历史课,曾大谈「英国小将克乃武(Robert Clive)大败法国老帅杜普雷(Dupleix)」之历史故事;有声有色,至今不忘。杜普雷于一七五七年被克乃武逐出印度。印度乃为英国所独吞,一吞二百年,至二次大战后始恢复独立。
   英人东侵之第二主要目标厥为中国。然其时正值我国乾隆盛世。中央权力方浓,沿海诸省亦无懈可击。中英交往乃限于国际间之贸易。唯英国此时尚处于工业革命前期,钟表、呢绒等少数制造品之外,无太多商品足资供应,而我国之丝、茶、瓷器则可无限外销。因此中英贸易初期,英方「逆差」殊甚,全凭金银硬币,以为挹注。
   不幸我国之「顺差」贸易,不数稔便迅速逆转。至一七七三年(乾隆三十八年),东印度公司取得鸦片专卖权(monopoly)之后,我国顺差瞬即变为逆差,以至一泻如注,不可收拾。
   鸦片原产于南洋、印度、波斯、土耳其等地而以印度为最佳最伙。明季列为藩属「贡品」。盖鸦片原为极有效之药物也,清初南方沿海始见「竹管啖烟」之陋习,盖亦传自海外,鸦片遂成为毒品矣。
   顺康之间(一六四四~一七二二)满族入主未久,朝气蓬勃;而中土于大乱之后,人口大减,物阜民殷。政府亦能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北京;朝廷政令颇能一竿到底。烟毒初现,政府即申严禁之令,故亦不足为大患。不期嘉道之际(一七九六~一八五〇),清朝之盛世已邈,衰竭之周期将届,朝政不纲,地方官吏之贪污腐化尤不可遏,鸦片禁令乃渐成具文。
   其尤不可抗拒者,则为大英帝国挟其吞噬印度之余威,官商一体,揖帆东来,载其印度之高级鸦片,在我沿海作武装走私。其囤集走私鸦片之趸船,有时竟泊于广州城郊之黄埔!「滥用暴力,追求暴利」莫此为甚。年前笔者游黄埔,导游者告诉我:「此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黄埔军官学校」之故址也。」我也告诉他:「比军校更早一百年,此亦英国人走私贩毒,鸦片堆栈之故址也。」导游愕然。
   近年来曾有中西历史学家,坚持「鸦片战争非为鸦片而战」之学说。他们认为「鸦片」只是一种商品,由英商运抵南中国外海伶汀洋中之小岛。其销行中国内地则全由中国本身极有效率之走私商人接运之,非英人之责任也。此一学说,真是历史学界的奇谈怪论。
   笔者定居纽约市四十余年,对本市贩毒掌故可说了如指掌。所知个体毒贩,大至亿万富翁之毒枭,小至当街兜售「白面」之八、九岁儿童,可说「阅人多矣」。以美国今且缉毒机关之有效,科学方法之新颖偶读其官方缉毒报告,直如科幻小说,然终不能禁。驷至每下愈况,全世界之最大都市,今竟为毒犯所征服。目前联邦政府于国内束手无策之情况下,只有乞助于友邦,冀图直捣「金三角」之老巢,亦未见有若何效果。噫嘻呼,缉毒之难,岂踞坐皮椅,于象牙之塔内放言高论的教授先生,所能知其万一?!
   区区读史之余,每作遐想:设有超级帝国主义,以激光炮、原子弹诸武器为后盾,强运千吨今日最精纯之「中国白粉」(China White),泊舟于纽约港内之「艾丽丝小岛」(Ellis Island)以供应市内之大小毒贩,则伟大之纽约市将成何世界?美国又成何国家?华府白宫对此超级毒枭之反应又何如哉?此不正是当年道光爷陛下的中国吗?!
   明乎此,吾人当知十九世纪之英国便是人类历史上,若是之空前绝后的最大毒枭也!明乎此,则鸦片商品论者,也就很难自圆其说了。
   「鸦片战争」与「茶叶战争」
   有的学者可能还要辩论说:鸦片之为害一事也。鸦片之沦为中英战争之导火线,则又另一事也。以逊清政府当年之颟顸愚昧(ignorance)、闭关自守(seclusion)、反商(anti…mercialism)、排外(anti…foreignism),纵无鸦片,则其他任何一「片」麦片、米片、溺片、尿片亦均可为「麦片战争」……「溺片战争」之导火线,岂独鸦片已也?中英之战势在必发,非鸦片之过也。
   此言实昧于历史事实之又一胡说。
   有关「鸦片战争,一八三九~一八四二」之中西史籍无虑数百种。今日史家对战争之经过,盖均已耳熟能详,不须争辩。拙作限于篇幅,亦无法重叙史实(注释上再略叙之)。然该次战争之基本性质,有待研讨之处则正多也。
   须知「鸦片」为当年中英战争中,英方无可代替之「商品」也其获利之丰(读者试看今日之毒贩便知),天下无双;其有助于当年英国国库之收入(national revenue),亦不可或缺;其有助于英伦之繁荣、「国民所得」之增长,与夫绅士淑女生活水准之提高,也出乎想像试看伦敦、香港等地十九世纪所建,今日仍巍然兀立之高楼大厦,有几座与鸦片无关?(君知否?这类建筑,纽约与波斯顿,间亦有之。英人垄断了印度高等鸦片;波斯、土耳其产之次等货,美商营之也。)
   总之,「鸦片贸易」(opium trade)为当年英伦朝野,国脉民命,生计攸关,不可或缺之国际贸易。女皇与国会,均不惜为之一战。可是英国国会档案不昭示乎,英国议员之反对战争者,岂非所在多有?此则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小史之见也。英国与美国一样,毕竟是个有言论自由的民主国家嘛!珍珠港事件之后,美国国会之内还不是有人反对对日宣战!
   所以我们敢断言:「鸦片战争中英双方皆为鸦片而战也。」否则它就不叫「鸦片战争」了。一七七六年开始的「美国独立战争」,是由中国的乌龙茶叶引起的。该战争非为茶叶而战,因此它就不叫「茶叶战争」了。
   然则十九世纪中叶中英之战是否像一些中外史家所述,不论「鸦片」、「溺片」都「非战不可」呢?答曰:唯唯否否。何也?曰:若无林文忠公「入即正法,船货归官」的铁腕政策,则「鸦片战争」便不会爆发!盖清廷至此,禁烟已百余年。然鸦片之祸,愈禁愈炽;鸦片贸易愈禁愈大。「鸦片战争」原为鸦片而战嘛!如鸦片之禁令始终只是一纸具文,则英国又何必发动什么鸦片战争呢?无奈鸦片之祸,至道光中叶已至不可收拾之程度。世界上任何有自主权的国家,为着一己生存,都非禁不可。
   吾人今日如试一重读一八三八年(清道光十八年)鸿胪寺卿黄爵滋奏一折的原文,则知正当进出口商人经营所获,「较之鸦片之利,不敌数十分之一。故夷人之着意,不在彼而在此。」又说到罚轻瘾重,吸毒者「刻不可缓……查旧例:吸食鸦片者,罪仅枷杖。其不指出与贩者,罪杖一百,徙三年。然皆系活罪。断瘾之苦,甚于枷杖与徙。故甘犯明刑,不肯断绝。若罪以死论,是临刑之惨急,更苦于断瘾之苟延。臣知其情愿绝瘾而死于家,必不愿受刑而死于市……」(见黄著《黄少司寇奏疏》)。这种叙述之真切,以今日纽约毒祸与之相印证,都是符契相合的。至于那禁烟名句说,烟如不禁,则将来「不唯无可筹之饷,亦且无可用之兵」。中国如衰败到那步田地,则「鸦片战争」就没有「非打不可」之必要了。这一个境界却正是英国这个大毒枭,在鸦片战前所企盼的中国啊!出乎他们意料的则是道光皇帝竟然派出一个有为有守、而敢作敢为的林则徐。林某既然真的要禁起烟来,真的means business,则这场战争才真的就「非打不可」了。一战四年,中国大败亏输,落得个「五口通商」、「割让香港」的结果,在本篇正文上,就不必细述了。
   「鸦片战争」之战与不战之权,操之于大英帝国的首相与国会。林钦差被动应变而已。他如要认真地禁烟,不管贵钦差是林则徐、张则徐,都要挨打了。是耶?非耶?
   从「印度第二」到经济第一
   英国在清末和中国一共打了三仗一次是「全仗」(「鸦片战争」,一八三九~一八四二),两次是和其他列强合伙来打的「半仗」(「第二次鸦片战争」,亦名「英法联军」,一八五八~一八六〇;和「八国联军」,一九〇〇~一九〇一,史家也称之为「拳乱」、「义和拳」,扶清灭洋之乱也)。
   前段已言之,英国是当今世界上最能随机应变、十项全能的帝国主义,所以它对我们所打的三次战争的性质和方式也大有不同。
   曾两任英国首相(一八六八,一八七四~一八八〇)的迪斯瑞理伯爵(Earl Benjamin Disraeli,1804~1881)曾有名言曰:「大英帝国无永恒敌人,亦无永恒朋友,却有永恒利益。」所以上述三次侵华之战,虽方式不同、性质各异,其为大英帝国的「永恒利益」而战则一也。
   概括地说来,中英鸦片之战,英国的目标和方式都是以它侵入印度的历史为模式的。远在乾隆五十七年(一七九二),英王乔治三世遣马尔尼尼伯爵(Earl George Macartney,1737~1806)使华时,彼即深知清军火器之落后,在军事上非英国之敌手。鸦片战前,英人非但洞悉清军之不足敌,而清政之窳劣,尤为英方所睥睨。因此纵鸦片一项之入侵,便可不战而屈人之兵,把中国变成「印度第二」。西方老辈汉学家阅拙作或将诬为过甚其辞。其实英人之臣服印度又岂有若何通盘计画哉?若辈只是乘势入侵,得寸进尺,终于造成既成事实罢了。其侵华也亦然。鸦片战后,则司马昭之心亦为其血浓于水的自己白种伙伴所共识。
   (一八四四)缔结之后,第一任美国驻华公使义华业(misioner Alexander H。 Everett)于一八四六年十月抵广州履新,目击英人在华之不择手段,对中国主权恣意侵越,便认为英人有计画要把中国变成「第二印度」而忧心忡忡。义氏并专书呈报美国国务卿及总统,吁请华府联合欧洲其他列强尤其是法俄二国,加以制止。(义华业呈美国务院之报告原件现存美国「国家档案局」。于一八四七年四月十日,发于澳门。)其后历任美使所见皆然。其唯一例外则为第五任美使伯驾(Peter Parker)。伯驾原为美国传教士,鸦片战前即与鸦片贩有亲密往还。战后为急求深入内地自由传教,而支持英国之积极侵华政策。迨伯驾以六任美使馆代办而升为第五任公使时,竟吁请华府「占领台湾」,始为布肯南总统(James Buchanan)所撤职。
   但是英国毕竟是个有修养的帝国主义。鸦片战后不久英政府便深知独吞中国之不易。盖中国为一高度中央集权之统一大帝国,颇难分而治之如英人之御印度也。再者,鸦片战后俄法美诸强亦接踵而至。对弱大中国群起而蚕食之;各分其一杯羹固为势所必至,而一强鲸吞则为时已晚矣。因此在「太平军」金田起义(一八五〇)之后,英国对华政策乃有极显著之改变。在此期中,英人已不再作印度模式之企图。而改采联合法美两国以武力胁迫清政府在不平等条约之下,作沿海与内陆之全面开放。斯时法美诸强虽亦尾随英人插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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