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君臣道 >

第11部分

君臣道-第11部分

小说: 君臣道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康熙帝又一次召集群臣商讨。大学士明珠说: “若以一人领兵进剿,可得行其志,两人同往则未免彼此掣肘,诸多不便,所以不必命姚启圣同往,着施琅一人进军,似乎可行。”明珠是首辅大臣,于是众臣们都表示赞成。康熙帝经过反复考虑,认为大臣们的意见很好,就同意由施琅自行进剿。康熙帝能完全信任叛将施琅,可见他既善于识人,也能用人不疑。

  在用人问题上,姚启圣、施琅也有分歧,施琅对被姚启圣处罚过的蓝理十分器重,而对姚启圣赏识的朱天贵却不打算使用。兵部不同意施琅重蓝轻朱的意见。康熙帝认为两人皆可用,特旨授二人官职。在后来的海战中,蓝、朱二人均英勇善战,不负厚望。在征剿台湾的准备过程中,各方面意见常常对立,康熙帝能够消除大臣们的偏见,审慎对待不同意见,不独断专行,也不优柔寡断,又颇有知人之明。两位大臣都能做到以大局为重,姚、施二人虽意见不合,但仍然相互合作。姚启圣督办粮饷,保证供给,前经姚启圣所定武弁功罪条例,施琅则照例遵行。有分歧是正常的,求大同存小异,战争的领导者们齐心协力,是战争胜利的基本保证。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施琅会齐各路总兵,宣称利用北风进攻台湾,然而却迟迟不发兵,给台湾造成强大的精神压力,姚启圣趁台湾人心惶惶之时,再次派人前往招抚。在发兵之前,刘国轩忽然遣使议和,但是仍然坚持以前提出的不剃头不登岸的条件不变,还是不承认不服从中央政府,这是双方最后一次谈判。

  康熙二十二年(1682年)五月,康熙帝见招抚无效,下令进兵。经过两次激战,郑军主力几乎全军覆没,清军也伤亡数千人,总兵朱天贵阵亡。刘国轩率残兵败将退回台湾,澎湖守军随即投降。康熙帝接到澎湖大捷的战报,非常高兴,立即命令将这个胜利消息,传达给各级官员,并特派一名侍卫赴福建,慰问全部官兵。时恰逢中秋夜,皇上衣锦袍,登楼宴赏,看月宫景物,闻捷报大喜,即脱锦袍赐施琅。又自作一诗,写一手卷,并赐之。

  台湾既平,论功行赏独不及蓝理,当时蓝理死战,身被七伤,大肠已流出,裹伤复战。而叙功时,施琅却将蓝理名字删去,因为蓝理刚猛,不肯屈意事人,施琅忌恨他这一点,遂落其名。后来李光地在皇帝面前赞扬蓝理,康熙帝乃接见蓝理并亲自查看他的伤口,既是关心蓝理伤口是否痊愈,也是察臣工是否欺君,并手书“所向无敌”横幅赐蓝理。

  这时,姚启圣主张,乘胜直捣台湾。有人主张应诛杀郑军残余,其子女没入军中为奴,以血前恨。黄性震密请保全之,使数万人得以存活。施琅则表示,为国为民不必计较仇怨,只求郑军能不战而降最好。他优待俘虏之后,将他们放回,令其规劝台湾军民来降。被俘郑军感恩不尽,一时台湾军民人心思归。郑军主力既已大部覆没,台湾已是囊中之物,就不必过于着急拿下台湾,其用意无非是少杀伤而多保全。中国人的哲学中有“天时、地利、人和”的观念,战争中的“人和”表现在哪里?就是“网开一面”,不搞“斩尽杀绝”,消灭敌人不是战争的真正目的,只是手段,当可以不杀伤而达到目的时候,又何必再制造伤亡呢?武将不嗜杀,不邀功,才是真智慧,才是真将才。还有一点,那就是中国人的乡土观念也很强,姚启圣是江浙人,对于福建人的伤亡不太介意,而施琅是福建人,战场上拼死搏杀的双方大多为福建人,施琅不忍见到家乡子弟过多的死伤,所以力主招抚,能为家乡父老做一些善事岂不更好?虽然,当初他是坚决主张以武力功剿台湾的。招抚不行当然要用武,可以招抚时,又何必用武呢?当时有人说,施琅回台湾“必报父仇”,施琅则明确表示“断不报仇”。

  郑氏集团打算再窜吕宋,重建国家,刘国轩极不赞成。这里也有黄性震的功劳,他潜入台湾,施计离间刘国轩和郑氏集团的关系,由于刘国轩兵权在握,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不赞成,事情就办不成。不得已,郑克塽派出代表,到澎湖谈判,又提出居留台湾不登岸的要求,被施琅当即拒绝。郑克塽再派人携降表赴澎湖呈缴,不再提居留台湾的条件。

  施琅将降表上报朝廷,康熙帝交议政大臣讨论,大臣们认为可以接受,康熙帝也认为,为了防止其再窜外国,又生事端,还是抚之为善。 康熙帝派工部右侍郎苏拜等前往福建,赍送对台湾投降人员颁发的赦诏。施琅前往郑成功庙行告祭之礼。这是安定民心之举,康熙帝南巡时也行祭明太祖朱元璋陵墓的仪式,都是为了安慰汉族人的民族感情。可见施琅不是一般的军事家,他具有政治家的胸襟气度,康熙帝任用施琅征台,可谓得人。

  统一台湾之后,放弃还是留守台湾,朝廷内部却有了争议。李光地等人主张放弃台湾。福建总督姚启圣指出,台湾不仅要守,而且决不可拖延。施琅也坚决主张留守台湾,并亲自到台湾做了一番考察,然后向皇帝上《恭陈台湾弃留疏》,备述台湾的战略价值和放弃之后的危害。侍郎苏拜、御史赵士麟、大学士李蔚、王熙也都同意施琅留守台湾的意见。至此,康熙帝表明意见,台湾弃取,所关甚大,弃而不守,尤为不可!

  康熙帝下诏设台湾府。姚启圣推荐蒋毓英担任第一任知府。蒋毓英在任内颇有政绩,使台湾的经济、文化得到发展,其政治地位更加重要。蒋毓英三年任满,升按察副使,专门负责管理台湾府事,等于连任三年,他还主持了第一部《台湾府志》的起草工作。

  姚启圣、施琅、蒋毓英等人,为台湾的统一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多年以后,康熙帝仍然念念不忘他们的功绩。 而康熙帝的知人善任,从善如流,也是使他们能够施展才能的一个重要条件。明君贤臣,共同以国事为重, 通力协作,上下同心,军事和招抚手段并用,终使台湾回归祖国,完成了统一大业。先是平定“吴三桂之乱”,后是统一台湾。在这两次战争中,康熙帝放手重用汉将,才取得了战争的胜利。康熙帝的开明大度真是清取天下的运气。 






 
君臣以义合
  满族统治者与汉儒联盟,就取得了统治中国的合理性,而依靠汉儒清官治理庞大的帝国,是符合国家最高利益的。君主的贤明与否决定了政府的清廉还是腐败,君主贤明的标志之一是选用有德有才的官吏。这就是君臣以义合。在中国历史上,康熙朝的君臣关系特别能体现这一点。康熙帝服膺理学,以安定民生为做君主的本分,而养民与爱民是要通过官吏去具体实行的事情。所以皇帝的清浊是首要条件,吏治问题又是一个关键的中间环节,两者都事关国运的长久。

  清承明制,国家设置六部,以吏部为六部之首。吏部之所以如此重要,在于吏治是民生的保障。康熙帝深刻了解到吏治与民生的因果关系,他说: “自古帝王治理天下,惠育百姓,必先澄清吏治,而后民生得遂。”

  吏治的核心是“实心为民”。康熙帝说: “选用一官如其心中没有百姓,不念民生,便是用人不当。”他十分强调督抚大员的表率作用。他说: “民生的安危,取决于吏治的清浊;吏治的清浊,则取决于督抚的表率。倘若督抚清正,实心爱民,那么下吏哪个敢不洁己奉公?”

  中国的封建政治制度走的是人治路线,强调治人崇德。而治人之要首在治吏。用人标准,简单说就是“清”、“慎”、“勤”、“能”这四条。做臣子的,往往把“慎”视为第一位,其次为“能”。康熙帝则把清廉作为选择官吏的第一条标准,他说: “居官既廉,办事自善。”并常以廉吏的事迹来激励百官,表彰清官鼓励官吏争当清官。他说: “尔等为官,以清廉为第一,为清官甚乐,不但一时百姓感仰,即离任之后,百姓追思,建祠尸祝,岂非盛事?从来百姓最愚而其实难欺,官员是非善恶与否,人人有口,不能强使之毁誉,尔等须要自勉。”

  康熙帝是以什么方式来选拔官吏的呢?首先,他不喜欢科举考选的方式。他说,科举人才多是只会“记诵之学,文词之末”的书生,对于国计民生往往一无所知。武举也是只能得到弓马娴熟的一介武夫罢了,这是一种低级的选才方式。他更喜欢亲自明察暗访,每年都要用大量的时间去地方巡视,查访吏治。他说: “凡居官贤否,惟舆论不爽。果其贤也,问之于民,民自极口颂之;如其不贤,问之于民,民必含糊应之。官之贤否,于此立辨矣。”还有一个选拔官吏的方式就是保举。他说: “朕观人之识见精神有限”,“天下之官员,朕一人何能周知?惟左右大臣是赖”。通过保举,既避免了一人不能周知的局限,又给康熙帝提供了一个考察官吏是否结党营私的机会。如此人所举之人俱是庸劣不堪者,他自己必然是结党营私的污吏,喜好裙带襟连任人惟亲;如此人所举之人皆是公忠为国的清官,他自己必是“实心为国无私之贤臣”;如此人所举之人良莠不齐,他自己可能是一个见识不精、才力有限的人。对于大臣或地方官推举的人才,康熙帝还要亲自面试,并颇能识人。

  康熙帝非常赞同唐太宗李世民所说“得贤能之臣,为国家之大瑞”的观点,称之为“千古名论”。康熙帝发现和培养了不少清官,康熙朝著名的清官有: 大小于成龙,张鹏翮、邵司尧、陆陇其、赵苍璧、彭鹏、郭琇、陈瑸、施世纶、傅拉塔、王骘、靳辅、汤斌、张伯行、宋荦等等。其中汤斌、张伯行、宋荦三人都是河南人,故被时人誉之为“中州三贤”。

  康熙帝的专制统治具有明显的开明色彩。有一点要特别指出的是,康熙帝的这种开明色彩,已经不再突出表现在容忍不同意见的“虚心纳谏”方面了。它的具体表现是提倡清正廉洁,任用清官“敷治”天下。在清代历史上,康熙朝以清官迭出著称,清官往往又是理学家。重用清官是康熙帝治术的最大特点,这一长处为雍正帝所继承和发扬,又不幸被乾隆皇帝所抛弃。 






 
于成龙以道事君
  做清官,为百姓谋福,就是忠于皇帝,这是儒家“以道事君”之臣道,也是“学而优则仕”的本义。于成龙最突出的特点是“清”,甚至于掩盖了其“能”的特点。

  在广西罗城县的深山丛林之中,有一座败破的院落,每日都有一些百姓前往那里。原来,那里就是罗城县衙。这个县衙既没有朱门粉墙,也没有大殿高堂,甚至连个土墙都没有,院落外面只是用荆棘周匝围了一道,院中用土堆成的方台上面铺一块木板做成桌案,知县于成龙每天就在这里办公。

  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山西永宁(今离石)人。任广西罗城知县时,年已45岁。人生老去,机会方来。于成龙正式的科名并不高,只有一个副榜贡生的学历,他由秀才考举人只得了副榜,在国子监读书。按照吏部的制度,只有举人才有资格做官,于成龙的举人副榜的资历太低,勉强可做最辛苦最卑微的小官,他抽签得到偏远地区广西罗城县令的小官职。当时亲朋好友都劝他不要去那个穷乡僻壤赴任,上任前他在寄友人书信中表明心迹: “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念,所自信者,‘天理良心’四字而已。”然后,变卖家产,凑足盘缠上路了。由此看来,“学而优则仕”已经异化了,于成龙为什么不能中进士呢?

  战乱之后,民生凋敝,百废待兴。罗城县是一个贫困山区,人民生活非常困苦,于成龙废除苛捐杂税,以身作则不要“火耗”。所谓“火耗”即是指散碎银子重新熔铸入库时会有所损耗,故额外多收一些。明代万历年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田赋开始征收折色税银,这一项加额就应运而生了。火耗同时又成为补贴官吏的加派,一般的官吏正好借此搜刮百姓。官场中又有许多的“陋规”,其名目甚多,官吏送往迎来,投递公文都要上下打点。送钱多少要视具体情况,肥官多送,瘦官少送等等,都有规矩,所以叫“陋规”。归根结底都是得自于“火耗”钱。清官与贪官的区别往往不在于是否收受火耗和陋规,而在于程度不同。地方官把搜刮来的钱财要分一部分给京官,事才办得了。文官加派火耗,武官侵蚀兵饷,都是常事。这些已经成为公开的“陋规”,连康熙帝都说: “外边汉官有一定规礼,朕管不得”。清朝前期,官吏有俸无廉(只有分内的俸禄,没有额外的“养廉”钱,廉俸始于雍正朝),即使是清官,不收火耗钱的也很少见。因为不收火耗就等于倒贴税银,有几个官员能这样干呢?

  有一点历史常识在这里需要特别说明,在清朝,官吏的俸禄并不高,大约只够维持生活,他们的财富主要靠他们利用手中之权去弄,所以几乎是无官不贪。上贪下亦贪,衙门里的那些书办衙役,一个个更是如饿虎饥狼。康熙帝有一次对前来辞行的江西巡抚王骘说: “你到地方要以操守为要。”王骘回答说: “臣在四川时,从来不食民间粒米,不取民间柴草,臣一身之外只带两三个家僮,往往于家中取给盘费,有时借资于督抚。从来不敢私取民财。”康熙帝说: “身为大吏,寻常日用岂能一无所费?如果还要家中贴补,也是不可能的。但要操守廉洁,念念以爱百姓起见,便为良吏。”这里王骘也是倒贴,而皇帝也知道低薪的弊病。

  国家不给官吏高薪,但是允许官吏向地方少量加派“火耗”钱,标准以正税的十分之一为限,叫做“养廉钱”。然而这只能约束那些严于自律的清官(如于成龙连“火耗 ”都不要),但不能约束贪官。“火耗”是个无底洞。御史赵璟曾上疏指出贪污的严重情况,认为俸银太低是造成官员贪污成风的主要原因。他说: “俸银不增,贪风不息,下情不达,廉吏难支。”然而康熙帝对“人心不足”这一弱点认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