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微笑,是为了你微笑 作者:张小娴-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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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敢向他示爱,只是默默守在他身边,她自问长得不难看,一直有男孩子追求她,但每当她拿这些男孩子跟她上司比较,她便看不起他们。今年,她三十五岁了,已经没有男人追求她。
虚度了十三年青春,只想换他垂顾,可是这个男人从来没有向她示爱。他对她温柔、细心,甚至呵护,偏偏就没有向她示爱。为了赌一铺,她向他提出辞职。他挽留,她坚持要辞职,并且假装移民,他唯有答应。
临走前的一天,她终于按捺不住问他:“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
他黯然,没有回答。
她想留下来,已经太迟了。
十三年了,他难道看不出她喜欢自己吗?他也许努力过,却是无法爱她。他黯然,只是因为不舍。
十三年,可以成就一段相依的感情,却不一定能够成就一段爱情。不是你爱他,他就会爱你。
五十七
◎
飞跃公路的男人
N 买了一部中价跑车,于是经常主动接载女同事和女性朋友,每个坐过他的车的女孩子事后都表示害怕。她们说,他开车很快,吓得她们在车上尖叫,请求他放慢速度。虽然他的技术看来很好,但没有人肯再做他的乘客。
我也坐过N 的跑车一次,那次,落斜路时,他突然加速,吓得我魂不附体,紧抓着沙发不放,他露出满意的笑容。
还是N 的死党说得好,他说N 不是亡命飞车手,他只会选择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下向旁人一显身手。他并不勇猛,他只是想赢得女人的仰慕。
有没有发觉许多男人都爱夸耀自己的驾车技术?尤其在女人面前。只要有一个女人坐在他身旁,男人便不顾死活风驰电掣,公路变成他的赛车道,他在高速中飞跃,顾盼自豪,忘了自己的年岁、体重,甚至忘了自己的卑微和痛苦。他象骑士一样,渴望以驾驶一
匹癫马的本事来驾驶一辆车,然后再驾驶身旁一个女人,直至她高声尖叫,花容失色,要求停止的时候,男人才肯光荣地停下来。
男人在速度中追求快感,用速度来驾驶女人。他开的车越便宜,他的速度愈快,他以速度来弥补车价。
女人若爱惜生命,切勿登上男人的廉价跑车,贵价的则不妨。
五十八
◎ 逃妻
女人在知道男朋友患上癌症之后,仍然不肯离开他,她陪着他做化疗。并且说要按原定计划跟他结婚。
男人说:“你不要跟我一起,你不该嫁给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的男人。”
女人倔强地说:“我不怕。”
男人做完化疗以后,病情受到控制,两个人按原定计划结婚。婚后,男人的病没有复发,虽然身体健康不太好,但也可以照顾太太。
他以为他们还可以有几十年。
女人突然一天比一天消瘦,男人陪她去看医生,医生验出她患上一种手尾很长的病,虽然不是绝症,却令她很痛苦。
突然有一天,她消失了。他到处找她,她不肯见他,他托人找她,她托那人跟他说:
“我不爱你了。”
他不明白,她明知道他患上癌症,仍然愿意嫁给他,为什么却在这个时候离开?她为什么在自己有病的时候反过来不爱他?
男人可曾理解,这个女人当天矢志不渝,是因为她是一个健康的人?她并不理解一个病人的无助和脆弱,当她自己也受着重病的煎熬,她才明白病原来是那么可怕的。她再不会以为照顾一个病人是很浪漫和深情的一件事。
五十九
◎ 追求不自由
一个男人说,所有文学作品或流行作品的主题都是追求自由。即使是爱情故事,归根究柢,也是追求自由。
爱情是追求自由吗?刚好相反,爱情是追求不自由。
有句话叫“不自由,毋宁死。”但自杀的人口之中,为情自杀的人数远多于为得不到自由而自杀的人。
自由可贵,我们用这最宝贵的东西换取爱情。
因为爱一个人,我们天天等待他的电话,等待和他约会,穿他喜爱的衣服,投其所好,甘愿为他而放弃其他异性。
这是不自由的第一步。
两人感情深了,我们甚至在事业和爱情之间作出取舍,放轻事业,不想爬他头。不做他不喜欢的事,吵架时,容忍他,但明白爱
情总需要大家作出牺牲,要自由自在,便得不到深情。
这是不自由的第二步。
不自由的最后一步是结婚。
明知会失去自由,明知这是一生一世的合约,为了得到对方,为了令对方快乐,也甘愿作出承诺。
爱情从来都是一种束缚,追求爱情并不等于追求自由。
恋爱是一个追求不自由的过程,当你埋怨“太不自由了”,就是你不爱他的时候。
六十
◎ 想到他死了这回事
听说有这样一个故事,女人的丈夫失踪了,几天之后,警方发现了一条面目难以辨认的烧焦了的男性尸体,跟女人的失踪丈夫有点相似,警察于是叫女人去认尸,女人一看到了尸体,就认定是她的丈夫,她泣不成声,呼天抢地,虽然警方说还要进一步鉴证,才
可以确定尸体是否她丈夫,但女人已伤心欲绝。
朋友安慰这个女人说:“那条尸体不一定是你丈夫。”
女人哀伤地说:“我在尸体身上也找不到我丈夫的特征。”
朋友问:“那你为什么这样伤心?”
女人含泪说:“我是想到他死了这回事,只要想到他死了,我就很伤心。”
她说,丈夫生前的音容笑貌,每一个眼神,他早上起来的一个呵欠,他在浴室刮胡子的模样,他找不到另一只拖鞋的狼狈貌,他吃煎双蛋时弄得满嘴蛋黄,他永远把领带结得太长或太短,他上班跟她吻别,他每天下班回家时那副疲累的样子,他一边吃饭一边看
电视的样子,他沐浴时的歌声,他临睡前吻她,他起伏有致的鼻鼾声,他早上起来乱糟糟的头发,他发脾气时抿着嘴唇一言不发的可
怕的样子,他送花给她时的温柔笑貌……
这一切一切,每一个微细的神情和动作,在她等候认尸的一刻,象一套永远不会落幕的戏,在她的脑海中重演。她爱他原来那么深,她没有忘记他每一个神情,他是她生活的支柱,他是她快乐的泉源,他是陪她度过每一天的人,她怎能够接受他死了?她怎可以
相信他死了?只要想到他死了这回事,她便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
然而,我们所爱的人,怎可能永远不死?当你想到他或她死了这回事,你能象这位太太一样,记得她丈夫生前每一个微细的动作和表情吗?既然我们所爱的人会死,何必记着他的坏处?记着他对你好的时光吧。
六十一
◎ 贱有高下
E 君说,许多女孩子对他表示仰慕,主动投怀送抱的也有不少,他不是自吹自擂,我的确见过不少女孩子对他表示好感。E 君条
件很好,三十六岁,仍然单身,有钱而不庸俗,有理想而不天真,有智慧而不自夸,许多条件好仍找不到对象的女人都对他青睐有加。可惜的是,E 对这些仰慕他的女人一点兴趣也没有,他喜欢的是一个不仰慕他的女人。
他苦笑问:“这是不是犯贱?”
谁不曾犯贱?如果不犯贱,又怎会有那么多快乐和痛苦?
在爱情上犯贱,也有高下之分。
给对方拳脚问候,被迫为娼,被对方呼之则来,挥之则去,为他亏空公款,明知他有很多女人,仍然以为他只爱你一个。明知他
骗你,人都走了,还以为他遭遇不测。他吸毒、酗酒、不务正业,还是要跟着他,他叫你滚,你还是赖死不走。他带第二个女人回家,你还服侍他两个。人家问你为什么沦落到这个地步,你苦笑说:“我犯贱。”这种贱,是下贱,贱到不得了。
爱你的人你不爱,偏爱上不爱你的人,虽然是犯贱,却也贱得高尚,宁缺勿滥,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主动权在自己手上。
是下贱还是贱得高尚,要看你是否明白爱情。
六十二
◎ 男人的薪水
那天跟两个男人谈天,提起大家都认识的另一个男人,我说:
“他年薪应该有二百万吧?”
两个男人异口同声反对。
甲说:“顶多一百万。”
乙说:“对,不会超过一百万。”
从未见过他们反应如此快和这么合拍,情况就好象一个女人在两个女人面前称赞另一个女人漂亮,这两个女人必然会站在同一阵
线说:“她?她也不是很漂亮,普普通通吧。”
原来在江湖上挣扎的男人最介意他们同一圈子里,年纪和自己差不多的男人拿多少薪水。
一个男人拿多少薪水虽然不足以代表他的智慧、人格和前途,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这是一个指标。
男人不会跟其他男人比较外型,但必定会比较大家的收入。他们一边称兄道弟,一边却想:“他年薪到底有多少呢?他赚得多还是我赚得多?”
他当然希望他赚得比他任何一个认识的人都要多,所以一听到传闻中一个他认识的人拿很高的薪水,他是坚决不肯相信的。
六十三
◎ 失恋不要去散心
一个女孩子来信说,她在失恋后立刻起程到欧洲旅行,结果在十四天的旅程中每天都是以泪洗面,巴黎、罗马、米兰、佛罗伦斯是什么样子的,她一概记不起。
失恋后出外散心,那根本是自欺欺人,一个人孤身在旅途上,只会更想念那个刚刚抛弃自己的衰人。愁肠寸断,即使到了风光如
画的地方,也是浪费。再迷人的景物,到了失恋者的脑海里,也是景物模糊。
我有一位朋友,在失恋后听损友劝告,出外散心,结果在旅途上自杀。
失恋决不是散心的最好时机,失恋者最适宜留在老家。
有些失恋者在失恋后重游当日与情人把臂同游的地方,那根本就是有自虐狂。人面桃花,浪费机票。
感觉是无法重温的,徒增伤感。
朋友曾在失恋时强行跟着我去洛杉矶探亲,到步后,她天天躲在我亲友家里以泪洗面,不肯外出。我真想一脚把她踢回香港。
回来以后,过了几年,她竟然跟我说那一次,她陪我去三藩市探亲,我说是洛杉矶,她肯定地说:“不,我记得是三藩市。”
失恋后去散心,是浪费和自虐。
六十四
◎ 最后一次一起旅行
E 君被女朋友提出分手,为了挽回感情,他哀求女朋友和他到欧洲旅游,他以为在浪漫的旅程中,能够令她回心转意。结果到了米兰、巴黎、罗马等地,他女朋友疯狂购买名牌衣服和手袋,E 只能在她旁边负责签帐。
从欧洲回来,她挽着两只装满名牌货的皮箱回家去了,叫他以后不要找她。E 看看帐单,单是在欧洲购物已花了三十多万元,他自己连一件衣服也没有买。根本那个女人只是“标尾会”。
有些女人,在分手之前,会在男人身上狠狠捞一笔。
一个女人跟男朋友去伦敦旅行,在当地不停购物,那可怜的男人问她:
“你可不可以抽一天时间不买东西,我们好好谈一下。”
那个女人说:“如果我可以跟你说一整天,我便不会买东西,我们也用不着分手。”
男人最愚蠢的行为,是哀求已变心的女朋友一起作最后一次旅行。
我从来没听过一对濒临分手的男女能够在十多天旅程之后爱火重燃,相反,一对感情本来没问题的男女可能在旅行之后回来分手。
能够一起到外地旅行而在旅途上没试过吵架的男女,差不多绝无仅有,能够经得起共同旅行的考验的男女,已经是金童玉女。
六十五
◎ 你也可以不喜欢他
A 小姐暗恋某君,心里很痛苦,她问:
“有什么方法可以不喜欢他?”
要不喜欢一个人太容易了。喜欢一个人,要忘记他的缺点,只记着他的优点。不喜欢一个人,则刚好相反,要忘记他的优点,只记着他的缺点。
见到他时,尽量在他身上找缺点,譬如他鼻孔朝天、皮肤粗糙、斜肩、不修剪指甲、走路姿势不好看。挑出他的缺点之后,还要把他的缺点扩大。
见不到他时,也尽量想他的缺点,譬如他没有物业、没有储蓄、赚钱不多、爱花钱、短命、笑起来很难看,诸如此类。
每一次想念他,首先要把他的缺点扩大,你会逐渐发觉,这个男人其实不是太好,他配不起你。
你把一个人想象得太好,而得不到他,徒使自己痛苦,与其如此,不如把他贬低。把他贬低也未必是错,在你未得到一个人之前,你总是以为他很好,他的缺点你都看不到,但得到之后,你会发现,他也不过是个普通人。许多怨偶,也是曾经把对方想象得太好。
A 问:“喜欢一个人容易,还是不喜欢一个人容易?”
当然是不喜欢一个人容易。
六十六
◎ 痴痴地喝酒的人
走进汉口道一间居酒屋吃饭,意外地发现四年不见的A 。四年前,我常到兰桂坊一家日本餐厅吃饭,A 在那里工作,我四年没有再到那家日本餐厅了,不知道A 已经转工。
胖胖的A ,接近四十岁,笑脸迎人,很能喝酒,那时,她常常请我们喝酒。一次,跟她喝烧酒,她连乾四杯日本烧酒,面不改容,日本烧酒的酒精浓度极高,我第二天头痛欲裂,以后不敢跟她比酒。A 说,她每天都要喝酒,无酒不欢。
这一晚与她重逢,问她还有没有喝酒,她立即就拿出一瓶私伙红酒请我喝,她说,喝得酒多,有痛风症,脸有点肿,但不能不喝。问她打烊后到哪里,她说先跟朋友去佐敦道吃宵夜,再去唱卡拉OK,每晚如是。四十岁的女人,可以这样自由,A 令人羡慕,她说
儿子都十多岁了,不用她管。
我这才想起四年前在那家日本餐厅,老板娘告诉我,A 很年轻便结婚,婚后不久怀孕,丈夫在她怀孕时患重病逝世。
许多年了,看到她恒久的笑脸,我都差点忘了她的故事。
这一夜,我们在居酒屋外分手,我突然明白了她为什么那么喜欢喝酒。
痴痴地喝酒的人,总有一个苍凉的原因。
六十七
◎ 分手备忘录
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