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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2007[1].7-第29部分

小说: 2007[1].7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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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存者。也许没有任何一个词,比它更让我们浮想联翩。我们总觉得在它后面会有某个惊心动魄的故事,跟性命的生死存亡相关。 
  死囚双手反剪,双膝跪地,刽子手的鬼头刀已经高高举起,围观的人群屏住呼吸,等着听那声咔嚓之后,人头落地的动静。忽然间,远远一匹快马飞驰而来,传令官一声“刀下留人”……我们深深记住的场景,仅是舞台和银幕对人类生命幸存瞬间的演绎。其实在大千世界的芸芸众生里,除了从集中营的铁丝网里被解放的战俘,从地震的废墟里扒出来的伤员,从空难现场一片火海里生还的婴儿,这些传奇的故事主角之外,还有多少生命要将若干幸存的机会叠加,才能从平安降生到寿终正寝,走完预定的全程,我们不会去想。 
  两个多月之后,母亲离我而去。在举丧的忙碌中,我完全忘记了那只龟,它在栖身的塑料桶里饿了十几天,才被想起来。我用筷子头戳戳它露在壳外的半张脸,看到它很快把头缩了回去,才放心地知道了它还活着。 
  一种并不明确的歉疚之心,让我动了把这只幸存的龟送去放生的念头。不过很快,这个念头又被我放弃了。从各种渠道得来的消息都在警告我,放生,实际上会把它重新置于危险境地。人的搜捕无所不在,别说是它这么一个行动缓慢的小东西,就是极善打洞的穿山甲,凶险无比的眼睛蛇,也难逃一劫。硬壳厚甲,毒液利牙,任什么也挡不住人的手眼人的口腹,只怕我今天将它放归山野,明天它又出现在谁家的餐桌上。既然天意让我保全了它,就应该设法让它生存下去。 
  我把它送给了同事老郑。 
  转眼十年过去。这只龟还在老郑家中自在地生活着,据说身体已经长到了当年的三四倍之大,而且已经成了他们家中不可或缺的一员。老郑每回说起它,脸上就会有一种明亮的神采,他说别以为乌龟真像看上去那么呆头呆脑,其实什么事它都心中有数,分得清亲疏远近,守得住规矩方圆。比方说,没经过任何训练,它就无师自通,知道大小便都在厕所的地漏上边进行,还爱趁人沐浴的机会打扫个龟卫生,用前脚洗头,用后脚洗尾,身上的硬壳洗不到,它会爬到莲蓬头下边等着你放水来冲。冬天来了,它就找个隐蔽的角落去冬眠,几个月见不到它的影子,可是等春天惊蛰的节气一到,它会突然在某一天出现在客厅正中间,把变细变长了的脖子伸出来,高高举起难看的小脑袋,张开嘴问人要东西吃。那时候你心里的感觉,就像与一个失散的小儿子久别重逢。 
  在中国民间的传说中,龟是代表着长寿吉祥的灵物,能长时间养得住乌龟的家庭,必定是和谐兴旺的家庭。这十年老郑的家事兴盛,妻贤子孝,又买房子又买车,自己还升迁晋级,正好应了民间的说法,他一家人对这只龟的友爱自不必言。 
  前不久,正好有事到了郑家楼下,老郑热情邀我上楼去看那只龟。奇怪的是,进得家门,老郑左找右找,把它平日可能藏身的地方都搜了个遍,也没发现它的踪影。为了逗它出来跟我一见,老郑拿来它的小食盆,在地板上敲得当当响,最终也没把它给引诱出来。老郑一个劲儿说,真是奇怪,真是奇怪,它平常天天都在外边活动,怎么偏偏你来看它,它反而藏着不出来了呢? 
  这句话,说得让我有点心惊肉跳。,莫非经过了十年,这只有灵性的龟还能认出我,记得我曾经杀死了它的三个伙伴,所以不肯出来与我照面? 
  最后,老郑全家动员翻箱倒柜,总算从一个旮旯里把它老人家找了出来。老郑把它放在地上,让它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表演选择主人的节目。老郑一直夸口说,他本人是这只龟的第一主人,只要他一招呼,乌龟无论在做什么,都会马上跟过来。我以前只听说过狗和猫会给主人排出座次,不知道像乌龟这样的爬行动物也有这样的招数。这回算是眼见为实,老郑嘴里发出招呼乌龟的声音,在前边一迈脚,乌龟就急忙笨头笨脑跟在后边爬过去,硬邦邦的龟壳打在地板,哐当哐当响成一片。 
  出于好奇,我捧起这只差一点死于非命的龟,仔细观察了一番。只见它厚实饱满的身子沉甸甸的,背壳上的图案长得更大更鲜明了。而且它绝不像一般没见过世面的同类,一碰到什么东西就赶紧把头和爪子缩进硬壳里。兴许是深知自己在这个家庭里的地位,它很安逸地高昂着小脑袋,两粒黑豆子样的小眼睛好奇地盯着我。 
  我想起十年前,它在生死攸关的一瞬间与我的对视。正是那一眼,永远改变了它的命运。而且我忽然间产生了一种近乎荒诞的感觉,认为这只龟千真万确已经认出了我。看见它把嘴巴张了张,分明觉得它在用自己的语言怒吼道:放下我,你这个刽子手。 
  后来,我把与这只龟重逢的场景说给朋友乌云听,边说边觉得自己当时的感觉实在是可笑。没想到乌云听完,非常郑重地说:我倒是认为一点也不可笑,我相信神奇无比的自然界里,一定有许多超出人类经验的存在,让我们无法用经验实证,甚至无法用科学解释,我们不能武断地认为这一切都是幻觉。 
  接着,她跟我说起在青海的一次奇遇。当时,她的眼睛里闪烁着敬畏的光,并且发誓说,以她的姓氏担保,这里边没有虚构成分,哪怕连一点点都没有。 
  深秋季节来临,乌云准备回内地的当口,偏偏生病了。寺院里的藏医给她用了些药之后,持续的高烧算是退了下来,可还是不能吃不能喝。旺堆活佛得知情况,认为汉人的病还是得到医院去治,决定派人把乌云送出山去。 
  临行前夜,忽然下起了大雪,早上起来,漫山遍野已经白茫茫一片,连出山的 



 


… …
  《人民文学》  …
  《人民文学》2007年第7期  …


 
  
  。36:29
  
路也看不到了。活佛沉吟片刻,叫小喇嘛牵来了自己的马,又增加了几个身强体壮的帮手,亲自送乌云出山。乌云见状,急得一个劲儿摆手,说自己并无大碍,只在寺院里静养些日子就可以恢复。活佛不允,告诉她今年降雪来得突然,说不定就要大雪封山了,万一不开天,此地与外界完全阻隔,有什么事就不好办了。 
  于是,一行十二三个人,迎着时止时落的雪花上了路。乌云被人用毯子裹住,由一个骑术最好的师傅护着,走在队伍中间。乌云坐在马背上,望着苍茫的山林和纷飞的大雪,迷迷登登觉得这一队人马越走越慢,原来脚下的积雪已经深至马鞍。只见旺堆活佛带头下了马,用手在额前搭个凉棚四下张望,乌云听见跟她骑同一匹马的师傅说,迷路了。乌云闻听吃惊不小,心下的迷糊一时被惊醒了大半。 
  凡是在青藏高原旅行过的人,谁都知道在山野中迷路意味着什么。不要说是这样大风大雪的天,就是晴空万里,迷路也是一件最为恐怖的事情。这里地形复杂,只有一条栈道盘山而上,如果不辨方向盲目前行,很容易失足落入峡谷山涧。乌云设想,要是因为自己的一场小病,把这些高僧活佛都拖累在迷途之上,那该是多么深重的罪孽? 
  正当旺堆活佛也为迷路皱起了眉头的时候,一个如同神话的场景奇迹般出现了。 
  远远地,乌云他们看见,从铺天盖地的白色里,钻出来三只小灰点,逐渐地向他们靠近。等到大家看清楚那是一大两小三只狼时,活佛和师傅们全都松了口气似的面露微笑。看到乌云大为不解,同骑的喇嘛告诉她,藏传佛教认为狼是一种懂得护法的灵性动物,它们肯定是看到活佛迷了路,特意赶来为我们领路的。 
  乌云嘴上不敢说什么,心中怎么着也是疑大于信,虽然几年下来,青藏高原曾经让她见识过不少难以置信的奇闻异事,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她还是不能相信,人们印象中凶险残暴的狼,会在他们危难的当口,来给迷路的活佛引路。 
  当时,活佛让大家都下了马,沿着狼的脚印慢慢往前走,整整五六个小时的路程,那匹母狼带着它的两个孩子,在他们前边走走停停,分明是要让他们紧紧跟上,直到一队人马全都通过了山隘栈道,上了出山的大路,它们才调转身子,按来路原道返回。 
  旺堆活佛朝着狼归去的方向,正冠肃立,拈珠合十,口念六字真言,目送它们小小的影子消失在风雪里,才吩咐大家继续启程。 
  乌云在博客里记录过这次奇遇,引来网友一片质疑,大部分人认为这完全是文学虚构。所以乌云只要说起这件事,总得声明所有细节都是她的亲历,千真万确是那三只狼把他们引出了迷途。 
  乌云的奇遇的确超出了现代人特别是城市人的想象,对这种超验经历,最容易被人诟病的,是当事人的见闻和描述很难从科学的立场出发。在现代人的辞典里,“科学”跟“真理”差不多是同义词,不从科学的立场出发,就意味着你的叙述有太多的主观性,只代表你个人的偏好,故而被人判断为虚拟虚构,甚至于痴人说梦。尤其是当这一切涉及动物时,我们的生活方式、文化训练、意识形态、宗教传统中的某些因素,会妨碍我们去相信这些传闻。 
  首先,都市生活早已把我们和大自然分隔开来,难有乌云这类亲身经历;其二,自启蒙运动以来,人是万物之灵长、自然界之冠冕、宇宙之中心的人类中心思想深入人心。让我们很难心甘情愿地承认,自己在哪方面不如某种动物,这涉及到人不可冒犯的尊严;其三,西方文化中犹太——基督教传统,在对动物认识方面的深刻影响,已远远超出了教派范畴,在大多数现代人的意识和潜意识中,《圣经》确立的动物地位,是神造的低等生物,属于人的资源,几乎不容置疑。 
  让我们来听听科学家的声音,会知道即使是完全出自科研目的的考察,也不能否定动物特殊的灵性,相反还对人类中心主义的狂妄自大提出了质疑。 
  曾长时间生活在非洲中部的丛林里,以研究狒狒为主要课题的神经和生物行为专家、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芭芭拉·斯马茨,在回忆她的野外考察生活时,对她的研究对象狒狒,有着非同寻常的评价。她把狒狒们当成可信赖的向导;因为它们可以在一英里以外认出食肉动物,对蛇类的接近似乎具有第六感觉的敏锐。是它们引导她一次次躲过有毒的蛇类、性情暴躁的野牛、带有攻击性的蜜蜂和危险的野猪洞。“狒狒们在这方面具有比人类高超得多的知识,我行动起来就像一个谦卑的门徒,从大师们那里学会如何当一个非洲类人猿……”芭芭拉说。很显然,是动物们在野生环境下超强的生存能力,使身临其境的人放下了高高端起来的架子。“我与它们相处时头等重要的事,是要把它们视为与我们同一类型的社会性存在,而不是科学调查对象。”芭芭拉还说。 
  过去的一万年里,人类几乎无时无刻不在致力于摆脱自然环境对自己的支配,以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或许应该承认,我们已经成功地以人类选择代替了自然选择,左右了自然界物种的繁衍。例如,按照自己的需要驯化动物植物,对有益于自己的物种进行掠夺,对有害于自L己的物种予以消灭。人类的主流行为几乎从来不曾为动物做什么考虑,也从来不想了解动物的感受和表达。在这个层面上说,人类的成功有太多的疑点可供追究。 
  所幸人类逐渐认识到为了最大份额占有资源,正在毁灭地球生物多样性,直到威胁自身的生存环境,人与动物的关系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研究动物的情感和思想,正成为生物学、人类学、动物行为学的重要课题。 
  研究人员比较人和黑猩猩细胞表面的蛋白质,发现两者构成蛋白质的氨基酸有百分之九十九点六完全相同,如果用通俗的话解释,等于说我们是百分之九十九点六的黑猩猩,黑猩猩是百分之九十九点六的人。其他的类人猿,大猩猩、倭猩猩、猩猩、合趾猴和长臂猿,在基因构成上都与人类很接近。研究成果直接导致了旨在改善类人猿生活,彻底终止利用它们的“类人猿项目”一类的营救活动,并初见成效。英国、新西兰等国已经制定了法律,不得再将类人猿用于各类有损它们健康的研究。 
  紧接着,与人类拥有共同祖先的类人猿,是否应该拥有“人类身份”,作为法律和伦理问题被提了出来。二○○七年初,奥地利黑猩猩希亚斯尔的法律监护权案,在动物保护圈内圈外引发了一场大争论。 
  二十六岁的希亚斯尔初生时期,被人从塞拉利昂走私进入奥地利,准备卖给动物活体实验室,被海关没收后寄养于某动物庇护所。二十五年后,该庇护所遭遇破产,希亚斯尔重新面临被送上活体解剖台的厄运。动物保护人士在争得对它的监护权之后,进一步提出应给予它“人权”。赞同者认为,希亚斯尔爱画画,会玩捉迷藏,还喜欢亲吻每一个来看望它的人,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无论从哪方面看上去它都是一个人,应该受到像“未成年孩子”般的保护。反对者则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坚持认为,所谓“人权”是人类的特殊权利, 其适用范围只限于人类,另一部分认为,不能因为黑猩猩等灵长类动物,与人类基因有更多相同之处,或者智商较高而受到特殊对待,其他与人类种属相去较远的动物生命,哪怕是所谓低等生物,包括鱼类和海洋生物也应该受到同样的尊重。 
  蚂蚁是地球上最微小最容易被轻视的动物之一,可是,据蚂蚁专家研究一,蚂蚁与人类的社会组织和生活方式惊人一致。它们的社会结构、社会阶层、社会分工、互助协作甚至于信息交流,哪一样都像是在模拟人类。 
  忘了是谁说过:除了不读报不通奸。蚂蚁的一切活动都跟人类几乎完全相同。 
  美国生物学家刘易斯·托马斯这样描述蚂蚁:蚂蚁的确太像人了。它们培植真菌,喂养蚜虫做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动用化学喷剂来惊扰和迷惑敌人,捕捉奴隶,织巢蚁属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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