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去的藏獒 作者:杨志军-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事实上,杨志军的这种困惑与某些西方现代经典作家集体性的道德忧患在气质上是相通的。现实的生存境遇,需要人们放弃对忧郁、深刻、厚重的赞美,放弃对历史的迷恋,更不需要那许多载不动的理想主义和对天下苍生的无谓忧患。于是,痛苦与哀愁飘落进了杨志军的字里行间。
究其原因,也十分简单。其实,杨志军的这种困惑与其个人的道德提升有着很大的关系,自我的警醒与信仰的追寻,已经使他在无意中预设了一个道德标准在那里,他走得越高,他的道德标准就越高,道德的沦落感其实也就越强。而现实中的道德进步,则是随着文明的发展在潜移默化地进行着,它往往与个人的道德进步不同步。这极容易造成一种似乎越穷越有道德的错觉。
考量蒙昧时代或者贫穷时代的道德是非常简单的,它的呈现方式基本上不外于是否存在着一种淳朴的情谊,是否存在着一种普遍的信任;而考量现代社会的文明,则要繁杂许多,因为它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道德图谱,而且这种图谱愈文明愈精深、愈具体,对现实行为的苛责也就越多。
另一重原因则是因为杨志军在明晰了信仰的所在之后,之于自身生命指向逐渐变得高度清醒。在现实中,他能清醒地分析出一个酒徒的快乐,但自己却永远都无法为了这种快乐而成为一个酒徒。
而这种困惑也恰恰反映了一个修行者,一个清醒的作家与现实的关系。现实是离弃不了的,现实又充满了诱惑与缺憾。如何在这种诱惑与缺憾当中保持自己足够的辨识力、保持不断地自我完善与提升,同时又能够对现实发出自己的呼号与声音,贡献出自己所拥有的修复现实、完善现实的力量,无疑是杨志军永恒的生命问题。
这也就需要杨志军不仅仅只是洁身自好做一个孤独的修行者,而是要做一个能在俗世中出出进进的修行者,他能够容于俗世、救赎俗世,同时又不会被俗世纠缠住。这种修行,即是佛理中所阐释的,修行最为艰苦的地方,不是山高地远,不是闲云野鹤,而是人生与环境最为繁华的所在。
而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部散文集,是杨志军从事文学创作以来第一部散文集。它取材于杨志军的“精神家园”。这里面既有对民风、民情等世俗图景的叙说,也有对生态、地貌等自然景观的描摹,还有对历史与宗教形态的呈现,更重要的则是作者构筑于这些风物之上的人文思索、道德探究和信仰追寻。而顺着这些凝固的文字,你还可以深入到杨志军的精神世界,领悟到他的精神家园的构成肌理与形成逻辑。
作为杨志军的晚辈,能够为这样一部重要的作品作序,心中满是惶惶之意。这或许也是杨志军胸怀敞亮、内心澄明的一种表现吧。
2005年11月18日写于青岛边庐
《远去的藏獒》 序《远去的藏獒》 作者简介
杨志军简介
杨志军,中国作协会员,青岛市作协副主席。1955年生于青海,当过兵上过大学。做报社记者时,常驻青藏高原牧区。现居青岛。著有长篇小说和长篇纪实文学数部,其中,长篇小说《海昨天退去》获“全国文学新人奖”;长篇小说《环湖崩溃》获《当代》文学奖;长篇纪实文学《喜马拉雅之谜》获人民文学奖。2005年出版长篇小说《藏獒》,一经上市,即成为销售热点,目前印数已达数十万册。
《远去的藏獒》 序《远去的藏獒》 内容提要
【内容提要】
这是高原作家杨志军继长篇小说《藏獒》之后的又一部精品力作,堪称《藏獒》的姐妹篇。藏獒是高原的精灵,具有坚韧、负重、仗义、嫉恶如仇、捍卫目标、忠诚等优秀品质。在本书中,作者通过纪实、叙事、追忆及反思,对产生“藏獒”这一高寒优秀动物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作了繁复、具体而形象化的铺垫。字里行间无不倾注着作者对他眼中和心中的青藏高原的浓厚情感,这种情感饱含着作家对那最后一块圣地的无限虔诚与眷恋。诗意化的叙述与表达裹挟着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作者对产生“藏獒”(高原精神和高原气质的杰出代表与象征)的环境正遭受市场化的破坏的危险,以及身处传统和现代的矛盾和困惑,表现出深切的关注。
《远去的藏獒》 远逝的西部《远去的藏獒》 一切来源于怀念(1)
远逝的西部
远去的藏獒
星恋
吉姆顿巴寓言
等待太阳从西边升起的女人
荒湖漠地孤思人
1950年纪事
什么时候思考宇宙
奶羊之死
牧马人的荒原
藏土九歌
因断裂而凹凸的世界屋脊
远去的藏獒
1
一切来源于怀念——对父亲,也对藏獒。
在我七岁那年,父亲从三江源的玉树草原给我和哥哥带来一只小藏獒,告诉我们,藏獒是藏民的宝,什么都能干,你们把它养大吧。
遗憾的是,这只小藏獒对我们哥俩很冷漠,尽管我们哥俩每天都在喂它,但它从来不主动接近我们,更不会讨好地冲我们摇尾巴。我们不喜欢它,半个月以后用它换了一只哈巴狗。父亲知道了很生气,但也没有让我们再换回来。过了两天,小藏獒就自己跑回来了。父亲很高兴,教育我们说:“我早就知道它会跑回来。这就叫忠诚,知道吗?”
但我们依然不喜欢小藏獒,不仅不逗它玩,连喂它也是有一顿没一顿的。父亲说:“你们好像不是我的儿子,居然不喜欢小藏獒,那我还是把它带回草原去吧,它在这里也不习惯,想家想得都没有精神了。”父亲回到草原上去了,那是他工作的地方。小藏獒离开了我们,一晃就是十四年。
十四年中我当兵,复员,上大学,然后成了《青海日报》的一名记者。第一次下牧区采访时,已经从三江源回到西宁的父亲说:“去牧区采访,第一要过生活关,就是要吃得惯牧民的手抓、糌粑、奶皮;第二要过行走关,也就是要学会骑马,不然你就寸步难行;第三要过藏獒关,你要喜欢藏獒,也要让藏獒喜欢你,否则牧民就不会信任你。我建议你去找旦正嘉,让他教教你。”我认识旦正嘉叔叔,他是父亲的房东,父亲带他来过我们家。
我去了。下了车,一路打听着走向了旦正嘉叔叔的碉房,远远看到一只硕大的黑色藏獒朝我跑来,四蹄敲打着地面,敲出了一阵殷天动地的鼓声。黑獒身后哗啦啦地拖着一根粗重的铁链,铁链的一头连着一个木橛子,木橛子腾腾腾地蹦起又落下。从碉房里跑出来一个老男人和一个老女人,看到眼前的情景,大声喊着:“酋格,酋格。”
黑獒好像没听见,更加凶猛地朝我跑来,越来越近了,只有十来步远了。老男人和老女人追过来,但他们离黑獒足有三十步远,根本不可能拦住它。眼看我就要被它扑倒在地了,老女人尖叫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不敢看似的双手捂住了脸。老男人咚的一声跪下,朝着天空喊道:“佛爷佛爷,酋格要咬死人了,快让它不要,不要……”
我害怕得不知道怎么办好,死僵僵地立着,连发抖也不会了。但是谁也没想到,就在离我只有两步的时候,黑獒突然停下了,屁股一坐,一动不动地望着我。老男人跑过来,一把拽住铁链,又扑倒在地抱住了硕大的獒头。我长喘一口气,叫了一声:“旦正嘉叔叔。”旦正嘉仔细看看我,恍然大悟地丢开紧抱着的獒头说:“原来是你啊,怪不得酋格没有咬你。”
往家里走的时候,旦正嘉说:“酋格认出你来了。你大概忘了吧,它去过你们家。”我想了半天才说:“它就是那只小藏獒啊?都十四年了,它还能认识我?”旦正嘉说:“它比人的记性好,十四年算什么?只要它不死,就能认识你。你看它使了多大的劲,都把钉在地上的木橛子拔出来了。它要是不认识你,不会这么用力。”
我在旦正嘉叔叔家住了半个月,学会了骑马,煮奶茶,拌糌粑,还让旦正嘉的儿子强巴带着我到处走了走。当然这期间我最关注的还是黑獒酋格。它是一只你仅仅喂了它一个月但十四年以后它还能认得你还能把你当作亲人的狗,是一只你给它做了一天的主人它都会牢记你一辈子的狗。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让我对它肃然起敬,足以让我反躬自省:我们,人类,是不是太多了一些朝三暮四者、昨是今非者、反复无常者、“一阔脸就变”者、翻脸不认人者?我依稀想起黑獒酋格小时侯的情形:在我们家中,在我们哥俩把它用一只哈巴狗换给别人之后,在我们不喜欢它不愿意理睬它连喂它也是有一顿没一顿的时候,它是多么委屈啊。
启发我热爱藏獒的酋格,黑狮子一样威武雄壮的酋格,很快老了,死了。它死后不久我就成了三江源的长驻记者,一驻就是六年。这六年里,父亲和一只他从玉树带去的藏獒生活在城市里,而我和许多以前从未见过面但一见之下就对我十分亲热的藏獒生活在草原上——后来我知道,这是因为它们是熟悉父亲的藏獒,而我身上神秘地遗传着父亲的味道和一些别的信息。
《远去的藏獒》 远逝的西部《远去的藏獒》 一切来源于怀念(2)
父亲在草原上先后生活了将近二十年,做过记者,办过学校,搞过文学,也当过领导。草原上流转着许多他和藏獒的故事,就像我在小说里描写的那样,传奇而迷人。可以说父亲是最早对藏獒产生浓厚兴趣的汉人,无论他做什么,他总是在自己的住所喂养着几只藏獒。父亲喂养的都是品貌优良的母獒,母獒们一窝一窝下着崽,他就不断把小狗崽送给那些需要它们和喜欢它们的人。所以他认识和认识他的藏獒,跟他有过喂养关系的藏獒,遍布三江源的玉树草原、囊谦草原、曲麻莱草原、杂多草原。有个藏民干部对我说,“文革”中他们这一派想揪斗父亲,研究了四个晚上没敢动手,就是害怕父亲的藏獒报复他们。他说:“草原上走到哪里都是你父亲喂过的藏獒,防不胜防。”我替父亲庆幸,也替我自己庆幸,因为正是这些灵性威武的藏獒,让我发现了父亲,也发现了我自己——我有父亲的遗传,我其实跟父亲是一样的。
是的,在长驻三江源的六年里,父亲给我的遗传一直发挥着作用,使我不由自主地像他那样把自己完全融入了草原,完全像一个真正的藏民那样生活着。我很少呆在州委所在地的结古镇,而是一头扎在了对于城镇来说更加边远的杂多草原、曲麻莱草原和康巴人的囊谦草原。我有时候住在父亲住过的房东家,有时候住在牧民的帐房里,有时候住在寺院的僧舍里,因为在这些地方,我会天天看到日见稀少的藏獒,并在它们的生活中扮演一个朋友的角色。我穿着藏袍,骑着大马,参加所有的牧业生产活动、所有的节日活动和所有的佛事活动,和牧民们混在一起,喝酒,吃肉,放牧,喂狗,议论他们的家长里短,帮助他们解决婆媳矛盾,邻里纠纷。那时候的记者,尤其是像我这样生活在边远牧区的记者,工作任务是很轻的,一两个月写一篇报道就已经算得上敬业了,我有的是时间忘情忘怀地去做我愿意做的一切。常常是这样:骑着马,带着房东或者寺院的藏獒,走向很远很远的草原,醉倒在牧人的帐房里。我那个时候的理想就是:娶一个藏族姑娘,和父亲一样养一群藏獒,冬天在冬窝子里吃肉,夏天在夏窝子里放牧,偶尔再带着藏獒去森林里雪山上打打猎,冒冒险什么的。我好像一直在为实现我的理想努力着,几乎忘了自己是一个长驻记者。
有一次在曲麻莱喝多了青稞酒,醉得一塌糊涂,半夜起来解手,凉风一吹,吐了。守夜的藏獒跟过来,二话不说,就把我吐出来的东西舔得一干二净。结果它也醉了,浑身瘫软地倒在了我身边。我和它互相搂抱着在帐房边的草地上酣然睡去。第二天早晨我迷迷糊糊醒来,摸着藏獒寻思:我身边是谁啊,是这家的主人戴吉东珠吗?他身上怎么长出毛来了?
这件事儿成了我的笑话,在草原上广为流传。姑娘们见了我就吃吃地笑,孩子们见了我就冲我喊:“长出毛来了,长出毛来了。”介绍我时,再也不说我是记者,而是说:“这就是与藏獒同醉说戴吉东珠长出毛来了的那个人。”牧民们请我去他家做客,总是说:“走啊,去和我家的藏獒喝一杯。”
那时候的我是有请必去的。一年夏天,我去结隆乡的牧民尕让家做客,住了短短一个星期,他家那只大黑獒就和我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感情深到它一天不见我一面,就会满草原寻找。我猜想,它一定是一只父亲喂养过的藏獒,而且已经意识到了我跟父亲的关系,不然不会对我如此依恋。几年后我要离开草原,正好是从结隆乡出发的。大黑獒看我打起行装坐进了汽车,知道这是一次长别离,就对汽车又扑又咬,牙齿都咬出血来了。在它的意识里,我是迫不得已才离开它的,而强迫我离开的,正是这辆装进了我的该死的汽车。后来我听别人说,我走了以后,大黑獒一个星期不吃一口食不喝一口水,趴在地上死了一样,好像所有的精气神包括活下去的意念都被我带走了。主人没了办法,就把一只羊杀了,又从狼皮上薅下一些狼毛,沾在死羊身上,扔到它面前,怒斥道:“你是怎么看护羊群的?羊被狼咬死了你都不管,那我养你干什么?你看看,你看看,看到狼毛了吧?狼呢?还不赶快去找。”大黑獒大受刺激,草原上狼已经很少很少,它都有一年没咬过狼了,没想到就在它因感情受挫而一蹶不振的时候,狼会乘虚而入。它立马摇摇晃晃站起来,吃了一点,喝了一点,按照一只藏獒天赋的职守看护羊群牛群去了。
遗憾的是,以后我多次回到结隆乡,再也没有见到牧民尕让和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