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仨 樱桃版-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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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心上已万分抱愧,我怎能忍心再向他们要钱?我不得已而求其次,只好安于做一个旁听生,听几门课,到大学图书馆自习。
老金家供一日四餐———早餐、午餐、午后茶和晚餐。我们住一间双人卧房兼起居室,窗临花园,每日由老金的妻女收拾。我既不是正式学生,就没有功课,全部时间都可自己支配。我从没享受过这等自由。我在苏州上大学时,课余常在图书馆里寻寻觅觅,想走入文学领域而不得其门。考入清华后,又深感自己欠修许多文学课程,来不及补习。这回,在牛津大学图书馆里,满室满架都是文学经典,我正可以从容自在地好好补习。
图书馆临窗有一行单人书桌,我可以占据一个桌子。架上的书,我可以自己取。读不完的书可以留在桌上。在那里读书的学生寥寥无几,环境非常清静。我为自己定下课程表,一本一本书从头到尾细读。能这样读书,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学期开始后,钟书领得一件黑布背心,背上有两条黑布飘带。他是我国的庚款公费生,在牛津却是自费生,自费的男女学生,都穿这种黑布背心。男学生有一只硬的方顶帽子,但谁都不戴。领奖学金的学生穿长袍。女学生都戴软的方顶帽子。我看到满街都是穿学生装的人,大有失学儿童的自卑感,直羡慕人家有而我无份的那件黑布背心。
牛津大学的大课,课堂在大学楼;钟书所属学院的课,课堂借用学院的饭厅,都有好些旁听生。我上的课,钟书都不上。他有他的必修课。他最吃重的是导师和他一对一的课。我一个人穿着旗袍去上课,经常和两三位修女一起坐在课堂侧面的旁听座上,心上充满了自卑感。
钟书说我得福不知。他叫我看看他必修的课程。我看了,自幸不在学校管辖之下。他也叫我看看前两届的论文题目。这也使我自幸不必费这番工夫。不过,严格的训练,是我欠缺的。他呢,如果他也有我这么多自由阅读的时间,准会有更大的收获。反正我们两个都不怎么称心,而他的失望更大。
牛津有一位富翁名史博定。据说他将为牛津大学设立一个汉学教授的职位。他弟弟K.J.Spalding是汉学家,专研中国老庄哲学。K.J.是牛津某学院的驻院研究员。富翁请我们夫妇到他家吃茶,劝钟书放弃中国的奖学金,改行读哲学,做他弟弟的助手。他口气里,中国的奖学金区区不足道。钟书立即拒绝了他的建议。以后,我们和他仍有来往,他弟弟更是经常请我们到他那学院寓所去吃茶,借此请教许多问题。钟书对于攻读文学学士虽然不甚乐意,但放弃自己国家的奖学金而投靠外国富翁是决计不干的。
牛津大学的学生,多半是刚从贵族中学毕业的阔人家子弟,开学期间住在各个学院里,一到放假便四散旅游去了。牛津学制每年共三个学期,每学期八周,然后放假六周。每三个学期之后是长达三个多月的暑假。考试不在学期末而在毕业之前,也就是在入学二至四年之后。年轻学生多半临时抱佛脚,平时对学业不当一回事。他们晚间爱聚在酒店里喝酒,酒醉后淘气胡闹,犯校规是经常的事。所以钟书所属的学院里,每个学生有两位导师:一是学业导师,一是品行导师。如学生淘气出格被拘,由品行导师保释。钟书的品行导师不过经常请我们夫妇吃茶而已。
牛津还有一项必须遵守的规矩。学生每周得在所属学院的食堂里吃四五次晚饭。吃饭,无非证明这学生住校。吃饭比上课更重要。据钟书说,获得优等文科学士学位之后,再吃两年饭(即住校二年,不含假期)就是硕士;再吃四年饭,就成博士。
当时在牛津的中国留学生,大多是获得奖学金或领取政府津贴的。他们假期中也离开牛津,别处走走。惟独钟书直到三个学期之后的暑假才离开。
这在钟书并不稀奇。他不爱活动。我在清华借读半年间,游遍了北京名胜。他在清华待了四年,连玉泉山、八大处都没去过。清华校庆日,全校游颐和园。钟书也游过颐和园,他也游过一次香山,别处都没去过。直到一九三四年春,我在清华上学,他北来看我,才由我带着遍游北京名胜。他作过一组《北游诗》,有“今年破例作春游”句,如今删得只剩一首《玉泉山同绛》了。
牛津的假期相当多。钟书把假期的全部时间投入读书。大学图书馆的经典以十八世纪为界,馆内所藏经典作品,限于十八世纪和十八世纪以前。十九、二十世纪的经典和通俗书籍,只可到市图书馆借阅。那里藏书丰富,借阅限两星期内归还。我们往往不到两星期就要跑一趟市图书馆。我们还有家里带出来的中国经典以及诗、词、诗话等书,也有朋友间借阅或寄赠的书,书店也容许站在书架前任意阅读,反正不愁无书。
我们每天都出门走走,我们爱说“探险”去。早饭后,我们得出门散散步,让老金妻女收拾房间。晚饭前,我们的散步是养心散步,走得慢,玩得多。两种散步都带“探险”性质,因为我们总挑不认识的地方走,随处有所发现。
牛津是个安静的小地方,我们在大街、小巷、一个个学院门前以及公园、郊区、教堂、闹市,一处处走,也光顾店铺。我们看到各区不同类型的房子,能猜想住着什么样的人家;看着闹市人流中的各等人,能猜测各人的身份,并配合书上读到的人物。
牛津人情味重。邮差半路上碰到我们,就把我们的家信交给我们。小孩子就在旁等着,很客气地向我们讨中国邮票。高大的警察,带着白手套,傍晚慢吞吞地一路走,一路把一家家的大门推推,看是否关好;确有人家没关好门的,警察会客气地警告。我们回到老金家寓所,就拉上窗帘,相对读书。
开学期间,我们稍多些社交活动。同学间最普通的来往是请吃午后茶。师长总在他们家里请吃午后茶,同学在学院的宿舍里请。他们教钟书和我怎么做茶。先把茶壶温过,每人用满满一茶匙茶叶:你一匙,我一匙,他一匙,也给茶壶一满匙。四人喝茶用五匙茶叶,三人用四匙。开水可一次次加,茶总够浓。
钟书在牛津上学期间,只穿过一次礼服。因为要到圣乔治大饭店赴宴。主人是C.D.LeGrosClark。他一九三五年曾出版《苏东坡赋》一小册,请钟书写了序文。他得知钱钟书在牛津,特偕夫人从巴黎赶到牛津来相会,请我们夫妇吃晚饭。
我在楼上窗口下望,看见饭店门口停下一辆大黑汽车。有人拉开车门,车上出来一个小小个儿的东方女子。LeGrosClark夫人告诉我说:她就是万金油大王胡文虎之女。LeGrosClark曾任婆罗洲总督府高层官员,所以认得。这位胡小姐也在牛津上学。我们只风闻她钻石失窃事。这番有缘望见了一瞥。当时中国同学有俞大缜、俞大姊妹,向达、杨人等。我们家的常客是向达。他在伦敦抄敦煌卷子,又来牛津大学图书馆编中文书目。他因牛津生活费用昂贵,所以寄居休士(E.Hughes)牧师家。同学中还有杨宪益,他年岁小,大家称小杨。
钟书也爱玩,不是游山玩水,而是文字游戏。满嘴胡说打趣,还随口胡诌歪诗。他曾有一首赠向达的打油长诗。头两句形容向达“外貌死的路(still),内心生的门(sentimental)”———全诗都是胡说八道,他俩都笑得捧腹。向达说钟书:“人家口蜜腹剑,你却是口剑腹蜜。”能和钟书对等玩的人不多,不相投的就会嫌钟书刻薄了。我们和不相投的人保持距离,又好像是骄傲了。我们年轻不谙世故,但是最谙世故、最会做人的同样也遭非议。钟书和我就以此自解。
(二)
老金家的伙食开始还可以,渐渐地愈来愈糟。钟书饮食习惯很保守,洋味儿的不大肯尝试,干酪怎么也不吃。我食量小。他能吃的,我省下一半给他。我觉得他吃不饱。这样下去,不能长久。而且两人生活在一间屋里很不方便。我从来不是啃分数的学生,可是我很爱惜时间,也和钟书一样好读书。他来一位客人,我就得牺牲三两个小时的阅读,勉力做贤妻,还得闻烟臭,心里暗暗叫苦。
我就出花样,想租一套备有家具的房间,伙食自理,膳宿都能大大改善,我已经领过市面了。钟书不以为然,劝我别多事。他说我又不会烧饭,老金家的饭至少是现成的。我们的房间还宽敞,将就着得过且过吧。我说,像老金家的茶饭我相信总能学会。
我按照报纸上的广告,一个人去找房子。找了几处,都远在郊外。一次我们散步“探险”时,我偶见高级住宅区有一个招租告白,再去看又不见了。我不死心,一人独自闯去,先准备好一套道歉的话,就大着胆子去敲门。开门的是女房主达蕾女士———一位爱尔兰老姑娘。她不说有没有房子出租,只把我打量了一番,又问了些话,然后就带我上楼去看房子。
房子在二楼。一间卧房,一间起居室,取暖用电炉。两间屋子前面有一个大阳台,是汽车房的房顶,下临大片草坪和花园。厨房很小,用电灶。浴室里有一套古老的盘旋水管,点燃一个小小的火,管内的水几经盘旋就变成热水流入一个小小的澡盆。这套房子是挖空心思从大房子里分隔出来的,由一座室外楼梯下达花园,另有小门出入。我问明租赁的各项条件,第二天就带了钟书同去看房。
那里地段好,离学校和图书馆都近,过街就是大学公园。住老金家,浴室厕所都公用,谁喜欢公用的呢?预计房租、水电费等种种费用,加起来得比老金家的房租贵。这不怕,只要不超出预算就行,我的预算是宽的。钟书看了房子喜出望外,我们和达蕾女士订下租约,随即通知老金家。我们在老金家过了圣诞节,大约新年前后搬入新居。
我们先在食品杂货商店订好每日的鲜奶和面包。牛奶每晨送到门口,放在门外。面包刚出炉就由一个专送面包的男孩送到家里,正是午餐时。鸡蛋、茶叶、黄油以及香肠、火腿等熟食,鸡鸭鱼肉、蔬菜水果,一切日用食品,店里应有尽有。我们只需到店里去挑选。店里有个男孩专司送货上门;货物装在木匣里,送到门口,放在门外,等下一次送货时再取回空木匣。我们也不用当场付款,要了什么东西都由店家记在一个小账本上,每两星期结一次账。我们上图书馆或傍晚出门“探险”,路过商店,就订购日用需要的食品。店家结了账送来账本,我们立即付账,从不拖欠。店主把我们当老主顾看待。我们如订了陈货,他就说:“这是陈货了,过一两天进了新货再给你们送。”有了什么新鲜东西,他也会通知我们。钟书《槐聚诗存》一九五九年为我写的诗里说什么“料量柴米学当家”,无非做了预算,到店里订货而已。
我已记不起我们是怎么由老金家搬入新居的。只记得新居有一排很讲究的衣橱,我怀疑这间屋子原先是一间大卧室的后房。新居的抽屉也多。我们搬家大概是在午后,晚上两人学会了使用电灶和电壶。一大壶水一会儿就烧开。我们借用达蕾租给我们的日用家具,包括厨房用的锅和刀、叉、杯、盘等,对付着吃了晚饭。搬一个小小的家,我们也忙了一整天,收拾衣物,整理书籍,直到夜深。钟书劳累得放倒头就睡着了,我劳累得睡都睡不着。
我们住入新居的第一个早晨,“拙手笨脚”的钟书大显身手。我入睡晚,早上还不肯醒。他一人做好早餐,用一只床上用餐的小桌(像一只稍大的饭盘,带短脚)把早餐直端到我的床前。我便是在酣睡中也要跳起来享用了。他煮了“五分钟蛋”,烤了面包,热了牛奶,做了又浓又香的红茶;这是他从同学处学来的本领,居然做得很好(老金家哪有这等好茶!而且为我们两人只供一小杯牛奶);还有黄油、果酱、蜂蜜。我从没吃过这么香的早饭!
我们一同生活的日子———除了在大家庭里,除了家有女佣照管一日三餐的时期,除了钟书有病的时候,这一顿早饭总是钟书做给我吃。每晨一大茶瓯的牛奶红茶也成了他毕生戒不掉的嗜好。后来国内买不到印度“立普登”茶叶了,我们用三种上好的红茶叶掺合在一起做替代:滇红取其香,湖红取其苦,祁红取其色。至今,我家里还留着些没用完的三合红茶叶,我看到还能唤起当年最快乐的日子。
我联想起三十多年后,一九七二年的早春,我们从干校回北京不久,北京开始用煤气罐代替蜂窝煤。我晚上把煤炉熄了。早起,钟书照常端上早饭,还赺了他爱吃的猪油年糕,满面得色。我称赞他能赺年糕,他也不说什么,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儿。我吃着吃着,忽然诧异说:“谁给你点的火呀?”(因为平时我晚上把煤炉封上,他早上打开火门,炉子就旺了。)钟书等着我问呢,他得意说:“我会划火柴了!”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划火柴,为的是做早饭。
我们搬入达蕾出租的房子,自己有厨房了,钟书就想吃红烧肉。俞大缜、大姻姊妹以及其他男同学对烹调都不内行,却好像比我们懂得一些。他们教我们把肉煮一开,然后把水倒掉,再加生姜、酱油等作料。生姜、酱油都是中国特产,在牛津是奇货,而且酱油不鲜,又咸又苦。我们的厨房用具确是“很不够的”,买了肉,只好用大剪子剪成一方一方,然后照他们教的办法烧。两人站在电灶旁,使劲儿煮———也就是开足电力,汤煮干了就加水。我记不起那锅顽固的犟肉是怎么消缴的了。事后我忽然想起我妈妈做橙皮果酱是用“文火”熬的。对呀,凭我们粗浅的科学知识,也能知道“文火”的名字虽文,力量却比强火大。下一次我们买了一瓶雪利酒,当黄酒用,用文火炖肉,汤也不再倒掉,只撇去沫子。红烧肉居然做得不错,钟书吃得好快活唷。
我们搬家是冒险,自理伙食也是冒险,吃上红烧肉就是冒险成功。从此一法通,万法通,鸡肉、猪肉、羊肉,用“文火”炖,不用红烧,白煮的一样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