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局 作者:丁一鹤-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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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大会堂的新闻发布厅,而且他的名字赫然排在显要的位置上,甚至排在一些前任部委领导前面。
喻晓显然是把自己当做真的正厅级“局长”了。他给自己安上这个头衔,首先骗的竟然是联合国。
2002年底,喻晓自称是“中办调研局局长”、“北京大学教授”,向联合国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主任递交了简历,简历上写有“中办局长”的字样,喻晓请求成为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当时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有一个指导思想,想聘任一些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司局级干部担任委员,有政府高官的参与,能更好地推动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的有关领导考虑到喻晓的“中办调研局长”的特殊身份,经研究同意吸收喻晓成为专家委员,并报到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促进处,经过批准后,发给了喻晓一个聘书。至此,喻晓成为“联合国专家”。
成为专家委员在经济上得不到什么好处,但是,喻晓看到的是另外一种“经济效益”:如果拿着联合国颁发的聘书到各省市,不但能够受到各级政府和企业的高规格接待,而且对招商引资或者从事其他活动都具备了良好的条件。况且,加入这个组织之后,喻晓不用自己出面,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本身就受到各地的热情邀请,他只需要以“专家”的身份去参加会议和考察就可以接触一些高层领导,如果再以“中办局长”的身份出面,接待规格差不多可以用“众星捧月”来形容了。有了这些“特殊身份”,想诈骗点钱财就易如反掌了。
2003年4月,喻晓刚刚被批准成为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不久,就随团去了四川省某市。在报名时,喻晓以“中办局长”的身份报给了当地。
实际上,就在喻晓成为“联合国专家”之前曾是一个罪犯。2000年12月12日,喻晓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其恶劣手段比起他的诈骗而言,更加令人不寒而栗。
1998年喻晓考取了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但是,他的精力似乎并没有放在学业上,而是放在投机钻营和想方设法害人上。
先是投机钻营狐假虎威。喻晓考入北京大学之后,很快发现北京大学有很多社团组织性质的团体,这些团体都是松散性的虚设团体,很多社团只要是北京大学的师生都可以加入,进行学术的讨论和研究。喻晓一到北京大学就瞄准了一个叫做“北京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的社团,于是他找到了研究中心主任杨先生。喻晓对杨先生谎称,他在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读博士后,想参加到中心来,杨先生表示可以加入进行学术讨论和研究。但是,让杨先生始料不及的是,后来他突然听到有人反映喻晓成了北大区域中心主任。杨先生开始还不相信,但在网站上搜索时,杨先生竟然看到喻晓打着北大区域中心主任的旗号进行一些社会活动,杨先生当即就警告了喻晓。经过喻晓这么一折腾,这个“北大区域中心”在1999年就取消了。但是,几年之后,国务院办公厅找到杨先生了解喻晓的情况时,出具了盖有“北京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字样和“北京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学术部”字样的印章。作为中心主任的杨先生当即告诉相关人员,中心没有成立过学术部,这些章均是假章,都是伪造的。当然,北大区域中心更没有喻晓所宣称的对外学术交流的研究项目,更没有委派喻晓参加社会及企业的调研工作。
假冒领导还不算什么,更让北大师生们大跌眼镜的是喻晓的另一种卑劣手段。喻晓入学不久之后,因为与一位比他小十多岁的张先生产生矛盾。自1998年10月至2000年4月间,喻晓虚构了一位“被害人”,并以“被害人”的名义写信给国家和公安机关领导人,诬告张先生有强奸、杀人、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犯罪行为。即使这样喻晓还不过瘾,他反过来以张先生的口气多次写信给公安机关有关人员和记者,一方面承认“自己”犯有多种罪行,希望得到宽大处理,另一方面恐吓、敲诈勒索对方,并把张先生的地址及电话告知写信对象,以便引起司法机关的重视。
喻晓的这些卑劣手段确实起了“作用”,由于喻晓的诬告陷害,致使1998年10月到2000年4月,公安机关对张先生进行了多次调查,干扰了张先生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直到2000年4月29日,喻晓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才真相大白。而此时,喻晓的博士学业尚未完成。
由于喻晓的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检察机关提请法院依法惩处。但在法庭上,喻晓认罪态度却出奇地好,他委屈地表示自己“只是出于为他人‘出气’的动机实施了‘举报’行为”,而且自己是个在读的博士生,有能力为社会多做贡献,请求法院给自己一条改过自新的道路。喻晓一番捶胸顿足涕泪交流的忏悔举动打动了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和法官,检方在起诉时也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法院考虑到喻晓的诬告陷害行为虽然给张先生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但尚未造成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加上到喻晓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量刑时酌情从轻进行了处罚,最终仅仅以诬告陷害罪判处喻晓有期徒刑8个月。
就在喻晓被法院判刑之后,北京大学依据有关规定,于2000年12月给予喻晓开除学籍的处分,所以喻晓并没有拿到北京大学的博士学位,此后喻晓与北京大学也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从看守所里走出来并被开除学籍的喻晓,不但转眼间变成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局长”,而且还堂而皇之地成为“北京大学教授”,而且变成了“联合国专家”。
喻晓之所以能够成为专家委员,就是有“中办局长”的特殊身份。喻晓自2003年开始被聘为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后,格外受到重视,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组织活动时也优先邀请喻晓参加。仅仅2003年,喻晓就参加了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组织的3次活动。
2003年4月,联合国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准备对四川省某市某区的绿色产业示范区进行考核验收。在验收专家的名单里,有喻晓的名字,并注有职务为“中办调研局局长”。考虑到喻晓的“特殊身份”,当地接待人员不敢怠慢,立即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区委区政府更不敢怠慢,有关领导亲自去机场迎接。在欢迎会上,“中办调研局局长喻晓”是所有专家中级别最高的领导,自然受到众星捧月的接待,被安排在主宾的位置上就座。
因为喻晓的身份是“中办调研局局长,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在考核过程中,当地领导“请示”喻晓:因为喻晓的身份规格高,要不要向市委和省委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有相应规格的陪同。这一次轮到喻晓害怕了,一旦省委和市委有关领导前来,发现自己是个冒牌货,就等于自投罗网。但喻晓是经过“大场面”的人,他温和地说:“我这次考核的主要身份是专家委员,作为领导干部,还是低调一点好,多做点工作,少给基层添麻烦,你们省委市委的领导也都很忙嘛,我看你们就不要上报了。”
领导做了“指示”,下面只好照办。喻晓此举更是得到当地领导的佩服,但是对喻晓的接待工作,依然是按“局长”的身份接待的。由于喻晓的参加,当地对专家团的接待规格也提高了,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的领导都陪同参加了考察,当地媒体也做了报道。
这次考察结束后,考察团一行人员来到了四川省成都市某县。得知专家团其中一位是“中办调研局局长”,县委书记和县长匆忙出面,按照最高规格接待了喻晓。这时候的喻晓已经习惯了前呼后拥的感觉,在酒桌上夸夸其谈纵论时政,让县委领导佩服得五体投地。推杯换盏之际,县委书记趁着酒劲儿邀请喻晓给县委干部作一场报告,被吹捧得忘乎所以的喻晓当即答应下来。
第二天,县委干部全部集中在县委大礼堂,听取了“中办调研局局长”喻晓的长篇报告,喻晓这次报告的题目竟然是《关于十六大十大关系的报告》。对于这次报告,不但当地媒体作了报道,县委办公室还专门发了通报,并转发了喻晓在会上所作的报告。
后来喻晓离开四川后,这个县的县长觉得喻晓的讲话水平跟“中办调研局局长”的身份有点差距,专门托朋友打听喻晓的情况,朋友的回话是中办并没有喻晓这个人。这位县长尽管知道自己受骗,但却只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由于这次在四川省的“精彩演出”,喻晓给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的委员们留下深刻印象。其中同为委员的某公司法人王女士在这次活动中同喻晓相识。2003年9月,王女士所在的公司与浙江某县合作,举办了一场经济发展论坛活动。在这次论坛邀请的4位专家中,规格最高的依然是“中办调研局局长”喻晓,只不过这次喻晓从“北大博士”变成了“留美博士”,外加一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下属的“中国地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的头衔。当然,喻晓这次还带了一个令人深信不疑的道具:他自己印制的印有“中办调研局”的信笺。
同样在浙江,喻晓还以“国务院地区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的身份参加了某著名城市组织的“名牌战略论坛”。喻晓在论坛期间还有过一次讲演,获得一些劳务费用。
实际上,中共中央办公厅内设有调研室,但却没有调研局这个单位,也不可能存在抬头为“中办调研局”的信笺。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从未成立过“地区经济研究中心”或类似机构。
喻晓频频出席各种会议和论坛,并不反对媒体报道,这种大张旗鼓的公开假身份实在是反其道而用之,尽管很多会议不但有被人识破身份的风险,而且除了吃喝得不到别的好处,况且喻晓根本看不上那点可怜的“劳务费用”或者“讲课费”,喻晓的胃口很大,他看重的是参加这些论坛能够获得一些“人脉”,一些媒体的报道只是区域性的和网络上的,不会引起官方高层的关注。而这些活动可以结识很多大集团公司的高层领导,媒体的报道可以印证他是“真局长”,而从一些大型集团企业骗钱,才是喻晓假冒“中办调研局局长”和骗取“联合国专家”身份的真正目的。
喻晓的这些目的很快实现了。按照喻晓诈骗数额的大小,要先从浙江的甲集团说起。
浙江甲集团是国家520家重点企业之一,是一家有40多年发展历史的综合性制药企业,是中科院和科技部共同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目前拥有1家A股上市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和1家全资工厂,总资产25亿元。毫无疑问,这是一块肥肉。
2003年底,喻晓在与浙江甲集团高层认识的某报记者的陪同下来到甲集团。那位记者介绍喻晓是“中办调研局局长”,来考察企业情况。喻晓交给集团领导的都是内容为“中办调研局局长、北京大学教授”的名片,而且用着抬头是“中办调研局”的稿纸。这让集团领导十分相信喻晓,因为喻晓表示要针对甲集团的情况写一份报告,报送中央领导。当然,喻晓明白,如果自己不是以中办局长、北大教授的身份出现,甲集团当然不会理睬他。
在装模作样地“视察”了一番之后,喻晓向甲集团董事长表示,甲集团很有发展,他愿意邀请一些国内顶尖专家为甲集团的发展出谋划策。中办的局长主动帮助企业的发展,令甲集团高层领导深受感动。当喻晓提出由他组织甲集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一次高层论坛时,甲集团的领导们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2004年4月18日,喻晓以中国区域研究中心主任的身份组织了甲集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的论坛,甲集团为此支付给喻晓人民币56万元。这次论坛的收获是喻晓为甲集团出了一本论坛资料汇编。
一个月后的2004年6月,喻晓带着四五位专家来到甲集团,经过一番“调研”之后,肯定了企业的成果。因为喻晓请来的专家在国内有一定的名气,集团领导相信了喻晓的能力和诚意。所以,当喻晓提出为甲集团的发展作一个企业发展战略研究课题,需要甲集团支付人民币120万元时,尽管董事长认为费用过高,但考虑到喻晓的“中办调研局局长”和“北京大学教授”的身份,又请来专家帮助企业,就爽快同意了喻晓提出的价格。甲集团同喻晓注册的北京博研宇晓经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博研宇晓中心)签订了合同,120万元分几次汇入博研宇晓中心的账户。
上次的调研课题还没有完成,2005年1月,喻晓再次提出,要为甲集团完成第二项企业文化课题调研,需要人民币200万元。尽管费用出奇地高,但是考虑喻晓的身份,董事长还是勉强同意了。
喻晓先后十余次到甲集团,每次少则四五人,多则十余人,喻晓带来的均是货真价实的专家、教授,每次来都会给甲集团高层讲课,而合同中的一切费用也都交给了喻晓。前前后后,喻晓骗取浙江甲集团人民币376万元,这数额都是专家们所不知道的。
而喻晓骗取广东乙度假村人民币59万元的手段,也如出一辙。
广东乙度假村是集温泉度假、休闲、养生和娱乐为一体的四星级度假村,也是一家AAAA级绿色酒店。正是乙度假村打出的“绿色酒店”的旗号,让“联合国专家”喻晓嗅到了“商机”。
身为“联合国专家”和“国务院地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专家组负责人,喻晓在考察时发现乙度假村“很有特色”,于是他对乙度假村的总经理夸下海口,准备形成调研材料上报国务院,提高企业知名度,帮助企业发展。因为当时喻晓还带来几位国内知名的专家,总经理很快相信了喻晓,并爽快地与喻晓签订了“调研”协议。
喻晓以“国务院地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与乙度假村签订了协议,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