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剑神-第2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白云飞点点头,道:“道理倒是一套一套的,说得蛮好听,不过这把剑依我看现在要拿回来只怕很困难了,那纤霄三公子我看也不像什么好人,他们在护送这把剑,起码这把剑现在就不在好人手上,换句话说,即使在好人手上,那又能怎样呢?”
陆新月脸上露出了凝重的神色,道:“此剑已闹出了很多人命,我的任务就是找回此剑,让流血惨案不再发生下去!”
白云飞叹了口气,道:“江湖就是江湖,没有刀光剑影血流成河那还能叫江湖吗?唉,走罢!”
陆新月看着他快步向前,道:“你也想见识那柄名剑,所以才会与我同行?”
白云飞道:“你错了!”
陆新月忍不住道:“那你为何去扬州?”
白云飞的声音远远传来:“听说扬州炒饭挺不错的,我还没有吃过,这次去正好尝尝!”
陆新月顿时哭笑不得。
无论谁遇上白云飞这种人,仿佛天大的事情也不当回事了。
当然,天大的事你若不在乎,那它也拿你没有办法——
推荐几本强书:
游戏频道的强书;不看不行!。书号21554
《梦醉江湖》重出江湖,完结篇震撼上市!书号:12692
第四十章 扬州如意镇
扬州炒饭被隋炀帝称为“碎金米”,其实也就是蛋炒饭而已。
现在,他面前就放着一大盘扬州炒饭,由于马不停蹄的赶了半个月的路,此刻又累又饿,所以他毫不客气的大吃特吃起来。
这家小店就在如意镇的官道口子上,来往客商行人极多极杂,三教九流各式各样的人都有,选在这样一个地方落脚吃饭尽管环境并不好,但白云飞自然有他的目的。
一是人多口杂的地方越容易探听到消息,二是这个口子可以直接看到进入如意镇的人。
这两点一加起来,白云飞就判断出银雪来三人还没有到达扬州,所以他才放放心心的大吃特吃。
“他们为什么还比我们慢一步?”陆新月不解的问道。
白云飞道:“因为我们一路顺畅,而他们却是一路上麻烦不断!”
陆新月点点头:“看来他们一路遇上的麻烦还不小!”
白云飞扒拉着米饭,道:“看来你现在也学会推理了,不错,值得表扬!”
陆新月忍不住瞪着他,那眼神无疑表明:我若不会推理,那我还做什么捕快?
白云飞笑道:“你别老是拿这种杀人似的目光瞪着我!”
但陆新月还是瞪着他,白云飞又笑了。
来到这如意镇,陆新月就换掉了她常穿的劲衣披风,因为稍微在江湖上有点资历的人一瞧她那件墨绿色的披风就知道她是什么人了,所以她现在穿着一件翠绿的轻衫,满头的青丝也扎起,盘了个发髻出来,她稳稳的坐在那里,就像是白云飞身边的小丫鬟一样。
只不过这个小丫鬟打扮得实在有够清秀的,小店里的大都数男人都在盯着她看。
此时正月寒冬已过,南方天气也变暖,年关过去后,小店里大多都是南下的江湖客。
一进如意镇看见这样一个文文静静的丫鬟,人们都感觉神清气爽,想必今年一定万事顺利,当然,他们若知道这“小丫鬟”是谁的话,恐怕就只恨自己霉星高照,一开年就触六扇门的霉头。
而陆新月也不在意,她倒是大大方方的坐在那里,无视一店子男人各种各样的目光。
一见她那旁若无人的神态,白云飞就暗暗好笑。
他知道陆新月心里此刻一定得意得很,因为无论任何一个女人,她只要能让许多男人盯着她看,那无疑是一件开心的事情。
不过随着白云飞扒拉完炒饭,小店的门口就走进来一个人,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其实和那些盯着陆新月看的男人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他的穿着普通、长相普通,如果把他放在人群里,他完全毫不起眼。
但这个男人也和其他男人有着很大的不同,那就是他的眼睛自始自终都没有看过陆新月一眼。
他走进来的时候,腰上的蓝色腰带上斜插着一根木条,跟竹筒形状差不多细长的棕色木条,有点像棍子,但也有点像水烟筒。
他全身衣着都很寒碜,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放牛放羊的乡下人,不知道为什么,白云飞看见这男人的时候,总是觉得很亲切,甚至还觉得他有些可怜。
男人找了一张靠窗户的桌子坐下,点了一碗白水面。
所谓的白水面就是一碗清汤、几根面条,上面飘着几根菜叶子。
他宁可一直看着这碗面条也不看陆新月一眼。
陆新月虽然还是那么熟视无睹的表情,但白云飞却知道她心里一定有些生气。
白云飞忽然笑道:“你现在是不是觉得很奇怪?”
陆新月冷冷道:“哼,我有什么好奇怪的?”
白云飞笑道:“人家宁可看一碗白水面条,也不愿意看一个如花似玉的小丫鬟,你说这奇不奇怪?”说着说着,他摇头晃脑道:“恩,恩,有道是书中自有黄金屋,想不到面里也自有颜如玉!”
陆新月几乎气破了肚皮,但又不好发作。
白云飞的神态表情,简直让人恨得牙痒痒的。
这时候,小店门口又走进来一个人,这个人就和刚才那个人大大不同了。
这人全身衣着华丽,气派极大,一双眸子更是炯炯有神,顾盼之间,隐然有威,显然是个常常发号施令的人物,而且他身后还跟着几个跟班,一看见这个人,白云飞一下子就联想到了那些贵族公子。
贵公子走进来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了陆新月。
他立即走了过来,拱手笑道:“陆捕……陆姑娘!”
陆新月冷“哼”一声,态度更加不屑。
贵公子道:“陆姑娘,去年京都一别,别来安好!”
陆新月冷冷道:“还好!”
见她开口说话,贵公子立即笑了,他就怕陆新月对他不理不睬。
不过一看见白云飞也坐在这张桌子上,他的脸色就变了:“你是谁?”
白云飞谦虚的笑了笑,眨眼道:“在下白云飞,陆姑娘的远房表弟!”
一听是表弟,贵公子仿佛松了一大口气,道:“原来尊驾是陆姑娘的表弟,失敬、失敬!”
白云飞暗暗好笑,忖道:我若不是的话,这失敬恐怕就变成不敬了。
双方通报姓名后,白云飞才知道这贵公子原来是东胜大陆上赫赫有名的“金家堡”的金家二公子金泽林。
“金家堡”在江湖上可算是声名显赫,其家族门人人才辈出,有的是总捕头,有的是帮主,有的是掌门人,有的是当朝官员,有的是商贵巨贾,这些人中,不是江湖中的顶尖高手就是背景显赫之人。
而这金泽林却恰恰是个例外,他对做生意没兴趣,对当官没兴趣,对游山玩水没兴趣,对走镖跑江湖更没兴趣,那他对什么有兴趣?
白云飞猜对了,他就对陆新月有兴趣。
去年京都,诸葛先生和陆新月侦破金家麾下镖局的失镖大案,金泽林就彻底被冷傲的陆新月给吸引住了。
所以此刻陆新月冷冷道:“想不到金公子如此身份,竟会到这小镇小店中来,还真是巧呀!”
一听陆新月主动开口说话,金泽林简直受宠若惊,他哪里还听得出陆新月这话中的讽刺意味呢:“陆姑娘,人生真是何处不相逢,扬州城此番论剑大会即将开始,在下也是仓促间赶来为家兄助阵,一路跋涉颇感疲劳,于是在此落脚歇息,不曾想到偶遇陆姑娘,真乃幸事!”
“哦?”陆新月不禁感兴趣道,“论剑大会?”
一看见陆新月的表情,金泽林更加献殷勤了,他赶紧道:“难道以陆姑娘的广博阅历,竟还不曾知道静月山庄的论剑大会?”
事实上陆新月确实不知道,原因就在于她虽然常年在江湖上走动,但始终是与犯人打交道的多,对一些武林大事毕竟了解得还不够彻底。
白云飞感兴趣道:“什么样的论剑大会?”
金泽林笑了笑,道:“两位总该知道静月山庄辛梦来辛庄主吧?”
陆新月点点头。
金泽林道:“辛庄主剑法高超,已是当世剑中高手,当年东海逍遥侯来扬州静月山庄作客,曾与辛庄主煮酒论剑,时逢神州大侠燕南来和天空城主陆震风决战天剑山山顶,那一战燕大侠不幸身亡,庄主与侯爷钦佩燕大侠生平事迹,故而论剑纪念燕大侠,于是这论剑大会便流传下来,每年二月初二便会在静月山庄召开,天下豪杰四方英雄每年这几天都会来这扬州城比武论剑!”
白云飞道:“原来是比武大会,那么优胜者又能怎样呢?”
金泽林笑道:“每年都各不相同,最终技压群雄者都能得到辛庄主的赠于或好处,去年获胜者太原飞剑高一飞,以快剑成名,连续十六场不败,最后从群雄中胜出,与辛庄主战于锦绣楼,虽不幸失败,但辛庄主却称赞高一飞为‘剑之尊者’,天下英雄无不尊同!”
白云飞也笑道:“原来是名望高升,却不知今年优胜又如何?”
金泽林顿了顿,笑道:“今年静月剑会,江湖传言平阳郡护国将军苏长贵苏大人欲为其长女苏长灵择佳婿,苏大人与辛庄主交情匪浅,所以辛庄主愿为郡主做媒;而郡主也深得当今皇上和湘妃娘娘喜爱,一口承诺今年剑会,愿为郡主做媒,挑选才貌双全,武德高深之人;况且人人都知道平阳郡主国色天香,又是皇亲国戚,所以今年的剑会就分外热闹!”
白云飞道:“原来是比武招亲么?这么老套!不过这奖赏也够意思鸟,美女得抱又名扬天下,哈哈,果然妙不可言呀!”
陆新月气呼呼的瞪着他。
金泽林笑道:“也并非比武招亲,只不过要一亲芳泽,那就定然得从天下英雄中脱颖而出,非身怀绝技者自然无望目睹郡主容颜!”
陆新月冷冷道:“所以金公子才来试一试,金公子家世显赫武功又高,乘龙快婿,那是自然不再话下!”
金泽林的脸顿时变得像猴子屁股一样红,他慌忙摆手道:“陆姑娘你误会了,我,我,家父所命,我是陪家兄来扬州的,我并无与天下英雄论剑的意思,况且我对郡主并无留恋!”
刚刚他进来的时候贵气袭人,耀武扬威,此刻一面对陆新月的逼问,居然面红耳赤。
白云飞暗暗好笑,故意道:“这么说来,金兄是心有所属,心中另有他人了哟?”
金泽林的脸更红,说话也更结巴了:“是,哦不是,是不是,是不对……。”
白云飞道:“恩,听金兄这么一说,我倒也想去见识见识那论剑大会!”他扭过头,道:“表姐,咱们下午进城去,你看如何?”
一听到“表姐”两个字,陆新月忍不住狠狠瞪了白云飞一眼。
第四十一章 海内存知己
一连串的惊呼声忽然从门口传来。
那只白瓷碗,本来装着的是一碗清汤,几根面条,几根菜叶子,但这些廉价食物此刻全被打翻在地。
因为无论谁看到这些东西,都会觉得污秽,恶心。
但是白云飞却没有这样认为,因为他知道食物无论好坏,对一个自食其力的人来说都是珍贵的。
只有真正付出了劳动的人,才知道食物的可贵。
白云飞抬起了头,他现在才仔细看清楚这个腰间插着“木棍”的男人的脸——一张冰冷的脸。
冷漠!
除了冷漠还是冷漠!
那是种与生俱来的冷漠,是种深入骨髓的寂寞,绝不同于银雪来那种冷冷淡淡的表情,银雪来的表情只不过是一种自傲,一种目中无人、自命清高的自傲,但这个人的表情和气质,却让白云飞想起寒冬飞雪里的腊梅,那是一种天生的、代表了操守的尊贵和孤傲,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傲骨。
他漠然的看着那被人打翻的碗,就像是在深沉的思考某个问题一样。
眼前一个佩带着长刀的紫脸大汉走到他面前,恶狠狠道:“他妈的,没看见大爷我在过路吗,端着他妈的一碗面挡我的道!”
他明明没有挡他出门的去路,但紫脸大汉硬是说他挡了路,是不是他衣着寒酸,所以容易受人欺负、让人看不起?
他没有说话,他似乎根本就不愿意和人说话。
“啪”的一声,一记响亮的耳光扇在了他的脸上,紫脸大汉怒道:“妈的乡巴佬,滚!”
他还是没有动,只是怔怔的注视着地上的碗,他的眼中,也许这面目可憎、满脸横肉的大汉连这碗白水面都不如。
人连面都不如,这是否太可笑?太滑稽?
但白云飞却没有笑,也没有感到滑稽,他走了过去,向那紫脸大汉拱身道:“这位大哥!”
紫脸大汉回过头瞪着白云飞:“你是不是想管闲事?”
白云飞笑了笑,道:“没有,没有,我想这位兄台一定是不小心挡着了大哥的路,所以希望大哥你别见怪!”
紫脸大汉瞪着他,道:“你们一起的还是怎的?不给我作揖赔礼道歉,小心老子宰了你们!”他一脸恶像,说话口气也颇为凶恶,那五尺长的大刀也佩在他腰间,他显然也有些武功,否则也不会说出如此凶狠的话来。
白云飞拱手道:“抱歉,抱歉,这位大哥,实在对不起,他并非有意,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吧?”
紫脸大汉也不理白云飞,只是目光落在那男人的腰上,仔细的看着那“木棍”!
此刻不光是紫脸大汉,店子里的所有人都看着那男人腰上的“木棍”。
诚然,这绝对不是一根木棍那么简单。
金泽林喃喃道:“我若是没看错,这木棍必然是把利剑!”
陆新月赞同的点了点头,其实她一直都在暗中注意这个男人,尤其是他这把剑特别令人感到好奇。
如果这“木棍”是把剑的话,那么这剑柄和剑鞘几乎就是连在一起的,而且剑鞘里的剑身又长又细,乍一看,还真以为是根棍子,她一时也想不出在东胜的剑法名家里,有谁会使用这样的一把剑。
这剑绝非普通人就能用。
紫脸大汉显然也并不是普通的江湖客,他对那男人道:“我瞧你身上也有家伙,谁知你不过也是拿来装装样子而已,这几天扬州城天下英雄云集,就凭你这孬种也想去论剑大会瞧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