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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三十不惑-第15部分

小说: 三十不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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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两眼一瞪,你骂她,她什么也不懂,只是跟着你,给你带小孩,洗衣服,做饭,真她妈犯嫌。乖乖!”
  此时,我的想像洪流中浮现出头大手大的老高在前疾走如飞,巨大的双眼布满红丝,不时回头狼顾;后面一个如秋菊一般身材的农村妇女,怀抱穿得花花绿绿的婴儿,一声不响执着地紧跟不舍。
  “老高逃婚来了法国吧!”我从未敢把这个想法公开。
  有一次我冷不丁地问老高,你如果回国一次干什么?他仰在床上,双眼望着天花板,悠然地说:“玩,到处玩,吃中国菜……好玩,嘻嘻……”我一度深深置疑《射雕》中老顽童和傻姑的形象是否以老高为范本推敲而出的。结论当然是不成立,但“好玩”是老高对八年下放的唯一结论。
  我也略读过几本描写文革时知青的书,像《蹉跎岁月》、《血色黄暮》和《黄金、白银、青铜三部曲》,小说表现手法各异,但酸、甜、苦、竦、咸五味俱全,“好玩”却从何说起呢?
  “真的那么好玩么?”我狐疑地丢过去一眼,老高来法洋插队一年多,仍不通语言,帐户上也时时捉襟见肘,他仍然归纳为“好玩”。
  他的右臂上有一道数寸长醒目的疤痕,他自己说是洗澡时跌倒后被硬物边缘划伤,但大家都认为是他在当知青插队时和农民打架时留下的。
  老高,如果没有你的存在,在普瓦捷那个暑假的日日夜夜一定会变得非常苍白而缺乏乐趣。真的!
  一天夜里,老高和一个不知姓名的小子酣战围棋(老高的房间简直成了围棋俱乐部!)战到0:5(自然还是老高输)后,仍毫无倦意,愈战愈勇。我坐在桌子上,狐视二人脸上的表情,那个湖南小伙子(据说是访问学者)的脸色可能由于台灯光线的缘故,殷红如血,布满青筋的右手如兰花般轻盈柔美地拈起一枚枚棋子。老高在我视线的斜下方,头发凌乱不堪,面容憔悴,双目微睁;红丝藏匿其中,我从未见过如此疲惫的老高,当时真想以我独特的视角拍一张照片,取名为“老光棍”,获个当年大众摄影新人赏也不一定。
  旁边二人飞快地落着子,我则拔通了那个一星期前就得到的电话号码。我的意识随着电滋波,进入海底粗大的电缆,穿越大洋,一直到达芝加哥。铃响半声,那边立刻拎起听筒,
  “喂?”
  “噢、噢、噢、真不容易……”我故作老道地说。
  “孔雀小明!”
  我的声音立刻被正确地识别,一股久违了的暖意涌上心头。这是怎样一个一直陪伴在我身旁的精神家园哪!在法国不知还要多久的漫长的日子里。她的影子在我的心中日益清淅。分别五年,之间只见过一面,之后又是近一年的杳无音讯。每每在半夜中醒来,恐惧和黑暗肆虐。回忆起那些相识、相知、相恋过的女孩,只有她一人让我觉得喜乐平安……

    情书 

    附:写给那个女孩的情书
    (故事发生于八年前的上海,情书写于八年之后的巴黎)
    
    我从未写过关于她的友言片语。
    那是在昨夜,她仍旧以大学时代的身份走进了我的梦。我在梦中惊诧,拼起了所有关于我和她的记忆,点点滴滴,在我走过的生命中闪着晶莹的光亮。
    我爱她。
    不知道她现在在什么地方,应该是在美国吧,还是已经回到了上海,那个曾让我魂牵梦绕的城市;亦不知她在做些什么,每天是如何过的;剩下的,只有我对她残存的星星点点,拼凑起来的记忆。
    她对我始终是如此的宽容,时隔五年,回想起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仍旧让我感动不已。但是,当时的我是麻木不仁的,充满了年轻的狂妄。
    
    我们是大学时代的同学。同专业但不同班,那时候的大学生,仍旧处于保守和新潮交叠的地带。直到了三年级,男生女生的交往才逐渐多起来。有几对男情女意,常招惹全宿舍或几个宿舍间室友的戏弄。
    在那段时间,我追求低一届的撩人学妹失利。一时心中空荡荡,虽谈不上如何失魂落魄,也不象众多失意者一样对爱情游戏从此采取无所谓的态度,我盯上了她。我于是在上专业大课时有意无意地坐在她周围,既不象惯常那样搭话,也不故意引起她的注意,只是常常坐在她相邻几个座位上。她比我聪明多了,怎能不知我的意图?
    日子一长,话自然多起来。于是我对自己断言,她是逃不出我罗网的一种。这种女生,其共同点是:有点清高,貌似拒人于千里之外,成绩非常优秀。她们可爱的地方,亦是她们最脆弱的地方一但喜欢上了就难以自拔。喜欢的对象多是有点玩世不恭,有点自命不凡,谈吐又不惹人讨厌的男生。
    我就是这样一个男生。
    
    1994年的圣诞夜,上海的冬天,天很冷,但圣诞气氛却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浓,我们一群穷兮兮的大学生,在灯火通明的繁华街道上漫无目的地走,彼此间有意无意地试探一下,表达一下不易觉察的好感。又很难让这种好感在自尊面前发展成一段全身心投入的恋爱。我和她之间谈了些什么,如今全然记不得了。但是,应该是很融洽、很投缘的交谈。我的武断,我的带有一丝孩子气的狂傲,我对我们都关心的事物的见解,一定让她留下深刻而美好的印象。
    我们开始交往,但我从不表示什么。
    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问我,是真心还是玩笑。我当即说出一番从未思考过但顺理成章让我们之间这段朦胧的恋爱终结得轻轻松松的理由来。当时,大学操场很静,很黑。我不记得是否她轻叹了一口气,或者只是犹豫了几秒种,就无言地接受了我的分手。我们之间谈了些什么呢?我竟全然记不起了,可怕的一段空白,尚不如我几岁时的某些记忆的片断清淅。仿佛从未发生过,距离我如此之远,好象我一直坐在另一个时间、空间,自得其乐地观看当时的情景,而对于剧中的我,一丝一毫的记忆也没有。剧中,一个蹩脚的演员,剧外,一个差劲的观众。
    之后我们一如往昔,走得很近,交谈、出游,表现相当一致的和谐的看法。除此之外,我仍旧在恋爱中渡过那些校园的漫长的日子——又结识交往了好几个女孩。
    有一次我们双双逃课去苏州,看寒山寺,看枫桥夜泊,我们乘着黄包车,在苏州的小巷里穿棱,象真正的情侣一样。其实,自始至终我们都是真正的情侣,只因为我的脆弱,自私和率性,让她从未享有过她那样的女孩应该享有的恋爱。也许那次出游是双方心灵的一次情感的迸发,又或许是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安排了这样一次出游,让多年以后的我和她,能够在严酷的现实中有一片回忆的绿洲,得以喘息,侈奢片刻。
    
    写到这里,完全无法再继续下去,一般无法形容的后悔充溢我的心灵。我忍受着罪有应得的煎熬。我的精神家园处于一片荒芜状态。
    我该如何从头做起,除了幻想把我的年轻,和她在一起的岁月从头来过,我无计可施。我幻想有一天,我回到上海,在校庆大会上和她再度相逢。相隔经年的岁月浓缩为一幕久别重逢的画面,我们又重新来过。我们在当初我们相识,相恋又分离的上海续写我们的将来。我只有幻想这一切,无法实现的重逢,我在法国渡过不知多久的孤独漫长的日子,我心爱的女孩,不知此时此刻,是否你也坐在桌前,想到了我们的过去呢?
    
    孔雀小明
    2000。8月于巴黎


  插曲/终曲

  插 曲
  什么是酷。
  如果认为酷就一定(注:写到“定”这个字的最末一笔时,电话突然毫无征兆地响起来,非常之突兀地响起来。所以这篇文字初稿的“定”字的一捺由于这个突兀的惊吓骇人地长出一截——电话是老高打来的。当时是2002年7月21日一个炎热的周日下午)要留起长发,无冬亦夏的一身黑衣,不苟言笑,玩PLAYSTATION2,抽柔和万宝路,*时不用避孕套……等等,综上所述只是“酷”的某些外在表现形式而已,作为酷的定义是不完全的。如果以上述表达为范本装扮成酷的话,说不定会起到相反的效果当然是指面对女孩儿而言。
  我写的东西百分之百是关于女孩的,书中的我和其他出场的男性只是地基而已,只是地基而已。地基之上是永远不曾骏工的庞大建筑,皆用我的年轻,我的心血浇铸而成,这都是千真万确的我的心情。
  那么什么是酷呢?
  酷是取材于自然的精炼
  酷是精心修饰过的不善表达的内心独白
  酷是一种自恋式的自我伤害
  酷是把一支歌反复听上二十遍的勤奋
  酷是类似两情相悦之后的失落
  酷是对风华正茂的近乎全盘否定的困惑
  酷是独自一人不声不响的泪水涟涟
  酷是望着电话静静出神,无言等待的坚韧
  酷是众目睽睽之下,旁若无人地注视女孩的勇气和胆魄
  酷是约会后不拖泥带水毅然转身离去的大悲切
  酷是站在陋室正中怔怔地望着地板不停呼唤女孩名字的执着
  酷是近在咫尺地凝视女孩映出自己面容的眼,千言万语不说出口的保留
  酷是从女孩身后缓缓抱住她,远眺夕阳的灵感
  酷是和女孩携手坐在有天鹅缓缓从视线中划过的河畔的石凳上相视一笑的默契
  酷是长年累月穿一条牛仔裤,勤换内衣,保持口腔清洁
  酷是穿过科梅底广场的人潮,目不斜视,目光悠远而意味深长的冷静和信心
  酷是聚会中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果断
  酷是一种日积月累的深沉,是一种博览群书却玩世不恭的反差
  酷是人类文明独特的产物,带有很大的偶然性,是近乎孤立的存在却和周围的
  人和环境息息相关的实体
  说酷。
  我不由得悲从中来。
  那就是我自己呀!
  *插曲完*
  和稚世看过《美国馅饼》(AMERICAN PIE1)的第四天,也是公元2000年的2月13日,情人节的前一天。我一袭黑衣,长发飘飘地走出公寓大楼,穿过肯尼迪大街,到左近的“STOCK”超市购物。
  那天,超市的门口竟意外地堆了一群人,大概有二三十个吧全是中国人,大约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纪。白花花的印有超市名称的塑胶袋堆了一地,借着夕阳的余辉远远望去,仿佛《射雕》中黑风双煞的白骨阵一般。
  我目光茫然地穿越白骨阵,耳畔是中文声声入耳,隐约觉得站着一个大个子,光头(何苦在二月天剃光头呢?),鹤立人群之中;此外有两个在一起的女孩,个头都不太高,感觉上很漂亮的样子。我从她们身前经过时(现在想想也带有故意的成份),两人一声不响地打量我。
  这里要说明一下的是:两年后的今天,对于当时确切时间的概念已经很模糊了,就是说遇到这两个女孩的日子究竟发生在情人节之前还是之后的事实——记忆上出现了偏差。毋宁仍旧说是情人节的前一天罢。这样对我自己而言,无疑带有深入肺腑的疼痛——因为和稚世渡过情人节的第三天,我和这两个女孩中的一个上了床。
  奇怪的是:我当时真的没有正眼瞧过她的脸——夕阳已经快散尽了,我又是目不斜视。但我千真万确地相信我之后和之睡觉的女孩,就是其中之一。这种直觉随着年龄的增长,失误率会越来越小,因为当时,离我二十六岁的生日只差三个月了。
  而诸位可能会问:发生在情人节之前之后,或睡觉对象是不是那两个女孩之一究竟有什么重大意义呢?回答是没有。我只是搞不懂自己而已。
  而已。
  那天,我买了蟹肉条、巧克力粉、两个茄子、一条半磅的香肠(后发觉买错了狗食,因为上边印了狗头)、半打鸡蛋和两斤各50CL的啤酒。
  二月十四日这一天晚上八点三十分,我敲开了820室的门。稚世开门时略带诧异,马上投给我一个温宛的笑容。我半倚在门框上,向她晃了一下两听啤酒,微笑着用日文说:
  “稚世,一齐喝吧!”
  稚世穿着淡粉色的套头衫,外面罩湖兰色的开襟开司米。她的眼角边上了淡装,有几点不意觉察的莹光粉的痕迹,我仍旧是长发,穿着深兰色臂上有白滚边的阿迪达斯运动衫。
  “你……”稚世有点窘迫地看着我。
  “今天是情人节呦。”我凝视她眼中的反应。
  “啊,我……倒忘了。”稚世不太会撒谎,眼中分明写着千言万语。
  四目相对。
  “对不起,请进……”
  这使我明白今晚我将驾驭事态的发展,刚才敲门时心脏剧烈得令我几乎不堪重负的起搏感已经风平浪静——一旦进入角色,就将驾轻就熟。
  整洁利落却简单得让人难以置信的房间。
  书桌上摊着名叫《咖啡教室》的法语教材,台灯发出荧荧的柔和光线——她竟然在学习,在情人节晚上学习!
  我的心一下子抽紧,想把双手按在她瘦削的肩头保护她的念头一闪而过。我忽然顿悟,心中原有的牌坊坍塌了:原来在今天晚上,这个世界的亿万盏灯火之后,并不是所有人都在满怀期望地寻找浪漫的节目,甚至于,有些人真的无视它的存在。或者,不得不忽视它的存在。
  我在心中哑然失笑,无非是情人节而已,看来眼前赢赢弱弱的女孩比我坚强得多。我端详着贴在墙上的一张照片怔怔地发呆,那上面是穿着和服和女伴们参加成人礼的稚世,所有人都像漫画中一样可爱。
  台灯在桌上发出橘色的柔光。
  “我不太会喝,少喝一点儿。”稚世说。
  “没关系,我喝一听半好了。”我说。
  稚世到厨房拿了两只杯子,突然又想起什么似的,拿出一个Sony MD 随身听和一对大立体声耳机。
  “对不起,没有唱碟机。”说完,打开MD机,把音量调到最大。于是,屋内就响起《南方群星》的歌声,由于用耳机发声,音质变得像三十年代的旧唱片一样,有一种动人心魄的回味。
  我们开始边喝边聊。
  都聊了什么呢?无非是她的家乡神奈川县的川崎,她的爱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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