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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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在网路上写作九年,出版十三本书,因为发表作品的媒介是网路,所以,他自称为「网路写手」。
很多人好奇他的生活,也好奇他的工作如何进行。
但,不就是这样吗?一部电脑,一颗脑袋,一包菸加上一壶上等的金萱茶;或是一瓶Asahi乾杯罐装啤酒,他就能在萤幕前一坐好几个小时。
不过,只是坐在萤幕前,是写不出什麼好东西的,所以他还得经常出去到处晃晃,多看事情,多听事情,多懂事情,也就可以多写事情。
总之,车子要加油才能跑,写书的人要多看才能写。而他已经待在同一个地方太久了,所以他想换个地方。
在网路上浏览租屋讯息时,他看见「二十坪大,两房一厅,一间厕所而已,租金不会太贵。」这行字的最後还有补充:「租到你就福气啦!」
就这样,他离开高雄,来到台北,住进暮水街46巷15号3楼,认识有著一头大波浪卷发的邻居,上个月情人节才分手的前女友打电话来约他一起吃饭……发生在暮水街的一段故事正在展开。
换个地方
或许很多人好奇我的生活,
同时也好奇我的工作如何进行。
但,不就是这样嘛?
一部电脑,一颗脑袋,一包菸加上一壶上等的金萱茶;或是一瓶Asahi乾杯罐装啤酒,我就能在萤幕前一坐好几个小时。
如果金萱跟啤酒够多,我还能坐好几天不出门。
不过,只是坐在萤幕前有东西能写吗?
抱歉,答案是没有的。所以我还得出去到处晃晃。
晃晃的好处是可以多看事情,多听事情,多懂事情,也就可以多写事情。
要晃晃的地方不一定要太远,有时候骑脚踏车五分钟就能到的地方就能让你想到一些很棒的题材。
但有时候可能要搭飞机到地球的另一边去看看那些金法碧眼的白种人到底都在干些什麼。
总之,车子要加油才能跑,写书的人要多看才能写。
而我已经待在同一个地方太久了,所以我想换个地方。
虽然我的书上并没有摆上我的照片,不过有时候走在路上还是会被认出来,吃饭的时候或是看电影的时候,搭捷运的时候或是逛街的时候。通常把我认出来的人只是想要个签名,不过也曾经发生想跟我要电话或想跟我一起看电影的。
通常我只能笑笑地回应说:「抱歉喔,我可能没办法给你我的电话。」、「抱歉喔,我比较习惯自己一个人看电影。」然后用比平常走路快两倍的速度离开现场。
坦白说,这样的事情我甚至还没有习惯,就算我已经写小说十年了。
为什麼我会被认出来?因为时常接到一些采访通告或是节目通告,报章杂志上偶尔会有我的报导,又因为长得一点都不好看,我的朋友阿忠说我看起来就像是“超级路人六号”,我问他为什麼还要加个六号?他说这听起来有一种很先进的感觉,这是一种夸奖,表示我看起来像一个很先进的路人。
所以,会被认出来的原因就是「有个在网路上写小说的家伙长得非常路人。」
嗯,就是这样。
是的,我是一个写小说的写手,发表的媒介是网路,所以我自称网路写手。请注意,是写手,不是作家。作家这个头衔我根本没资格被冠上
开始写小说的第一年,那是一九九九年,我还是个学生。我还记得我最初最初下笔的当时,我并不是想写小说的,我只是想把我当天机车摆在诚品书店门口却被拖车大队吊走的事情写下来,却莫名其妙的写了八万多字。
当时我的朋友都说我是神经病,机车被吊可以写八万多字,那交到女朋友不就可以写八百万字?不过后来交到女朋友之后,我并没有因此写了八百万字,因为我在想,如果我真的写完了八百万字,那我大概会变成其中一个八百壮士。
既然已经写了这麼多,那就替这八万多字取个名字吧。於是我把这篇「看起来像小说」的东西取了个名字,叫作《用被吊的机车换了一个你》。
那个时候有很多人在网路上贴小说,刚好我就是每天在上面看小说的阿呆,我心想,既然都已经写了一部小说了,那就贴贴看吧。所以我试著把《用被吊的机车换了一个你》贴到上面去。
在BBS(一种较原始的网路介面,称为电子布告栏)上发表小说必须先注册并且替自己取个昵称,为此我伤脑筋了好几个小时。我想取个有诗意的名字,像是女诗人「席慕蓉」,她的名字就一整个很诗意。但想了一想,太诗意又觉得不够俐落;所以我想了几个俐落的名字,例如「瞬」或是「彦」之类的。但这些看起来又觉得不够帅气;所以为了帅气我又挣扎了几个小时,想了「我很帅」或是「帅到脸歪」………
最后我放弃了。
我随便想了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当做昵称,因为我突然想到,如果我的小说人气很差,浏览率很低,我也不用担心昵称太特别会被别人记得。
我的昵称取作阿尼,这也成为我后来的笔名。为什麼要取阿尼呢?因为我的英文名字叫“尼尔”,但尼尔太拗口,所以我改成阿尼。
发表的结果在预料之中,人气破到不行,浏览率低到像是台股嘣盘的指数一样。当时我还自我安慰地说:「大概是篇名取得不好,用机车换一个女主角,感觉像是在援交。」
於是有一天晚上,我又来到网咖,习惯性地连上BBS,然后很熟练的在每一个讨论区来回穿梭并浏览著讯息。接著,我深呼吸一口气,想了一个小故事,想说几千字就把它写完吧。
结果这一写又写了八万多字,天啊!又是八万多字!
因为有了之前的经验,所以这一次我对取篇名非常的用心,我替这八万多字取了名字,叫做《我不会写小说》
大概是名字取对了,大家对这个篇名有兴趣吧,我的小说浏览率开始上升,然后就有出版社在网路上写信给我,「阿尼,我们想帮你出书。」出版社说。
「帮我出书?!不可能吧?哪来的诈骗集团?」这是我当下的第一个反应,然后我不加思索地把信件删除了。
但是在《我不会写小说》还在网路上一集一集慢慢贴的时候,我不时接到不同的出版社寄信想跟我约时间谈出版事宜时,我不禁开始怀疑:「这是真的吗?我是在作梦吗?」
然后你就会看到一个人坐在网咖的某个角落,用拳头猛捶自己的脸,或是用打火机烧自己的手,因为他正在测试这到底是不是在作梦。
抱著姑且一试的心态,我挑了那几封邀请出版的信件的其中一封来回覆,这封信来自「美克马尼出版社」,写这封信的人是一位很漂亮的大姐姐编辑。会挑这封信的原因只是因为这个大姐姐当时写最多夸奖我的作品的好话。
签约那天,天气很好,傍晚时分我站在出版社大楼的楼下发呆,一直在犹豫著该不该上去丢脸?这一犹豫就是一个小时,等到天都黑了我才鼓起勇气按下电梯。
电梯按下之后,脑袋里就一片空白了。
一份合约摆在我面前,我仔细地读过一遍之后,没想什麼就签上了我的名字。我当时心里想著,美克马尼出版社敢替我出书,他们要背负的损失肯定会比我大,既然如此,我何必担心出版社把我卖了呢?
不过那天晚上,我就陷入一种懵懵迷惘的状态,不知道为什麼的,这个状态一直持续了好久好久。我出版的第一本书就是《我不会写小说》。书出版的时候,我的头发只有0。5公分长。为什麼只有0。5公分?因为我已经去当兵了。
人家说男生当兵会变笨,这句话是真的。所以我那懵懵迷惘的状态在当兵的时候还在持续。
现在回头想想,当这个生命的大转折出现的时候,我竟然没有太大的反应。或许我在这件事情上从来没有期待,也或许我真的压根就是想著「我没有出第二本书的命」,所以我没有太大的反应,坦白说,我也没有什麼兴奋感,当我在书店里看见我的书摆在架上的时候,我还有一种害怕的感觉,「唉呀!糟糕!还那麼一大叠都卖不出去,完蛋啦!」这是我当时的想法。
那年是两千年,二十一世纪的开始。不知道是我祖上积德,还是我的家人有烧好香,或者是我每个礼拜都会扶老爷爷跟老奶奶过马路的关系,那份合约之后又有新的合约,新的合约之后又有新的合约,就这样一份一份合约不停地签下去,我就这样写小说写了八年。
*我:「为什麼出版社的名字叫美克马尼?」*
编辑:「Makemoney。」
我:「………」
PS:以上笔名、书名与出版社名皆为虚构,请勿到书店找寻。
距离我出上一本书的时间,已经四个月了。或许四个月听起来好像不是太长的时间,不过对一个以写书当职业的人来说,就好像自己炒自己鱿鱼四个月一样,而且失业的四个月当中,如果硬是要把时间分配表拿出来画一个统计图的话,那麼最长的那一条应该是“睡觉”。
每个人一天以睡觉八小时来算,一天睡掉了三分之一。四个月算成去尾数的大整数就是有一百二十天,那我一共睡掉了四十天。
这个算法非常老套我知道,因为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有人提出一个「以一个人能活六十岁来说,那一共睡掉了二十年。」但我的重点不在这句话是什麼时候什麼人说的,而是在这「睡掉二十年」上面。
我想你们都没有清楚地去想过,睡掉二十年是多麼快乐惬意的事情。或许很多人会说那麼长的时间被睡掉了真的很浪费,但我的看法可不样。
睡掉二十年是多麼快乐惬意的事情呢?这表示这辈子有二十年是没有知觉的,是绝对自我的。如果常做一些美梦的话,那二十年的日子换来一些美梦何尝不好?在没有造成其他人的伤害与无伤大雅的前提之下,人本来就过得快乐一点比较重要,不是吗?
所以当我还在努力地做著美梦试著让自己过得快乐一点的时候,如玉打电话问我有没有新的写书计划,我擦掉流到一半差点滴在枕头上的口水,然后嗯嗯啊啊地支唔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如玉是我的编辑,她当我的编辑已经八年了,这段时间真可说是她美好的青春。掐掐手指算了一算,她大部份二开头的岁月我都参与到了,当一个女人这麼黄金的岁月用在为另一个男人出了十三本书,她的怨念恐怕会比日本鬼片里的贞子还要深。
「啊?几点啦?」接起电话,我有些恍惚地说。
『下午两点。』如玉非常清楚地回答。
「唔?我好饿。」我一样躺在床上,摸了摸肚子。
『嗯,新稿子什麼时候要交?』如玉的声音好冷静。
「我等等该吃些什麼呢?」我说。
『新稿子什麼时候要交?』如玉说。
「上次我去一家牛排馆吃牛排,他的牛排好老。」
『新稿子什麼时候要交?』如玉还是这麼说。
「你要不要介绍我一家好吃的牛排馆?」
『新稿子什麼时候要交?』如玉依然这麼说。
「什麼?新稿子牛排馆?这是啥鬼子牛排馆?谁敢去啊!」我大叫了起来。
『新稿子什麼时候要交?』如玉还是依然这麼说。
「啊……」我吐了吐舌头,以为我幽了如玉一默,「哈哈,不好笑吗?」我说。
『你觉得呢?』
「我觉得还不错呀。」我又乾笑了几声,给自己的幽默捧个场。
『新稿子什麼时候要交?』她像唱片跳针一样地在重覆这句话。
坦白说我不知道该怎麼还她这些年的青春,她的怨念到底该怎麼平复些我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不过她还算是个很善良的人,她并没有拿著鞭子坐在我书房里的电脑旁边盯著我写新的稿子。听说日本某些红透半边天的漫画家,他们的编辑会拿著超大根藤条跟在他们的绘图桌旁盯著他们完成进度,还会不时练习挥棒动作。
为了让我交出新稿子来,如玉从来没有用过可怕的方法,她总是会客气的问我,当我摆烂的时候,她还会这麼说:『为了我在你身上投注的青春,写部好小说来回报一下嘛。』对,她会这麼说。
不过通常我对於把青春还给她这件事情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啊!啊!不不不!我是说,我对於把青春还给她这件事是一点办法都没有,谁能把青春还给另一个人呢,你说是吧?
很多读者曾经写信问我,要写一部好小说有多难?拜托,这难度跟登天差不多。
好小说的定义实在是模拟两可、众说纷纭,每个人对好小说的见解都不一样,就像每个人对美丑的定义不同。很多人觉得侯佩岑很正,很多人觉得林志玲很美,把她们当成小说来比喻的话,她们就是两部大多数人都喜欢的小说。不过还是会有人觉得吕秀莲是正妹,就是那个自称是英文老师但英文却很破的什麼“通尼欠”的,这个我就不予置评。
把前面的说法代入,有人觉得我写的小说是好小说,那我的作品就可能是侯佩岑或林志玲,但也有人觉得我的作品不堪入目,那我的小说对他们来说就是吕秀莲。
所以写出好小说为什麼跟登天一样难?因为好坏不是「写的人」去决定,而是「看的人」去评断。
前些日子,我正在为了新的作品该写哪些更精彩的故事使它变成一部好小说而苦恼著。
苦恼这样的事情其实当下的心理状态是很紧绷的,就像我说的,因为好不好不是由我决定,所以我能做的只有尽全力去写更精彩的东西,然后让读者来评断好与不好。
但当时我想不到更精彩的故事,独坐在自己的电脑桌前,我已经发呆了好久好久,当下我想过用我的右手一把抓住我的头发,然后用力地朝墙壁砸下去,可能会砸出一个新的灵感,那麼一部旷世钜作就诞生了。
但实验结果彻底失败,因为我没绑住我的左手,所以我的左手下意识地去挡在墙壁上,於是我的头砸在我的左手上。
「我的左手受伤了,没办法打字,能不能晚一个月交稿?」电话里,我这麼跟如玉说。夜里十点,HBO的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