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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第14部分

小说: 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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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打到了,我能要求奖励吗?」
  『什麼奖励?』
  「例如小希爱的拥抱之类的。」我鼓起勇气说。
  小希脸上一阵红晕,不好意思地把视线移开,然后推我进球道里『还敢要奖励,你先打到再说。』
  一枚代币可以打二十一球。在那二十一球里面,我很认真地挥击,只擦到三颗,时速一百四十公里,等於是球一离开发球机,你就要挥棒了。
  挑战失败,我心情沮丧,带著失望的表情走出打击区,小希坐在外面,笑著看我。
  「失败……」我叹了口气,「爱的拥抱没了……」我说。
  『谁说的,你还有两次机会啊!』她拿出剩下的两个代币说。
  通常故事进行到这里,整个发展的方向就开始不同了。男主角这时受到了女主角的鼓励,拿了那两个代币进打击区之后,就像变身成陈金锋一样,一连挥出好多好多的安打,每一球都扎扎实实地击出去,那球棒与球互击的声音真是美妙,球的飞行轨迹在天空画出漂亮的弧线…………
  走出打击区,女主角起身上前献出爱的拥抱,两人还轻轻的一吻,背景音乐响起,是整部戏的主题曲。
  好了,别作梦了。
  那只是戏,而我不是陈金锋。
  *站在打击区里看著一百四十公里时速的球朝你飞来,真的很快。*
  *用这个来赌爱的拥抱,我真是笨蛋!*
  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吃了一顿很有学术研究味道的晚餐。
  因为我们的话题,在讲「诗」。
  我只是个会写文章的人,「诗」对我来说有难度,虽然我也写过。
  会写文章不表示一定会写诗,但我有把握会写诗的人一定会写文章。
  如果文章表示集文化之大成,那麼诗就是集文章之大成了。
  杜甫杜牧李商隐这一些伟大的诗人,如果他们现在还活著,我敢说他们的文章一定会造成一阵轰动。
  「不过李白就不一定了,他这个人感觉很白烂,说不定写出来的文章一样白烂。」我说。小希听完笑得很灿烂。
  『为什麼你只针对李白?』
  「因为他写过一首诗,叫做《怨情》。诗是这样写的:美人卷珠帘,深坐蹙娥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
  『嗯,这首我知道,然后呢?』
  「看起来他是写了一首很美的诗,只为了一个美女的蹙眉在伤感。但为什麼没有人发现他只是在掩饰他是个偷窥狂的事实罢了?」
  小希听完呵呵地笑了。
  「而且如果把这首诗拿到现在来看,根本就是一个狗仔队写的诗。」
  『为什麼?』
  「你看嘛,整首诗的意思就是某个被狗仔跟踪的女艺人回到家拉开了窗帘,然后坐在自己的沙发上,心情不好深皱著眉,后来竟然哭了,不知道是被哪个男艺人抛弃了,心里愤恨著他。」
  『所以你怀疑李白是狗仔?』
  「不是怀疑,他根本就是。」
  小希说我想太多。
  后来她问我,写小说跟写诗哪里不同?
  我告诉她说,「诗」必须用最少的字句,说出最多的情感或想表述的意义。但「小说」是用最多的字句,来说完一个故事或是一件事情。
  「有时候一首诗,二十个字,可能写了二十年的岁月。但一部小说,两万个字,可能只写了故事发生的那一夜。」我说。
  『哪一种比较难?』
  「看起来当然是诗比较难。」
  『所以你不会写诗,是吗?』
  「应该说,大家都会写诗,大家都会写小说。」
  『只是写得好不好而已?』
  我摇摇头说,「只是有没有写出情感而已。」
  小希似懂非懂地看著我,我喝了一口饮料,然后继续解释著。
  「就拿抽菸来说吧。抽菸只是一个动作,大家都会写抽菸。但是要把抽菸写得好看,就在於有没有把抽菸的情感写出来。」
  『抽菸也有情感?』小希问。
  「抽菸当然有情感。有些人抽菸抽得很帅,那麼看著他抽菸的人有一种情感,抽著菸的人本身也有一种情感。就像电影里某些角色经历了一些情节,某天夜里,在窗边深深地吸了一口菸,然后慢慢地吐出来,观众看著他抽菸,就能感受到他在演什麼。」
  『那你会怎麼用诗跟小说来写抽菸?』
  「如果你用诗来写抽菸,那你可以写这样,饭后一根菸,快乐似神仙,飘袅白烟里,如置天堂间。」
  「如果用小说的方法来写抽菸,那麼我曾经写过两个。」
  「第一个是“抽烟是一种情绪输送,你把不健康的尼古丁跟焦油吸到肺部里,然后把不健康的心情跟情绪吐出来,既然都是不健康的,就不需要再去多想什麼了”。」
  「第二个是“上帝决定你的灵魂需不需要尼古丁”,因为上帝是个老菸枪,如果他在创造你的时候正在抽菸,那麼你的灵魂就会记得那尼古丁的味道。等到你到的凡间,你一定会学会抽菸,因为你的灵魂需要尼古丁。」
  「从我在诗的发挥上面,跟我在小说的发挥上面,你就会看出差别。我不是个很会写诗的人,所以关於抽菸的诗,我只能写到六十分。但关於抽菸的小说,我可以写到八十分。」
  「我在小说的情感拿捏上比较顺手,因为已经写习惯了。但我在诗的情感拿捏上比较生疏,因为我不是诗的高手。」
  『所以,你的重点是情感,不是你写了些什麼?』
  「对。」我微笑点点头,「就算你只写了一行字,只要有情感,那一行字都会让人感动到哭。」我说。
  『那你可以把走路写得很感动吗?』
  「有情感,就可以。」
  『那你可以把发呆写得很感动吗?』
  「有情感,就可以。」
  『那你可以把吃饭写得很感动吗?』
  「有情感,就可以。」
  『那你……』她才刚开口要继续说东说西的时候,我打断了她。
  「就算是我们这样普通的对话,只要有情感,我就可以把它写得很感动。」我说。
  她听完,渐渐地露出微笑,表情生动地看著我,大概过了十秒钟,『那现在的我们,你会怎麼写?』她说。
  「你想听?」
  『我想听。』她点点头。
  「那我要讲罗。」
  『不可以耍白烂喔。』她说。
  然后我深呼吸一口气,看著小希的眼睛,便开始说。
  「上辈子烧了好香,我才有机会能跟你一起吃这顿晚餐。」
  『你在耍嘴皮,不是在写东西。』
  「也是上辈子烧了好香,我才有机会能住在你家对面,当你的邻居。」
  『这也是在耍嘴皮。』
  「我是先认识了乖女儿的铃铛声,还有被你摔坏的电视机,然后才认识你。」
  『然后呢?』
  「我喜欢你的大卷发,你做的信袋,你玩到五十级的貂婵,还有那个叫做想念的味道。」
  『阿尼,你在写情书吗?』
  「乖女儿住在我家五天,我每天都在跟它说,你想念你妈妈吗?我很想念她。」
  『………』
  「是的,我很想念她,但是我不敢告诉她。」
  「现在,她问我,要怎麼写现在的我们。」
  「我想跟她说,那个我很想念的人,就在我面前,但我依然想念她。」
  我看著她的眼睛,看著她的表情,她每一丝情绪的变化,还有她的笑容。
  我不知道她觉得我「写」得感动与否,我只记得,她笑得很美。
  过了不知道多久,她问我,『写完了?』,我点点头,
  『写完了,要取个名字啊!』
  「取名字?天啊,我最不会取名字了。」
  『那我来想名字好了。』
  「好,就给你想。」
  『可是我现在想不起来。』她吐了吐舌头。
  「没关系,想到再告诉我吧。」我说。
  然后我们结完帐,走出餐厅。台北的冬夜,温度低得让我想骂脏话。
  我把双手插进口袋,她把双手放进她的外套里。
  走在往停车场的路上,我转头问她。
  「我写得好吗?」
  『不告诉你。』她有点淘气地说。
  「我写得不好吗?」
  『不告诉你。』
  「我写得你不满意吗?」
  『不告诉你。』
  一阵冷风从后面吹来,我感觉到阵阵寒意,但那阵冷风当中,却有著“想念”的味道。
  我回头看著她,她的大卷发随著身体走动的韵律在摆动著。时间好像回到刚认识她的那天,她的大卷发吸引了我的视线。
  行人用的绿灯,小绿人在奔跑著了。
  剩下五秒,我们还有一整个路口要过。
  我一边急著过马路,一边担心她没有跟上我的速度。
  念头一转,我加速跑过了路口,我以为她会跟上,但她却被红灯留在路的那一边了。
  那一刹那间,我想起了这个熟悉的画面。
  三点钟男生是我,九点钟女生是她,我们之间接下来,会发生什麼事?
  突然间,我变得没有联想力了。
  『你可以牵我的手。』穿越马路之后迎向我的她,笑著对我说。
  『因为一个人等红灯,感觉很寂寞。』
  *一个人等红灯,感觉很寂寞。*  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
  一年的时间对一个人的生命来说,占了多少份量?
  而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的生命里,又能占多少份量?
  是时候该说再见,就是时候接受离别。
  只是………说再见的当下,
  那个人在你生命中的份量,会不会改变?
  过农历年之前,我总算把稿子交出去了。
  如玉说她要去给天公妈还愿,因为她跟天公妈祈求,如果阿尼可以在过年前交稿,那她就要买三只大寿龟去祭拜他。
  「大寿龟不好吃,有的食品厂做的都太甜。」我说。
  『你管人家做的甜不甜!』电话那头,如玉带著怨气说,『管好你自己的作品就好!你自己想想,多久没新书了?』
  「很久了吗?」
  『当然很久了!』
  「我不觉得很久啊!」
  『都已经在台北快住一年了还不久?』如玉说。
  可是,是真的啊,我真的不觉得很久啊。是时间过太快?还是我的感觉太缓慢?还是我希望时间跟感觉都慢一点?
  在我未满十八岁的时候,我觉得每天都过得很慢。因为课业很重,我不喜欢这种「很会念书才有书念」的教育制度,偏偏那个年爱的我们,大学录取率只有百分之四十几。
  在我快满十八岁的前几天,我觉得时间变得更慢了。因为我想考机车驾照,那我就可以光明正大骑机车。
  在我大学四年级那一年,我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了,我不是才刚进大学吗?不是才刚迎新过吗?为什麼突然间我就大四了?
  这辈子时间过得最慢的是当兵的两年,每天都像是一年那麼长。那种感觉像是被菩萨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的孙悟空,你一直抱著「唐三藏会来救我」的希望,但是菩萨却对你说「唐三藏已经嗝屁了」。
  对,就是绝望,当兵的日子慢到你会感到绝望。
  然后退伍了,时间又把油门踩到底了。一直到已经三十二岁的现在,我都还在怀疑说,「咦?我不是刚退伍吗?怎麼过了八年了?」
  暮水街的一年快过了吗?为什麼我一点都没感觉呢?
  我真的很久没出新作品了吗?为什麼我一点都没感觉呢?
  就这样说著说著,新年就到了。
  过年,很多人都要回家,当然我也不例外。我准备回高雄,而小希准备回花莲。都已经当了这麼久的邻居,我才知道小希是花莲人,我真是够雷格的了。(雷格,英文是Lag,原意是电脑的运算速度延迟的意思,后来衍生出反应或知道消息的速度太慢的意思。)
  因为小希要上班,所以我替她买好了从台北往花莲的自强号车票。
  每当过年过节,要返乡的人潮就像是要逃难的难民一样,一大堆一大堆人挤在车站想要搭上车,好像没搭上车就会被留在战区一样。
  我载小希到车站的时候,车站已经人山人海了。
  小希说车站旁边人太多,车不好停,要我让她在路边下车就好,她可以自己走进车站去。
  就在她跟我说拜拜,然后提起装著乖女儿的宠物袋下车关门的那一刹那,我的心突然揪了一下。看著她一直走远,直到没入人群里消失……
  「我怎麼开始想念你了?」我听见自己这麼说。
  然后我深呼吸一口气,开著车子上高速公路,直奔高雄。
  结果我开了六个半小时才到高雄,高速公路的平均时速只有六十。
  哼!真是「高速公路」啊!
  忘了是初几了,那天晚上我接到小希的电话。时间是半夜几点我也忘了,我只知道我跟好几个疯子在KTV里唱歌,我接起电话说「喂」的时候,阿忠正好在唱「领悟」。
  「啊~~多麼痛的领悟~~~你偷走我的内裤~~」
  干!乱改歌词就算了,他还唱到破音。
  『好热闹啊!』小希说。
  「是啊,一群疯子。」我掰开那群疯子,拿著电话走出包厢。
  『你们在唱歌?』
  「不,正确一点说,是他们在唱歌,我在当DJ。」我还刻意强调了“他们”两个字。
  『只是……为什麼我刚刚好像听到………内裤……?』
  「………呃……没啦,你听错了……」铐!我为什麼要帮阿忠解释?
  『阿尼,你为什麼不唱呢?』小希问。
  「噢!因为我唱歌太好听,他们禁止我唱。」
  『真的吗?』小希笑了起来,『改天唱给我听好吗?』
  「OH!NO!NO!NO!」明知道小希看不见,我还是伸出右手食指左右晃动地说,「听我唱歌可能会爱上我,这个太危险了。」
  『所以你不希望我爱上你罗?』
  突然我觉得话题有点……恐怖,所以我立刻转移焦点。
  「花莲冷吗?」我说。
  『嗯,还蛮冷的。』
  「高雄还好,而且还有一堆疯子,今年过年应该会很热。」
  『感觉你的朋友们都很好玩呢,我有机会认识吗?』
  「当然有机会,不过你要小心,他们都不太正常。」我说。
  然后,我点了一根菸,打火机的声音被小希听见。
  『你在抽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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