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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第4部分

小说: 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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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就这样开始走下去了。我的联想力只是因为一个很普通的画面就得已无限延伸。
  这就是我跟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所以宜珊说我果然适合写小说。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跟一个写小说的人在一起,我总觉得写小说的人有时候会活得很故事。』宜珊这麼告诉过我。然后我问她,为什麼会跟我在一起?她说她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像我一样的男孩子,『但是你并没有,你实际的那一面跟写小说的那个你并不住在一起。』说完之后,她笑了一笑,然后接著说,『虽然是这样,但这也不表示我在称赞你,因为你的思想虽然成熟地像个男人,但心里面的那个你却像个孩子。』
  她说她跟我在一起之后,发现我对事情的看法独特,我的观念正确,我的待人处事得宜,但我却时常不小心流露出不想长大的那一面。
  「不想长大……的那一面?」我不太明白地问。
  『是啊,就是不想长大的那一面。』她点点头。
  「能不能举个例子。」
  『好,我想一下…………』她咬著右手食指,思考了一会。
  『你明明就已经到了出席正式场合该穿著西装的年记,却一直以来都是T恤牛仔裤。』
  『你明明就该对一些小朋友的玩具感到幼稚无聊,却曾经在公园里面找小朋友猜拳,只为了谁赢谁就可以玩荡秋千。』
  『你明明就到了该对时事和政治有情绪反应的年记,却被我发现你只是拿著原子笔在报纸的陈{哔…}照片脸上画乌龟。』
  「还好你没有说我已经到了该认真交女朋友的年记,却只会躲在家里看A片。」我开玩笑地说。
  『你这种年记了还会看A片?』她有点不敢相信。
  「当然会,」我骄傲地说,「我电脑里有30G的A片,要不要烧几片给你?」我说。
  我跟宜珊在一起三年多,我们不曾吵架,不曾有过争执,当她生气的时候,我会安静地听她说。当我压抑不住脾气的时候,我会告诉她我在想什麼。
  我们有良好的沟通,有培养了很久的默契。一直到她开始注意到我的部落格,我才发现她的眼神里总会有些失落。
  我的部落格浏览量百余万,以一个出版人来说,不是很多,但也不算太少。我时常在上面发表一些文章,除了对近期新闻的一些看法,对某些社会现象的观察,或是一些发牢骚的鸟文章,其他的都是我的小说。
  我的部落格每天都有人留言,绝大部份都是鼓励我跟支持我的,只有某些莫名其妙的神经病认为我的部落格浏览人数很高所以来贴一些广告。
  「减肥圣品,让你光是坐著就能瘦二十公斤。」干,这是直接拿菜刀来割吗?
  「经济不景气,在家工作让你月入数十万!」这是啥?躺著赚吗?
  「让你订单接不完!加入○○部落格广告,让你财源滚滚。」干!原来这些就是你贴的!给我滚!
  「日本最新AV女优空降版DVD发售中。」………嗯………这个我会参考一下,啊……不!我是说,我会直接删除……
  我曾经问过宜珊,为什麼看了我的部落格之后,她就会变得有点奇怪。但她总是转头笑笑地看著我,然后说:『哪有?』
  其实有,真的有,只是她没有说。
  *没有说的问题,通常很严重。*
  搬到暮水街的第二天,我徒步把方圆数百公尺的地方都走过一遍,熟悉一下环境,主要是要了解哪里有便利商店;哪里有小吃店;哪里有我家牛排;还有公园离我住的地方有多远。
  为什麼要去找公园呢?因为我很喜欢散步,通常散步的最佳地点就是公园。公园里空气好、安静、而且绿意盎然,虽然有时候会被狗追。
  我在离住处走路大概十分钟距离的地方找到一家卖脚踏车的店,它的橱窗里摆了一部很漂亮的脚踏车,我一时好奇走进去问了问老板:「请问,那部脚踏车多少钱?」我指著那漂亮的脚踏车说。
  「那部啊,十九万。」老板语气很平静的说。
  「十……十九万!?」我惊讶得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噎到。「这车它会唱歌吗?」我说。
  「那是一部好车啊!」老板说,然后他就走到我旁边来,拉著我的手臂走到橱窗旁边,然后他很仔细地介绍了那一部车,他说那车有二十段变速,奈米碳纤维的车身,「奈米听过吧?碳纤维听过吧?这两个加起来有多轻你知道吧?」然后他继续说了很多很专业的名词。
  「老板,你说得很专业,很好,但是我听不懂。」我说。
  「听不懂没关系,把它买回家,骑上去就知道了。」
  「我想我并不需要一部十九万的脚踏车。」我摇摇头,有点冒冷汗的说。
  「其实这不是一部脚踏车,而且请不要叫它脚踏车,它真正的名称是城市休闲车,因为骑上它你就会觉得很休闲,一点都没有骑脚踏车的疲累感。一部好的脚踏车可以带你上天堂,不好的脚踏车可以让你住病房…………」老板又霹雳啪啦说了一大堆。
  「呃……那我宁愿选择住病房,可以吗?」我说。
  最后我买了一部非常便宜的几千块的捷安特,老板说我很有耐心听他介绍城市休闲车,所以送我一个脚踏车的铃铛。
  「这个铃铛是非常好的铃铛,用不锈材质做的,不像以前的铃铛,如果被雨淋到或是被水弄湿之后没多久就生锈,然后就被锈卡死没办法发出声音。一个好的铃铛可以带你上天堂,不好的铃铛可以…………」
  「…………」
  没等老板说完,我说了一声谢谢之后就赶快骑著新脚踏车离开。骑了一阵子之后我心里还在想,为什麼这个老板这麼喜欢让人上天堂呢?
  中餐时间已到,我随便选了一家饭馆解决。其实本来我是想去吃我家牛排的,但不知道为什麼那间我家牛排不只客满,外面竟然还有大概二十个人在排队。
  我选择的那间饭馆是一家快餐店,主要是以卖便当为主,我叫了一个鸡腿饭,老板娘说我可以从菜橱里选三样菜,然后我看了一下菜橱里的菜,只有三样。
  我说要在店里吃,她却把它包成便当。我心想包成便当也无妨,带著到公园去吃也不错。
  中午时分的公园没什麼人,应该说是完全没有人,只有一只被便当的香味引来的狗。我选了一张比较乾净的公园椅坐了下来,一边吃便当一边跟我眼前的那只狗说话。
  它是只看起来很健康,只是有点瘦的白狗,身材普通,大小适中,眼神无辜地像一只小海豹,尤其是我在啃鸡腿的时候,他就像快要掉眼泪一样地看著我。
  「你别这样看著我的鸡腿,从来就没有海豹会吃鸡腿的,你知道吗?」我说。
  「………」它依然无言地看著我。
  废话!它当然是无言地看著我!如果它真的说话了,我大概会吓得当场尿裤子。大概是被它盯著看太久,害我少了一些食欲,我把还剩一半左右的便当放到地上让它吃,然后从口袋里拿出面纸擦擦嘴。
  在我要骑上脚踏车离开时,它叼著那根鸡腿骨跑过来跟著我,我停下来,它就跟我停下来,我一骑动,它就跟在我屁股后面。
  「我只有一个便当,你别跟著我。」我说。
  「…………」
  「我唯一的一根鸡腿骨你也已经吃掉了,不要跟著我。」
  「…………」
  「你不能跟著我,我不会把你带回家养的。」
  「…………」
  它当然什麼也没说,也没有任何反应,只是一直摇著尾巴看著我。
  我把车子伫好,然后捡起地上一根树枝,「你看著,记住这跟树枝喔,记住喔,我要丢出去罗,你要去追喔!」我很认真地对著它说,然后很用力地一丢。
  它很快地跑去追那根树枝,我也很快地骑上脚踏车离开公园。
  然后我骑著脚踏车,找到我的存款银行,把还欠房东的十七万汇给他之后,我在银行的骑楼接到IKEA的电话,他们说找不到暮水街,要我去附近的捷运站等他们。
  IKEA的人刚把我的东西送齐之后没多久,我就接到灿坤的电话,而当时我正在组合我的小沙发。灿坤的人说他们找不到暮水街在哪,要我去附近的捷运站等他们。
  灿坤的人把我买的家电送齐了之后,我继续组合著我的家俱,没多久后我又接到房东的电话,他说他买了一部中古洗衣机,并且请中古家电行送过来给我,但他们找不到暮水街在哪,要我去附近的捷运站等他们。
  等我把所有的家俱通通都组合好,还有所有的家电通通都摆好位置并且插上电时,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了,三月只是春天的开始,天黑得很快。为了让房子通点风,我不只没关上大门,同时也打开了落地窗,这时隔壁的小希刚好回来,看见我坐在地上收拾著那些家俱和家电的包装箱。
  『嘿!阿尼,你把房子整理好了啊?』她说。
  「对啊,今天我买的东西都送过来了,花了大半天的时间整理这些东西。」我对她笑了一笑说。
  她把头探到我的屋子里面看了一看,『你弄得很好呢!』她点点头说。
  「嗯?还好啦,都是现成的东西,IKEA买一买,找个地方摆一摆,也就差不多了。你要不要进来坐一下?虽然没有什麼咖啡或是高级红酒招待,不过我有纯吃茶。」我说
  『不不不,』她摇摇头说,『我等等还要去上课,改天再来你家作客。』
  「上课?」我不明所以地问。
  『喔,只是上瑜伽。』她说。
  「瑜伽?」我上下打量了一下她的身材,「依你的条件不需要上瑜伽呀。」
  『喔不!』她笑了出来,『我都胖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她说。
  「你谦虚了。」
  『你过奖了。』
  过了几秒钟,她像是想起了什麼似的,『啊哈!看样子我得送你一个小东西,欢迎你当我的新邻居。』她说。
  「不不……」我站了起来,挥著手说,「不用送我东西,我没有缺什麼。」但是我一边说,她一边打开她的房门,『别客气,那东西不用钱的,是我无聊的时候看工艺书做的小东西而已。』说完,她的房门也打开了,照惯例,她的乖女儿又戴著铃铛冲出来了。
  『你等我一下!』她回头对著我说,然后俐落地伸出右脚挡住她乖女儿的路,『不行!你不能出去!』她像个在对女儿训话的妈妈一样地说著。
  没多久她就拿著一个黄色的毛衣线织成的小袋子出来,大概一个手掌大小的袋子。『这个送给你,』她说,然后把小袋子递给我,『我从来就没织过东西,所以我的手艺很差,你看,』她指著袋子的右下方,『我还把它织歪了。』她吐了吐舌头,笑了一笑。
  「喔!」我看著她指著的地方,「它歪得刚刚好,反而有设计感。」我说。
  『真的吗?』她笑得更开了,『这真是好安慰的一句话。』她说。
  「谢谢你送我礼物,我想我该回送你一个东西。」我说。
  『不,不用了,你只要不嫌弃这个小礼物我就很开心了。』
  「一点都不嫌弃,我已经在想要怎麼使用这个袋子了。」我说。
  那天晚上我骑著脚踏车出去吃饭时,经过我家牛排,我的天,又是客满而且外面有很多人排队的情况。
  我包了一个酢酱面和一个蛋花汤回家,还到7…11买了一个可以黏在墙上的3M无痕吊钩。我在那黄色小袋子上面别了一张纸,写著“阿尼的信袋”,然后把吊钩黏在门上面,吊著那个小袋子。
  「它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信袋啊!」我心里这麼想著。
  *IKEA,好地方。*
  一天晚上,我正在思考著下一部小说的故事架构,我一直想用很少很少的出场人物来写一部很好看的小说,就像电影《浩劫重生》一样,汤姆汉克斯自己一个人就演完了电影里五分之四的部份,剩下的五分之一才有其他的演员出现。就更别说其他的演员的戏份远远比一颗破烂排球还要少很多。(连女主角海伦杭特都一样)
  当然啦,一个故事的组成,得先由故事背景开始著手去思考。《浩劫重生》之所以能用最少的演员演出一部最好看的戏,最主要的是它的故事背景是类似鲁宾逊漂流记,在荒岛上的生活当然不会需要用到大量的演员。
  但是我想挑战的就是用最少的出场角色,来写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不过一直以来都只停在「很简单的小说,很少很少的角色,很好很好的情节」这个思考上,却一直没有一个具体的小说背景与思考方向。
  正当我还在想著该写些什麼的时候,阿忠突然登入MSN,於是我用MSN跟他聊了起来,我告诉他我一直以来都很想写的一个故事。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阿忠,你听我说,我一直以来都很想写一部很简单的小说,登场角色只有两个,而且为了确保只有两个角色出现,所以故事可能必须发生在一个荒岛上。为什麼一定要荒岛?因为荒岛没有其他的人烟,这样就能确定不会有其他人出现。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不会有当地土著或是食人族或是大脚怪吗?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没有。就算有我也不会写出来!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喔!然后呢?那个岛在哪里?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那个岛在地球上。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你的意思是你不会交代那个岛的位置?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对。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好。你继续说。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故事的开头是这两个人一起开著游艇出游,原本一切都非常顺利,却在接近傍晚的时候误驶入一个正在转变成强烈飓风的暴风圈。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OK。我先问一下,这两个人是一男一女?还是两个男生?还是两女?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目前是偏向一男一女的设定。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这表示他们是情侣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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