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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第6部分

小说: 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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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盘。』
  「你要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
  『对!』她有点得意的说,『很赞吧!』
  「那第二个原因呢?」
  『第二个原因,其实是我的个人想法。』
  「什麼?」
  『因为我是个想平平凡凡过一生的人,如果我身边出现平凡的韩德森和出众的夏洛特,我应该也会选择韩德森。』她说。
  「喔。」我点点头,「所以韩德森是这样赢的?」
  『对。』
  「那……我还有另一个问题。」
  『什麼?』
  「你的篇名叫做《灰色的耶诞节》。」
  『对。』
  「那为什麼里面没提到任何一个有关耶诞节的事情?」
  『因为我忘了。』
  「什麼?忘了?」
  『我忘了要写耶诞节。』她吐吐舌头,有点尴尬的笑了一笑。
  我跟宜珊分手之后,她的那一部小说还留在我家里,并没有拿回去。我记得我们讨论这部小说的那一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百日纪念。那天宜珊说她要煮晚餐给我吃,当做是在一起一百天的纪念。
  我记得那天她在厨房里忙了好久,接著她咚咚咚咚地跑出厨房,然后拿起电话拨28825252。
  其实我本人对什麼在一起满月纪念、百日纪念和什麼周年纪念之类的东西是没什麼想法的,还不都是过日子嘛?我并不会因为纪念日所以更爱你,更不会因为不是纪念日就不爱你。
  所以两个人在一起,什麼情人节中秋节端午节耶诞节或是拍马屁节这些无聊的节日对我来说都不重要,即使对方很在意这些日子,我还是会说:「没有这些日子,我依然爱你。」
  宜珊跟我抱怨过这样的个性,我是说我。
  她说一个写了许多主题是爱情的小说的人,为什麼一点都不浪漫呢?
  「如果写爱情小说的人就一定要浪漫,那开计程车的司机都要会赛车罗?」当时我是这麼回应她的。但我说过她的笑点很高,所以她并没有笑,只是给了我一双白眼……
  啊不,不是一双白眼,而是一双………失望的眼神。
  *有爱的每一天,都值得纪念。又何必拘泥於日历上的那些标记呢?*  ※3‧;故事
  每走过一个地方,就有一段故事。
  主角只有两个人,背景就是正在下雪的天空,或是正在飘著的雨。
  然后故事叠著故事,叠出一个厚度了,
  许久之后再一次被翻动,就已经不叫做故事……
  而是回忆了。
  回忆之所以美好,是因为就算刻意再去重建,
  也没办法跟原来的一样了。
  因为已经从事创作很多年了,造就了我很快的打字速度,还有很快的文章组织能力。所以宜珊问过我,一篇一千字的文章,我大概要写多久。我说这有很多的前提要考量,所以没办法给她一个答案。
  『如果是一千字,而且已经有个题目给你呢?』
  「什麼样的题目?」
  『大概类似“我对某某现象的看法”这种的。』她说。
  「那大概需要半个小时吧。」
  『如果题目是“我对AV女优的研究”呢?』
  「这个我可能写不到一千字,我对AV的研究不透彻………」我承认,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有点心虚。
  『那如果题目是“我看陈{哔…}”呢?』
  「那我大概可以在一小时内写三千字,其中有一千五百字是干○○或是操XX,顺便把题目改成“我操陈{哔…}”。」我说。
  宜珊看我讲到陈{哔…}变得如此气愤,好像要变身成为超级赛亚人,她赶紧拍了拍我的胸口,我的情绪才慢慢平静下来。
  『冷静点,忘了刚刚的题目。现在要你去想,如果是一个普通的题目,要你写两千字呢?』她说。
  「那大概要一个小时。」
  『如果是一万字呢?』
  「那这个题目可能需要经得起深究探讨才有办法写到一万字。」
  『如果是一封情书呢?』说完之后,她露出诡谲的笑容。
  「如果我很爱她的话,一万字只是普通字数而已。」我很认真地说。
  『那你爱我吗?』她很认真地问。
  一直到我们已经分手的现在,我都不曾告诉她「我爱你」这句话,所以当她第一次问我爱不爱她的时候,我只是笑了一笑,点了点头。
  『你爱我吗?』她问。
  我点点头。
  『你爱我吗?』她又问。
  我又点点头。
  『你爱我吗?』她再问。
  我再点点头。…………
  就这样不停地循环,那天晚上,我一直在点头,一直在点头。
  只是点头不够吗?我一直在问自己这个问题。
  宜珊在她的部落格上面写了一篇文章,标题是《点头就是爱了?》,她把我跟她之间的对话写了上去,然后在最后补了一句,『我也没有说过爱他,如果他问我同样的问题,我会不会也只是点头呢?』
  我们出门会牵手,看风景的时候会搂腰,有时候会一起洗澡,上床做爱就更不用说了。
  两个人有这种程度的亲密,却连一句爱都说不出来,到底是我们太胆小?还是我们都太自大?
  胆小是因为不敢说。因为先承认了爱的人就等於先输了。
  自大是因为我们都认为早就是爱了,所以不需要去说。而且说了会更爱吗?没说就不爱了吗?
  爱情真的很难理解,但每天都有人跳进爱情里面来寻找答案。
  我曾经听过一个笑话:
  甲乙丙三个人有一天走在路上,遇见了上帝。
  上帝说:「如果你们能告诉我爱情是什麼,你们就可以上天堂。」
  甲想了一想,说:「爱情是一种毒药,它让人很难戒掉。」
  上帝听了之后说:「嗯,说得对,但不够好。」
  然后乙说:「爱情是一种精神,它让人忘了自己并且学会宽容。」
  上帝听了之后说:「嗯,说得好,但还是差了点。」
  这时丙看著上帝,而上帝也在等待他的回答。
  「该你回答了,丙,你怎麼不说话呢?」上帝说。
  丙突然开始哈哈大笑,甲、乙和上帝都不知道他在笑什麼。
  「因为我发现,连上帝都不知道爱情是什麼啊!」丙说。
  如果连上帝都不知道爱情是什麼?那谁知道呢?
  曾经神谕说过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是苏格拉底,如果把爱情是什麼这个问题拿去问他,会得到什麼答案?
  以我对苏格拉底的了解,与其说他是一个极有智慧的人,不如说他是一个很会躲的人。因为他对事情永远没有直接的看法,他一直以来都是用「我什麼都不懂」来回答。
  所以当我问他:「唉!爱情是什麼?」
  他会说:「我什麼都不知道。」
  我:「那智慧是什麼?」
  他:「我什麼都不知道。」
  我:「那麦当劳是什麼?」
  他:「我什麼都不知道。」
  我:「那苏格拉底是什麼?」
  他:「我什麼都不知道。」
  然后我走到五十公尺远,回头开始助跑,给苏格拉底一个飞踢。
  虽然这段对话只是想像的,但看起来感觉上像是在跟一个白痴对话,但神谕却说他是天才。
  所以神谕也是白痴?苏格拉底也是白痴?不懂爱情是什麼的上帝也是白痴?
  那懂爱情的人,就是天才罗?
  我记得李敖说过他懂爱情,而且他还说过这世界上没有他追不到的女人,只有女人追不到他。听起来很有哲理,但其实只是臭屁话一句而已。然后他还说想要了解什麼东西,就要去经历过才能知道。
  「所以想要了解妓女,就要去嫖过妓女才能了解。」李敖说。
  那想要了解爱情,就得谈过恋爱罗?
  但是很多人都谈过恋爱啦,为什麼还是没有人知道爱情是什麼?
  在我跟宜珊的第一次见面的采访当中,宜珊问过我一个问题:
  『你写了那麼多的爱情故事,相信你对爱情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你觉得爱情是什麼?』
  「啊?」我搔了搔头,「这范围有点大,很难回答。」
  『你写了这麼多的小说,每一部都讨论到爱情,可见你对爱情有很多看法,怎麼会很难回答呢?』
  「呃……」我试图拼凑著一个较具体的答案。
  『真的很难回答吗?』
  「是啊,非常难回答。这世界上应该没有多少人能很正确的回答爱情是什麼。」我说。
  『是吗?』她有点怀疑。
  「那麼我把这个问题还给你,请你回答爱情是什麼?」
  『爱情就是相爱啊。』
  「不不不,」我摇摇头,连右手的食指都拿起来一起摇,「你这是把题目讲成答案。」
  『不然呢?』
  「你所说的跟鸡生蛋;蛋生鸡的道理是一样的。」
  『怎麼说?』
  「先有蛋还是先有鸡,这个问题已经讨论许久了。而你说的爱情就是相爱,跟这个问题是一样的。」
  然后我深呼吸一口气:「是相爱的两个人产生了爱情,还是爱情让两个人相爱?」
  听到这里,宜珊语塞了。
  「因为没有一个准,没有一个标准答案,所以爱情到底是什麼?我相信谁也不知道。」我说。
  是啊。真的谁也不知道。
  我不知道,宜珊不知道,上帝不知道,神谕不知道,苏格拉底那个白痴就不用理他了。
  我跟宜珊在一起三年多之后,有一天,我台北的签名会活动结束后回到高雄,在家里看见她写给我的分手纸条。
  隔天我打电话问她,我们之间有什麼问题吗?她说没有,问题在她身上。
  既然没问题,为什麼要分手呢?
  果然,谁懂爱情,谁就是天才。
  *谁懂爱情,谁就是天才。*
  住在暮水街两个礼拜后,我第一次在睡梦中被摇醒。
  当然摇醒我的不会是人,因为我一个人住;也当然摇醒我的不会是鬼,因为我八字太重。
  地震发生在深夜三点,我才刚躺到床上去没有多久,我打开床头灯,然后拿了一本《三国群英传》来看,就在我翻到孙权亲自带领十万大军围攻合肥,而合肥守将张辽不但不惧怕,反而亲领八百猛骑敢死队冲入孙权的十万大军,杀得孙权吓出一身冷汗时,我听见一阵很低沉的轰隆声,然后我的床头灯闪了两下,世界就开始摇晃了。
  小希的尖叫声在很安静的夜里显得十分凄凉。
  我们住在三楼,其实摇晃不算大,只是时间挺久,所以感觉有些不安。我听见小希的尖叫,赶紧去敲她的门,她开门之后一脸惊慌地看著我,然后不停地问我『阿尼!还在摇吗?还在摇吗?』
  这天,我们就这样各自坐在自己的门口,一直到天有点亮的凌晨六点。一个是很想回去睡,一个是吓到想睡却不敢睡。
  很想睡的那个当然是我。
  「原来小希怕地震啊。」我说。
  『不止……』
  「嗯?」
  『我还怕蟑螂、老鼠、壁虎、蜘蛛、蜈蚣、飞蛾、蚱蜢、青蛙、蟾蜍还有蛇。』她说。
  「………」
  『所以我的猫要会抓蟑螂、老鼠、壁虎、蜘蛛、蜈蚣、飞蛾、蚱蜢、青蛙、蟾蜍还有蛇。』
  「那你要不要替它穿一件内裤在外面?」
  『干嘛?』
  「写个S就能当内裤外穿超人猫了。」我说。
  小希的笑点很低,所以她听到内裤外穿超人猫的时候,笑到一个不行。
  如果是宜珊听见我说这个笑话,她大概会跟我说『无聊』吧。
  『阿尼,你是做什麼工作的啊?为什麼你都不用上班?』小希说。
  「啊?」我瞪大了眼睛,「你到现在还不知道?」
  『不知道啊,你没跟我讲过啊。』
  「故事发展到这里都已经第十一集了,你还不知道我是干嘛的?」
  『啊?什麼故事……?』
  「喔!没有………嗯……我是说,我都已经住在这里两个礼拜了,你早该知道我是干嘛的了吧?」
  『你没说我怎麼知道?』
  「喔,对不起,」我点了一下头,「我是一个写手,我写了一些书。」我说。
  然后,她稍稍顿了一下,像是在思考什麼,突然一脸惊讶的表情看著我说:『你就是那个写网路小说的阿尼?』
  「呃………」看她这麼惊讶,我有点失措,「是……是啊……。」
  『我的邻居是个名人,我居然不知道?』
  「噢,不用这样,我一点都不像名人,」我挥挥手说,「讲得直接一点,再怎麼有名的人也都是要吃饭大便的。」
  『也对啦。』她点点头,『不过你真的很红耶,我大学时还看过你的作品。』
  「谢谢你的捧场,我相信我的作品在上大号的时候拿到厕所里去解无聊应该还不错。」我说。
  然后小希看到我手上的书,她指著问我,『你在看什麼书?』
  「三国群英传。」我把书的封面转向她。
  『好看吗?』
  「很好看啊。可以了解很多当时的猛将和谋士他们英勇的事迹。」
  『你看到哪里了?』
  「我看到张辽带八百个骑兵杀进孙权的十万大军里,一整个猛。」
  『张辽是谁?』
  「是曹操手下的五良将之首。」
  『五良将是什麼?』
  「就是张辽、张郃、徐晃、于禁跟乐进。」
  『为什麼有五良将?』
  「这是陈寿在三国志里面写到的,因为他们的事迹不凡,陈寿在三国志里面还特别替他们五个人辟了一卷,就是写五良将。不过我想当时的曹魏应该没有这种排名或是团体。」
  『说不定有,不然陈寿为什麼要写?』小希靠在她的门上,歪著头问我。
  「当时三国争战都来不及了,还有时间搞团体喔?」我说。
  『不一定啊,排一排又不会花多少时间,而且我觉得五良将这个名字没有霸气。』
  「不然你觉得要叫什麼?」
  『叫…………』她拉长了声音,却讲不出一个名字来。
  「叫………5566好不好?」我说。
  然后她又笑倒了,而且笑到她的乖女儿用很诡异的表情在看她,好像在说:「这个女人喀药了吗?」
  等她笑完了,张辽也病死在去攻打吴国的半路上了。当时的魏文帝曹丕还因为他的死去伤心了很久。
  然后小希问了我很多三国时候的事情,我就像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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