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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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当天发表会现场,来了十几个记者,包括平面媒体和电子媒体。现场还开放了数百个我的读者进场,每一个读者都带了我的作品,有的还制作了海报。
庆功宴还没开始,记者们已经开始访问。我在众多的麦克风和摄影机当中看见了宜珊的电视台,但拿麦克风的人并不是她。
『阿尼,你的书在台湾的销售量破了近十多年来本土作家的新记录,这是你本来预期的成绩吗?』
我没办法预期这个成绩,我甚至不曾想过自己可以一直出书。
『阿尼,那能有这个成绩,你高兴吗?』
「我当然很高兴,如果有机会,读者们也都继续支持我的话,我希望这样的成绩可以持续下去。」
『阿尼,你的书会不会因此卖到国外去呢?』
「嗯,其实我的书很早就推到国外去了。」
『那国外的成绩如何?包括{哔…}吗?』
「国外成绩我不太了解,当然包括{哔…}。」
『阿尼,你今天有这样的成绩,你想要感谢谁?』
「我要感谢出版社里每一个为我的书努力的人,包括我的编辑,还有企划部门的人,他们真的很辛苦。还有我的每一个读者,谢谢他们的支持。」
『除了这些人之外,你还想跟谁分享这份成绩吗?』
「我的爸妈,我的家人,我的朋友,还有…………」
就在那一秒钟,我差点说出宜珊两个字。
因为突然间的收口,我愣了一会儿,眼神盯著拿著跟宜珊同一家电视台麦克风的记者,她是个短发的女孩,但宜珊是长发的。
「我要分享的人很多,在这里说不完,总之,我很高兴,谢谢你们。」说完这句话,我眼前的麦克风突然像是大退潮一样地全部退开了,每一个记者都转头开始他们的工作。
访问结束后,我拿著一杯红酒,去向每一个出版社里的人敬酒,就在我刚跟如玉哈拉完了之后,我在会议厅里的角落,那个没有什麼灯光照射到的地方,看见一个长发的女孩。
她是宜珊。
『表现的不错喔,大作家。』她说。
「你知道我不喜欢被称为作家,我根本不够格当作家。」
『那要称你为什麼?』
「你的男朋友。」我说。
「你不是要去美浓?」
『我男朋友庆功宴的兼记者会,我是记者,怎能不来?』
「那刚刚为什麼是你同事来访问我?」
『如果是我问你的话,你应该会紧张吧?』
我笑了一笑,她说的没错,如果是她来问,我真的会紧张,「那美浓的新闻怎麼办?」我说。
然后她都还来不及回答,如玉就叫我上台去了,现场庆功宴即将开始,跟读者互动的节目正要上场。
「这里大概还要进行一、两个小时,等一下我还要跟现场的读者互动,这里一结束我就带你去吃饭,等我,等我……」我一边走向台上一边对著她说。
接下来的一、两个小时里,我像是个人形立牌。
庆功宴不太像是庆功宴,像是签名会。读者一一来要求签名拍照,我一边拿著每一本读者带来的书签名,一边尽量维持著不算太僵的笑容看著每一台不一样的照相机、摄影机和手机。
有的读者会要求勾住我的手,有的读者则是很主动地靠著我。这些事情对一个公众人物来说是稀松平常的,当然我也就不会有什麼不太自在的。
活动结束之后,我在充满了读者和记者,还有现场工作人员的会议厅里,寻找著宜珊的踪影。
如玉跑过来说:『老板要请你吃饭。』然后我就被带走,穿过会议厅,穿过饭店的大厅,穿过仍然守候在饭店门口的一大群读者,直接带上车。
真正的庆功宴在另外一间饭店的川菜馆里面进行,出版社的老板请我吃了一顿很丰盛的晚餐,在酒酣耳热之际,他宣布了一个消息:「下半年开始,你要努力地开拓中国大陆的市场,我准备安排你到中国去宣传,你的书不应该只在台湾大卖!」老板说。
那天晚上,我大概十一点左右才回到家。在那当中,我一直打电话给宜珊,一开始是有通,但她没接,后来则是关机,连打都打不进去。
大概在深夜一点,我收到一封讯息。
宜珊说:『有时候,我情愿只当个读者。因为读者可以在公开的场合勾住你的手,而你的女朋友,只能站在最远的角落。』
*有时候,我情愿只是个平凡人,而不是个创作者。*
那封简讯让我彻夜难眠,阿忠说,这是身为公众人物的悲哀。
「当一个作家的女朋友,其实已经算是简单的了。看看那些歌星明星的女朋友们,哪一个能真正曝光的?某数字周刊一天到晚跟来跟去,要约会还得拉一大堆朋友一起来当幌子。」阿忠说。
「我不是歌星明星。」
「你是出版界的明星。」他指著我的鼻子,肯定的说,「其实宜珊的反应很正常,谁能接受自己的男朋友被别人搂来抱去的?她上网随便搜寻一下“阿尼”两个字,立刻就会出现一堆你的那些疯狂读者的部落格或是留言板,然后上面贴著她跟你的照片,下面还有注解说“我跟阿尼的合照耶,我签著他的手,超开心!超开心!”」他一边说一边还做表情动作。
这个道理我当然知道,我也不能接受我的女朋友被别人搂来抱去的。说得更自私一点,我管她是不是明星歌星还是什麼界的什麼星,只要她是我的女朋友,我就没办法接受她被别人搂来抱去的。
不要说什麼自己的职业关系,造成社会身份的某种特殊性,所以被很多人喜欢被很多人爱是很正常的,然后就硬是要自己的另一半接受这种事。
抱歉,我办不到。不过阿忠说我很矛盾,我既然没办法要求自己的女朋友接受这种事,那我是不是应该乾脆不要干了呢?
然后他就摇摇头,说这是公众人物的悲哀。
但我心里却不是这麼想的,我不认为这是公众人物的悲哀………
我认为这是爱情的悲哀。
隔天,我打电话给她,她没有接,后来她回了电话,说她正在跑新闻,没办法接电话。我们聊了一会儿,但关於深夜的那封简讯,我们只字未提。
『昨天你还是不乖。』
「什麼意思?」
『我明明提醒过你,记得穿得正式一点。』
「我穿得很正式了。」
『你以为我看不出你的薄外套里面穿的还是T恤牛仔裤吗?』她说。
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吃晚饭。本来约好七点,但我在餐厅里等到八点,才看见她慌慌张张地推开玻璃门跑进来。
『对不起,亲爱的,让你等这麼久,你一定很饿了吧?』这是她第一次用亲爱的三个字来称呼我。
「怎麼了?有事情耽搁?」
『我同事下个月要结婚,硬是拉著我去挑婚纱。』她说。
「拉你去挑婚纱?你对婚纱有研究吗?」
『没有,』她摇摇头,喝了一口水,『她只是想找个伴一起去。』
「婚纱挑完了?」
『我想应该还没,』她看了一下手表,『我跟她说我男朋友在等我一起吃晚餐,我必须先走。』
「其实你可以打电话给我,说明天再一起吃饭也没关系。」说完,我对著服务生半举手,示意他过来点餐。
『你的电话打不通。』
「打不通?」我拿起我的电话,嗯,确实打不通,因为它没电了。
然后那顿晚餐的话题就一直围绕在结婚这件事情上,说得更准确一点,是围绕在准备结婚的女人的心情上。
她说她的同事人逢喜事精神好,每天工作都很起劲,订婚之后和未婚夫两个人一起相约看车看房子,然后房子还没看到喜欢的,车子倒是先买了一部,而且运气非常好,上个月才订婚,这个礼拜买了三张乐透就中了好几万…………然后又聊到一连串的什麼婚姻的习俗,女人在结婚前要注意什麼,结婚后要注意什麼?
其实有什麼好注意的呢?不就是一段婚姻吗?女人到最后注意的都不是这些事了,而是老公的薪水有没有按时交出来,以及老公有没有在外面偷吃而已。
晚餐从头到尾都是宜珊在说话,我都只是点头摇头地听,最多只问了一个问题:「是怀孕了才要结婚吗?」然后宜珊愣了一下,说她不知道。
在回家的车上,我开车,她在旁边哼著歌。
或许是被她同事的心情影响了,我觉得她一整个很轻松快乐。
昨晚的简讯,她都忘了吗?
我想,是吧。
过了一阵子,她告诉我九月的时候她请了好几天的假,问我能不能陪她出国去玩?我问她为什麼要请假,她说她想要陪我,她也想要我陪她。
『九月是你的生日,我想在关岛的沙滩上写HappyBirthday给你。』她说。
关岛?一个听起来就像是会被关在那里的地方。
然后,九月就到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生日在九月的关系,我一直觉得这是一个很「橙色」的月份。
我在当兵的时候写了一首诗,就是在九月写的,当时我正在值夜哨,坐在安全士官桌上,心里想著还有一个月就退伍了,写首诗来庆祝一下吧。
那首诗我取名为《橙色九月》,本来退伍之后还想替它写一部长篇小说,但一直到现在都还没动手。
宜珊也看过那首《橙色九月》,她问我是什麼时候写的,我说当兵时,离退伍只剩一个月。然后她说那一点都不像是离退伍只剩一个月的人写的,反而像是生命只剩下一个月的人写的。
一直到现在,退伍已经七年了,每到九月,我还是会觉得很橙色。(不要问我为什麼,我也不知道。)
因为出版社老板下了指令,下半年的阿尼要努力地冲中国大陆的市场,他准备安排我到大陆去宣传,我的书不应该只在台湾大卖………………
然后我就要去大陆了。
而宜珊呢?她依著她的计划,要到关岛去旅行。
去大陆的前两天晚上,我带著宜珊到我家,并且告诉她,如果她愿意的话,我很欢迎她住下来。
『这是你在要求跟我同居的意思吗?』她的表情有藏不住的开心。
「这是我在要求我们真的在一起的意思。」我说。
在我去大陆,而宜珊去关岛的前两天,我们同居了。那种感觉像是两个人已经变成了家人。我回家的时候会得到她的亲吻,她回家时候会得到我的拥抱。
等到我在大陆跑了十几个城市,花了两个礼拜的时间宣传我的书,带著一身疲累回到台湾的时候,比我早了七天回到台湾的宜珊在家里准备了一桌丰盛的家常菜等我。
其实宜珊的手艺不算太差,只要她有照著食谱上面所说的做的话。
但很可惜的,她并没有买任何一本食谱……
那天晚上HBO的九点强档是X情人,我们一边吃宜珊煮的爱心晚餐,一边看著梅格莱恩骑著脚踏车准备被大卡车撞上。
就在我喝著太咸的蛤蜊汤,心里在暗自祈祷明天不要拉肚子的时候,梅格莱恩就被车子撞飞了。
片后宜珊哭了五分钟,我拿面纸给她的时候,她还在兀自念著:『她好不容易都可以跟天使在一起了,却……』
「这是电影,不要太难过。这世界上没有天使,就算有也不会下凡来爱人。」我说。
『不会啊,我就觉得你是天使。』
「你太看得起我了,阿忠说我是狗屎。」说完我自己笑了起来。
『你说这部片叫啥名字?』
「X情人。」
『喔对!』她擦乾了眼泪,然后继续说,『这个女主角跟男主角叫什麼梅………跟什麼拉斯………的……』
「梅格平胸跟尼可拉斯苦瓜。」我说。
『啊?』她抬头看了看我,『你说什麼瓜?』
*梅格平胸,嗯………顾名思义………*
*尼可拉斯苦瓜,嗯……因为他懊悔的表情超级苦瓜……*
《橙色九月》
橙色九月,染了灰
我在天空底下,枯萎
脚下画了喷彩的鞋,印子却失了妆颜
星星乱跑,遗落忆圆的月
溪水在跳舞,尖石铺上一层浴帘
涂鸦无意,彩色也是黑
影子是琉璃织的,少了稜线
风吹落了叶,嫩绿也不以清瞥
扯乱电话线,接通天的另一边
左侧是落地窗,靠在窗的右肩
忘了云会飘,但风却没有吹
我亲爱的你,我深爱的你
我的翅膀早已振不出弧线,飞翔是过去奢华的岁月
我站在原地,不发一语的等待,你曾经的依恋
是痴所为,是痴所为
当装盛著我们蓝色梦境之水的琉璃瓶被时间摔碎
我只能站在原地,等待你曾经的依恋
我在人间,你在天
在天上的你,看不见人间的我的痴累
是啊。。。是啊。。。。
你在天上飞,我却在心里追
六月了,在暮水街的生活满三个月,小希还是一样每天上班下班,然后晚上去上瑜伽,她女儿还是会在她回家之后冲出来,它脖子上的那个铃铛声音依然熟悉。
而我的创作量依然停在两千字。
如玉快要对我开枪了。
「写作是一种任性的职业,也只有任性才能写出好作品。」这是我从事职业写作以来,一个很重要的心得。当我把这个心得告诉如玉……
『杀人是一种随性的职业………』如玉说。
大概是多年来已经习惯了的创作速度或是频率已经固定了吧,我不会逼著自己一定要在多少的时间里写出多少东西,或是在几个月之内完成什麼样的故事。我总是认为,当你的心神不在写作上,你的心情不适合写作,你的脑袋不在创作的状况里,你没有任何想坐下来写点东西的欲望,你就不该坐在椅子上硬是要挤东西出来。
那是不健康的,像是没有任何食物在里面的肚子,你硬是要求它拉出大便来。
我知道我形容的很恶心,但我只是想让各位了解,硬是逼自己创作是一种不健康的行为,所以写作是一种任性的职业。
「那只是你偷懒的藉口而已。」我心里有个声音对我这麼说,但我知道我不能说出来,虽然这是真话。
好啦好啦,我就是偷懒,我承认。暮水街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