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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人大代表王维忠传奇-第51部分

小说: 人大代表王维忠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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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有一则报道:北京市的许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了听取民意,广泛征求意见,特意通过新闻媒体把各自的电子邮件和电话公布于众,在代表、委员和群众中间架设一道沟通的桥。此举受到广大百姓的高声赞扬。 
  我很感谢王维忠在武警总医院住院期间送给我的一本通讯录。这是他于2005年4月在杭州市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首期代表培训班时一百多位优秀代表的通讯录,上面不但有每位代表的彩照、姓名、职务、工作单位,更有通讯方式。他曾对我说:“全国人大代表毕竟有近三千人,尽管有某些官员代表和老板代表不大理会群众的投诉,但多数代表都是很有责任感的。你可以通过上面的名单联系他们,也可以说你是我的朋友。” 
  因为我自己的案子,也因为几位我曾采访过的当事人的冤屈,2007年“两会”期间,我按上面的联系方式与部分代表联系,除了有的更换了电话,有的态度冷漠,有的毫不理睬,但大多数代表还是很热情的。 
  2007年3月8日,我与正在京参会的安徽省团人大代表王明丽教授取得了联系,这位富有正义感的人大代表是安徽医科大学病原生物学研究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当她听到我的名字后,马上记起王维忠教授曾为我的《卧底记者》写过序。当她获知我正为发生在安徽省安庆的一宗冤案找她反映时,她当即表示可以看看材料。 
  这位上访者叫李孝坤,年龄与我相仿,原籍安徽省合肥市,退伍军人。他是因为其母俞德英被安庆司法部门以“莫须有”的名义被押入监狱而四处上访的。 
  王明丽代表答应接见当事人家属,我赶紧让李孝坤与她取得了联系,并当面将相关材料送往安徽代表团下榻的工会大楼宾馆。当事人李孝坤受到了她的热情接待。 
  第二天晚上,我又带着我的案情材料找到了位于西长街的工会大楼宾馆,在宾馆大厅里见到了王明丽代表。她待人很和蔼,是一位修养极高的知识女性。 
  当她获知王维忠代表于三个月前不幸病逝时,在惊诧之余,表示了深沉的哀悼。她惋惜地说:“王维忠教授是位极有正义感的人,平时敢作敢为,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这位‘议案大王’的离世,令我们失去了一位好朋友。” 
  随后就相关案情,我们聊了不少。一小时后我向王明丽代表告别。 
  3月10日晚上,我突然接到重庆代表团陈忠林教授的电话,他称当晚9时前有一点余暇,邀请我去其下榻的宾馆,并让我带上案情的相关材料。 
  早在“两会”前,我与陈忠林教授取得了联系。陈教授是重庆代表团的代表,是重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的院长,是国内著名的刑法专家。 
  在此前,我和陈教授素不相识,但通过短信联系后,发觉他是一位很热情的人。于是我把有关案情告知了他,并明确请求他帮助。没想到,陈教授马上答应看一看材料。 
   
  我来到陈忠林教授的房间。 
  陈教授中等个子,戴着一副眼镜,文质彬彬的知识分子模样。他笑容可掬地把我迎入房间,并热情地为我泡了一杯热茶,和蔼地对我问长问短。我递上两宗案情的主要材料,   
  元宵夜,又想起了王维忠代表(4)   
  将诉讼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了陈教授。他一边认真听取我的汇报,一边不时翻看相关材料。 
  陈教授的谦逊和热情,他的温文尔雅,又让我不由想起了王维忠代表。 
  谁说人大代表难以寻觅呢?你看看,像陈忠林、王明丽和王维忠这样的代表,就很易接触。有的代表架子大,对来访群众态度冷漠,但认真履职,关心群众的好代表还是多数。 
  是的,正像王维忠代表所说那样,“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正因为老百姓信任自己选出来的代表,所以日常生活中遇到不平和委屈,特别是少数因司法腐败而遭受到不公正,他们除了通过合法途径坚持不懈地申诉和上访,还把期望放在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上。正因为如此,每年的北京“两会”期间,许多有冤屈的老百姓来找人大代表投诉,也正因为如此,一位社会学专家曾说过这样的话:每年春天,那些上访的老百姓大都把代表和委员当作了希望。能为老百姓说真话的代表,就是他们春天的期望…… 
  今夜,我又想起了一心为民说真话的好代表王维忠。 
  我想起了王维忠代表,想起了2004年春天,我第一次与他在广西大厦见面时,他那热情而又侠义的语言,以及他后来对我的无私帮助…… 
  我想起了王维忠代表,想起他第一次与素不相识的沈淑萍见面,就热心地帮助这位来自北戴河医院的冤屈者,并在百忙中写信向河北省委书记白克明反映情况…… 
  我想起了王维忠代表,想起他在临终前的一个月,在北京武警总医院的病房里,一边挂着吊瓶,一边认真接待来访群众的镜头:父亲被杀19年无人抓凶的哈工大博士张灵飞、房产被政府部门瓜分而讨不到说法的河北秦皇岛市的郝臻夫妇、无端被太原女法官打伤并诬陷的北京市民欧阳京丽夫妇,还有投资千余万元黄山做房产开发,最后竟被合作股东陷害,黄山司法部门将其押入监狱的浙江商人朱建洪…… 
  我想起了王维忠代表带病接见这些不幸的冤屈者时,对弱者无限的同情,对司法腐败的愤恨……   
  他枕着未结的议案长眠(1)   
  2006年12月9日,当我从北京急匆匆地赶到长春时,王绍霞大姐就流着泪递给我一张淡黄色的信笺,那是王维忠老人被送进手术室后特意留给我的,这是他的一份遗嘱。 
  2006年11月10日,我最后一次在北京武警总医院与王维忠告别后,第二天他被送入手术室,在里面呆了整整26天。在这特殊的日子中,他一直没有停止工作,一直没有离开纸和笔。除了那几份未结的议案,还有这封特意留给我的信。 
  当时,他是十分乐观地进入手术室的。不管是在室外苦苦等候的亲人们,还是一直隔绝在里面救治的王维忠,谁也没有想到这将会是永别。 
  正因为他对自己的病情太乐观,他根本没想到要给亲人们留下只言片语。像往常一样,他以为 
  自己一定能像以前一样挺过去的。在此期间,他写了好几件议案的议题,同时也写下了这张便条。上面只有两段文字,字写得没有平日那么工整,而且能看出来是在不同的时间写的。老人在最后的日子里,在弥留之际,在他的心灵深处依然牵挂着他那些尚未完结的议案,依然牵挂着平民百姓的切身利益。 
  王代表留给我的这最后的文字,对我而言,可谓是字字千钧: 
  第一句是:“石野,我的书就托付给你了,我相信你一定能写好。写我的这本书不是为了出名,而是想把我这位党外人士参政议政十多年来的经验和感受记录下来,特别是我作为一位人大代表履职期间的点点滴滴,给后来者一些参考。我知道你正在写作,我也一直在期待你的书稿。” 
  第二句是:“云南个旧供电公司的胡跃琼又给我写来了一封长信,记得上次我还给你看过。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是她写给我的第28封信,她的冤情及这些年的遭遇我都很清楚了,还有那位耿姓女子同时反映的,只是有些事情我无法亲临现场调查。拜托你有时间就去那里看看,对她所反映的有关问题深入调查,把真相告知我。我一定要帮帮这位失去丈夫的弱女子,让作恶者受到法律的惩处,让正义得到伸张……石野,你有空一定去看看……” 
  王维忠是最痛恨各类腐败的代表,更是一位敢于同一切腐败分子叫板的耿直代表。在他那明察秋毫的慧眼中,总是能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然后再协同有关主管部门解决问题,为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疾呼。而云南个旧弱女子胡跃琼的苦苦举报,正是因为地方司法一片沉默后,才无奈中找到了她平时最为信赖的人大代表。 
  2007年8月3日,位于云南西南边陲的个旧小城正下着大雨,窗外的雨水伴随着面前这位不幸女子的泪水,把我的采访话题又带到那个令胡跃琼母女一辈子也忘记不了的黑色日子——2001年4月21日。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也是一个阴雨天,但雨下的很小很小。”胡跃琼说。那天早上,年仅37岁的丈夫李端正刚起床,就很温柔地轻抚着她的头发说:“我这辈子最疼爱的人就是你,最舍不得的人也是你。”丈夫是一个很老实的人,平时不大爱说话,走路和做事的动作也是慢腾腾的。结婚15年, 
  他平时很少在妻子面前如此温情。然后,换上一件新衬衣就出门了。 
  谁知,这次出门后,他由于一起车祸再也没有回来…… 
  那么,究竟发生了一些什么样的事情呢?我带着这些疑问,在胡跃琼的陪同下,开始以暗访的方式深入调查。 
  2007年8月3日上午,小城个旧天气阴沉,下着雷阵雨。我以李端正表弟之名,陪着胡跃琼来到 
  个旧交警事故中队。 
  正在值勤的白雪灿警官十分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在我们的再三要求下,他从档案室翻出了李端正的事故档案袋。 
  我和胡跃琼认真地翻阅完布满尘埃、散发着霉味的事故档案,很快,我就发现了其中的诸多疑点。 
  疑点之一:早在几年前,家属胡跃琼就通过内部途径得到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尸表检验笔录”,在上面的“衣着痕迹”一栏上,写有“全身衣裤包内物品亲属已清理,故未发现”。 
  但胡跃琼当即指出,当时她们根本就没有到现场,也没有人领过遗物,到底是谁以亲属的名义代领和签字的?在明知根本没有亲属在场的情况下,交警事故中队为何又敢作出如此记录? 
  其实,正是这份“道路交通事故尸表检验笔录”上的有关记载,引起了胡跃琼的不满和怀疑。在事故刚发生不久,满腹疑团的胡跃琼就托人想方设法复印到了这份记录表,当她发现其中的疑点后,从2001年的4月底开始,她多次找交警队讨说法,但负责人刘明科说什么都没有,其中最主要经手人之一的颜博一直躲躲闪闪。 
  胡跃琼说在她的再三追问下,交警事故中队才归还了丈夫的一只传呼机和手机,但她丈夫随身带的电话本和棕色皮包不翼而飞。 
  在一份2001年11月19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征询意见表”上,我和胡跃琼看到上面的字迹系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上的一致,是由交警事故中队的王学军及汪永平亲自经办的。但在被征询人对事故损害赔偿意见中,却写有:李端正是因公出差,才出事的,应该由他们电力公司负责赔偿。后面的家属签名是:胡跃琼。 
  第一次看到这份记录的胡跃琼马上激动地叫道:这上面根本不是她的签字!当年她根本没有看到。面对家属的质问,白警官赶紧接过去,看了半天后,也认为这上面的签名不是胡的字迹,而是记录人明显模仿的。经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上的四页纸上的笔迹对比,这两份东西的字迹系一人所为。当胡跃琼指着上面有关假冒自己的签名频频提出质问时,颜博脸色极不自然,只是连连称:“这根本不关我的事,你认为是谁写的就去找谁吧……这事都过去五六年了,现在还来找什么碴呀。”说罢就急匆匆地走了。   
  他枕着未结的议案长眠(2)   
  疑点之二:2001年4月23日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上,参与者有指挥员刘明科、勘查员有周绍林、王永平、冉波和绘图员王学军等五人。但我发现上面的所有文字记录都是王学军所为,几位现场交警的签名都并非本人所签,而统一均为一个人的字迹。面对家属的疑问,现任事故中队的白警官也称,这种做法不妥当,必须由每一个当事人亲自签名,严格来说是不允许别人代签的。 
  疑点之三: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上,参加现场勘查记录的根本没有颜博,但在后面的一份“道路交通事故尸表检验笔录”上的“检验人”一栏中,却是颜博。按法律规定,只有参加了事故现场勘查的人员,才有可能知悉情况。 
  疑点之四:在“道路交通事故尸表检验笔录”上,“检验人”后面的签名处,胡跃琼及“记录人”栏上的颜博,均为同一笔迹,也就是说,本应由两位工作人员分别签名的,却只由一人代签;在后面的一份“尸体处理通知书”上,本应有四个现场处理人员的签名,也是由一个人代签的。 
  面对胡跃琼的一连串疑问,白警官态度和蔼地回答,以前经办此事的负责人早调走了,他只是去年调来的。如果有其他的疑问,他只能请示上级领导才能作出决定。 
  为了更好地保留证据,在胡跃琼的强烈要求下,白警官答应将档案中的部分资料各复印一份,交给家属。 
  2007年8月4日上午,在个旧一位有着20多年驾龄的老司机的热心帮助下,我和胡跃琼特意随车寻到当年车祸的发生现场,这位老司机指出,这儿路况很好,当时又只是小雨,尽管是上坡路又有拐弯,但一般来说是不会出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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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S(1*2/3''JZ''HT9。XH'当年胡跃琼丈夫车祸现场惨景〖HJ0〗〖HJ〗'TS)' 
  作为一位有着十几年驾驶经验的老司机,如果不是刹车被人为破坏,是绝对不可能出现这种离奇车祸的。事后,胡跃琼拿着照片找过省内多位专家质询,对方都指出,这场车祸发生得太离奇,有许多明显的人为痕迹,处理事故现场的交警到底做了一些什么? 
  胡跃琼说:“出事前的头天晚上,丈夫曾对我说,我这几天事情太多,还要忙着写支部总结,这几天再不出车了。他后来为什么要出车?为什么要让修理工出身的谭伟检修车子?” 
  经多方了解,谭伟的姐夫就是个旧电力公司前任经理闫胜江,其与前财务科科长杨华关系极为密切。而谭伟以前就是一名汽车修理工。据胡跃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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