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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部分

洪荒世界教主通天-第2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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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将领手段非凡了。
    就在有熊部落陷入进退维谷、生死两难之境时,一个影响着人族历史进程的重要人物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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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天女魃
    有熊部落在武功姬水旁。姬水,就是今武功境内的漆水河。
    武功,其实就是今陕西咸阳市武功县。
    而炎帝部落,则在姜水畔。姜水,则是今陕西宝鸡市的清姜河。
    武功位于今西安市与宝鸡市之间,距离宝鸡其实很近,直线距离大抵是一百公里左右。
    虽然洪荒时代的地理与现今有许多不同,可约略的方位还是大抵没错的。
    从姬水出发,虽然走的不是直线,加上古代交通不发达,况且,大军出征,还要考虑到地形、补给等各种因素,可有熊部落离炎帝部落实在太近了,基本上,就算以蜗牛速度行军,有个十多天的时间也也该到达了。
    可是,有熊的大军出征了整整一个月,仍旧没能抵达姜水炎帝部。
    因为,军队差点儿就哗变了、
    “炎帝部落是人族共主,尔等有熊部落,累世受炎帝部恩泽,不仅不思报恩,反而大逆不道,恩将仇报,以下犯上,必将为盘古大神所弃,为女娲娘娘所弃,为天道所弃!”
    临走之前,有熊部的大祭司巫咸也没忘记摆了轩辕族长这么一道。
    所谓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随着私有制的出现,三皇时代的那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主义精神,早就被人们扔到九霄云外去了。
    又所谓笑贫不笑娼。就算本身是黑社会,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只要钱够多,闲着没事儿,做点修桥补路的慈善事业,再破费一点资财,去偏远部落议买个行政长老的虚名,到时摇身一变,立即就成了成功人士、杰出青年,说不定还能被评个慈善家的名头。
    就算将来有人嫉妒,说这个资本家有原罪,也可用一句,我这是当初拿了人家的鸡蛋,后来自己凭本领孵出金鸡来的,轻飘飘地带过,至于杀人放火的事儿,那是绝口不提的。
    正是秉承着这种思想,有熊部落才会明目张胆地,前来共主炎帝部落打劫。
    当强盗虽然暂时而言名声不大好,可也没所谓,强盗有钱啊!
    只要钱够过,那些搞娱乐的、编历史的,想怎么说、怎么写,还不得听咱滴?所以嘛,有钱最光荣啊!
    只不过,要是被上古大神盘古、人族圣母女娲娘娘等神灵抛弃了,那可就大事不妙来了!
    得罪其它的各路地方小神,也许还没什么所谓,毕竟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图腾神灵的。也许,其它部落的神灵,还没咱部落的神灵厉害呢!
    可是,如果被盘古大神和女娲娘娘抛弃的话,那咱们有熊部落,还怎么在洪荒界混哪?要知道,盘古可是开天辟地的大神啊!女娲娘娘则是造物之主,所有人族,可都是女娲娘娘捏出来滴!
    虽然没有亲眼见识过这两位大神是何等风姿,可是既然是神灵,那就绝对是很厉害滴!更何况是这种最顶尖的神灵了!
    当初,洪荒界可遍地都是妖兽的,当初要是没有那数千金鳌岛门下的小仙小神庇护,人族不知要付出几多艰辛。
    后来,十数万的人族精英拜入截教门下,这些人修炼有成之后,那可都是有着呼风唤雨、移山填海的大本领的。若是这些人动怒,想要消灭那个部落,不过就是弹指之间的事情罢了。
    这些小小仙人尚且有如此威能,那么,那些至高无上的神灵,又会是怎么样呢?
    因而,想象力丰富的人族,对于创始神灵,开天的盘古大神、造人的女娲娘娘,愈发的心怀敬畏。
    如今,首席大祭司巫咸竟然说,有熊部落因为组织非法集会,预谋抢劫人族共主,而被盘古大神、女娲娘娘抛弃,这下,有熊部落们的抢劫犯们可就慌了神了,一个个吵吵闹闹的,要求改邪归正,分行李散伙,回家娶媳妇、种地、生孩子去。
    好在有熊部落的风后、力牧、大鸿等人都是得力干将,一番软硬兼施,连蒙带骗之下,倒也维持住了军队没有哗变散伙。
    只不过,想要这这些士兵再去炎帝部抢劫,这些家伙们却一致摇头反对,甚至不惜以死抗命。
    公孙轩辕也想过先撤回有熊部,可是,风后丞相说了,无故攻打共主,本就是大逆不道的事情。一旦半途而废,必将人心涣散,到时再想聚起人马,却是难上加难了。而且,炎帝部落已经知道了有熊部落的野心,若是趁势来袭,有熊部落必将分崩离析。
    无奈之下,有熊部落的十数万大军,就这么进退不得地,耗在了前往炎帝部落的路上。
    徒劳地空耗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公孙轩辕以及手下众将,依旧没能说服士兵们去抢劫炎帝部落。
    “唔,仙女下凡哪!”就在公孙轩辕与众将们蹲在中军帅帐,嘀嘀咕咕地商量着,怎么鼓动士兵去炎帝部落打劫之际,外面军营之中,传来了一片喧嚣之声。
    “嗯哼?有情况!”公孙轩辕虎目一瞪,眼中寒光四射。
    “唔,听声音,似乎不是又哗变了啊!”风后略一沉吟,开口分析道。
    “我去看看,这些小羊羔子们在搞什么名堂!”力牧声若洪钟,即便是随口这么一句,也比寻常数十人齐吼的声音还要宏亮。
    “牧羊人出身的,果然粗鄙了许多!”被力牧的大嗓门震得两耳嗡鸣,风后眉头微皱,心中暗自鄙视道。
    “一起出去看看吧!”帅帐中央,公孙轩辕眉头紧锁,大手一挥,一锤定音道。
    “唔,老大越来越有威仪了!难道,这就是洪荒传闻的王八之气?”即便是神经粗大的力牧,闻听公孙轩辕那不怒自威的声音,也不由自主地低眉垂首,做顺民状。
    面沉似水,公孙轩辕昂首阔步而出,身后风后、力牧、大鸿,三员大将昂首挺胸地紧紧跟随。
    到了帐外一看,有熊的士兵果然没有聚众哗变,而是,一个个脖子伸得有如长颈鹿一般,正自昂头做举目观天状。
    “难道天上掉馅饼了么?”心中不解,公孙轩辕也跟着扬起脑袋,顺着众人的目光望去。
    “嘶!美女啊!不,是绝色仙女啊!”饶是公孙轩辕素来定力深厚,此刻也不由自主地发出如斯赞叹。
    但见碧空之山,一位绝色仙子,身披七彩仙衣,脚踏祥云,款款而来。
    那仙子周身,无数花瓣盘旋飞舞,花瓣上,还散发着馥郁的芳香,即便是远隔十数里,却也清晰可闻。而且,这香气,典雅隽永,浓而不俗,丝毫没有刺鼻的感觉。
    更有道道彩虹弥漫于那仙女的颈项之后,给人一种如梦如幻的感觉。
    不知是因为大家闺秀的典雅含蓄,还是有意在空中炫耀一番,自那女仙出现,至降落在地,不过是百十米的距离,那仙子的祥云,硬是飘了近一个时辰。
    知道下面有熊的士兵看得两眼发直,脖子僵硬,那仙子方才缓缓落地,莲步轻移,来到了有熊族长公孙轩辕的身前,微微福了一礼,檀口微张,轻声道,“天庭公主,天女魃,见过公孙酋长!”
    清脆的声音,有若黄莺出谷。
    闻听此声,有熊部落的众军士,只觉得心旷神怡,仿佛六月天喝了一碗冰镇酸梅汤,浑身三百六十万个毛孔,无疑不通泰。
    “姬水有熊氏大酋长公孙轩辕,见过仙子。”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很快从惊艳之中回过神来,虽然不知道这位仙子来自己的军营干啥,可有熊族长还是不敢怠慢,拱手还礼。
    “嘶!”被轩辕族长的声音惊醒,有熊的士兵终于回过神来,这才想起,这位仙子所说的话是什么内容,于是,一个个尽皆倒抽冷气,面面相觑。
    “二哥,我没听错吧?她说,自己是天庭的公主?”一个士兵伸手拉了拉身边的同伴,小声嘀咕道。
    “嗯!我也是听她这么说的。”那位二哥用力点了点头,表示认同,旋即又脸现疑惑之色,“天庭的公主,那不就是天帝的女儿了么?六弟,你说她来我们这儿干嘛?不会是因为,我们来炎帝部落抢劫,惹得天帝大人都看不下去了吧?”
    “呃,这个,应该,不会吧?听说,天庭的那两位天帝,可是从来都没管过我们人族的事情的啊!好像是和女娲娘娘政见不合吧?”那位六弟心中也不大确定,犹豫着回道,“况且我们虽然有抢劫的打算,可毕竟还没形成犯罪事实呢,应该不会引起天帝大人的注意吧?”
    “唔,这个嘛,似乎,倒也有理啊!”那个二哥点了点头。
    就在有熊的众士兵窃窃私语、议论纷纷之际,轩辕族长已然引着那位天女魃,自众人眼前消失。
    不过,这次,众士兵可算看明白了,原来,只有轩辕族长和那位天女魃二人已经进了帅帐,就连平素影子一般的跟着轩辕族长的风后、力牧二人,也没有跟进去,此刻正如两根木桩一般地立在帐门口两侧,满脸尽是冷酷的神情。
    “有奸情啊!”几个心思玲珑的小兵立即开始小声嘀咕道。
    旋即,这一谣言以超越猪流感的传播速度,迅即蔓延至了每一个有熊士兵的耳中。
    虽然美女仙子不见了,可貌似,那很有可能,会成为自家老大的马子唉!慑于平素以来轩辕族长的淫威,有熊的士兵却也不敢造次,但只将眼睛瞪得圆圆的,铜铃一般,一瞬不瞬地盯着轩辕族长的营帐,眼神之中,八卦之火翻滚升腾。
    不知被施了什么法术,即便是离得极近,众人也听不到营帐之中的一丝声音。
    这种想知道,却又不可得状况,有如一只小猫,轻轻地伸出爪子,在心底那么一下一下、不疾不徐地挠着,挠得众士兵心火升腾,欲罢不能。
    直到过了半日,美女仙子天女魃,方才与轩辕族长携手而出,然后,扔给了所有有熊部落的士兵们,一个堪比重磅炸弹的消息。
第三百二十一章 青铜时代
    “今日,我公孙轩辕将娶天女魃为妻。从今而后,不离不弃、生死相依!如违此誓,必将为天地所弃!”有熊族长一脸深情地看着天女魃,庄重地发誓道。
    “今日,天女魃将嫁给公孙轩辕为妻,从今而后,不离不弃、生死相依!如违此誓,必将为天地所弃!”天女魃也同样指天发誓道。
    不愧是老大,实在是能常人所不能啊!都已经是有妇之夫了,而且还是十几个家庭妇女的丈夫,居然还能这么轻易地就将这么一个绝色仙女骗上床,难怪人家是族长,我们只是小兵!有熊部的众小兵们一脸的钦佩之色。
    而天女魃随后的一句话,则让所有的有熊军士目瞪口呆,“今后,有熊部落的一切军事行动,都将获得天庭的支持。”
    虽然平常与人族没什么往来,可通过那些人族修士的口中,人们还是大抵知道,天**,其实都是一些修为高绝的妖神。
    妖神啊!虽然有个妖字,可毕竟也是神灵啊!而且,据说,天庭的这些妖神,不但有着呼风唤雨之能,还执掌着日月星辰运行变化。听说,那两个天帝,就是太阳中诞生的乌鸦。掌控着太阳的运行啊!于是,在人们淳朴的思维当中,天庭,实际上就是代表着天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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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天庭竟然说,支持有熊部落今后的一切军事行动。那岂不是就意味着,即便是成天杀人放火、拦路抢劫,那也是“替天行道”了?
    难道,天道本身就俱有着强盗的潜质?有熊的士兵们心中很是疑惑。
    于是,有了所谓的“天意”的支持,在公孙轩辕族长以及风后、力牧、大鸿等三元大将的卖力鼓动下,有熊的士兵终于再次提起精神,鼓起勇气,继续开展抢劫大业。
    有了精神动力,这次,有熊的士兵们行动很迅速。不到三日,便已开拨至姜水畔的炎帝部落。
    只是,在路上耽搁了近一个月的,不但炎帝部落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就连响应炎帝部落号召,一路长途跋涉而来的九黎部落,如今也已赶到姜水畔,并经过了充分的休整。
    待到双方士兵各自摆开阵势,有熊部落的士兵有点傻眼了。
    固然,吞并了仓颉部落和少昊残部后,有熊部落可谓病兵多将广,此番出动的总兵力已达二十万,而大鸿将军训练的士兵也确实是精锐之师。比起其它部落的士兵,战斗力明显是要高出三分的。
    可是,对面的九黎部落,怎么都是一些铜头铁壁的怪物啊!
    原来,虽然此时的洪荒人族,虽然告别了石器时代,可也只是学会了一点点的炼铜技术,而且还颇不成熟,产量极低。因而,有熊部落的士兵,装备的戈矛,只是在木棍之上安一个铜制的矛尖而已,盾牌则是木板之上包上一层熟牛皮,至于盔甲,则属于稀有物品,却是只有伍长以上方才有一套牛皮甲。
    而对面那些九黎部落,看士兵数量,也不过五万左右。可一个个,青铜盔包裹着脑袋,青铜甲护住全身,青铜战靴还带着尖刺,刀剑也整体完全是青铜所制。整个是一群青铜武装到牙齿的怪物。
    青铜与铜,虽只差了一个青字,可本质却有着天差地别。
    因为,青铜是在冶炼铜矿的时候,加入了一定比例的锡矿,而冶炼成的合金。这种合金,硬度和延展性之上比起纯铜却是整体提升了一个档次。
    况且,九黎族的那些盔甲,却是有熊部落从未见过的。这东西,光肉眼一看,就知道不好惹。看那架势,就算人家站那儿不动,让你拿铜剑砍、用铜矛戳,都不知道啥时候才能砍破防御,这仗还怎么打?
    本就是不义之师,底气不足。如今,尚未开战,又先自胆怯了三分。
    公孙轩辕正准备出面交待几句场面话,顺便给手下风后等三员大将一点安抚士兵的时间,同时计较一下这仗该怎么打。
    可对面的九黎部落,却丝毫不给有熊部落一点儿面子。
    “为了炎帝大人!杀掉有熊部落的这些反骨仔!”姜尤一声高喝。
    旋即,九黎的士兵海啸一般的齐声三呼响应,“为了炎帝!”
    震天的吼声,不但将九黎士兵的士气提至顶峰,更吓得有熊的士兵心惊胆颤。
    大吼三声,然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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