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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吉宽的马车 作者:孙惠芬-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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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的变化,而是我,一个赶了十几年马车的人一夜之间消失了。于是我说:“变化当然有,少了一个马车夫。”
  我这么说,没有任何用意,只是话赶话,是灵机一动。但这无疑让许妹娜想起上一次对我的伤害。她的脸一下子红了,嚅嗫道:“吉宽哥俺并不是说赶车就不好,俺是说……”
  我其实刚说出来就已经后悔,可是,已经碰到这个话题,就像铁屑遇到磁铁,想绕过是不可能的。接着我说:“不好就是不好,有轿车坐谁坐马车。”
  许妹娜低下头,孩子气地绞住衣襟在那里缠,一看就知道后悔自己话问错了,但她没有重新挑起话头的意思。她静静地坐在沙发一头的椅子上,噘着嘴。
  这让我有些心疼。可是,有前一次的教训,有她给我的距离感,我没有站起来去抱她,我只是往她的身边看了看,她的四周,围了一圈小猫小狗,它们都甜甜地看着她。我接着前边的话,继续说:“我从来不想改变自个,从来不想扔了马车,可是老天不容我,老天安排一个人来给我搬道岔。”
  许妹娜还是不吱声,仿佛认定让我独白到底。
  我说:“这世道,俺看明白了,有钱就能买来爱情,别的什么都是瞎扯。”
  又提到钱,许妹娜抬起头,目光杵过来,但她没有发火的意思,只是静静地看我一会儿,之后和颜悦色地说:“吉宽哥,你说得对,别的都是瞎扯,俺一小就受穷,俺家在水库淹没区搬来前,一直住在山洞里,俺妈嫌俺爸无能,常常用手掐自己大腿,为什么俺打从小叫大名,是俺妈希望俺将来有出息。所以俺从小就下决心长大给家里面买房子。你要是回歇马山庄你就知道了,现在,俺给家里买了房子,就是你吉成大哥家的倒置房,他家搬到镇上去了。”
  看着许妹娜的眼神,我有些惊讶,我惊讶,不是才几个月,歇马山庄就发生了这么大变化,她给家里买了房子,而是她在说这样的话时,表情是那么安静泰然,好像她说出了某种不容推翻的真理。接下来她又说:“俺和你不一样,俺从小就喜欢有本事的人,俺从小就看不上俺爸那种窝窝囊囊的人。”
  要说打击,这句话给我的打击远比“永远不嫁赶马车的”来的重,她的意思是,赶马车的人,在她那里一定就是没本事的人,她的意思是,她压根就没喜欢过我。承受这样的打击,我反而十分冷静,一盆水见了底也就没有什么想头了。我慢慢站起来,向门外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我停下来,看着被我踩在地上的一串土印,一字一顿地说:“谢谢你这么说,你这么说俺很高兴,是俺错了,都是俺错了。”
  说到这里,只见许妹娜一下子慌乱起来,那种受到误解无法辩解的慌乱,无辜的孩子似的嘴唇翕动着,她的样子反而鼓励了我,我继续说:“但有一点,我必须告诉你,这么些年俺赶马车,不是窝囊没本事,绝不是,有一种生活,你永远不会懂。你们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懂!”说完,我把门使劲一摔,向楼下跑去。
  然而,就在我跑到二楼楼梯口的时候,我听到后面传来许妹娜的声音:“你不窝囊俺没说你窝囊——”
  跟你说,那声音虽飘渺,风一样轻弱,却深深地印进了我的心窝,这不过是一句安慰的话,可它在我心中留下了什么样的位置只有天知道。
三十二
  第七章 林榕真 
  19
  城里的夜晚白天一样明亮,路灯架上一串串灯泡就像乡下死人时扬起的纸幡。这是一个不吉利的感觉,可是我清不掉这种感觉,在一串串纸幡里穿行,我无比沮丧,好像真的是在为某些永远逝去的东西送行。那逝去的东西是月夜,寂静,空旷,是吱吱扭扭的马车。然而,那个晚上,我觉得被我送走的,远不止这些,是多年来一直属于我的一种活法。在许妹娜家,我不设防地说出了“有一种生活你永远不会懂”,其实那个晚上,懂那生活的我已经在背弃我的生活,因为我在城里无路可走无家可归时,丝毫没动回歇马山庄的念头,好像那样的生活一旦被说出去,就永远回不来了。或者,那样的生活,只是挂在枝头供人观赏的一片假花。这城市到处都是假花,饭店门口,理发店门口银行门口。那天晚上,我在街上走累了腿酸得不想动了,在一个胡同口的台阶上躺下来,居然觉得眼下的生活再好不过了,听着车流穿身而过,看着纸幡一样的路灯在燃烧,看着窗玻璃里惺惺相惜的假花,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英雄,是这世界上最有本事的人。
  宁愿流落街头也誓死不归,我真可谓了不起的英雄。然而,第三天晚上,当这种得意随疲惫的四肢进入睡眠,当睡眠覆盖大脑覆盖心脏的时候,一只冰凉的类似铁棍一样的东西捅进我的心窝,把我狗熊一样拎了起来。
  事实上,像我一样的英雄在这个城市随处可见,不到半夜,巡警就揪出了十几个。我不知道我是否反抗过,都怎么反抗的,反正当和十几个流落街头的人弄到一辆车上,我的双手已经被戴上了手铐。
  在一个灯光幽暗的屋子里,我们这些狗熊睡眼惺忪,然而警察们根本不说我们是狗熊,说我们是时代的垃圾。一个警察用电棍指着我,大声吼着:“呵,你还反了你,连个暂居证都没有还敢反抗,简直就是时代的垃圾。”
  垃圾,这话听上去有些可笑,申吉宽怎么成了垃圾,还是时代的垃圾!
  我清醒过来,是垃圾这一说法让我清醒过来,我看着朝我瞪眼的那个警察,他脸色灰暗,眼圈乌黑,嘴角靠近耳朵那个地方,有一道深紫色的疤痕,带动脸腮往一面歪,看上去就像电影里的反角。要说垃圾,他才是垃圾,还不是什么新鲜垃圾,那种从外表就能看出阴险狡猾的反角早就过时了。我说:“有谁规定,大街不让放垃圾。”
  这不是我的想法,我的想法本是这样的,他是垃圾而我不是,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说了这样的话,这无疑于承认了自己是垃圾。关键是我承认自己是垃圾,自己不高兴,警察也不高兴。听我这么说,他歪着的脸腮抽动了两下,接着,铁掌不假思索就煽过来。说铁掌,是说他的手煽到脸上,你感到的不是火辣辣的疼,而是一阵木滋滋的麻,而是一种钝钝的凉。
  说真的,当时我还不能清醒地知道,在那个时代,我们这些无处可去睡在马路上的民工垃圾一样随处可见,而像垃圾一样在夜晚里随处可见的民工,是警察们最最头痛的事。他们几乎夜夜清理夜夜不眠,在困倦本就考验着他们耐心的时候,我的反抗意味着什么显而易见,和朝警察开枪差不了多少。当天晚上,我就和一同抓来的十几个人一起,被关进了一间没有床铺只有水泥地的时代囚笼。
  时代的垃圾被关进时代的囚笼,那是我永远不能忘记的时代,那是我永远的疼永远的黑暗。之所以觉得黑暗,是说刚刚被关进那个囚笼,我身边这些时代的垃圾就一起向我发起了围攻。也许在他们看来,被关进这里,全都是我的错,我要是一开始不蓄意反抗,我要是老老实实装成哑巴,警察训训话也就会把我们放掉。或者他们明知道说与不说都放不掉,只是想找一个出气的靶子罢了,总之我的不幸一开始就注定了。他们和我一样,手是被铐住的,可是正因为手被铐住,进攻我的动作格外阴狠毒辣,他们其中的一个用膝盖把我顶倒,然后所有的脚一齐向我踩来,当乱七八糟的脚石子似的砸向我的胳膊、脖子和后背,整个世界塌陷了一般,嘭嘭的声音是世界上惟一的声音。
  据说,这是派出所里经常发生的惨剧,如我一样路宿街头的民工,因为长时间找不到活路,心中的火气早就伺机待发,只等待有人引爆。我引爆了大家,成了自相残杀的牺牲品。可是我并不认账,当我从另一个世界苏醒过来时,还神经病似的胡言乱语道:“我不是垃圾,我不是垃圾。”
  好在,身边的垃圾都睡着了,没人再理我,不然,我死的可能都是有的。我当时说那样的话,是委屈的一种本能反映,我委屈,又没力量行动,就只能付诸语言。然而,就是这时,我看到一束目光从人堆里射来。虽然光线昏暗,可那目光异常清晰,它来自一双深井一样幽黑的眼睛,那眼睛长在宽宽的额头下面,而眼睛下面是一个高耸的鼻梁,棱角分明的嘴唇,宽阔的下巴。在此之前,我从没见过长得这么帅、棱角这么分明的男人,看他的打扮,根本不像民工而更像个老板。
  他好像一夜都没有睡,因为他的脸上有着明显的倦意。有人没睡,我突然警惕起来,本能地闭上嘴。似乎他看出我在害怕,立即调转头,去看微微反光的墙壁,之后,只听他说:“到了这块地盘,你就是垃圾,没有什么好说的。”
  他的意思是想让我认账,但我没有吱声。我的想法是,我压根就没想来这个地方。
  “看你的手你没出过大力。”他继续说。
  我抬起我的手,我想看看我的手与出大力的手到底有什么区别,可是我没能实现我的想法,我的手沉得根本抬不起来。这时我才发现,我的胳膊被一块布丝包扎着,而布丝的外边,洇出红红的血迹。
  我的目光向那男人望去,我想我的眼里一定是充满感激。毫无疑问,我在昨晚被围攻时,胳膊被踩坏了,是他为我包扎的。为了感激,我接下他的话。我说:“我是一个懒汉,在乡下赶了十几年马车。”
  “那为什么不赶了,赶马车多好。”
三十三
  有人说赶马车好,这可太让我意外了。我警觉地看了看他,担心他是在嘲笑我。可是不等我识别他的目光,囚笼的门哐啷一声响了,接着,栅栏哗啦啦被打开,一个警察站在门口,冷冷地说:“起来,快起来。”
  是谁说过,黑暗是光明的开始,我的黑暗,原来正是为这一丝浅浅的光明。在拘留所里,多亏有这个喜欢赶马车的男人,他叫林榕真,警察点名时,我注意记了下来。不过我以为是这三个字——林荣贞。有他在身前身后,没人敢动我一指。那天晚上,是他站出来阻止大家,才平息了一场自相残杀的暴乱。但他带来的光明远不止这些,我发现,他属于我喜欢的那一类男人,有自己专注的角落,比如他告诉我,来槐城几年,他没进过一次录相厅,要是肯进录相厅,那天他也不至于露宿街头。那天,在外面跟人谈业务回来晚了,而公司的钥匙又弄丢了,以为可以在楼道外对付一宿,没想到就这一宿,落入了法网。
  真正的光明,还是分手的时候。那时,派出所要放人,但放人的条件有两个,一,必须补办暂居证,二,必须说出你所在基建队的名称,之后由警察打电话联系,让基建队来人接。这一招挺损的,补办暂居证需花50块钱,这些人大多根本掏不出来50块钱,这些人正因为没有工地干活,又没有钱,才在外面流浪。50块钱我倒是有,母亲给的钱外加卖鸡蛋钱,加到一起300多块我还一点儿没动,可是我没有工地。我从四哥工地滚了出来,向四哥求救,他倒能来领我,但我不愿意!我不愿看四哥不愿看三哥,也不愿看跟小老板有联系的四哥的舅哥。然而,我做梦都没想到,在我迟迟说不出基建队的名字时,等在一旁的林榕真脱口而出,我们是一块儿的,容真装修公司。
  林榕真在我生活中的出现,确实为我的生活划了时代。我们作为时代的垃圾认识在拘留所里,我们的友谊却在那时代里穿越了整个城市。因为是他,让我在这个城市扎下了根,后来,我跟他搞起了装修,居然深入了这个城市的千家万户。当然,这都是后话。
  从拘留所出来,其实这小子并没想带我走。没有任何正在创业的人需要懒汉,他可以欣赏一个懒汉,但也只是欣赏而已,就像商场橱窗里那些假花,没有任何实用价值。在马路崖子上,他笑了笑跟我说:“老哥,回家赶你的马车去吧。”
  此时此刻,不管我想不想回家赶车,我最该做的事就是对他的恩情表示感谢。可是我束手站在那,看着这个救了我性命的人。他虽说了和许妹娜一样的话,要我回家赶马车,但我知道他无恶意。我长时间说不出话。在我以往的生活中,除了我的马车,村子里那些叽叽嚓嚓的女人,还有上学时不时更换的玩伴,我从没感受过依恋,对一份东西的依恋。那时候,我还不能确切地知道这就是友谊。事实上在林榕真那里,也谈不上友谊,他不过是出于怜悯,或者同情,或者更复杂的什么东西,但不管是什么,它确实吸引了我,让我一个男子汉生出了某种脆弱的情感,想靠一靠谁的情感。父亲去世之后,我还从来没觉得可以靠一靠谁。虽然二哥努力想那么做。
  “就没想让我上你的公司?”想了好久,还是说出了这句有失身份的话。一个赶马车的没什么身份可言,可是向陌生人求救,还是有点乞讨的意思。
  林榕真却一点都不给面子,向后退了一步,做出审视我的姿态,之后笑着说:“要是你开公司,能要一个懒汉?”
  他说的一点都不错,可是他不能一碗凉水看到底。我刚想这么说,他又说话:“我其实不是不想帮你,我曾经是头号懒汉,你不知道,我的所谓公司很可怜,就我一个人。揽着活现找人,干完活就解散。”
  当时,我还不能知道一个人的公司意味着什么,但失望一下子就袭击了我。用袭击这样的词形容我当时的感受一点都不过分,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没有任何时候像那时那样,我愿意自己成为一个不赶马车的有本事的人。哪怕是从出大力开始。
  既然这个林榕真不给我机会,我只有再找出路。于是我伸出手,做与他告别的姿态。他伸出手来,握住我的手,然而,握上后,他用力把我拽下马路崖子,说:“走吧,试试看吧,跟我去砸墙。”
  20
  要是你不亲眼看到,你永远不会相信,这个城市会有这样的一幕,楼房盖得好好的,墙垒得结结实实的,可是一旦卖了出去,买主却要花钱雇人生生把那垒好的墙砸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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