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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冯友兰 中国哲学简史-第13部分

小说: 冯友兰 中国哲学简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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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家认为,圣人对万物的自然本性有完全的理解,所以无情。可是这并不是说他没
有情感。这宁可说是,他不为情所忧乱,而享有所谓“灵魂的和平”。如斯宾诺莎说的:
“无知的人不仅在各方面受到外部原因的扰乱,从未享受灵魂的真正和平,而且过着对
上帝、对万物似乎一概无知的生活,活着也是受苦,一旦不再受苦了,也就不再存在了。
另一方面,有知的人,在他有知的范围内,简直可以不动心,而且由于理解他自己、上
帝、万物都有一定的永恒的必然性,他也就永远存在,永远享受灵魂的和平。”(《伦理
学》,第五部分、命题XLⅡ)
    这样,圣人由于对万物自然本性有理解,他的心就再也不受世界变化的影响。用这
种方法,他就不依赖外界事物,因而他的幸福也不受外界事物的限制。他可以说是已经
得到了绝对幸福。这是道家思想的一个方向,其中有不少的悲观认命的气氛。这个方向
强调自然过程的不可避免性,以及人在自然过程中对命的默认。

获得绝对幸福的方法
    可是道家思想还有另一个方向,它强调万物自然本性的相对性,以及人与宇宙的同
一。要达到这种同一,人需要更高层次的知识和理解。由这种同一所得到的幸福才是真
正的绝对幸福,《庄子》的《逍遥游》里讲明了这种幸福。
    这一篇里,描写了大鸟、小鸟的幸福之后,庄子说有个人名叫列子。能够乘风而行。
“彼于致福者,未数数然也。此虽免乎行,犹有所待者也。”他所待者就是风,由于他
必须依赖风,所以他的幸福在这个范围里还是相对的。接着庄子问道:“若夫乘天地之
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至人无已,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庄子在这里描写的就是已经得到绝对幸福的人。他是至人,神人,圣人。他绝对幸
福,因为他超越了事物的普通区别。他也超越了自己与世界的区别,“我”与“非我”
的区别。所以他无己。他与道合一。道无为而无不为。道无为,所以无功,圣人与道合
一,所以也无功。他也许治天下,但是他的治就是只让人们听其自然,不加干涉,让每
个人充分地、自由地发挥他自己的自然能力。道无名,圣人与道合一,所以也无名。

有限的观点
    这里有一个问题:一个人怎样变成这样的至人?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分析《庄子》
的第二篇:《齐物论》。在《逍遥游》里,庄子讨论了两个层次的幸福;在《齐物论》
里,他讨论了两个层次的知识。我们的分析,且从第一个层次即较低的层次开始。在本
书讲名家的一章里,我们说过,惠施和庄子有某些相似。在《齐物论》中庄子讨论的较
低层次的知识,正与惠施“十事”中的知识相似。《齐物论》的开始是描写风。风吹起
来,有种种不同声音,各有特点。《齐物论》把这些声音称为“地籁”。此外还有些声
音名为“人籁”。地籁与人籁合为“天籁”。
    人籁由人类社会所说的“言”构成。人籁与由风吹成的“地籁”不同,它的“言”
由人说出的时候,就代表人类的思想。它们表示肯定与否定,表示每个个人从他自己特
殊的有限的观点所形成的意见。既然有限,这些意见都必然是片面的。可是大多数人,
不知道他们自己的意见都是根据有限的观点,总是以他们自己的意见为是,以别人的意
见为非。“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
    人们若这样各按自己的片面观点辩论,既无法得出最后的结论,也无法决定哪一面
真是真非。《齐物论》说:“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
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惧是也,
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黑甚)暗。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
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
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
这就是说;假使我跟你辩,你胜了我,我不胜你,这就能证明你的意见一定正确吗?我
胜了你,你不胜我,这就能证明我的意见一定正确吗?或者你我中间,有一个人的意见
是正确的,或者都是正确的,或者都是不正确的、我跟你都不能决定。叫谁决定呢?叫
跟你的意见相同的人来决定,既然跟你的意见相同,怎么能决定?叫跟我的意见相同的
人来决定。既然跟我的意见相同,怎么能决定?叫跟你、我的意见都不同的人来决定,
既然跟你、我的意见都不同,怎么能决定?叫跟你、我的意见都同的人来决定,既然跟
你、我的意见都同、怎么能决定?
    这一段使人联想起名家的辩论态度。只是名家的人是要驳倒普通人的常识,而《齐
物论》的目的是要驳倒名家,因为名家确实相信辩论能够决定真是真非。
    庄子在另一方面,认为是、非的概念都是每人各自建立在自己的有限的观点上。所
有这些观点都是相对的。《齐物论》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
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事物永远在变化,而且有许多方面。所以对于同一事物
可以有许多观点。只要我们这样说,就是假定有一个站得更高的观点。如果我们接受了
这个假定,就没有必要自己来决定孰是孰非。这个论证本身就说明了问题,无需另作解
释。

更高的观点
    接受这个前提,就是从一个更高的观点看事物,《齐物论》把这叫做“照之于天”。
“照之于天”就是从超越有限的观点,即道的观点。看事物。《齐物论》说:“是亦彼
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
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
若以明。”“明”就是“照之于天”。这段话换句话说,“是”(此)和“彼”,在其是
非的对立中,像一个循环无尽的圆。但是从道的观点看事物的人,好像是站在圆心上。
他理解在圆周上运动着的一切,但是他自己则不参加这些运动。这不是由于他无所作为,
听天由命,而是因为他已经超越有限,从一个更高的观点看事物。在《庄子》里,把有
限的观点比作井底之蛙的观点(《秋水》)。井底之蛙只看见一小块天,就以为天只有那
么大。
    从道的观点看,每物就刚好是每物的那个样子。《齐物论》说:“可乎可。不可乎
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物固有所
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
为一。”万物虽不相同,但是都“有所然”,“有所可”,这一点是一样的。它们都是
由道而生,这也是一样的。所以从道的观点看,万物虽不相同,可是都统一为一个整体,
即“通为一”。《齐物论》接着说:“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无毁,
复通为一。”例如,用木料做桌子,从这张桌子的观点看,这是成。从所用的木料的观
点看,这是毁。可是,这样的成毁,仅只是从有限的观点看出来的。从道的观点看,就
无成无毁。这些区别都是相对的。“我”与“非我”的区别也是相对的。从道的观点看,
“我”与“非”我”也是通为一。《齐物论》说:“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
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里又得出了惠施的结
论:“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

更高层次的知识
    《齐物论》接着说:“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己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
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
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在这段话里,《齐物论》比惠施更进了一步,开
始讨论一种更高层次的知识。这种更高的知识是“不知之知”。“一”究竟是什么,这
是不可言说的。甚至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如果一对它有所思议,有所言说,它就变成
存在于这个思议、言说的人之外的东西了。这样,它无所不包的统一性就丧失了,它就
实际上根本不是真正的“一”了。惠施说;“至大无外,谓之大一。”他用这些话描写
“大一”,确实描写得很好,他殊不知正由于“大一”无外,所以它是不可思议、不可
言说的。因为任何事物,只要可以思议、可以言说,就一定有外,这个思议、这个言说
就在它本身以外。道家则不然,认识到“一”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的。因而他们对于
“一”有真正的理解,比名家前进了一大步。《齐物论》里还说:“是不是,然不然。
是若果是也,则是之异乎不是也亦无辩。然若果然也,则然之异乎不然也亦无辩。……
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无竞”是得道的人所住之境。这样的人不仅有对
于“一”的知识,而且已经实际体验到“一”。这种体验就是住于“无竟”的经验。他
已经忘了事物的一切区别,甚至忘了他自己生活中的一切区别。他的经验中只有浑沌的
“一”,他就生活在其中。
    以诗的语言描写,这样的人就是“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他真
正是独立的人,所以他的幸福是绝对的。
    在这里我们看出,庄子怎样最终地解决了先秦道家固有的冈题。这个问题是如何全
生避害。但是,在真正的圣人那里,这已经不成其为问题。如《庄子》中说:“夫天下
也者,万物之所一也。得其所一而同焉,则四支百体,将为尘垢,而死生终始,将为昼
夜,而莫之能滑,而况得丧祸福之所介乎?”(《田子方》)就这样,庄子只是用取消问
题的办法,来解决先秦道家固有的问题。这真正是用哲学的方法解决问题。哲学不报告
任何事实,所以不能用具体的、物理的方法解决任何问题。例如,它既不能使人长生不
死,也不能使人致富不穷。可是它能够给人一种观点,从这种观点可以看出生死相同,
得失相等。从实用的观点看,哲学是无用的。哲学能给我们一种观点,而观点可能很有
用。用《庄子》的话说,这是“无用之用”(《人间世》)。
    斯宾诺莎说过,在一定的意义上,有知的人“永远存在”。这也是庄子所说的意思。
圣人,或至人,与“大一”合一,也就是与宇宙合一。由于宇宙永远存在,所以圣人也
永远存在:《庄子》的《大宗师》说:“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夜半,
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藏小大有宜,犹有所遁。若夫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所
遁;是恒物之大情也。……放圣人将游于物之所不得遁而皆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圣人“永远存在”。

神秘主义的方法论
    为了与“大一”合一,圣人必须超越并且忘记事物的区别。做到这一点的方法是
“弃知”。这也是道家求得“内圣”之道的方法。照常识看来,知识的任务就是作出区
别;知道一个事物就是知道它与其他事物的区别。所以弃知就意味着忘记这些区别。一
切区别一旦都忘记了,就只剩下浑沌的整体,这就是大一。圣人到了这个境界、就可以
说是有了另一个更高层次的知识,道家称之为“不知之知”。《庄子》里有许多地方讲
到忘记区别的方法。例如,《大宗师》篇中有孔子和他最爱的弟子颜回的一段虚构的谈
话:“颜回曰:‘回益矣。’仲尼曰:‘何谓也?’曰:‘回忘仁义矣。’曰:‘可矣。
犹未也。’它日复见。曰:‘回益矣。’曰:‘何谓也?’曰:‘回忘礼乐矣。’曰:
‘可矣,犹末也。’它日复见。曰:‘回益矣。’曰:‘何谓也?’曰:‘回坐忘矣。’
仲尼蹴然曰;‘何谓坐忘?’颜回曰:‘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
坐忘。仲尼曰:‘同则无好也,化则无常也,而果其贤乎?丘也,请从而后也。”
    颜回就这样用弃知的方法得到了“内圣”之道。弃知的结果是没有知识。但是“无
知”与“不知”不同。“无知”状态是原始的无知状态。而“不知”状态则是先经过有
知的阶段之后才达到的。前者是自然的产物,后者是精神的创造。
    这个不同,有些道家的人看得很清楚。他们用“忘”字表达其方法的决窍,这是很
有深意的。圣人并不是保持原始的无知状态的人。他们有一个时期具有丰富的知识,能
作出各种区别,只是后来忘记了它们。他们与原始的无知的人之间区别很大,就和勇敢
的人与失去知觉而不畏惧的人之间的区别一样大。
    但是也有一些道家的人,包括《庄子》有几篇的作者在内,却没有看出这个不同。
他们赞美社会和人类的原始状态、把圣人比作婴儿和无知的人。婴儿和无知的人没有知
识,作不出什么区别,所以都像是属于浑沌的整体。可是他们的属于它,是完全不自觉
的。他们在浑沌的整体中,这个事实他们并无觉解。他们是无知的人,不是不知的人。
这种后来获得的不知状态,道家称之为“不知之知”的状态。

 
第十一章



后期墨家
    《墨子》中有六篇:《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
《小取》、与其他各篇性质不同,特别有逻辑学的价值。《经上》、《经下》都是逻辑、
道德、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定义。《经说上》、《经说下》是对前两篇中定义的解释。
《大取》、《小取》讨论了若干逻辑问题。所有这六篇有一个总的目的,就是通过逻辑
方式,树立墨家的观点,反驳名家的辩论。这六篇合在一起,通常叫做“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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