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菩提心法-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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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著贤论师 造
修慧 语译
敬礼大悲心
清净三学修觉心,宏扬圣教遍十方;
住持正法顶庄严,敬礼无等上师足。
三世佛子共行道,出生利乐大宝藏;
由善弟子数劝请,谨依师语而开显。
众生如果想要证得无上正等觉,应在发出菩提心之后,继续励力修学世俗和胜义二种菩提心。就如圣龙树菩萨所说的:
「我与此世人,欲证无上觉,
依根菩提心,坚固如山王,
大悲遍十方,不依二边智,
修此之教授。」
西藏大依怙师阿底峡尊者,曾经得到三位上师所传的修菩提心法:
第一位是法铠论师。法铠论师教他修大悲心,为一切众生作种种布施,乃至头目髓脑,亦在所不惜。如是常于受者生慈悲心,不着于物,不见施人、受人。就在布施当中,证得无上般若妙慧。
第二位是慈瑜伽论师。慈瑜伽论师教他能实取众生之苦,由自己代受。(有一天,当论师在讲经时,看见旁边有人在打狗,论师忽然由座上跌下来,大声呼痛。在场的人都不太相信,大师乃掀开衣服,红色杖痕显然,正是狗被打击的地方,那只狗却安好无恙。这乃是修菩提心成就,代众生受苦的实例。)
第三位是金洲大师。此大乘菩提心法,就是金洲大师所传下来的。
菩提心法之弘传
大乘菩提心法,的确非常殊胜。凡是以此教授修菩提心的人,都能很快生起微妙的觉受,并能发出坚固的菩提心。因此在西藏,不论是那一宗那一派,修菩提心法大都属于这个传承。
金洲大师把这一修菩提心法传给阿底峡尊者,然后再由阿底峡尊者传承至宗喀巴大师。这期间都是以秘密传授方式进行的,因此受益的仅是少数几个门人而已。后来宗喀巴大师发现弟子们修此菩提心法,利益甚大,所以决定把这秘密法门公开传授。于是宗喀巴大师把这教授略加整理,前后分成七科,以后就称这一菩提心法为:「七义修菩提心论。」此《七义论》即:
一、明所依加行法。
二、正修菩提心。
三、取恶缘为菩提道。
四、明摄为一世修持。
五、心修成之量。
六、修心三昧耶。
七、修心学处。
兹依其次序,分别阐述如下:
一、明所依加行法 分三
《七义论》云:「先学诸加行。」密教修行次第,通常都分成加行、正修、后得三个阶段。加行旧译为方便,它的目的在作正修的准备,以便加速其圆满成就。
此中所修的加行法有三:
1、修暇满难得
我们应思惟:人身如宝筏,若无此人身,将何以修学佛法?何以成就利生事业?又其他五道众生,如地狱、饿鬼、畜生,苦难自在,不曾间断;天人、阿修罗,虽寿较长,或有享受,但不能受戒学法。比较之下,人身诚属可贵。但人身并非幸运而得,乃是从无始到今生,俱有因缘,若非种下善因,绝对无法成就。且人身极易造业,尤其在这五浊恶世,能修善法者,日渐减少。所以今生一失,下世能不能再得到,实在没有把握。因此,今生不应再空过,当修一切净法。
2、修死殁无常
我们应思惟:南瞻部洲,人寿不定,死缘多而易遭。吾人何日死?何处死?何法死?都不能决定。人命异常脆弱,有如广场中的灯,任何一方吹来的风,都会熄灭。当知死神一定会来,死神一来,是无法以咒力,或任何法子可逼退的。今天虽还活著,却不能保证明日不死。人命只在呼吸间,而光阴有如逝水,日出瞬没,去时苦多。因此,从今日起,当励力修学正法。
3、修生死过患。
六道轮回,并非像风吹萍叶一样,是聚是散全凭偶然,而是由善恶业所牵引的。所以佛经上说:从善恶业,感乐苦果。」又说:「纵经百千劫,所作业不失;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因此,应断一切恶,随力修善。
二、正修菩提心 分二
(一)修胜义菩提心
1、修加行
先修皈依发心,启白上师、本尊祈求加持,随诵七支供养。(七支者,即(1)礼敬诸佛,(2)广修供养;(3)忏悔业障,(4)随喜功德,(5)请转法轮,(6)请佛住世;(7)普皆回向。)然后端身正坐,数出入息二十一遍,勿令错误增减。如此,身已安详,心无错乱,就可正修胜义菩提心了。
2、修正行
(1)《七义论》云:「思诸法如梦。」是说我们六根所执取的境界,不论是有情世间,还是器世间,都是梦幻不实的。我们之所以有种种分别,乃是由于内心迷乱颠倒所显现。倘若离开这迷乱的内心,则无一法可得。由于无一法可得,就能破除妄计诸法实有之增益执,了知一切法都无自性。
(2)《七义论》云:「观心性无生。」倘若我们已断除了对外界的增益执,了知外界全是梦幻不实的。然而我们这迷乱的内心是实有的吗?当知心性亦无实体,有如虚空法界,无任何颜色及形状、亦无生、住、灭三相;不住于身内,也不住于身外。性全非实,一切分别执著都应弃舍,应安住于无分别中。
(3)如果这时你心中还想:身心都是空性的。当知这是对治分别,这仍然是妄念。《七义论》云:「对治亦自解。」是说修学者应了知对治法本身就是无自性,因此,仍然不可执著对治法。连对治法都不执着了,这才能安住于无分别中。
(4)为了说明安住法尔的体性,所以《七义论》又云.「道体住赖耶。」阿赖耶是诸法的根本识,前七识是阿赖耶中的种子生的,所以叫做七转识。若离这七转识一切的起灭,则能了知性无所有,心亦不执著,如理证知无分别智的境界。
3、修结行
《七义论》云:「中间修幻化。」是说出定后,仍然要随着修定之串习力,在行、住、坐、卧等四威仪中,了知所现自、他、情、器都无自性,一切如幻,无有实体。
(二)修世俗菩提心
1、修根本
《七义论》云:「杂修二取舍。」取者,是取众生之烦恼魔害等苦报,由我代受;舍者,是将我三世所集之善功德,全惠施给众生,令其增长安乐妙善。换句话说,就是把贪着自利和不顾他人的心,对换过来,自他易地而居,爱他胜自。这个修法很重要。寂天阿阇黎说:
「若求速救护,自及他人等,
应修自他换,是即密妙行。」
又说:
「尽世间安乐,从愿他乐生,
尽世间烦恼,由欲我乐生。
愚人作自利,能仁为利他,
依此二分别,何须复多说?
若不能真换,自乐与他苦,
非但不成佛,亦无世间乐。」
又说:
「如是灭自苦!及息他苦故,
应舍我施他,应护他如自。」
所以说,执爱我,是一切衰损之门;执爱他,是一切圆满之处。
修此世俗菩提心之次第,应先依根本母而修。首先观想在自己面前,有一明显之母亲相。然后如是殷重思惟:不但今时,即无始以来,她曾作过我无数世的母亲。她作我母亲时.都以慈眼观我,以悲心摄持我,为我救护一切损害,成办一切利乐。特别是今世,从我初住母胎时,即时常摄持。出生后,胎毛未乾,就急着抱我,赐给我温暖,以乳酪喂哺,以口饲食;以手擦不净物。又于饥时与食,渴时与饮,寒时与以衣服,贫时与以财物。这些资具,都是母亲费尽千辛万苦,甚至冒着罪苦恶名所得来的。母亲如是守护着我,直到遭遇佛法,修习正道。母恩之大,昊天罔极!母亲因数利于我,以致在流转轮回中受苦,实在令人悲愍。
我今亦应报诸利益,除诸烦恼。当以如何除诸烦恼呢?如是思惟已,乃知母亲是被苦、集所害,苦是直接害人,集是间接损人,我应取受这两种苦报。因此,观想母亲之一切苦集业报,化作黑气.全流入我心中,苦集业报流入我心中之后,见到母亲是如此轻安,我内心有着无比的喜悦。又当以如何报诸利益呢?如是思惟已,乃知是善功德能利益母亲。因此,观想我的一切善功德,全无悋惜的施给母亲。这些善功德流入母亲心中之后,看到母亲立即现前安乐,具足一切修法顺缘,当前即身成佛,我内心立刻充满着猛利喜乐。
其次,对父亲也应如此修持,乃至对于一切众生,都应如此修持。因为一切众生,无始以来都曾作过我的父母,为我成办过无数利益,遣除过无数烦恼,其恩德极大。然而这些过去世的父母,现在正被生死众苦所逼。我应如何令他们脱离痛苦呢?当知须猛利修持悲心,观想他们所有的烦恼痛苦,全流入我身中;对我三世所集善根资财,统统布施给他们,令其增长安乐妙善。观想到这里,见到他们是如此轻安,具足一切修法顺缘,当前即身成佛,我内心立即充满猛利欢喜法乐。
为了便利引生自他交换之心,《七义论》又云:「彼二乘风息。」观想出息时,我一切善乐,随风施给众生;入息时,众生一切罪苦,都流入我身。
2、修后得
(1)《七义论》云:「三境毒善根。」是说如果在乐境、苦境、不苦不乐境里,有了贪、瞋、痴三毒时,应立即思惟:有许许多多的众生,像我一样依于三境发生三毒,以致造业受苦。他们将不堪其猛利苦,因此愿他们一切三毒,都流入我身中,他们全具足了无贪、无瞋、无痴三种善根,受无量福报。
(2)《七义论》云:「诸威仪诵持。」为了数数引发正念,应发出猛利意乐,恒常读诵:愿众生一切罪苦,都成熟于我身;愿我一切乐善,都成熟于众生。
(3)《七义论》云:「取次从自起。」为了令自己能取他人之业苦,所以应常作如是思惟:如果现在我能摄取自己当来所生的一切罪苦,如此也能摄取他人身上的种种罪苦。
三、取恶缘为菩提道 分二
《七义论》云:「罪满情器时,恶缘变觉道。」如果恶果充满整个器世间,如日月失度,灾变迭起,时节改变,寒暑不恒,天地亢阳,陂池竭固;盗贼、兵戈灾竞起。或有情暴恶,斗争坚固,魔说横行,不事父母,不信因果,广造恶业等。修学者应立即转此恶缘为菩提道。
此中有意乐和加行两种。意乐又可分为世俗菩提心转恶缘为菩提道,和胜义善提心转恶缘为菩提道两种。
(一)意乐
1、以世俗菩提心转恶缘为菩提道
(1)《七义论》云:「报应皆归一。」说凡是我所生的一切众苦,都是由于过去不知我执
为怨敌,有情为恩人所感,这不能责怪别人。入行论云:
「所有诸世闻,损害怖畏苦,
皆从我执生,我何用此鬼?」
这是说从无始以来,在无我中,执着有一个我,为了贪爱这个我,于是造了种种恼苦他人的罪业,以致在生死轮回中,感受种种的苦报。入行论又云:
「意汝欲自利,虽经无数劫,
以此大疲劳,汝唯成就苦。」
如是众苦都是我执所生,所以当观我执犹如怨敌。由于这个我执,以致从无始生死到现在,生起种种痛苦。又如「嫉妒高者,轻毁低者,等者争胜」之种种斗争心,都是由我执所生,令我沉沦于生死苦海不得解脱,乃至令我遭人、非人之侵害的,也是由我执所造。入行论云:
「此于生死中,百返损害我,
今令诸怨恨,推汝自利心。」
倘若我执生起时,当观我都非有,何故执我?如是能在我执生起时,现前断除。又为了使我爱执永不复生,所以应勇猛精进,励力剔除。入行论云:
「汝曾伤害我,昔时彼已过,
今见汝何逃,应摧汝憍慢。」
因此,凡遇有损害,都应了知这是我执的过患,一定要励力调伏我执。就如霞婆瓦所说的:「于此短寿期中,愿当励力调伏此鬼。」
又一个人的心行,如果都是寻求自利的,那就是俗人,如果都是利他的,那就是行者。所以应当以善知识本的行持来修取舍。善知识本说:「今除于心门,持一对治短矛,相待而击,无余可修;彼急我亦急,彼缓我亦缓。」如果能观我执犹如怨敌,而现前断除者,霞婆瓦说这是「送祟法」。
(2)《七义论》云:「修一切大恩。」是说我们不但要观我执犹如怨敌,更要修一切众生都是我们的大恩人。因为一切众生,都是无始来的父母,往恩甚重。即使是现在,也因缘于众生乃得发心,为利众生乃得开始修行,所以要成佛仍须要众生。如入行论云:
「有情与诸佛,同能办佛法;
如恭敬诸佛,何不敬有情?」
这是说,众生要成佛,佛与众生的恩量是相等的。所以应对众生修猛利悲心,取众生一切苦,由我代受;将我一切善功德,施给众生。
特别是在有人、非人来损恼时,应作如是思惟:他之所以来损恼我,都是由于无始以来作我慈母时,为了替我成办利益,全无顾虑到自己的罪苦和恶名,以致遭到生死苦海之种种苦,又由于迷乱力,导致对过去的亲眷全不相识,所以才来损恼我。另一方面,是由于找自己恶业的牵引,令他现在造害我的恶业,日后也将因此恶业而受种种苦报。他这样长时的受苦,都因我而起,实在令人悲愍。此外,更应思惟.过去我对他只有作损害,今当替他遣除众苦,办诸饶益,勤修取舍。
如果见到人或畜生时,应现前为他尽力饶益。倘若不能现前饶益,也应发猛利心,愿他离苦得乐,速当成佛。如是至心思惟,并加持诵。又应发愿:凡我今后所做的善事,都要饶益于他。
倘若是鬼神来作损恼,应如是思惟:从无始以来,我一直是吃他的肉,喝他的血,我今将作酬报,把我头目髓脑,全部布施给他。于是观想剖开自己的身体,放在作损恼者的面前,并这样的对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