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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迷失男女-第3部分

小说: 迷失男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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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知道昨天坐您这个位子的是谁吗?”

  蒂姆摇摇头。

  “演《家庭结》的那个男演员!”

  “迈克尔?J?福克斯?”

  “不,是演他父亲的那个演员。”她的眼光移开了一下,接着说,“他年纪一定很大了,不过看上去仍然非常精神。”

  蒂姆拿起第一块饼干送入口中。完美的香甜,似乎径直散发到他脑海的中心点,让他突然之间食欲大开。那个演员姓字名谁?管他呢。迈克儿什么吧:他的素质还不错,有点像艾伦?艾尔达,只不过缺少艾伦的名气。春天大街墙壁上神秘隐没的字句再次浮现于蒂姆的脑海。迷离男女。

  他陷入深深的困惑,说到底,南希究竟是怎么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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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去的母亲2(1)     

  那天,《晨报》分类栏目中的讣告基本上没有提供更多有效的信息,蒂姆只知道了南希的年龄、家庭状况和葬礼安排。没有照片。蒂姆感到由衷的松了一口气,为了南希。他至少能想到——万一弟妹知道自己的照片唯一一次登在报纸上竟然是死讯配图,她一定会恨的。蒂姆盯着这块不足几英寸的讣告方格,发现这是在南希死后四天才刊登的。是不是要比普通的讣告晚一点呢?也许不会吧。文中也没有提到死因,只写着“毫无征兆”。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南希?卡林德?安德西,菲利普的妻子,马克的母亲,住在米尔港谢尔曼公园区苏必利尔北街3324号,就这样离开了她深爱的家庭和朋友。毫无征兆的,她放下手中的刮勺、和面缸,扯下她那干净漂亮的围裙,伸直双臂,紧贴在身体两旁,就这样从世界表面一点一点消失,留下一具洁净的、摆放成标准45o的尸体。

  蒂姆的心中泛起一阵罕见的骚动。没错,南希确实就是这样做了。这份讣告让他震惊,他不得不快步走到床边,坐下来。难道是基于她本人的意志?南希好像搭上了火箭,飞快地离开人世。菲利普的妻子、马克的母亲杀死了自己。现在,蒂姆明白了,为什么自己一开始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是菲利普的声音、菲利普说的话阻挠了他。那声音听起来仿佛被砸过了、夯实了,生怕泄露出一丝一毫的情感:好像菲利普的喉咙口还站着另一个人。菲利普就是这样阻挡着真正的菲利普说话。假如蒂姆永远不知道南希并不是死于平静的梦乡,菲利普可能会高兴之极吧。他会认定哥哥知道真相将意味着自己的过失,从某种程度上说,等于把一部分能力转交在哥哥的手中。所以,那种紧绷绷的、用足力气的嗓音一直要避免泄露任何信息。我想你应该已经知道了,南希昨天下午毫无征兆地死了。事情来得极其突然,我猜想你会说我很震惊。震惊。可能会有一小会儿的震惊,嗯?你用不着马上告诉我什么,但是假如你想过来参加周五的最后探访、周六的葬礼和所有别的事儿,你得先通知我。

  菲利普可能在对电话答录机说话。

  我不认为你会待在这儿,是不是?你什么时候想过要待在这儿呢?

  蒂姆一想到马克即将面对的一切,不由得心头颤抖。

  他发现自己双手互握,压在头顶上,好像生怕这条新消息会从头脑中跳出来,反弹在酒店的天花板上,还溅着血迹。感觉自己很像菲利普。由此,蒂姆放下双手,集中精力,调整呼吸。他该对弟弟说些什么呢?

  随着这个问题而来的是悲凉绝望,如同阴暗的巨浪,因为南希?安德西在死前几个星期、几天之中必有刻骨铭心的痛苦。这事儿很肮脏、很怪异。蒂姆当即作出了决定:除非他弄清楚南希为什么要自杀,否则就不会离开米尔港。这就好像是南希交给他的责任。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2003年6月12日

  我住进了普福尔茨海姆酒店,只是为了再次确定:我再一次回到了家乡。米尔港的声响翻滚在我的脑海里。马克e…mail中亲昵的声音;还有菲利普阴沉的嘟囔。甚至老爸沙哑的嗓子在粗声粗气的说话。在所有这些声音的中心,为什么不听听南希的呢?

  南希的嗓音很柔和,酥酥软软的。有一次她问我,你怎么能写出一本书来呢?我回答说,吓得心都跳到嗓子眼了①。她回复我一个可爱的笑容,眼睛微微眯起来。南希在米尔港燃气公司工作,处理客户投诉。菲利普则是约翰?昆西?亚当斯中学的副校长。他希望她把工作辞了。别人整天大喊大叫地对待他老婆,他觉得这种事儿和他的身份不配。但若深究起来,他的那份工作也差不多就是这么回事儿。其实南希可以因此开心一下,因为她上班居然能够惹恼菲利普。假如她要坚持每天去办公室,至少她应该摆出自己的尊严;这就是菲利普的观点。他曾有一次向蒂姆大声抱怨:整整一天,这些无知的蠢货黑鬼们就冲她喊‘操你妈的’!别告诉我你能日复一日忍受下去。

  南希曾这样说,菲利普,他们不无知,他们不是蠢货,而且他们不都是黑人。他们只是害怕没了煤气他们就会冻死。我们能解决一些问题,就是这么简单。

  菲利普则想知道:白人会有这样的问题吗?

  燃起公司的工作显然不是很轻松,但是她始终都去上班。到了晚上,她为菲利普和马克煮饭。很明显,所有的家务事都是她来做。职业女性,其实还有另一份全职工作,但我敢打赌她几乎没什么抱怨。对于一个出身猪镇的女孩来说,菲利普看起来确实像个金龟婿。一位正在成长中的教育界人士,他一天到晚都穿西装、打领带。很有可能菲利普私下里也向南希打开自己的心扉,很可能是一些小小的闪光点,少许的灵魂,这便足够让她确信未来几十年间,这些优点仍然会乖乖的待在他身上。想想这漫长的婚姻,想想她该如何忍受这个男人即将变成的模样啊!我还记得她一路小跑穿过走廊给我开门的样子,眼睛里闪着光,透过纱窗我都能清楚地看到。她有着充沛的感受力,却被荒芜,无望地渴求,最终变成无用的感情——除了对她的儿子。

  ① 作者此处用了一个短语Heart in mouth,本意为恐惧、心脏病,是在开玩笑。

  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杀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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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症?菲利普也许会这样告诉我。一段没处理好的婚外情?南希还没有那样浪漫风流,也没那么愚蠢。或是其它难以摆脱的羞耻?如果不是羞耻,那就是深深的罪恶感?为了什么,要有这样强烈的愧疚?因为没有做成的什么事情,一些没有付诸实施的举动?这看起来倒有点像南希愧疚的理由。

  勇气,坚定,听天由命,失望,真心实意,这些南希都拥有。也许是受到过去的某种罪恶感之毒害——当她有能力干预,当她需要干预时,她便兀自退回自己的过去,接着,惨剧发生了。那么还有什么可能性?一定有,我在想,有很强烈的恐惧,一种又强大、又古老的恐惧。她害怕她罪恶感的源头:如果有什么东西迫切需要她,那么她就是害怕这个东西。什么人,什么男人,隐现在南希过去的生活里。他把她吓得魂不附体。

  我们就从这儿开始南希的故事吧:我可以感到它即将搅起波澜。

  这倒让我想起了自己在七十年代末的曼谷遇到的事情:我感受到了死亡,确凿的死神,就在拥挤的大街上,它跳来跳去跟在我身后,却将其恶魔的印记征兆于我面前的越南女孩身上,她正跑着,赤身裸体,穿过拜蓬广场,向整个世界袒露那鲜血淋淋的手掌。

  让南希的过去和我的亲身经历拥有共同点——这想法很吸引我。就在真实生活的舞台后面,有一个无情的存在物,伏于黑暗,凝视着你,假使我们的南希无法从可怕的死神阴影下将那个人拯救出来……就好像对我来说,那个赤裸的越南女孩象征着一种救赎,唤醒了我个人的联想力;但对她而言,那是纯然的恐怖。

  我不能肯定我到底在想什么。我直觉自己的推断是正确的,但客观的说,实在太像我个人经历的衍生物。更别说还有我想象的成份。

  南希的事情——我怀疑我是否真的能看透事情的真相,是否能真的看到搭在她肩膀上的怪兽之利爪?但这只不过是刚开始,也许。

  透过普福尔茨海姆老楼的四楼窗户,蒂姆?安德西和迈克?普尔曾低头俯瞰杰斐逊大街,一辆车被大雪困住了,司机怒气冲天地举着轮胎撬棒砸向身旁的公共汽车,这辆被无辜泄愤的公车正慢吞吞地开向教堂广场。那个时候他们所看到的似乎才是真正的米尔港。

  天气燥热,充满了萎靡不振的气息,杰斐逊大街上车流稀少。从窗口看下去,有一位普福尔茨海姆酒店的服务生,穿着褐色短袖制服,懒洋洋地靠在路边的停车计费器上。街对面,一个驼背老人穿着泡泡纱的套装,系着蝴蝶结领结,还戴着草帽,俨然一副中西部老派绅士的体面装扮,从米尔港运动会所出来,正走下红砖石台阶。那是个让退休的法官和医生们喝完番茄浓汤、吃完火鸡肉再回家去的一个俱乐部。老人的身后,露出运动会所已然风化了的红砖墙,虽有斑驳,但看起来还是很坚固,同样,这个老人也有相同的韵味。蒂姆看着老人踏下了最后一级台阶,松了一口气,这才走上了人行道。蒂姆则在想,这位老医生把车泊在何处了?在会所前面的停车场里,一辆车都没有。

  这位穿着时髦的老人摆动着双臂,似乎想走得更快一点,他正要横穿马路。他快速地扭头,看了看两边,又突然挺直双肩,继续沿着杰斐逊大街走下去。在蒂姆看来,老人已经不像刚才那么平静自如了。毕竟他应该刚刚用完午餐,现在却走得急匆匆,乃至走路姿势都显得怪里怪气。

  突然,一辆黑色加长的古董轿车像一列可怕的梦中战车横冲出来,笔直地朝老人开过去。蒂姆在窗前看呆了,老医生显然也已经发现了,仅仅迟疑了一下,他朝路边退去,眼睛紧紧盯着行将冲来的轿车。轿车跟随着他躲避的方向,迅速调整,丝毫不减速。“快跑啊!老头!”蒂姆大声喊出来,始终无法相信自己正在目睹一场蓄意谋杀。“跑!快跑!”

  黑色轿车转向左侧冲上人行道,老人奋力向前一跃,刚站稳便拔腿就跑。酒店停车场的服务员也消失得无影无踪。急速滑动的轮胎发出尖利声响,如同一条发动攻击的眼镜蛇,这时,草帽腾现在半空中。“不!”蒂姆尖叫起来,额头重重地砸向冰凉的窗玻璃。车轮底下,露出一只肩膀,泡泡纱的套装,还有几缕灰白的头发。

  玻璃被蒂姆的呼吸呵出一团白色。

  黑色轿车驶向了路中央,无情无义,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仅仅过了一、两秒钟,蒂姆却觉得时间被拖得太漫长,加长轿车提了速,驶向了格兰德大道。老人依旧躺在水泥地上,长腿伸得笔直,一只胳膊怪异地伸出来。蒂姆本想看清轿车的车牌号码,却还是没能做到。

  还有别人目睹了这场谋杀事件吗?蒂姆急转身,找到酒店房间里的电话,抄起电话便走回窗户前。这时候,街道上冒出了一群人。两个男人穿着宽松夹克,一人身上的是锈红色,另一人的是海军蓝,站在汽车旁。穿海军蓝夹克的男子还戴了一顶黑色长舌帽,帽子遮住了大半张脸。另一个男子和一个年轻女士跑向了穿泡泡纱套装的老人,蒂姆观望着,却看到他们伸出手,那位受害者竟然没有死,甚至没受一点儿伤,握住他们的手,把自己从地上拉了起来。还有一个年轻姑娘戴着对讲式耳机,小跑着穿过人群,手中拿着那顶草帽。一个男人从车里走出来,戴着软呢帽,穿着细纹西装,似乎那个黑色长舌帽对他说了什么,他也点头回应。这个从车里出来的男人,也戴着对讲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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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蒂姆把玻璃窗抬起来,半个身子伸出去。原来穿泡泡纱的男人并不是个老头,又接过硬草帽戴起来,还和那个年轻姑娘有说有笑。大部分人都重新各就各位。黑色轿车又开回了杰斐逊大街,街上出现了一条迷你滑轨,一个男人只穿了短裤,上身袒露着,骑跨在座椅上,身旁有一架大型摄像机。

  是外地来的电影公司,他们把杰斐逊大街当成了电影场景。

  蒂姆看着穿着泡泡纱套装的演员上了台阶,走进米尔港运动会所黑漆漆的门廊,准备再来一遭。同样,街道又变得空无一人。几分钟后,老人又会出现在红砖石台阶上,加长轿车会再次冲撞上他,逼真的谋杀便如此重演。甚至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下去,直到天色变暗。

  蒂姆关上了窗户,走到了写字台旁,电话座机就安放在他的日记簿旁边。他拨通了总台,询问外面究竟是在干什么。“我感觉好像是在拍电影?或是什么电视剧?”

  “是电影。大投资,大片!导演很有名,就好像科波拉、西塞克斯那样的大人物。剧组会在外面大街上再拍上两天,接着他们会去仓库区拍下面的戏。”

  蒂姆记得仓库区,就在格兰德大道以南几个街区,他在米尔港那会儿那里还有真正的仓房。那时候的事儿他都记得很清楚,假如你询问普福尔茨海姆酒店的总台服务员“摄影”的事儿,他们就会彻头彻尾地误解成另一番意思①。“哦,”蒂姆接着说道:“有煤气灯、鹅卵石路面,该是拍什么呢?黑社会的黄金年代?”

  服务员回答:“劫匪、大盗、冲锋枪。只要他们想拍一个关于芝加哥早年的电影,就会来米尔港。”

  ①  作者在此略带讽刺,因为“摄影”和“枪杀”可以是同一个词:shoot。

  蒂姆再次走到窗旁,演员还在那里装扮成退休医生、走起路来双臂摇摆,跌跌撞撞地走在人行道上;他很成功地演出了紧迫的感觉。这当口,黑色梦幻杀人车提速上路,也许车厢里还有备用胎呢,从杰斐逊南街开出来,事实上,这时候已经不再是杰斐逊大街,而是旧时代芝加哥的一条街道,迪尔伯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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