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熬糨糊-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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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过道:“龙儿,这不可能。当年你说的时候我就告诉你了,我只喜欢和你一个人在一起,男人三妻四妾的用情不专,是我最看不上的。”
小龙女用最后的力气说:“过儿,我死了,你可以一心一意地对她了啊。”
杨过依然坚决地摇头:“龙儿,我不会离开你的,我要和你一起死。”
小龙女突然回光返照,坐了起来,急道:“过儿,不可以,不可以。你应该健康地活着,和郭襄妹子一起幸福地生活。”
杨过抚摩着小龙女的鱼尾纹,温柔地说:“龙儿,你放心,我不会娶她的。”
小龙女终于绝望地倒下了,最后问道:“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你真的不喜欢她吗?”
杨过说:“我是她心目中的大英雄,如果我娶了她,她会看到我上完厕所系不上裤子的狼狈样,那我的形象岂不是全完了。”
小龙女死了,她太爱杨过了,死前她很欣慰,因为她知道,她死之前,杨过最后告诉她的,是一句实话。
从混混到寿星new
王重阳是出了名的英雄好汉,在京城得罪了太师,被发配到广西,但两个解差走了一半没了盘缠,只好在半路上私刻了回文公章,把他扔在这个小县城里了事。
周伯通的脑子不太灵光,六年的铁窗生涯只想明白了一个问题——做混混的时候跟错了大哥。
进了监狱,他没有看错人,和王重阳结为兄弟是他一生中最为正确的选择。
监狱里的王重阳很需要一个兄弟——他这样的英雄好汉总不能每天自己打洗脚水吧?
出狱后,王重阳创立了全真教,收了很多徒弟。开始的时候,他只想多找些人手去寻太师的晦气,但最后,他的武功成了天下第一,就忘记了这个念头——做光棍时,什么都可以不怕;但做了天下第一,就不能不怕了。并且,在重阳宫里,他比皇帝的地位还高大,找太师报仇实在和身份不符。
王重阳是个念旧的人,没有亏待周伯通。周伯通成了师叔,每天都有人给他打洗脚水了。在重阳宫里无所事事,周伯通又想通了一个问题——功夫一定要练得好好的,但再遇到打架的时候自己能不动手就不动手。三十六计的精华全在最后一条:走为上,如果走不掉,装疯卖傻就该成为第一选择。
在被黄药师关押的十五年里,周伯通装疯卖傻捡回了一条性命;逃离桃花岛后,周伯通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他和柯镇恶、洪七一起遇到了沙通天、灵智上人等大批对手。当时,洪七功夫已废,柯镇恶本来就是个废物,周伯通一个人对付那么多敌人可没有把握,于是,他坐在那里和灵智比起了闭气功——如果洪七和柯镇恶死在敌人手上,只能怪他们学艺不精,假如真的这样,周伯通逃跑的把握是有的;但不能先跑,先跑会被骂没有侠义精神……这是周伯通遇到的最大难题,他装疯卖傻的公关能力在此时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临死的时候,瑛姑守候在他身旁,问:“伯通,你的一生有没有什么遗憾?”
周伯通哈哈大笑说道:“我高高兴兴玩了这么多年,那些和我同样有大侠称号的人都死光了,我有什么遗憾?最可笑的是郭靖,居然劝我和他一起守襄阳,你说我会有那么傻吗?”
瑛姑很吃惊:“这么说你的傻样都是做给别人看的了?”
周伯通也吃惊地反问:“怎么?你真的不知道吗?当然啊,不然我不也早完蛋了?”
瑛姑没说什么话,眼睛里含着泪水,走出了屋子,一头扎到河里,连个泡都没冒就死在了周伯通前面。
看看我的眼睛new
熟读历史的陈家洛当然知道宋朝年间慕容复的故事,但是陈家洛鄙视慕容复,因为他口中所述、心头所想的不过是个人的一己私利。为了恢复自己的王朝,奋斗固然无可厚非,但是为之放弃自己的情人王语嫣则是不可饶恕的。
“我比慕容复要高尚得多,我放弃咯丽丝,为的是全天下的百姓,为的是恢复汉家的河山。”陈家洛在教育后代的时候经常这么说,他告诉红花会的弟兄们,“我们的事业是恢复大汉江山,驱逐鞑虏,为了这样革命性的事业,放弃一切都不足惜。”陈家洛对自己的魅力颇为自负,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劝动自己的情人去委身一个她并不喜欢的人。
偶尔,陈家洛也会想起咯丽丝,但每次他都能说服自己,因为他觉得在他的劝说下,咯丽丝的身体已经献给了一个伟大的事业,虽然这事业没有成功,但她依然是高尚的,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革命第一,情欲第二。这是陈家洛给自己定下的座右铭,很多年后,在遥远的俄罗斯,一个叫保尔·柯察金的人实践了他的口号。但保尔显然不如陈家洛彻底,他非但无法劝自己的情人加入革命,甚至冬妮娅还因为他的革命而放弃了他。
香香公主死后,陈家洛娶了她的姐姐霍青桐为妻,在他们共同生活的几十年里,霍青桐总为一个问题头疼——如果香香公主咯丽丝还在人世的话,究竟她们两个谁是妻,谁是妾?
其实这是个无聊的问题,霍青桐知道自己无聊,可她总是要去想,谁让女人天生就是奇怪的动物呢。其实,按她们姐妹的情谊,不至于去争什么大小。也许开始这样可以,可是几十年后呢?普通的日子不会永远充满浪漫——但她不敢向陈家洛探询,陈家洛也从来不正视她的眼睛。
最最让霍青桐想不通的就是这一点,为什么陈家洛从来不正视自己的眼睛?无论是说话,做事,吃饭,甚至作爱的时候,陈家洛都没再看过她的眼睛。这样的状况能够保持几十年,对陈家洛来说难度实在太大了啊。
“你为什么不看我的眼睛?它们不够美丽吗?”结婚二十年后,他们的孩子已经有了半打,霍青桐终于忍不住了,问陈家洛。
“胡说什么?都快40岁了,怎么还像个孩子。”陈家洛回答说。
“但你为什么不看我的眼睛呢,从来没再看过,咯丽丝死后,直到现在,为什么?你心里怎么想的?”霍青桐不依不饶。
“怎么可能?我怎么会不看你的眼睛?乱讲。”陈家洛回答。
“那你现在看看我的眼睛,好吗?”霍青桐的语气已近乎哀求,二十年的夫妻生活中,她从来没用这样的语气与陈家洛说过话。
“我看,我看,我看看看。”陈家洛把眼睛的方向对准了霍青桐,“这样总可以了吧?”
霍青桐的眼睛里已经见到了泪花,她摇摇头,说:“不是这样的,你的眼睛虽然方向朝着我,但焦距并没有固定在我的眼睛上,难道这我还感觉不出来吗?”
“无理取闹。”陈家洛甩着袖子走了,留下霍青桐一个人在屋子里流泪。
陈家洛的红花会声势越来越小,事业越来越艰难,他的脾气也越来越不好。乾隆治下的子民生活很富足,渐渐也忘掉了前朝的林林总总,满人治理国家的水平其实并不比汉人差。
那次以后,霍青桐再也没让陈家洛看她的眼睛,但“他总还算一个有情有义的人”,霍青桐只能用这样的话安慰自己。
从很小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和咯丽丝固然美貌,但Style完全不同,她们身上相像的地方,只有一双眼睛。
绝望的爱情new
令狐冲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宁中则。
八岁的时候,令狐冲在汉中城流浪,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什么时候开始流浪的,从记事开始,他就是一个人过日子。隐隐约约地,他能回忆起曾经有一个叫花子和他在一起,但后来,叫花子死了,他只有一个人出去讨饭。
稍大一些,他发现死了的叫花子留给了他一本书,只是靠着这本书,他才能将自己和那花子联系在一起。
可惜他并不识字,书只能用来做枕头,毕竟,它能在他的脑袋和石头之间起到缓冲作用。
那天,已经很晚了,好在月光还能从破了的天棚上泻下来和令狐冲的眼睛呼应。对着若有若无的月光,令狐冲失眠了。
和许多八岁的孩子不同,令狐冲在思考人生,思考走什么路和做什么人的问题——前提是肯定不做一辈子叫花子。诺曼·文森特·皮尔说,逆境要么使人变得更加伟大,要么使他变得非常渺小。困难从来不会让人保持原样。松下幸之助也说,只有经得起环境考验的人,才能算是真正的强者。
令狐冲要做的是强者,所以,当一个丐帮三袋弟子按着他的头让他拜师的时候,他死活不答应。他不觉得做一个叫花子会有什么前途。强大如萧峰者,就算做了丐帮的首领,还不是被逼着跳了山崖?
矛盾就是这样产生的,既然讨饭,就是叫花子;是叫花子,就要加入丐帮;丐帮的大爷们已经占领了汉中所有的地盘。这样,令狐冲就无饭可讨了。
饿了一天的令狐冲突然想起了自己还有一本书,于是就在书坊快上板的时候走了进去,想用书换两个馒头。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用一本书换两个馒头当然可以接受,但书坊的伙计不敢接受,因为他看到丐帮的四个弟子已经走过来了,他们的面色并不好看。
为首的丐帮弟子并没有打令狐冲的嘴巴,也没有踢他的屁股,只是笑嘻嘻地说,你要答应我加入丐帮,我就给你买馒头吃。
一个正在书坊里踱步的中年人冷冷地道:“丐帮弟子什么时候这么不争气,欺负起孩子来了。”
中年人身边的女子蹲下来,替令狐冲抹了抹眼泪,狠狠地盯了丐帮弟子们一眼。
丐帮人立刻感到了一股寒意。
中年人从伙计手里拿回书,瞥了一眼,对丐帮弟子们说:“这个孩子我要领上山,你们有意见可以提了。”
领头的丐帮弟子道:“岳不群,你插手丐帮的事,就不怕麻烦再也断不了吗?”
中年人没有说话,那女子却站起身,抬手给了丐帮领头分子一个嘴巴,喝道:“没规矩,我师哥的名字也是你叫得的?”
结果大家已经很清楚了,令狐冲跟着岳不群和宁中则上了华山。后来,岳不群给了令狐冲很多本书,并教他认字,但始终没有还给他他自己的那本。
令狐冲上了华山,太过兴奋,早忘记了那本书的存在。
再后来,岳不群决定把自己归在气宗一边,因为他练成了紫霞神功,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失传已久的《紫霞秘笈》的。
令狐冲并不关心这些,他的脑海里不停地浮现着宁中则掌击丐帮弟子的镜头,并且是一帧一帧地分解播放。那个镜头贯穿了他一生的梦想,实在是完美的一击。
令狐冲知道自己爱上了宁中则,终其一生,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个秘密,绝望的爱情。
跋:无意义写作的乐趣new
王小山
从前,别人对我说,看书要看出意义来,那些书都是为了教育你才写的。
得解释一下,上面说的“从前”,就是在我很小的时候,很小意味着我什么都不懂,而“别人”都是我的师长。也就是说,在我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师长教育我,书(文章)乃为“意义”而写。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读《雷锋的故事》,里面有雷锋抓特务的段子,让我很受教育,没事也盯着那些修鞋的、卖菜的、大街上闲逛的,试图发现一两个特务,但一个都没发现。于是我写了一个故事,在故事中让这种妄想变成了现实:主人公(不是叫小刚就是叫小明,我忘了)有着很高的警惕性,一天在大街上走,发现两个国民党狗特务躲在汽车底下发电报……一个叔叔看了我的故事,笑得不得了。我本来还想他会到我爸爸面前口角春风,让我得到几句表扬呢。可是没有。这让我很沮丧,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也不知道叔叔为什么笑,那时候我还不到十岁。
后来也还读书,就不太寻找“意义”了。上了中学,忽然喜欢起鲁迅来,尤其喜欢《故事新编》,便开始了模仿。记得一次老师出题目,让大家扩写课本中的《曹刿论战》,我写得很长,描述曹刿怎么背着破包袱、一脸煤灰去跟肉食者们见面,说些俏皮话等等。曹刿的形象活脱脱地就是从《故事新编·非攻》里的墨子化出来的。没想到居然得到了老师的表扬,那大概是初中二年级的事,到现在,我还对我的那位老师心存感激,因为后来我知道,也有人在中学时代和我一样在作文里胡说八道,但得到的是无一例外的痛斥。如果说,我这些不成型的文字有所渊源的话,那渊源就是《故事新编》和中学时老师的鼓励。我知道自己学得不好,不过这可怪不到鲁迅先生和我的老师头上。
再后来,大了一些,终于能够看懂一些书里的“意义”了,又感到好笑,那些意义,那些意义啊,似乎并不比我小时候奶奶教给我的话更高明。比如,奶奶曾经告诉我,“别信那些说漂亮话的人”,这个“意义”要从一般书里看出来可真不容易;再比如,奶奶还告诉我,“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出来的”,这个“意义”似乎也不像听起来那么简单。而我奶奶只是一个农妇,一个字都不认识,一本书都没读过。
我现在走上写字赚生活费这条道路也是出于无奈,因为成年后才发现,我除了会写几个字外什么都没学会。差强人意的是我的酒量,可惜好酒量只会浪费更多的钱,却带不来收入,遗憾,只好戒掉了事。
目前我还算不上是个作家。《辞海》里对作家的定义是:古指文学上卓有成就的人,今泛指具有一定成就的文学创作者。这里可以看出,想成为作家,“成就”是必不可少的——虽然对现在的作家在成就上的要求没有古时那么高。我不认为自己有什么成就,甚至还经常弄出些文法错误(听朋友说上海专栏作家小宝先生在看完我的一本书后,在他的专栏里为我指出一些,可惜没看到小宝先生的原文,无论如何在这里感谢一下先生),所以写这些故事的时候就少了作家特有的那些“责任感”,觉得故事性文字完全可以成为自己胡说八道的工具。假使日后我能够成为一名作家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