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番外合集-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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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继续低头啃冰棒,免得溶化。
看著我,他又露出了奇怪的表情,说:「……我第一次见到你哥石瑞,他也舔著冰淇淋──纯真天然的脸却作出淫猥挑逗的动作,像是天使的身体里包藏著魔鬼的诱惑……」
听他这麽一说,害我意识停了半分钟之久,让夹层冰棒差点没塞住我的喉咙。
「没想到……你居然也有一模一样的魅力……」他继续作梦般的说。
「你、你、你、」我立即退开三步远:「原来是个变态!」
黑鸡皱著额头,嘴却拉出开怀的幅度:「你们两兄弟怎麽都爱叫人变态?不愧是同一个爸妈生的。」
「你这样不是变态是什麽?」我小声嚷著,囫囵吞枣把剩下的冰棒吃完,心中想著要怎样甩开这只变态死黑鸡。
6
犹在思考要怎样才能骗这只黑鸡提早送我回家时,他突然指著我的脸笑了:「小弟,嘴边还沾著巧克力哦!」
我反射性的伸出舌尖舐舐嘴角,嚐到了右边处有残馀的一丝苦甜味,嗯,黑鸡没骗我。
说时迟那时快,我眼里的风景突然被一片黑色所淹没,是他的身体欺近,然後抓住我的头,接著湿湿暖暖的东西掩盖了我的嘴。
这只死鸡、这只死鸡竟敢亲我!
呆立三秒钟,冷静,右手随即一拳往他肚子送过去,他痛哼一声向後跌出一步,捂住肚子。
「还不承认你是变态?原来你也跟Vincent一样是死同性恋……」我愤恨的说完,用手往自己的嘴使劲擦拭,要把这烂人的口水擦掉。
「……是你不好,你刚才舔舌的动作太诱惑……」他停了一会,眼中出现茫然:「……我从来没这麽失控过……」
他居然露出手足无措的表情──到底是谁占谁的便宜啊?
愈想愈气,我上前纠住他的衣领责骂:「可恶,你知不知道刚才是我的初吻?我本来是要保留给未来另一半的……」
「初吻啊,那太好了,这麽说来是我赚到了?」他刚才的慌张眨眼全不见了,换上原来的表情:「那我给你回吻一次,算是赔给你,好吗?」
「赔?这种东西怎麽赔?你看起来一副情场老手的样子,怎麽说都是我吃亏。」我继续用力擦嘴:「算了,我就当自己被狗咬了一口!」
死黑鸡居然意犹未竟的咂咂舌头,说:「要是能经常享用如此香甜的吻,我情愿当一只狗……」
变态!变态加三级!!
看我气的说不出话,他又笑了〈我发现他很爱笑,却老是笑的一副坏坏的样子惹人厌〉:「好了小弟,别生我气了,来,我告诉你治那只狼犬的手段……」
他向我招招手,像是要招引蜜蜂投入花朵陷阱般的不安好心,可是,我受不住勾引,脚不由自主的朝他走过去。
「我警告你哦,方法最好是有效,否则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把你挖出来,拆你的骨,扒你的皮,断你的筋!」学坏蛋放狠话威胁他。
奇怪,我装的够凶了,他怎麽一点也不怕,反而开心的不得了?
「放心,我的建言绝对有效,而且这方法,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能用!」他笑的得意。
我开始对整Vincent那臭男人的计画深具信心……
七点整,黑鸡将我放在Vincent家楼下,哥已经等著我了,瞧他脸上的疲累与憔悴,作弟弟的我也不忍心,冲向他怀里抱住他叫:「…哥……」
哥也回抱著我,拍拍头说:「笨弟……对不起……」
「没有啦,哥,是我性子太急、口不择言,以後……以後我不会了。」把头往哥胸膛蹭,偷个空往站在身边的Vincent瞄上一眼。
果然──臭男人的脸色不对,勒紧拳头,额头上的青筋都冒出来了。
哥听了我的话,终於疏展眉头,问:「一整夜呆在外面累不累?吃早餐了没?」
我摇头,手继续抱著哥不放,打算气死Vincent:「黑鸡带我吃过早点了,不饿。」
「黑鸡?」哥抬头看著皮肤黝黑的男人,想笑又不敢笑的说:「笨弟,人家是黑鹰,你怎麽那麽没礼貌,给人乱取绰号?」
我噢了一声,当听到了,反正鹰跟鸡差不了多少,我私底下爱怎麽叫就怎麽叫。
哥对黑鸡说:「黑鹰,让你照顾我这笨弟一个晚上,真谢谢你……他没给你添麻烦吧?」
黑鸡居然客气的笑:「没有,小弟果然跟你形容的一样,天真活泼又可爱……」
哥脸色变了,我也一样,忙问:「哥,你以前跟黑鸡……黑鹰提过我?为什麽?」
难怪这只死黑鸡一直强调他早就知道我这个人的存在了,原来哥是罪魁祸首!
「閒聊……閒聊的时候提到的……」哥有些吞吞吐吐的解释,又对黑鸡说:「黑鹰,你可不要……」
黑鸡向我丢了个心照不宣的眼色,说:「没有……我可是非常爱惜自己的羽毛……」
没错,黑鸡,不准你把亲我的事告诉哥,太丢脸了!
哥却放下心,对我说:「好了,没事就好,笨弟,你先上楼去准备一下,我得先到学校去了,待会老板会回来接你……」
我依依不舍的离开哥怀抱,却见一直默默不语的Vincent已经到了快要火山爆发的地步──趁哥没注意,我终於可以回他同样轻视挑衅的眼神:怎样?有种你杀了我啊!
黑鸡说的果然没错,Vincent是个独占欲特强的醋罈子,要是有人敢碰哥,他可是会气的想立刻把对方给杀了──可是,我有免死金牌,谁叫哥最疼的就是我这个亲弟!
黑鸡建议我,只要在认同他们的事情上退一步,不但可以重新夺回哥的宠爱,任我撒娇任我抱,Vincent就算气到快吐血,也杀不了我骂不了我,只能眼睁睁的吃醋,吃大桶醋!
黑鸡,感谢你!
毕业典礼结束後,中午David招待Vincent、哥、大个子和我到某间高级的餐厅吃饭,结束後我回去睡了个简短的午觉,就收拾包包准备坐火车回家了。
同样坐上Vincent那辆车,可这次我拖著哥一起坐在後座,故意大摇大摆牵著手,还小鸟依人的偎在哥身边──哈哈哈,看他眼中欲置人於死的杀气,我开心的嘴巴都闭不上了。
车上我对哥说:「哥,昨天我想通了,你喜欢跟谁在一起就一起,我不会阻挡也不再无理取闹了,不过将来爸妈那边你得自己去疏通哦!」
「弟……」哥被我一席话感动的快要哭出来了,握紧我的手,像是有千言万语想表达,却说不出口。
我点点头表示了解,临下车,哥问:「笨弟,我陪你进去等火车吧?」
Vincent终於忍不住发难:「瑞瑞,小华这麽大一个人了,可以自己一个人坐火车;你回来……不对,坐回我身边……」
哼,独占欲真不是普通的强,看我再送你一个临别礼物。
「哥……」施展出我们石家特有的撒娇绝技,再往哥身上擦擦挨挨的,顺便对那位眼睛冒火的臭男人投以恶意的嘲笑:「你研究所都考上了,有空也要常回家嘛……」
「好……快去买票吧,火车要进站了……」哥显然不知道身边潜伏著暗潮汹涌。
一俟我关上车门,哥也坐回前座的老位子,Vincent像是甩掉什麽大麻烦似的急急扬长而去,我则冷笑数声,心想总有一天还会再交锋的,Vincent臭男人,洗好脖子等著我吧!回去我一定苦练武技,终有一天把你打在地上求饶!
正要走进火车站,一辆拉风到引人侧目的流线型跑车停在身边,我不以为意的继续往站内走。
熟悉的声音突然在身後响起:「喂,小弟,别走那麽急!」
「……乌骨鸡?你来做什麽?」嚣张的鸡,不管走到哪里都引人注意。
「你怎麽又给我取了好笑的绰号?」他的口气有些不满,眼里却尽是开心:「上车,我送你回家!」
「你有没有搞错啊,这可不是吃完晚餐送女朋友回家那麽简单,从这里开车到我家起码要两三个小时……」
「反正我没事,就当是郊游踏青罗──赏个光吧!」他又露出那种勾挑诱惑的笑。
不知为何我心一动。自从被他亲了之後,只要看见他坏坏瞅著我的眼神,心脏就会不由自主的紧缩,像现在这样……
「快上车啦!我也顺便有件事要找你商量一下……」
有事商量?他一个飙车族头头能有什麽事找我这清纯善良的学生商量?不过想想,如果搭他的便车回家,我可以省掉几百块的车钱,何乐而不为?好,打定主意,迅速上了他的车。
「到底什麽事?快说!」绑上安全带,我问。
他将车缓缓使出,浑身漾满得逞奸计的喜悦:「小弟,别急,听我慢慢说……」
往後的岁月里我一直懊悔不已,当时为什麽要上了这部贼车、还答应他要求我帮忙的事?害我从此被他吃的死死的,一脚踏入万劫不复的深渊里……
7
暑假长长两个月,傻妹高一升高二,每天要到学校上辅导课,爸妈白天上班,我一个人在家无聊的要命,本来想找个打工赚零用钱,可是没发现什麽好工作,最後答应帮阿姨辅导她即将上国中的双胞胎女儿英数等科目。
还有,一周三次我比以往更勤奋的上道馆练跆拳,把所有对练的大哥大姐小弟小妹都当成Vincent来揍,害得道馆里所有人一见我就避而远之,无趣透了。
总而言之,以上就是七八月炎热日子里我大略的生活。
叮铃铃,叮铃铃,叮铃铃───不太想接电话,可是,电话铃声就是有种魔力,不管你手头上正在做什麽重要的事,都会忍不住停手,接起那话筒。
「喂,你有权保持缄默,但是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看看来电号码,捏著鼻子说话,想也知道又是那个穷极无聊的变态打来的。
「……小弟,要找你很难耶,好好的一个暑假干嘛老往外跑?」带著戏谑的声调,一下子就让人联想起那种奸奸的脸貌。
「笨蛋啊你,就因为是暑假才有时间往外跑!」我一听他的声音就会忍不住耍起性子:「倒是你,死黑鸡,你别再虚度人生做飙车族头头了,找个正当工作做,学我一样将来要贡献自己报效国家社会!」
就是这只鸡、就是这只鸡,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出我家的电话号码,上次从台南开车送我回家後,以後每隔个三五天就会打电话来骚扰一下,却还美其名为问候我。
他是不是晚上忙飙车,白天太无聊才学女孩子打电话聊八卦?呿,我才没那麽多的美国时间陪他哩!
「我有工作啊,只是时间比较弹性。小弟你搬家的行李准备好了没?过几天我会南下高雄谈生意,顺便帮你搬行李……」
「……顺便帮我搬行李?没诚意,不用了啦,我东西又不多,自己会搭公路局的车子,不用你鸡婆。」我故意挑他语病。
「公车可不会刚好停在我公寓门口,小弟,你别客气,我很乐意为你做任何事。」话筒再次传来他带著挑逗意味的语气。
黑鸡这麽说是有原因的,上次哥毕业典礼後,他在台南火车站前逮到我,巧言令色的诱我上了他那台拉风到足以令人发指的流线型跑车,展开不怀好意的笑容,说要送我回家。
想想耗的是他的油,我又可以省下车资坐零用钱,何乐而不为?一时糊涂就上了贼车。
驶回屏东的路上,他向我做了个提议,说最近为了拓展生意的版图〈我猜是拓展帮派的地盘吧〉,在南部的时间多了,就在高雄买了间公寓,好方便他谈生意〈是械斗吧〉时有地方栖居;公寓地点正好在我学校附近,他希望我在读书期间能搬进去,当他人不在时帮他看房子。
「咦,有这麽好康的事吗?」当时我极度怀疑的问他:「你该不会是想藉机骗我吃了我?我记得你跟Vincent一样是死同性恋……」
他脾气倒好,听我骂他也不生气,只是陪著笑脸说:「我不是同性恋,真的!而且我一个月顶多下来三四天,空屋没人住容易发霉,才拜托你帮这个忙的,好不好?」
看来挺有诚心的,况且,一个月他只来住三四天,这意思就是说,大部分的时间都没有房东管我,好像我才是公寓真正的主人……
「你说你不是同性恋谁相信?哪有人会无聊到随便往身边抓一个同性就吻下去?」我兀自怀疑的问。
「当时真的不能怪我,谁叫你舔冰棒的样子太淫……太好看了……」他边开车边说,我好像听到他吸口水的声音。
我还在考虑,住在外面的确比住在宿舍自由,可以享有个人的自由空间,黑鸡也保证不收房租,水电费由他支付,怎麽看都划算,可是……看看他一脸坏胚样,这赌局……负率极高。
看我迟迟不决定,他又说了:「……书房里我刚添购了最新型的个人电脑,搭配高画质的液晶萤幕,还申请了宽频线路,可全天不受限制的上网,如何?」
「好,我搬过去!」脱口而出。
搬家的事就这麽拍板说定了,现在想想,好像又中了他的计。这只死黑鸡,永远知道什麽时候掏出一颗糖,诱惑我这个涉世未深的清纯少年一步步走入他设下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