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哈佛我的似水流年 >

第4部分

哈佛我的似水流年-第4部分

小说: 哈佛我的似水流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七、你们都是小孩

那天我坐在赵荣房里。赵荣矢口不提计算机和程序,却一直打听丁宜圆的爱好。他分明早就跟丁宜圆认识,而我才认识她没几天。

“赵荣,你爱上她了?”我问。

赵荣直摇头。

“你当我不知道?你进别人的房门随随便便穿件衣服,说话也嘻嘻哈哈;那天到丁宜圆的办公室找她,偏偏穿得整整齐齐。快说,那天你费了多少时间梳头洗脸刮胡子?”

“我都记不清你在说哪天。”

“就是那天!你还装蒜。你红着脸拿张纸凑在她身边——我正好路过她办公室门口。你的手都不知往哪里放。平时你挥洒自如,一不小心把什么东西碰翻了,连眼都不眨一下;那次你把人家桌上一只小毛毛熊弄到地上了,像砸了个宝贝,不停地说对不起……”

“瞎说什么!”

“你爱上她了。”

“八字还没一撇呢,”赵荣算是承认了。

“快说,快说,你们怎么认识的?”我兴奋了。

原来赵荣在北大时就对丁宜圆有意思。大二的时候他们搞联谊宿舍,两个宿舍联上了。后来他注意上了丁宜圆,有时故意去她常去的那个食堂或自习室,找机会说句话。只是丁宜圆对他不冷不热,不知怎么办好。

“还有些什么来往,”我笑着问,“摸过她的手没有?”

“握过手——小家伙问这些干什么?”赵荣不满地往我头上弹了一指头,“快把你师姐的秘密都抖出来!给我出点主意……”

“确实,该怎么办呢?”我用手撑着脸,沉思起来。

“两个人鬼鬼祟祟在干什么呢!”门外一阵爽朗的笑声。我猛一转头,眼前一亮,方晴走了进来。她方脸,头发格外黑亮。一件火红的T恤衫裹住她丰满的胸脯。

“赵荣爱上了丁宜圆!”我一下子站起身,向方晴汇报。

“小孩,”赵荣很尴尬,“乱喊什么!”

“你也是小孩!”

“跟我比起来,你们都是小孩,”方晴得意地说,“小孩们,有空到我屋里玩。”

一天,我做完作业,从自己房间往lounge走,想在那儿歇一会儿。快到厨房旁边时,我被一间屋门上的字条吸引住了:

年少轻远别,情薄易弃置

是《西厢记》中的一句,用欧体楷书写的,笔意既合法度,又慷慨放纵,极有魄力。下面是方晴的签名,挥洒灵动,像黄庭坚的行书。

我敲了敲门。门开了一半,一双大而圆的黑眼睛看着我。方晴身子还藏在门背后,一只白嫩的手把着门边。

“原来是你,小家伙。等等,我换换衣服再放你进来。”她说着把门关了。屋里有衣服的轻响。片刻门又开了,方晴穿着条红色休闲裤。她二十九岁,虽然看上去也不过二十出头。

窗下摆着方晴的床,铺了紫色带红花的床单,被子叠得方方正正。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里漏进来,在床上印出明艳的斑斑点点。

“难得的好天气,怎么一个人躲在屋里?”

“我正看书呢。”

床边的椅子上放着一本大字影印的《红楼梦》,庚辰抄本,装帧精细。

“原来是《红楼梦》,”我说,“怪不得你这么着迷。”

“你还挺骄傲,连《红楼梦》都瞧不起。”方晴请我坐在床上,自己坐书桌。

“你觉得A系的人都不懂文学,这是偏见,”我不高兴地说,暗暗决定要表现表现自己。为什么要在她面前表现自己?说不上来。我偷偷看方晴,恰好和她对视。她的目光略带嘲弄。我心里哆嗦了一下,斩钉截铁地说:

“可悲!现在人人都以为自己是红学家,真正懂《红楼梦》的却寥寥无几。”

“是吗?你觉得自己最懂《红楼梦》?……我倒要问你一个很俗的问题……”

“既然俗,为什么要问?”

“先听问题!你才十七岁,我比你大多了……所以我叫你干什么你就得照办;问你话你就要好好回答……《红楼梦》当中的人物,你最喜欢哪一个?”

“我最喜欢林黛玉。你呢?”

“你的欣赏角度也太大众化了吧。我喜欢史湘云,她英姿飒爽。”

“这没什么,喜欢史湘云的人也多的是。”

“你为什么喜欢林黛玉?”

“因为她才是美的象征。林黛玉本人实际上并不招人喜欢——她嫉妒,小性,爱闹脾气,对别人也不好。可是她代表着整个大观园的女性。大观园是女性美和自由的象征,它和宁荣两府以及更广大的黑暗、污浊、丑陋的社会相对抗。林黛玉就是在这种对抗中显示出她的美来。”我冲口而出的话听着像背书。

“你还挺能说呢!”方晴大笑,“那么你讨厌薛宝钗?”

“虽然我更喜欢林黛玉,可我并不讨厌薛宝钗。有人深信她是内心阴暗的坏人,我从不这样认为。她和林黛玉一样,都是‘水做的骨肉’,是须眉浊物的对立面。她们都是美的化身,只是代表着美的不同方面。事实上,我也喜欢薛宝钗。”

“两个都喜欢?你还挺花心。人小鬼大。小小年纪不学好……还不快滚出去!”

我们都笑了,接着谈了很久。我虽然宣称自己读过若干遍《红楼梦》,但不如方晴熟悉,真谈起来就没了自信,所以只是小心地听她说。她本科念中文系,很早就酷爱《红楼梦》。

“如果有人说‘你真像《红楼梦》里的女人’,那就是一句赞美的话。反之,要是有人说‘你真像《红楼梦》里的男的’,那就是骂人了。遇到心眼坏的男的,可以试着骂他……”方晴正讲着,我突然打断说:“确实。不过,你真像《红楼梦》里的女孩。”

“小家伙,学人说话,乱恭维人,”方晴脸色一沉,“好好一个小男孩,学得像《红楼梦》里的男人!”

恭维毕竟是恭维。方晴脸上泛起了红润,接着又笑了。

从方晴屋里出来,我又看了看门上的字条,忍不住一声赞叹。这时方晴叫住了我:“毕小明,我们还没握过手,对吧?”

“是的。”我站着,手摸了摸脑后。

方晴盯着我,不说话,她的眼睛像两团火。我忙抓住她白嫩的手,心里一阵异样的冲动。

八、第二次性梦

方晴很豪爽,走路大步流星,谈话也没忌讳,大说大笑。她总向人炫耀,说自己能吃辣的。(不过别的方面她很谦虚。)有一次我在超市看见一种青辣椒,个子不大,也不是那种很小很尖却奇辣无比的品种。结果我买了半斤,回家炒了。还没炒熟,厨房里已经烟雾弥漫,呛得我逃到走廊上,眼泪鼻涕一起流。一个美国男生走上楼,一开门就大喊:

“见什么鬼……”

接连咳了几声,又匆匆下楼去了。我勉强回厨房把辣椒炒好。方晴恰好进来,到冰箱里拿东西。

“还挺香呢,炒什么好吃的?”

“辣椒,墨西哥的品种。”我一边把辣椒倒进盘子里,一边擦眼泪。

听说是墨西哥的辣椒,方晴凑过来问:“给我尝尝?”

我叫她尽管吃。方晴于是用手拿一个吃了。我看着她,她又吃了一个。最后她干脆把一盘子辣椒全吃了。

方晴虽然英姿飒爽,内心其实多愁善感。空闲时,她喜欢别人拜访她,和她聊天,哪怕是平常小事。有人穿了件新衣服,或者刚理发,她会一下子看出来,和气地称赞几句:

“这双鞋真好看。”

“这件毛衣很性感。”

“我喜欢你的发型。”

别人有了不幸——亲朋去世、父母生病、学习压力大、失恋等等,方晴总是满心同情。听到非常悲伤的故事——在我们那会儿,这样的故事司空见惯——她会直掉泪。

方晴的课程里,有一门电影欣赏,每星期放一场电影。她总是叫上宿舍的几个中国人一起看。赵荣忙于计算机程序,对文学、音乐、电影都没兴趣。丁宜圆对什么都来精神,一有机会就去看。无声电影中,大家喜欢卓别林;法国新浪潮人人爱看;意大利描写二战时期的电影充满激情和讽刺;中国电影中有不断走下坡路的陈凯歌和张艺谋。总之,除了美国好莱坞出品的浅薄垃圾片,什么都有。

“方晴,你们真轻松,”有一回丁宜圆羡慕地说,“每星期看一场电影就算学一门课,就能得学分。”

“哪里,看电影是看电影。看完了要写论文,总共好多页,累死我了。你们只知道看电影,也不帮帮我,给些想法,我好写进论文交差。”

“我有很多感想,”我赶忙说,“你只管找我。”

“你有感想?”方晴认真地看着我,然后笑了,“你的心像块木头,哪里知道什么欣赏!”

她对我的嘲笑不遗余力。我的衣服搭配得糟糕透顶;我的头发一不注意就像个鸟窝;我在厨房炒菜的样子特别孩子气;我几乎不能吃辣的;我对《红楼梦》的理解太肤浅……有一次,本来没什么事,她也取笑我。

那天我在走廊上,一眼看见爱丽丝从楼梯上来。她身材娇小,却背着一个鼓鼓的大书包,手里还拿着好几本书,走起路来特别可爱。她头上戴着个绿甲壳虫的发卡,这发卡也很可爱。我正看着她,她突然歪了一下,差点栽倒。我忙跑过去,原本准备扶她,看她没事,我就问:

“爱丽丝,要帮忙吗?这个书包看起来真沉,要不要我帮你拿?”

接着我把手伸出来。爱丽丝笑道:“谢谢你,小明。不过我们离屋门口也没多远,所以不必费心。”

就是!我怎么想的——爱丽丝再走几步就进屋了。我正尴尬,爱丽丝已经礼貌地道别而去。我呆站了片刻,也回房去,把这件小事忘了。

没过多久,方晴突然进来,边走边笑。

“方晴,”我问,“今天出了什么有趣的事,你这样高兴?”

“有趣的事?”方晴说,“刚才就有一件。爱丽丝真可爱,你刚才一下子爱上她了,对吧?”

“方晴你说什么呀!我没有一下子爱上她……”

“这么说你早爱上了!看你们,青春年少,这么容易就一见倾心,陷入情网不能自拔。”

“我没有……”

“原来是这样。爱丽丝这么可爱,你居然一点也不喜欢她!”

“不,我喜欢爱丽丝。”

“原来你喜欢她。我倒嫉妒了——我哪点不如她,你怎么不喜欢我呢?”

“不——”我着急地要分辩,方晴已经笑着走了。

“方晴,你好像天生和我有仇似的!”有一天我忍不住问她,“为什么你总取笑我?”

“我怎么取笑你了?我爱你爱得要命。”她开玩笑说。

我身子一抖,脸慢慢变红,原先准备好的质问全都不见了。方晴继续嘲弄地看着我。显然,我尴尬的样子让她很满足。她甚至伸手摸了一下我的头。

“求你别逗我了!”我心狂跳着走开了。

“青春期的小男孩都这样,逗一逗就脸红,”方晴在我身后说。

方晴的话让我一晚上没睡着。她把我当小孩,我忿忿地想。她看不起我……不行,我一定要给她点厉害瞧瞧。要想个办法惩罚她。我可以一星期不理她。不行,一星期太长了。我可能自己忘了,主动跟她说话。她都觉察不出我在惩罚她……我可以叫她小孩。可她不是小孩,这个办法行不通……我可以装做和她恋爱,引诱她,亲吻她,让她头晕目眩,神魂颠倒,最后她爱我爱得不能自拔……

我不知哪里来的荒唐想法。想了一夜,我决定先装做和她恋爱,然后毫无理由地抛弃她。据说这样对女人的伤害最深。

这个计划让人心潮起伏。第二天晚上,我又筹划了一番,才满意地睡了。我又做了“那方面”的梦。

床边的桌子上,一盏台灯放出迷朦的光。空气燥热异常,仿佛是夏天……一个陌生女人朝我走过来。她一丝不挂,乳白的身体微微颤抖,黑亮的头发散披在肩上,小耳朵藏在发丝后面,白嫩的耳垂下坠着一粒珊瑚。她抬腿坐在桌子上,桌子轻轻一声响。接着她拿起一片纸巾擦桌子的边缘。无尽的热力从地毯和墙壁透出。我和她都开始喘气。她的身体渐渐变得潮红。

“桌子真暖和,”她说,“看来胸罩也可以当抹布用。”

“可是,你用的是纸巾,不是胸罩。”

“分明是胸罩。丝袜脏了,要洗。”

“是纸巾,不是丝袜。”

“好好,是纸巾——你想尝尝西瓜吗?真热。”

“这里没有西瓜。”

“那么你想尝尝我吗?”

我一下子朝她扑过去……

九、执子之手

这时已经到感恩节了。波士顿刚下过第二场雪。美国学生纷纷回家过节。一大早,我就神经紧张。晚上宿舍里有中国学生的聚会,大家吃火锅。我打算在聚会的时候,偷偷挽住方晴的胳膊——不让众人看见。因为是在众人眼皮底下,这个举动最能表现我的大胆和直率。如果方晴叫起来,我就可以责备她说“你不该总逗我!”她以后就不敢瞧不起我了;如果方晴不声不响,我就可以顺利地进行第二步,尽量引诱她……然后抛弃她,给她个教训……

我换上自认为最好看的衬衣和毛衣,在房间呆着,盼到天黑。六点,大家开始准备火锅。我去厨房帮忙洗菜,看见方晴在lounge,把洗好的菜装进盘子里,又准备杯子倒酒。七点,人们围坐在火锅边。方晴款款坐下后,我抓住机会,不露声色地坐在她旁边。

一想到要挽住她的胳膊,我又犹豫了。这想法是不是过分大胆了?天哪,lounge的灯怎么这么亮?万一被别人发现,或者方晴叫起来,怎么办?他们肯定会笑我。算了,还是别干这种坏事吧……

火锅里的水翻腾着。人们往里面添东西,稍等片刻,煮熟了好吃。

“有豆腐吗?”我说,“我特别喜欢吃豆腐。”

方晴望着我,大笑:“小明你只管吃,有的是豆腐!”

众人随之哄堂大笑。我觉得自己很傻。过了一会儿,方晴轻声问:

“小明,爱丽丝呢?”

“爱丽丝回家过感恩节了。”

“是吗?可怜!小恋人走了,留下你一个人孤零零的。”

我皱着眉不答话,暗暗下了决心。

斜对角,赵荣坐在丁宜圆旁边,手里拿着一瓶啤酒,不时喝一口,很快满脸通红。他一直往火锅里添丁宜圆喜欢吃的豆苗,又问了她几句话……我没听赵荣在说什么。我的眼睛盯着方晴的手——她好像知道我的计划似的,总把那只手放在桌面以上。我很恼火。

坐在一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