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我的似水流年-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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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平摊吧,算上小费每人大约二十块,”有人说。
人们开始掏钱。
“等一等,”爱丽丝忽然说,“约翰好像没吃什么东西,他不应该也付这么多钱。”
约翰是个胖胖的混血儿。大家问他,他说:“我已经吃过了,所以只要了appetizer(开胃菜)。没关系,平摊也不妨事。如果全都分开算,只怕要算到明天去了,还做不做实验?”
众人一笑。爱丽丝说:“平摊不妥当,对约翰不公平;全都分开算也太麻烦。不如约翰单算,剩下的平摊。”
这个办法大家都叫好。
晚饭后,我躺在宿舍的床上,眼前还是爱丽丝的笑脸。爱丽丝真漂亮。看来长大成人挺好的,爱丽丝二十岁了,人人都喜欢盯着她看——不过谁让她是女孩呢!有人注意也是正常的。服务员管别人叫“先生”、“女士”,称呼我就只说“你好”——我才十七岁,谁也不拿我当回事。方晴也一样,不理我……
我叹了口气。刚来时,我还以为日子会跟刚上大学一样:学习之外,什么事都不用操心。
她根本不在乎我,这就是她要对我说的话。哪怕我把心都交给她,她也一笑了之。她一个人在房里的时候,肯定读过我的信,边读边笑……天哪!她还在捉弄我。我猜对了,我就是一只小虫,一只微不足道的小虫。
以后呢?见面至多是冷冰冰的问候。连嘲弄我她都不愿意。在我身上她是一秒钟也不肯浪费的。
想起她的屡次嘲弄,当时的气愤还记忆犹新。真不明白当时为什么要气成那样。那时,她的每一个眼神,哪怕是不屑的眼神,现在看来都魅力无穷。
十四、Scarborough Fair
爱丽丝的生日过后几天,我正躺在床上看书,有人轻轻敲门。起身打开门,爱丽丝站在门外,面露喜色。她穿着乳白毛衣,象牙色羊毛外套,围一条草绿围巾,脚上是一双黑色长筒靴子。
“爱丽丝,原来是你呀。下午好。”
“谢谢那天你送的生日礼物——”爱丽丝笑道,“我有个实验,一直做了两天两夜,总算成功了……”
“真的吗?真为你高兴。你准备怎么庆祝一番?”
爱丽丝打算去唐人街逛逛,顺便吃顿中国饭——哈佛大学旁边虽然有不少中餐馆,但都极差劲,一点也不正宗。我也想去唐人街——开学以来,倒是去过两三次,每次都提着吃的东西着急地往回赶,从没好好逛逛。
“太好了!”我说得兴起,伊丽莎白打面前经过。她突然问:
“爱丽丝,你们在约会吧?”
“没有,”爱丽丝说,“只是去唐人街散散心。伊丽莎白,你要不要也去?”
伊丽莎白朝爱丽丝挤了挤眼睛,把手一举——那意思是“我绝对不去,哪敢过问你的私事?”——然后掉头走了。
爱丽丝又去敲了一两家的门,都没人,所以只有我们两个一起去。
去唐人街要坐十几分钟地铁。等地铁时,我们看见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先生,拄着手杖笔直地站着。爱丽丝小声笑道:
“小明,有件事挺有意思——人们对待老年人就跟对付孩子差不多。”
“为什么?”
“难道你不觉得,老人和孩子一样,都像是精致而脆弱的瓷器?那天我在系里碰见一位八十多岁的老教授。他站在电梯旁边,有人问他:‘电梯门开了,您怎么不进去?’他说:‘我在等秘书。’然后秘书——一个四十出头、胖胖的女士——匆匆走来。她小心地把一根手杖递给老教授,握着他的手教他拿好手杖,又打开一个钱包说:‘这是您的钱包:看,这是身份证,这是二十块零用钱,这是您家里的电话号码……’她说话的样子简直是哄小孩……”
我笑了。此时一阵清冽的乐音飘了过来:
AreyougoingtoScarboroughFair?
(你要上斯卡布罗赶集去吗?)
Parsley;sage;rosemary;andthyme
(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
Remembermetoonewholivesthere
(请为我给一位当地人带句问候)
Sheoncewasatrueloveofmine
(因为她曾是我真正的爱人)
Havehermakemeacambricshirt
(让她为我做件麻纱褂子)
Parsley;sage;rosemaryandthyme
(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
Withoutnoseamnorfineneedlework
(不能动针也不许拈线)
Andthenshe'llbeatrueloveofmine
(那样她才将成为我真正的爱人)
……
离我们不远站着个黑人小伙子,正怀抱吉它边弹边唱。吉它盒子摊在地上,里面放了不少零钱。一曲唱完,旁边的人都起劲地鼓掌。这种情形很难得。一般地铁的人们都漠然望着唱歌的人,哪怕他唱得不错也无动于衷。
“我特别喜欢这首歌!”我大声对爱丽丝说。
“真的吗?你知道,这是一首老歌。”
“是吗?大概从六十年代就有了吧?我在一个电影里听过。”
“六十年代以后很流行。实际上在中世纪的英格兰就开始流行了。”
“真的?”我睁大眼睛,“我一点概念也没有。”
“中世纪晚期,英格兰靠海的小镇Scarborough是商人的集散地,不过现在它只是个平静的小城了。”
“那么这首歌是谁写的呢?”
“没人清楚。巡游歌手从一个小镇听到这首歌,走到另一个小镇就唱它,还经常改词,所以到今天歌词就弄出了好几个版本。”
“歌词是什么意思呢?”
“你什么都想知道,对不对?”爱丽丝笑着,伸手轻拍了一下我的头。看我没有不满的意思,她又拍了一下,然后说:
“在中世纪,人们崇尚浪漫的爱情。所谓浪漫就是爱一个女士,从远处仰慕她,没有丝毫狂热和冲动。爱一个人不求回报,甚至不指望有回报。这首歌是一个失恋的骑士唱给他的心上人听的。”
“那么‘Parsley;sage;rosemary;andthyme’是什么意思?听说都是香草名字。”
“确实如此。对当时的人们来说,它们象征各种美德:力量、忠诚、爱,还有勇气……”
歌声重新响起,令人心动神摇。可惜,一列地铁轰隆隆驶来,把歌声淹没了。
没料到爱丽丝对这首歌了如指掌,或者说,爱丽丝是这么爱浪漫的人。在车上坐下,我满心钦佩,又问她:
“爱丽丝,你是不是觉得我什么都不懂,只知道乱提问题?”
“我就喜欢你这样,”爱丽丝眨了两下眼,“你这么好奇,什么都想知道。有些人不知道的也装着知道。”
她的语气亲密。她的睫毛一闪一闪。难道……这个想法太荒唐。我是个小孩,爱丽丝怎么会爱上我?女生喜欢比自己大的男人——伊丽莎白都这么说过。
也许方晴看不上我,所以我异想天开,想找点精神安慰吧。不错,是精神安慰。此刻我这样看着她,不过是因为她竟然如此了解那首歌罢了。
车飞快地开着。对面窗上映出爱丽丝的影子,似乎在朝我微笑。
“小明,我们要不要先去DowntownCrossing,从那里走到唐人街?我们可以在DowntownCrossing也散散步。”爱丽丝忽然说。
“能为您效劳,是我莫大的荣幸。”
刚才所谈的骑士风度和浪漫爱情起作用了,我心想。不自觉说了句浪漫的话。本来说“好,就这样吧”就可以了。
DowntownCrossing是女士们的天堂。这里的服装店和化妆品商店比比皆是。出地铁站后,爱丽丝的目光首先落在Filene'sBasement——这一家卖名牌时装,就在地铁站出口。因为它总是减价,所以顾客如云,年轻学生尤其喜欢。
我拉开Filene'sBasement的大门,请爱丽丝先进去,自己跟在后面。爱丽丝优雅地转了一圈,在衬衣、牛仔裤、围巾、套装等柜台都看了看。我们经过一个挂满胸罩和内裤的地方,我正有点走神,她已经脚步不停地往外走了。
出了Filene'sBasement,街上热闹非凡。穿厚厚的羽绒服或皮大衣的人们踏着雪欢快地赶路。这里的房子很老,商店挂着五颜六色的旗子,大玻璃橱窗里陈列着香水和服装。街边有卖帽子、小纪念品、玫瑰花、汉堡包的小摊。爱丽丝有时在橱窗前驻足,看里面身材高挑的女模特。我纳闷:女生怎么会对同性的长相感兴趣?对男生的身材和肌肉,我压根儿不会正眼看。
十五、你没吻她?你是木头
从DowntownCrossing走到唐人街不过十分钟。横贯唐人街的那条大道上,前后各有一座牌坊,一个上面写着“天下为公”,另一个写着“礼义廉耻”。大街两侧餐馆无数,都打中文招牌;街上一大半是亚洲人。广东话是这里的主要语言,我和爱丽丝都不懂广东话,要算外乡人。
爱丽丝对街上的一切都好奇。我们从“礼义廉耻”牌坊下经过,她说她喜欢这个牌坊;走进一家小店,她则饶有兴趣地端详一尊弥勒佛像;一张DVD封面上画着正在练功的黄飞鸿,她还呼吸了一口气,摆了个架势。
我却感到一种奇怪的不快。相对于DowntownCrossing,唐人街要杂乱得多,银行、眼镜店、色情中心、小超市、医院散布各处。一条铁路横贯城区。铁路和公路的交叉处是座破旧的立交桥。单看立交桥,有人会以为这是荒郊野外。
那边的超市卖中国式的食品、补品、杂货,是中国学生常去的地方。平常我肯定欢欢喜喜地进去买些东西,今天我一点儿也没兴趣。难道就因为爱丽丝在身边吗?
街面也脏,地上的烟头让人讨厌。我低着头,突然觉得波士顿政府根本不在乎唐人街的发展,所以它看起来破破烂烂。还有街上的行人,他们的脸上都像抹了一层霜。想着想着,逛街的兴致全没了。
我和爱丽丝找了个中餐馆坐下。我注意到地毯上染了点点污迹,窗上积了灰尘。虽然是下午,顾客却不多,桌子几乎都空着。一个系围裙的中年男人站在吧台后面,正提着电话大声说:
“对,我们是某某中餐馆……对,我们送货上门……您的地址……好,好,十五分钟就到。”
一个四十多岁的女招待上前递过菜单。
我觉得餐馆破烂、冷清;服务人员也无精打采;菜单的封面虽然画着龙飞凤舞的图形,可上面有油污,摸着粘手。对面有个卖黄金首饰的小店,挂在那里的首饰也好像蒙了灰尘,暗淡无光。
其实哪儿的餐馆都一样,菜单也都有油污。黄金首饰没有光泽,可能是天色太暗了——冬天,太阳落得早……可我心里还是不舒服。
“怎么了?”爱丽丝问,“你看起来不太高兴。”
“没什么,”我勉强一笑,“你点菜吧。”
“你想家了?”
“我还好。”
菜上来的时候,爱丽丝讲起了她家的事。有一阵子她爸爸上夜班,分检邮件。(那时爱丽丝才几岁。现在这种工作已经可以由机器完成了。)他半夜开车出门,去邮局干到早上五点,再回家睡觉。这差事辛苦不说,她和姐姐还难得和爸爸一起好好玩一场。后来爸爸的差事轻松多了,虽然仍旧忙。姐姐工作了,每天从早忙到晚,除了吃午饭的半小时,一刻不停。
姐姐经常抱怨。晚上全家人坐在客厅,她最喜欢说的话题是买彩票:“彩票总会有人中奖,干吗不是我呢?要是中了大奖,我马上就辞职不干了——都快十年了,年年这样,真累……”
我说:“你爸爸工作的时间当然更长了。”
“对呀,他听了这话,一言不发,回到电视前看棒球比赛。”
虽然忙,全家人却紧紧抱成一团。姐妹俩尤其亲密。姐姐比爱丽丝大很多,事事让着她。(怪不得她这么娇气,我心想。)小时候,她和姐姐一起在厨房的圆桌子上画画,一起为圣诞节守夜,眼巴巴地盼着圣诞礼物。如今轮到她们给爸爸妈妈送圣诞礼物了。有一年爱丽丝送了爸爸一顶棒球帽子,爸爸笑逐颜开。
“真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喜欢棒球!”爱丽丝说,“说实在的,我觉得棒球、曲棍球、高尔夫球都挺无聊的。妈妈也不喜欢。”
“我也不喜欢!不就是拿根棍子狠狠地敲一个小球吗?有什么意思?”
“可怜的小球。”
“可体育场偏偏有无数观众大喊大叫,有时他们来气了还往赛场里扔瓶子,”我点头说,“听说高中女生还喜欢找橄榄球队员做男朋友。”
“看棒球比赛时,爸爸总抱怨,说球员的工资实在是高得离谱。他说:‘把他们一个月的工资给我,女儿们的学费就不用愁了!’”
“中国也是一样。儿女上学要钱,父母操心。听说有农村孩子考上大学,家里没钱交学费,结果父母发愁,喝农药自杀。还有父母卖血弄钱供孩子上大学的。”
“这太可怕了!”爱丽丝眉头紧皱,“我不是说你的国家不好,可这样的事让人心寒……我高中时还在麦当劳打过工。当时家里人说叫我自己挣钱上大学,学会独立。”
“中国孩子也自己找活干,可学费太高,不顶事……”
聊着聊着,没想到爱丽丝和我有许多可说的话。天晚了,我们吃完饭,仍坐地铁回学校。到了宿舍,我拿钥匙开门,爱丽丝站在一边,脱下外套抱在怀里。她的脸红通通的。
“哎呀,”我意识到爱丽丝还想聊天,赶忙说,“快请进来坐,爱丽丝。”
爱丽丝谢了我一句,进屋坐下。我们从父母亲朋谈到美国政府的外交政策,再谈到英国文学、俄罗斯文学。爱丽丝喜欢济慈的诗、狄更斯的小说,但讨厌华兹华斯。俄罗斯的作家里,她喜欢契诃夫,但不喜欢托尔斯泰。我问她为什么不喜欢这位文学巨匠,她说:
“托尔斯泰通篇讲大道理。”
“不过他还是很诚恳,对吧?”
“哪里,他瞧不起年轻人,所讲的道理都是老头子的人生哲学。也许是他自己老了,所以嫉妒年轻人的青春活力。”
接着她又建议我读一读济慈的诗……一看表,十一点了。
“我该回去了——准确地说,是去隔壁,”爱丽丝笑着说。
我们说了晚安。爱丽丝起身走出房间,轻轻带上门。外面有人说话,是方晴的声音:
“爱丽丝,你好。”
“哎呀,方晴,你好。”
第二天中午,我改完作业,到lounge坐下。伊丽莎白正读报纸。寒喧之后,她问我昨天去唐人街玩得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