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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台北的美丽和忧伤 作者:裴在美-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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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抱着心爱的登山脚踏车下楼,一下子便踩到外双溪了。
  冷风从身边飕飕地飞过。现在单车有变速器,上下坡不仅容易也快得多,但却没了年少骑车冲刺的那等轻松快意。以前这里是一片乡村农野,水田里有白鹭鸶,山高水阔。这儿,不是有条从山上冲下来的溪流么? 那水,冰凉急湍。河谷和两岸铺满大小不一的石头,是夏日里的好去处。游泳虽不能,泡水却再合适不过。在大石头上跳来跳去,比赛看谁跳得远,然后躺在燥热浑圆的石面上休憩,顺便把透湿的身子烙干。这时,总有人吹起口哨,或卷片叶子当哨子吹,往往却引来更多知了的唱和。尽管知了声尖利响亮,他们依然能躺在石头上舒服的睡着。
  现在呢,高楼崛起,盖上成群钢筋水泥的楼厦。树大部分都伐了,只剩些摆在楼隙间作为绿化的妆点,他连那道溪流具体的位置都搞不清楚。更别说现在脚踏车骑起来没有从前腾云驾雾的感觉,口哨也吹不清亮,腿甚至还蹬得直发酸。尽管这样,他还是奋力地往前骑去,两边景物飕飕飞过……
  慈姊:我很吃惊你并没有叫我把嘴闭上。因为你一向的脾气,是绝对无法忍受一切与你原则、行为、甚至想法相违背的事。可见一年多来婚姻生活的磨练,确令你改变很大……
  他不解,念慈为什么要把八百年前的旧信寄回来? 而且没有一句解释。看样子也不像是吵架了,还送生日礼物不是吗( 虽是破书一本,但对那个自以为是的女知识分子而言,可能意义还颇为重大哩) 。或许爱莲主动向她要回也未必,但这又是为了哪层? 把这样的信留在家里,要是给他看见,不是很尴尬吗? 先不要考虑是否光彩……
  一九九O 年,十五年前。当爱莲写这些信的时候,他们还不相识。像任何一个活在这个城市与他擦肩而过的女子,擦着或不擦胭脂的脸上,时而忧郁时而又会因着某件小事快活。在城市如蛛网的街道间匆忙来回,有如一头四处觅食的野兽,直到日落沉寂后或暗夜时分才回到自己的洞穴蜷伏。这样日复一日地,踩踏着她们的青春,在日出与日落的轮回间……谋生,寻爱,快活……挫败与流浪……
  慈姊,我绝无意讽刺。事实上,我也希望能像你把婚姻当成一种信仰一样,好好坏坏,都在过一种精神坚定的生活。当然我是散漫惯了的,也不曾真正相信过什么。我的态度就是最好不要羡慕旁人,更不必学样,因为再怎么表面模仿,也是学不来的。
  还记得上次提到那个请我看表演的女友吗? 她很阔,生活优裕,格调自然也不会低。前两日约我吃中午饭,地点是时下最热门的一间咖啡馆。店在时髦的东区,建筑与装潢是当代日本与欧陆的混合,线条简明利落,采用大量黑、灰大理石与亮晃晃的不锈钢,挑高屋顶,直落落的大玻璃。
  人坐在空调的室内,清新的气息,明亮得仿佛摩擦会唧咕作响的玻璃窗面,连带的让窗外的台北街景也一并优雅起来。
  她点了一份浓汤——就是汤碗上覆盖一层烤得金黄的起士面酥,外加一客套餐。我叫了份蛋沙拉三明治和咖啡。
  吃罢,她悠闲地抽着烟,随口问起我毛利的事。
  没有啦。我告诉她:同事而已,有时候大家一起玩。
  她挑起一边眉毛咯咯笑着,在浓重的烟雾后面说:那男的看起来有点邪门——除非你喜欢那个调调。
  这句话不知怎的让我极不舒服。可更糟的还在后面,那正是月底还没发薪的时候,我口袋里一共只剩两千块。
  由于几乎每次都是她付钱,有点不好意思。所以这次当我主动提出要付账时,她竟欣然同意了。付了连同小费一千五百元之后,我收起那张菲薄的五百元纸币跟她道别。看她坐进昂贵的轿车离去,我走进灰沙的马路,感觉自己是个不折不扣失败的傻瓜。
  是,她说得没错。毛利对我的企图从一开始就很明显,只是我不自觉,或明明知道却不设防,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
  我们每天在同二层楼里工作,根本不用约会。自从那个雨夜聊天之后,他下了班便顺路到公车站等我,然后载我回家。成了习惯以后,便直接一同步行到停车场去。我们谁也没想到去避人耳目。自然而然变成公认的熟人,也成为公司里一时的话题了吧。
  毛利喜欢挖人隐私,如此一来,他更敢、也更有机会了。
  常常弄得我尴尬不堪,像他大胆的问我和任祥之间的那些事( 在他旁敲侧击之下,确定我曾与任祥有过那种关系之后) ,他见我脸红不作答,便讥讽我太为保守。最后居然说:“我可以不费什么力气,只是谈话,就能把你整个的解放。”
  他常以想象一个陌生女子的裸身为乐趣,或者,“想她做爱的时候、甚至高潮时候是什么样子”。由于他直接得令人无法防备,又真切得如同告白,幼稚得像玩笑,使你总拉不下脸来,叫他闭上嘴巴。
  在毛利接送我的那些日子里,似乎不那么单调寂寞。
  他的花样也不过只是动动嘴,我想只要不上他当,这也蛮好的。主要是与毛利一起,确实比跟任祥要来得愉快又没有负担。虽然毛利偏激张狂,轻浮又好色,但他到底还有许多自己的主张意见,也不乏一种热情( 不论是对女人、利益或狂飙的政治趋势) ,不像任祥那般死气沉沉,无可无不可地由任妈妈牵着鼻子走。不骗你,我在任祥走后,还一直作着他遗留下龌龊感觉的噩梦。这些噩梦常使我半夜醒来,一身冷汗,再也不能入睡。
  某日下班后,恰巧毛利要去听一个有关“梦与精神分析”的演讲,主讲人曾是他的教授,还颇为相熟,算是捧场。
  于是我们就一起去了。地点在耕莘文教院,听众学生居多.或许有些也是像毛利一样捧场来的,总之气氛颇为热烈。
  主讲人叫做詹志高,有四十来岁,讲得行云流水,还放幻灯影片,并且解释了许多我未曾听过的专有名词和术语,似乎很有权威学者的声势。毛利以他一贯稍带蔑视的口气说:“不过都是些弗洛依德的老套。”但随后吃饭时他又对詹志高大加吹捧,两人有来有往,敷衍得水泼不透。
  我们在安吉咖啡便饭,这里是毛利最喜欢来的地方。
  有他爱吃的牛肉面和中式点心,又属于最骚包的台北后现代风格。还有西洋小糕点,Quiche,披萨和鸡尾酒、综合起来.既合现代台北小饕餮的胃口,又带有点战前巴黎咖啡馆的调调——这都是毛利说的。我猜这类常识都是他从电影上得来。
  接着毛利说他在美国念书时,一个荷兰室友的妈妈来探亲,自从荷兰老妈吃过这道法式奶酪点心之后,惊艳不已。见人便不住夸赞:匮许……匮许……
  他俩轰然大笑起来。“应该念K 的音:Kiche 才对。”毛利适时周到地跟我解释,“就好像没吃过鱼翅的人把它说成是鱼翼……”这时我才感到好笑。而且有了一种他女朋友的感觉——虽然我从没想过做他的女友。
  那晚詹志高给我们做了几个简单的性向测验。测验结果是:我是不太能独立自主却又十分固执己见的人。
  毛利则是聪明、狡猾的赢家。
  问到我们一间白色、无窗、封闭屋子的反应,毛利说他讨厌,而我却觉得安详。最尴尬的是当詹问我是否喝咖啡时.我说以前从来不喝而现在却是不可或缺,结果咖啡代表的是性。最后结论是,我偏向性和死亡,而毛利则是绝望与竞争,我们听了都大笑不止。
  詹志高说话的声音很令人神往,有点带催眠的磁性,而且适时会予人一个鼓励和安抚的微笑。他吃饭时一直鼓吹现代台北人多么需要精神分析治疗而不自知。他以实验性质开创了一间小小的诊疗室,只供谈话,并不开药。生意似乎不错,来者踊跃,不拘年龄职业性别,随后他给了我一张名片。
  整个晚上,毛利和他从心理、哲学、电影一路聊到股票、政治、房地产。谈到投资,毛利更是来劲,最后他竟然会以一种自虐又自讽的语调说:我们这样胡炒、乱炒是一种精神被物质压抑到极点的变态,一种无力感作祟的报复行为( 奇怪我居然能够如此清晰的记住他们的谈话) 。
  接着又是一阵轰然大笑,一时觥筹交错,十分尽兴。
  让我觉得这气氛也是满快乐的一种。无拘无束,不像以往参加过的那些生日宴、吃喜酒、颁奖会之类的庆贺场合,充满了虚伪的喜气。
  那晚回去,毛利破例吻我,最后还是被我推掉了。
  他开始述说少年时代,他对他母亲的那些性幻想。
  这次我直截了当告诉他我对这些全然不感兴趣,希望他以后别再向我描述他的任何绮念。我的这种果决和坚定大概令他相当吃惊。我忽然不再害怕会失去毛利这个“朋友”了,我猜是因为认识了詹志高的缘故。
  这以后的两个星期,我没见到毛利,他到香港出差去了。回来之后的一个晚上,毛利突然造访,这在以前也不是没有过,他就这样兀突突的按着门铃,深夜出现在我的门前。与上回一样,他要我同他开车出去走走。
  我们先去了一间酒馆,也是毛利喜欢的那种时髦的调调。他笑眯眯的,却比较沉默,只说这次去香港一点也不好玩,喝完两杯闷酒,我们就离开了。
  他把车子开上抚远街泥土小路,这是我们经常抄的一条便道,少为人知,又没红绿灯。我没料到毛利会对我下手,但是他居然真做了。
  他把我按倒在座椅上,骑身上来,顿时浑身上下都是他的手脚,他用嘴脸把我堵住,使我无法开口大叫,动作敏捷的撕去我的衣裤,我极力反抗,却被牢牢反抓住两手。你知道汽车座椅躺倒在上面是很难起身的,何况还有他重重压在上面。
  不一会我就知道他得逞了,仿佛狂暴野兽般咻咻地在我身上喘息。
  下来之后,他到外边透气,背靠着车门,抽完一支香烟。
  我这时才意识到忿怒,走到他面前,扇了他两个巴掌。
  他想要上来拥住我,被我推开了。
  慈姊,写到这里,我仍然算是个牺牲者,无论发生什么,你还是会同情我、原谅我。接下去的事件或许就不是你能理解的。如果你对这一切不感兴趣,尽可以把信丢掉,不要再往下看了。你若认为这是我的堕落,也罢了。其实,我也明白这一切是如此微不足道,既不轰轰烈烈,也不够悲绝凄惨,只可能徒增你的烦恼和困扰。至于我,只想这样原原本本写出来,或许能帮我纾解一下这种滞留泥淖的处境吧。
  被毛利侵袭过后的第二天,我向公司告了假。仿佛得到一种无法停止的回忆症,将整晚出的事,不停地反反复复,来来回回、颠倒地想了又想。我在屋内,看着太阳的脚… 步走进来,又走出去,在光影中细密舞蹈着的细小灰尘,牵引着我那颗虚脱脱、抖索索的心,丝毫不受地心引力作用地一径飘浮、悬荡着。
  有一个重要的环节,我必须向你陈述。
  被毛利强暴之后,我一直觉得自己得做点什么。等车一开出泥土小道上了大街,我便叫毛利让我下车。他一路上都很沉默,似乎还故意做出生气的样子,实则是他一贯的诈术伎俩。
  我真的怀疑,他若不是这类事的惯犯,也必然有过几次以上的经验。
  等我站到凄冷的街上,在昏暗的路灯光下,望着自己影子发呆的当儿,才决定转到警察局去。
  值班的警员是个十分乡气的青年。他自然对我很是好奇,尤其看我衣衫完好、头目清晰地叙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之后。他找来另一个年纪稍长的家伙,将我带进里面坐下。
  口供做完,他问道:有没有受伤或是撕破衣服这类的物证? 我说没有。
  他继又问我在此事发生以前是否处女? 我说不是。
  他便摇摇头说:这样是比较难提出起诉的。
  我说我并不想告毛利,我只希望把这件事登记下来,可以警告他一下。
  那警员突然张开嘴傻笑起来,好像我做了一件非常滑稽的事。
  他说:这里是警察局,不是什么感化院。你要警告他,最好去找家长。我们这里呢只管办案,办案当然要讲证据。
  没办法光凭你口说就去抓人的。
  到此为止,我决意立即离开这个灯光森蓝、且不住有大黑蚊子向我腿间凶猛袭击的恶劣处境。
  我发觉这里的一切,这些廉价公式化的桌椅、电话、痰盂、门墙,包括所有生命与无生命,以及那警员露骨的询问所给我的尖锐感受,实不亚于毛利的伤害。
  我终于再次感到自己的愚蠢。这种愚蠢,实在不亚于我和任祥之间所做、所发生的那一切——包括我从他毛丛丛的臂弯中钻出,闻着弥漫满屋的体味;以及在机场当着他的众亲友搂住我亲吻,把湿湿黏黏的口水随意留在我脸上……那样的感受。
  更荒唐的事还在后面。
  我一转身往外走,便看到毛利正伏在门口的值班桌上,与那个乡气的警员说话。见我出来便像接回娘家的妻子一般,伸开双手,迎上来说:回去吧。
  我将他甩开,却被他大力抱住往车方向走去。我终于趔趔趄趄的被他塞进车里去了。使我吃惊的是那两个警员丝毫未有前来盘问或阻止毛利的举动。我从车窗玻璃回头望去,他们两人笑嘻嘻地对我们指指点点,正在笑谈一对刚闹意气的冤家一般。
  到了我的住处,他无言地跟着我上楼。或许是疲惫,或许是屈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再阻止他。
  现在我想说的只是事情的经过,而许多事情的缘由已不是我能解释得了的。
  我开了门之后,他又上来缠抱住我,这一回他倒没再用强,可是我也没有反抗的意图。我们三两步便倒在那片窄床垫上。坦白告诉你,到了后来,我竟渐转为主动和热烈的索求了。
  那晚毛利把我到处吸咬得斑红一片,尤其在脸颊颈子的交接处。他借着月光看见都吓了一跳,随即却说:现在你有证据去告我了。
  之后,他像遗弃一具尸体般,踢开我身上的被单穿起衣服来,走了。
  我两天没去上班,巧的是,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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