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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f.a.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第13部分

小说: f.a.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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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如果这些绝对价值无论如何不能遭受危险的话,我们也只能为了这些绝对价值而
奋斗。
    冷酷的事实常常迫使人们进行痛苦的选择,人们希望解除这种痛苦,这不足为奇。
但是几乎没有人愿意通过由别人替他们进行选择来解除它。人们所希望的是根本不需要
进行这种选择而他们又过于轻信这种选择并不是真正必须的,过于轻信这仅仅是我们生
活于其中的这样一种经济制度所强加在他们身上的。他们所愤慨的事实上是还存在着经
济问题。
    人们认为确实不应再有经济问题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还由于一些不负责任的关于
“潜在的丰裕”的谈论而得到加强,因为所谓“潜在的丰裕”,如果竟是事实,自然将
意味着没有什么经济问题使选择成为不可避免的事。虽然这个圈套自从社会主义出现以
来一直在各种名义下为社会主义宣传所利用,但它仍然是和l00多年以前首次使用它时一
样明显的不真实。在这样长的时间内,那些使用它的许多人中,没有一个曾经拿出一个
可行的计划,说明应如何增加生产以便哪怕是在西欧消除我们所认为的贫困现象——且
不说在全世界。读者可能认为:任何谈论所谓“潜在的丰裕”的人或者是不诚实,或者
是不知道他所谈论的是什么。但是这个虚幻的希望驱使我们走上计划的道路,在这方面
它不亚于任何别的事物。
    虽然当下流行的运动仍然由于这个虚幻的信念而得益,但认为计划经济会比竞争性
制度生产出更高额的产品的论调,已逐渐为研究这个问题的多数学者所放弃了。纵然是
那些具有社会主义观点并认真地研究过集中计划问题的许多经济学家,现在也满足于希
望一个有计划的社会将和竞争性制度在效率方面旗鼓相当。他们之所以倡导计划,不再
是由于它的生产力高,而是由于它能使我们得到一个比较公正和平等的财富分配。这确
实是能够认真地坚持要求计划的唯一理由。如果我们希望获得符合于某种预定标准的财
富分配,如果我们想有意识地决定谁将会有什么,那么,我们就必须计划整个经济制度,
这是无可置疑的。然而,问题仍然是,为了实现某些人的公平理想,我们必须付出的代
价,较之受到众多攻击的经济力量的自由竞争所引起的后果,是否一定不会造成更多的
不满和压制呢?

                      ※               ※                 ※

    如果我们为这些疑虑寻找安慰自已的理由,认为采用集中计划只意味着自由经济在
一个短暂的时间之后,又回归到多少世纪以来曾经统治经济活动的束缚和管制而已,并
因此认为对于个人自由的侵犯并不一定会超过自由放任时代以前的程度,我们就大错特
错了。这是一种危险的幻想。即使在欧洲历史上对经济生活的组织达到最高程度的时候,
也只不过建立一种一般性的和半永久性的规则构架,在其中,个人保留有宽广的自由领
域。当时所用的控制机器也还不足以把超过一般管理以上的约束强加于人。即使在控制
最完备的地方,它也不过是扩展到一个人借以参加社会分工的那些活动而已。在远为广
阔的领域内,个人仍依赖自已的产品为生,并可以投己所好自由地行动。
    而现在,情况完全不同。在自由主义时代,分工的进展造成了一种局势,使我们几
乎每一个活动都是社会过程的一部分。这种发展是我们不能够加以扭转的,因为仅仅是
由于这种发展,我们才能够按现在的那种标准供养大量增加了的人口。但是以集中计划
代替竞争因而将要求对我们的生活实行比以往人们所企图的程度更为多得多的集中管理。
它不能停留在我们看作是经济活动的范围内,因为现在几乎我们生活中的每一部分都依
存于他人的经济活动。对“集体地满足我们的需要”的热衷,要求我们在指定的时间,
按规定的形式,从事娱乐和满足必需,我们的社会主义者曾以此而为极权主义很好地准
备了道路,这当然也部分地有利用它作为一种政治教育的工具的意图。但它也是计划迫
切要求的结果,其基本内容在于剥夺我们的选择权,以便于在由计划决定的时间,给我
们以最适合于计划的任何东西。
    人们往往说,没有经济自由的政治自由是没有意义的。这当然很对,但在某种意义
上,它是和我们的计划者使用这句话的意思几乎相反。作为任何其它自由前提的经济自
由,不能是那种社会主义者允诺给我们的、免于经济劳心的自由,也不可能是只能通过
同时解决个人选择的必要性和权力才能获得的自由;经济自由必须是我们经济活动的自
由,这种自由,因其具有选择的权利,不可避免地也带来那种权利的风险和责任。





第八章 谁战胜谁

        由于对平等的热衷,使自由的希望落了空,曾经赋予这个世界的大好机会因而被抛
弃了。

                                              ——阿克顿勋爵

    对于竞争所持的最普通的异议中有一个说它是“盲目的”,这一点是很有意义的。
值得重新提醒人们的是对于古代的人来说,盲目性是其正义之神的属性。虽然竞争与正
义很少有共同之处,但值得同样称道的是,二者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我们不能预测,
谁将是幸运的或者谁将受到灾难的打击;赏罚并不是根据某人对人们功过看法来加以均
摊的,而是要取决于他们的才干和运气,这和我们在制订法律规则的时候不能预测执行
这些法律规则将对哪一个人有利和对哪一个人不利是同样的重要。并且,这也是同样的
正确,因为在竞争中,在决定不同的人的命运方面,机会与幸运常常是和技能与先见同
样重要的。
    可供我们选择的,不是下面这两种制度,即一个是在其中每个人都按照绝对和普遍
的权利标准来得到他所应得东西的那种制度,另一个是他所应得东西部分地应由偶然事
件或幸与不幸来决定的那种制度;可供我们选择的两种制度是,谁应得到什么是由几个
人意愿来决定的那种制度以及谁应得到什么至少部分地是靠他们的才能和进取心,部分
地是靠难以预测的情况来决定的那种制度。这一点并不由于在一个自由企业的制度下机
会不是均等的而减少其恰当性。因为这种制度必须以私人财产和遗产(虽然这或许不是同
样的必要)以及由两者所造机会差别为基础的。其实,很有理由要把这种机会的不平等尽
量地减少到先天差别所许可的限度,并且以能够这样做而不破坏这个过程的非人为的性
质为界限,这种过程就是每个人必须通过它来利用他的机会,并不让关于何者是对的以
及何者是合适的个人意见来支配他人的意见。
    在竞争的社会里,穷人的机会比富人的机会所受到的限制要多得多,这一事实丝毫
也不影响另一事实的存在,那就是在这种社会里的穷人比在另一不同类型的社会里拥有
很大的物质享受的人要自由得多。虽然在竞争制度下,穷人致富的可能性比拥有遗产的
人致富的可能性要小得多,但前者不但是可能致富,而且他只有在竞争制度之下,才能
够单靠自由而不靠有势力者的恩惠获得成功,只有在竞争制度下,才没有任何人能够阻
挠他谋求致富的努力。只是因为我们忘记了不自由意味着什么,所以我们常常会忽略了
这个明显的事实,即在这个国家里,一个待遇很差的非技术工人,比德国的许多小厂主,
或俄国待遇很高的工程师或经理享有更多自由去计划自己的生活。无论是改变工作或住
处的问题,公开发表见解的问题,或者以特定的方法消磨闲暇的问题,尽管为了遵从自
己的意愿,他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有时是很高的,并且对很多人来说,似乎是过高的,但
都没有绝对的阻力,不存在对人身安全与自由的危险,来粗暴地把一个人局限于上级为
他指定的工作和环境里。
    大多数社会主义者的公平理想只满足于取消私人财产得到的收入,而对于不同的人
所得的收入差别则听其自然,这是事实(1)。这些人忘记了,在把一切生产资料的所有
权移交给国家时,就是把国家置于实际上其行动必须决定其它一切收入的地位。赋予国
家以这种权力和要求国家应当用这种权力来作出“计划”只意味着,国家应当在充分地
了解到所有这些影响的条件下,来使用这种权力。
    相信授予国家这种权力,只不过是将这种权力从其他人手中转移给国家而已,这是
错误的想法。这是一个新创造出来的权力。是在竞争的社会里任何大都不会拥有的权力。
只要财产分散在许多所有者当中,他们之中的任何独立行动的人,都没有特权来决定某
某人的收入和地位——没有人会依赖于一个所有者,除非他能够给前者以更优厚的条件。
    我们这一代已经忘了的是:私有制是自由的最重要的保障,这不单是对有产者,而
且对无产者也是一样。只是由于生产资料掌握在许多个独立行动的人的手里,才没有人
有控制我们的全权,我们才能够以个人的身份来决定我们要做的事情。如果所有生生产
资料部落到一个人手里,不管它在名义上是属于整个“社会”的,还是属于独裁者的,
谁行使这个管理权,谁就有全权控制我们。例如,在一个少数人的、种族或宗教的社团
里有一个成员,他是一个无产者,但这个社团的其他成员是有产者,因而他们能够雇用
他:但在私有制取消之后,他在名义上成了一部分公有财产的主人。对于他在受雇于人
的期间要比他在名义上当了主人翁的时候要更自由这一点,试问谁会真正地怀疑呢?又
例如,有个亿万富翁是我的邻居和我的雇主,而同时有一个行使国家强制权力的最小的
公务员,这个富翁能够控制我的势力,远不如小公务员能够控制我的势力那样大,我们
是否可能以及怎样生活和工作到底取决于谁的斟处权?对此又有谁会认真地怀疑呢?一
个富人得势的世界仍比一个只有得势的人才能致富的世界要好些,试问谁会否认这一点
呢?
    一件令人悲哀、同时也令人鼓舞的事是:看到像伊斯门这样有名的老牌共产党人重
新发现了这个真理:
    虽然,我必须承认,我缓慢地得出了下面这个结论,但它现在对我来说是很明显的
(他最近在一篇文章中写道):私有财产制度是给人以有限的自由与平等的主要因素之一,
而马克思则希望通过消除这个制度来给与人们以无限的自由与平等。奇怪得很,马克思
是第一个看到这一点的。是他告诉我们:回顾以往,私人资本主义连同其自由市场的发
展成了我们一切民主自由的发展的先决条件。他从未想到,向前瞻望,如果是他所说的
那样,那些其它的自由,恐怕就会随着自由市场的取消而消逝。

                      ※               ※                 ※

    在回答这些忧虑的时候,有时人们说,个人的收入并不是非要计划者来确定不可的。
在决定不同的人们在国民收入中每人应得份额时所要遭遇社会和政治上困难那样的明显,
以致甚至最顽固不化的计划者,在委派任何机构承办这项任务之前可能也会踌躇不前。
每一个了解到它所带来困难的人或许都宁愿把计划局限于生产,只用计划来保证“工业
的合理组织”,而收入分配工作尽可能地留待非人为的力量来解决。虽然不可能在管理
工业时对分配不发生影响,虽然没有计划者会愿意把全部收入分配工作留待市场的力量
来解决,但他们也许都宁愿只担任使分配适合于某些平等和公平的一般原则,避免极端
的不平均,使主要阶级报酬之间的关系保持公允这些工作,而对他们阶级内部个别人的
地位,或者在较小集团和个人之间的厘定等级或作出区分,则不去负责。
    我们已经见到了,各种经济现象之间密切的相互依存使我们不容易使计划恰好停止
在我们所希望的限度内,并且市场的自由活动所受的阻碍一旦超过了一定的程度,计划
者就被迫将管制范围加以扩展,直到它变得无所不包为止。这些经济上的考虑说明了何
以不可能使有意识的控制恰好停止在我们想要它停止的地方,并且,某些社会的和政治
的倾向又特别加强了这些考虑,而这些倾向的力量随计划范围的扩展而会越来越趋于明
显。
    个人地位不是由非人为的力量来决定的,也不是许多人竞争性活动的结果,而是当
局有意识地作出的决定所造成的,当这种情况变得日益真实,并获得普遍承认的时候,
人们对于他们在社会组织里地位的态度就必然发生变化。不平等随时都存在,而这在那
些受到不平等之害的人看来,是不公平的;失望总是有的,而这在那些感到失望的人看
来,是不当的。不幸的打击总是有的,而这在那些遭遇这些打击的人看来,是不应有的。
但当这些事情发生在一个有意识的指导之下的社会里时,人民的反应方式,与当这些事
并不是出于任何人有意识的选择时,是大不相同的。非人为的力量所造成的不平等比有
计划地造成的不平等,无疑地更容易忍受些,其对个人尊严的影响也小得多。在竞争的
社会里,任何一个企业对某个人说,它不需要他的服务,或者说,它不能给他提供一个
更好的工作,这不算是小看他,也不算是有伤他的尊严。在持久的大规模失业的时期,
许多人所爱的影响也确实很相似。但要预防那种灾祸,除了集中管理之外,还有其它的
并且更好的方法。不论在什么社会里,随时都会有一部分人受到失业或收入减少的影响,
但如果它是某种不幸的结果,而不是当权者存心强加的,其使人掉价的程度肯定要少些。
不管这种经验如何痛苦,如果是在有计划的社会里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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