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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心相约 作者:陈鲁豫-第25部分

小说: 心相约 作者:陈鲁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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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我算是个中规中矩的人,穿衣打扮喜欢得体而不张扬的风格(在伊朗时的疯狂完全是被环境逼迫而产生的逆反,所谓偶尔露峥嵘,不代表我一贯的表现。)这使我在着装上很少犯错。
  不过,错虽然不犯,丑可是出过。
          我意识到我的左肩膀已春光乍泄
      “千禧之旅”结束后,凤凰在深圳“世界之窗”举办了一台晚会。许戈辉、我、吴小莉等6个走过“千禧之旅”的女主持人分别上台讲述了沿途的见闻和感受。当晚,我们都身着亮丽晚装,雍容华贵的形象和旅途中的风尘仆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穿的是一件紫红色曳地长裙,领口开得很低,正好包住肩头。那一阵,“千禧之旅”一路劳顿让我瘦了不少,晚装穿在身上松松的,好在裙摆宽大,看不出来,只是肩膀那老要往下掉。
  那天,我在台上讲了在巴格达的儿童医院见到的绝望的母亲,讲到了在美军的轰炸中失去9个亲人的老妈妈。我讲得非常投入,一只手不时地比划着加重语气。说着说着,我觉得左边肩头的裙袖在慢慢地往下滑,我试着端起肩膀,想把它撑住,可还是无济于事。我意识到,我的左肩已经春光乍泄了。好在只是稍稍露了肩膀,这种尺度我能接受,想必观众也能扛得住吧。
  晚会一结束,一直坐在台下的柯蓝跑到后台找我。一见我,她就挤眉弄眼做昏倒状:
  “天哪,全国观众都精神崩溃了。我眼看着你的裙子不断地往下掉,我就在心里一个劲地念叨,‘往上走,往上走。’可你的香肩还是露了出来。告诉你,你在台上说的什么我一句也没听进去,光注意你的肩膀了。”
  文涛正站在一边,一听说我在台上颇为暴露就对柯蓝正色到:
  “你看你,鲁豫难得一露,我要是你,就在台下带着大伙一块喊‘往下掉,往下掉!’”
  从此以后,每回上台前,我都要服装师把我前后左右打量个够,才敢登台亮相。
          我爱菲佣
        Nanette该不是对我四两拨千斤,不动声色地改造我的懒惰的毛病吧?
  我的朋友说我有菲佣情结,她说得有道理。
  1994年第一次到香港,礼拜天去逛中环,吓了一跳,大街上坐满了人,全部是来自菲律宾、泰国一带的妇女。我以为出了什么事,可看看每个人脸上都欢天喜地,一打听,才知道是每个周末菲佣们例行的聚会,风雨无阻。我一下子就爱上了她们。想想看,人在他乡,做着最琐碎的事,却还能保持这么健康快乐的心态,多么难得。
  1996年初,我加盟凤凰卫视,把家安在了香港。踏踏实实住下来后,我急着找一个钟点工,帮我打扫房间。从理论上讲,我反对好逸恶劳,认为自己的事应该自己做。但实际上,我是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丑话既已出口,我也不怕告诉大家了。我高中、大学都住校,只有周末才回家。短短两天时间,却足够我把家里折腾得天翻地覆,然后拍拍屁股走人,留下一个烂摊子让爸爸去头疼。可怜的爸爸,礼拜一开始收拾心情整理房间,一直忙到礼拜五。家里好不容易有些新气象,爸爸又要兴高采烈却也提心吊胆地等着我第二天再回家。)不请工人,我的日子肯定没法过。
  虽然对菲佣充满好感,可我总觉得请个本地人比较方便。于是,我雇了曹太。
  曹太是香港人,长得很富态,神情中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味道。她的神奇之处在于,每次打扫完毕,我家里窗不明几不净,还总像经历了一场浩劫似的。我不妨举些例子:
  实例一:一次曹太为了擦窗子,登高作业,结果踩碎我圆桌上的玻璃一大块。
  实例二:清洁洗手间,冲厕太过用力,结果水箱流水不止,以致水漫金山。
  实例三:清洁厨房,不慎打碎饭碗若干,其中包括我千辛万苦从东京一路捧回来的日本瓷汤碗。
  实例四:整理卧室,不慎将电话线从墙上拔出。我不知原因,以为电讯公司不仁,无缘无故终止服务,还三番五次骚扰香港电讯公司。
  以上种种,不胜枚举。但曹太的威严,让我总是乖乖地原谅她。不仅不用她赔钱,对她后患无穷的打扫,我还要付出每小时60港币。
  也不知曹太有什么魅力,让我对她念念不忘,半年后搬家,我居然还打电话再请曹太出山,却被她拒绝了——她已辞去所有工作在家专心带小孩,做她的师奶。苦命的我,只好开始疯一样地再找钟点工。
  正所谓否极泰来。在我焦头烂额之际,朋友给我介绍了Nanette,和曹太相反,Nanette长得纤细,讲话轻柔,一口一个“Yes; Mam”,让我颇为受用。Nanette的好处我就不讲了。总之有了她,我的生活开始新天新地。
  但是,人无完人。Nanette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从不乱扔东西。过期的书报杂志,没用的纸片全都铺平叠好。我好几次鼓励她工作要大胆,该扔的就扔,再一想,也着实难为她。她是菲律宾人,平时和我讲英语,看着满眼的中国字,哪敢乱扔。于是,我改用实际行动启发她。凡是不要的东西,我一股脑堆在地上,上面再扔些揉皱的报纸,撕碎的塑料袋。这一招也不太管用。每一次,Nanette都细心地扔掉垃圾堆最上面一层垃圾,其余的,又被她整整齐齐地放回书桌。几次下来,我彻底认输,任由家里慢慢变成一个资料库。可时间一长,我又忍无可忍了。你不扔,我扔。不要的东西,我亲自出马,丢到垃圾房。有时想想,Nanette该不是在对我四两拨千斤,不动声色地改造我的懒惰的毛病吧?
  我有一个习惯(说毛病恐怕言重了),衣服哪怕在身上只穿10分钟,也算穿过一次,要洗一洗才行。于是,我的床上、椅背上堆满了匆忙换下的衬衫、长裤。Nanette却认准一点,只有放进洗衣篮和洗衣机的才是要洗的脏衣服。于是,每次回家,我都发现,早上还摊在床上准备第二天再送干洗的长裙不见了踪影,原来又被Nanette挂回了衣橱。一开始我还力图纠正她的错误,但她手脚麻利,让我防不胜防。到后来,我被她彻底搞晕,完全分不清哪些衣服没洗过。这下可好,我觉得自己每天都穿着脏衣服。结果,绝对出乎意料,我爸十几年来孜孜不倦要帮我改掉的乱扔衣服的毛病,Nanette不动声色几个礼拜就帮我纠正了。现在,衣服一换下来,我就主动地扔进洗衣篮。
  谁说菲佣只负责打扫?对我而言,她们还是改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除了Nanette,我还爱上了柯蓝的菲佣Sasha。
  Sasha二十出头,样子甜美,微笑时两只大眼睛总是羞涩地垂下。在香港多年,Sasha能烧一手不错的中餐。周末只要我在香港,柯蓝总是要我去她家,让Sasha烧饭给我们吃。
  我很怕胖,所以平常总是多吃菜、少吃肉,朋友们都说我是兔子。柯蓝是这样对Sasha介绍我的:
  “鲁豫不太吃肉,她喜欢青菜和豆腐。”
  Sasha很乖,我每次去,她都把自己变成功德林素菜馆的厨师,不是豆腐炒香菇,就是青椒炒土豆。天知道,我只是吃肉比较少而已,但并非一点肉味不沾哪。
  柯蓝兴致勃勃地向我汇报:“我们家Sasha非常喜欢你,老问我‘鲁豫什么时候来’。你一来,她就忙着去买豆腐。”
  我是最不忍心打击别人积极性的。迄今为止,仍坚持每个周末去柯蓝家吃素。
  菲佣们这么可爱,你说说,我怎么能不爱她们?
  2000年情人节,我从北京回香港。一下飞机,我想到春节一个长长的假期,家里既没有人住,也没有打扫,一定乱得不行,于是立即打电话给Nanette。和Nanette通完话,我开始郁闷:“这可是情人节啊。我的第一个电话却是打给菲佣的。”
  写到这儿,我家门铃响了。我不多写了,得赶紧去开门。
  我亲爱的Nanette来了。
          我爱厨房
        想一想,在一个白色绘着浅蓝色小花的精美搪瓷锅里,盛着晶莹饱满的大米和清澈的水,温暖的火苗在锅底轻轻跳跃,那是一幅多美的图画!
  三毛的书我几乎倒背如流,对其中的一段印象尤为深刻。三毛留学生活艰辛,常常节衣缩食。回到台湾,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团圆饭,看着满桌饭菜,三毛崩溃了,“想不到你们吃得那么好!”
  在香港7年了,这是我每次回北京和朋友们吃饭的感觉。朋友们则不以为然:“至于吗?香港可是美食天堂啊!”
  我也知道,问题出在自己身上。我的菲佣Nanette如果一个礼拜不来打扫,那么卧室、书房、客厅和洗手间一定会乱得连脚都插不进。惟独厨房,还会一尘不染,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我不是女权分子,我不拒绝下厨房,实在是除了烧水,我什么也烧不出来。
  我的朋友郭滢最喜欢跟别人讲我烧粥的故事。
  那是一个周末,我请了郭滢、许戈辉、文涛来我家吃饭。讲得准确些,是请他们来我家吃他们自己烧的饭。对我来说,几个人挤在厨房里忙忙碌碌,完全没有柴米油盐的琐碎,而是在重温儿时过家家的情景。那天的我欢天喜地,忙着拿锅找盆,身上的围裙又系得端端正正,一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样子。当晚的主厨郭滢因此对我有了信心:“你烧锅粥,会吧?!”可那一个吧字还是表现出了他的将信将疑。我平生最痛恨别人质疑我的能力,于是眉头都不皱一下地说:“不就是烧粥吗?”
  这里说明一下,我是个完美主义者,对我来说,烧粥不仅仅是烧粥那么简单,它还是家居布置,甚至属于美学范畴。想一想,在一个白色绘着浅蓝色小花的精美搪瓷锅里,盛着晶莹饱满的大米和清澈的水,温暖的火苗在锅底轻轻地跳跃着,那是一幅多美的图画!沉浸在这样美妙的想象中,我自己也成了画中人。恍惚间,我把米哗啦一下倒进锅里,再加水,点火,自我感觉动作一气呵成,挥洒自如。
  “这么小的锅,你烧粥还是熬药啊?!”电影中主人公抒情时的背景音乐戛然而止。我回过神来,发现郭滢的菜刀举在半空,忧心忡忡地看着我和那口小得可怜的锅。
  “换个大锅!”郭滢不容分说地放下菜刀,弯腰从柜子里一堆锅碗瓢盆中,拎出了最大的一口,容量足够八路军老炊事班长给全连战士埋锅造饭的。
  只听哗啦一下,这次是美丽图画被打破的声音,小锅里的米和水被无情地倒进了那口难看的大锅里。
  我不动声色,但心里是一种不被理解的悲凉。辛苦营造的美景就这样被破坏了,我已无心恋战。于是解下围裙,溜出厨房和许戈辉聊天去了。
  接下来的半小时里,厨房的门开开关关,我意兴阑珊,连眼皮都懒得抬一抬。从此以后,我不问厨事,只对厨房保留一份海外游子对故国的感情:远远地心怀浪漫地爱着。
  终于吃饭了。几个人围桌而坐,相谈甚欢,这里按下不说。只说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对郭大厨说:“吃得太撑了,来碗粥吧。”
  郭滢面露坏笑:“鲁豫烧的那锅粥,被我小锅换大锅不说,还连加3次水,结果还是烧成了一锅饭。别说,米饭烧得真不错,松软可口,谁要来一碗?”
  按照拙劣喜剧片的套路,这里该来个定格:所有人大张着嘴,做惊愕状,目光定在我身上,我则露出窘笑,任“剧终”的字幕从我身上滚过。
          结婚记
        我们13岁相识,18岁相爱,21岁分开。
  9年后,我们重又相遇,终于明白,什么都不曾改变。
  我们之间没有求婚的过程,因为没有必要。
  我甚至觉得办结婚手续都多余。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要向别人申请,要盖章,我觉得别扭,而且,极不浪漫。
  可是,我们还是要结婚。
  那是2002年6月的一天,我在香港,他在北京,终身大事在长途电话中不到一分钟就定了下来。
  我不想惊动太多的人,只把要结婚的事告诉了高雁,她兴奋不已:“你们什么时候办婚礼?婚礼内容我早就策划好了。主持人是文涛和许戈辉,地点在中国大饭店,舞台两侧设两块大屏幕,播放社会各界的贺词还有你们俩面对镜头袒露恋爱经过,初步定20桌,你们的亲朋好友,同事、广告客户……”
  “怎么还有广告客户啊?”
  “这么大的活动,起码200个来宾,没有广告,费用从哪来?”
  我忘了这个茬。
  在凤凰,高雁负责所有娱乐类的节目和大型晚会。她要按照电视晚会的标准来操办我的婚礼。
  “我还没说完呢。”高雁两眼放光,像是在竞标春节晚会似的,“大厅里要铺上红地毯,你不是喜欢普京在就职典礼上走过长长的红地毯吗?咱们就铺一条比他还长的,你们俩穿着礼服款款地走上舞台。因为是婚礼,就不安排太多的文艺表演了,但歌手要有一、两个。你喜欢谁?”
  “Celine Dion。”
  “请外国歌手有难度,但通过唱片公司也不是没可能,只是费用太高了,不如考虑F4吧,他们可比Celine Dion红多了。”高雁两只手在那儿比比划划,一定是在算出场费。
  “唉,你是在办我的婚礼吗?非弄成F4的歌友会不可。我的终身大事,风头不能让别人抢去。”
  “对对对,F4一到,场面不好控制。那请谁呢?”
  我被高雁煽呼得也开始认真琢磨起婚礼仪式了:“请羽泉吧,他们唱的《最美》,我们在车上老听,有纪念意义。”
  “好,歌手定了,剩下的就是广告了。”高雁一脸轻松。
  “广告好卖吗?”我有些担心。
  “当然好卖。”高雁斩钉截铁,“光一个冠名权就能卖好几百万呢。”
  “那得挑个好名字,我喜欢名表、首饰什么的,所以最好叫卡地亚、蒂芬尼、百达翡力或者江诗丹顿特约之《鲁豫婚礼》。”我竟然开始对这个空中楼阁心驰神往了。
  “你先选个日子吧。”高雁这一提醒,我才想起来,我的婚事,八字还没一撇呢。
  “你帮我打听打听,在香港结婚该找谁啊?我们想结婚了,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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