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权主义的起源(第一部+反犹主义+林骧-第1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要求“人类的新人种”(new specimens of humanit)(赫尔德'J.G.Herder'语),与他们的交往可以看作是和各种人建立可能的亲密交往的范例。对于门德尔森(Moses Mendelssohn)时代经过启蒙运动的柏林来说,犹太人可以作为“一切人都是人类”的活证据。对于这一代人,与门德尔森或马库斯。赫尔兹(Markus Herz)的友谊是人的尊严的不断更新显示。由于犹太人是一个受蔑视、受压迫的民族,因此在这个问题上,他们是更纯粹、更有典范意义的人类范型。正是赫尔德这位公开替犹太人说话的朋友第一次使用了后来被误用和误引的说法:“被驱逐到我们地区来的亚洲陌生人”。他和一些人文主义者都欢迎这些“人类的新人种”,十八世纪“寻逼大地”为的是寻找他们,却就在老邻居中找到了。他们热切地强调人类的团结,想指出犹太人的祖先比实际上更属异种、外方人,以使显示人道作为普遍原则可以更有效。
十八世纪末的几十年里,法国的犹太人早巳得到解放,而德国的犹太人对此还几乎不抱希望,普鲁士受过启蒙的知识分子使“全世界犹太人注视着柏林的犹大社群”。(而不是巴黎的犹太人!)这大多归因于莱辛(Gotthold Ephraim Lessing)的《智者拿坦》(Nathan the Wise)一书的成功。或者说是对它的误释,它认为,“人类的新人种”因其成为人类之典范,所以应是一些更集中的个人。米哈波(Honoré Q.R。de Mirabeau)受此思想的强烈影响,常引用门德尔森作为例子。赫尔德希望受过教育的犹太人应该更加不受偏见左右,因为“犹太人不受某些政治判断的影响,而我们却很难或者不可能抛弃这种政治判断。”他反对当时允许“向新的商业利益让步”的习惯,建议以教育作为将犹太人从犹太教、从“不合时代、不合宪法的陈旧自傲的民族偏见、习惯等等”解放出来的真正道路,以使犹太人变“纯粹人性化”,服务于“科学和人类整体文化的发展”。几乎与此同时,歌德在关于一本诗集的评论中写道,作者——一个波兰犹太人——“至多只达到一个基督教的纯文学学生的水平”,并且埋怨说,凡是他期待看到一些真正的新东西的地方,本应该有一种超过肤浅的陈词滥调的力量,却只发现普通的庸才。
人们不难估计这种对新近西方化的、受过教育的犹太人寄予过分良善愿望的灾难性后果,以及它对犹太人的社会地位和心理状态的冲击。他们不仅面对道德堕落的要求,要他们成为自己民族中的例外,承认“他们与别人之间的明显差别”,并请求政府将这种“分离……也合法化”;他们甚至被期望成为例外的人种。而既然这一切(不是海涅所说的转变)构成进入欧洲社会文化的真正“入场券”,那么这些犹太人和以后几代犹太人除了竭力尝试讨好任何一个人,又能做些什么呢?。
在进入社会的最初几十年里,当同化还不是必须追随的传统,而只是少数有特殊天赋的个人的事情时,确实进行得很顺利。法国最先承认犹太人的公民资格,成为犹太人政治上的光荣之地,这时的普鲁士正在走向一个辉煌的社会。受过启蒙运动洗礼的柏林是门德尔森结交当时许多名人的地方,柏林只是一个开端。他和非犹太社会的关系大多只是欧洲历史上各个时期犹太教和基督教学者的那种关系。其中包含的新成份却令人惊奇,亦即门德尔森的朋友们利用这些关系来达到非个人的、意识形态的、甚至是政治上的目的。他自己明确地否认一切此类不可告人的动机,再三表明他对自己的生活环境完全感到满意,似乎他预见到自己例外的社会地位和自由与某种事实有关,亦即他仍然属于“(普鲁士国王)领土上最低层的居民”。
这种对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的漠然,使门德尔森与同时代有识和开明人士之间的纯洁关系得以保持;这种漠然后来也被带进了犹太妇女沙龙,她们聚集在一起,形成柏林有始以来最出色的社会团体。直到1806年普鲁士战败后,在德国广大地区引进了拿破仑立法,使解放犹太人的问题提上公开讨论的议程,才使这种漠然变为彻底的害怕。“解放”即解放受过教育的犹太人。同时也包括“落后的”犹太人,他们的平等会消除那明确的分界线,他们十分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社会地位正是立基于这种区分之上。当解放法令最终通过时,大多数同化了的犹太人转入基督教,他们明显地发现解放之前作为犹太人情况尚可容忍和无甚危险,解放之后情形就不同了。
上述沙龙中最有代表性、而且是她们在德国组织的真正混合型的团体是拉合尔.伐恩哈根(Rahel Varnhagen)的沙龙。她富有创造性的、健康的、非传统的智能。她既有对人的兴趣,又有真正激情的天性,这使她成为这批犹太妇女中最优秀、最有意思的人物。拉合尔“顶楼”(Garret)上不铺张但很著名的晚会聚集了“开明的”贵族、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和演员——亦即一切像犹太人一样不属于上流社会的人。因此拉合尔沙龙根据其本意,建立在社会的边缘,而且不带陈规陋习和歧视偏见。
值得注意的是,犹太人与社会同化紧随着歌德在他的《威廉。麦斯特》(Wilhelm Meister)中关于改育的箴言,这部小说后来成了中产阶级教育的典范。在小说中,年轻的市民受到贵族和演员的教育,以便他学会如何显示和表现他的个性,于是从地位很低的市民之子上升到贵族阶层。对于中产阶级和犹太人——亦即事实上处于贵族上流社会之外的人——来说一切取决于“人格”(personality)和表现人格的能力。如道如何扮演一个人的实际角色。这似乎是最重要的事情。在德国,犹太人问题被认为是一个教育问题。这一奇特的事实与其较早形成有密切联系,而造成犹太人与非犹太人的中产阶级教育方面的市侩习气,也造成犹太人涌入自由职业。
早期柏林沙龙的魅力在于除了个性、独特人格、才智和表现之外。其他一切实际上无关紧要。唯有人的独特优点才构成无边的人际沟通能力和无限制的亲和能力,这是身阶、金钱、成功或文坛名声都不能取代的。真正优秀人士的短暂相遇,霍亨索伦(Hohenzollern)亲王路易.费迪南德(Louis Ferdinard)与银行家亚伯拉罕。门德尔森(Abraham Mendelssohn),或政论、外交家弗里德里希。根茨(Friedrich Gentz)与当时的激烈现代浪漫派作家弗里德里希。施莱格尔(Friedrich Schlege1)——这些人都是拉合尔“顶楼”沙龙的著名访客——到1806年就结束了,根据拉合尔的说法,这个独特的聚会场所“解散,就像一条满载最高生命享受的船沉没了”。浪漫派知识分子和贵族一起走向反犹主义,尽管这完全不意味着这两个群体会放弃它们所有的犹太朋友,但是天真与辉煌却一去不复返了。
德国犹太人社会历史的真正转折点不是发生在普鲁士战败那一年,而是两年以后,在1808年,政府颁布了国内法,给予犹太人以完全的公民权——尽管不是政治权利。根据1807年的和平条约,普鲁士失去了它的一些东部省份和它的犹太人口的大多数:而留在其领土内的犹太人都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受保护”的,亦即他们早就以个人特权的形式享有公民权。国内法中所说的解放只是使这些特权合法化,并在时间上比1812年的一般解放法令更久;拿破仑战败以后,普鲁士收回了波兹南(Posen)及其犹太民众,实际上废止了1812年法令,这就意味着连贫穷的犹太人都享受政治权利,却使国内法保持原样。
就犹太人的地位得到实际改进而言,尽管在政治上几乎毫无意义,但是最后的解放法令与失去由大部分普鲁士犹太人居住的东部省份却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后果。1807年以前,普鲁士受保护的犹太人在犹太人口总数中只占有百分之二十。颁布解放法令时,他们占了大多数,而“外国犹太人”(foreign Jews)只占百分之十。此时与富裕的、受过教育的、地位突出的 “特例的犹太人”(exception Jews)相对的贫困、落后的犹太人已不复存在。这种背景对于社会成功和和心理上的自我尊重,是重要的比较基础,却不再像拿破仑时代以前那样。1816年收回波兰省份时,过去“受保护的犹太人”(此时登记为持犹太信仰的普鲁士公民)仍占百分之六十左右。
从社会角度而言,这意味着其余普鲁士犹太人失去了本地背景,本来他们是藉这种背景而被认为是特例的。此时他们自己构成了这样一种背景,但是以一种契约的方式,个人藉此必须以双倍的约束才能出人头地。“特例的犹太人”仍然只是犹太人,并非例外于一个受蔑视的民族,而是作为这个民族的代表。同样糟糕的是政府干预造成的社会影响;不仅是各阶级和政府对抗,因此引起公开敌视犹太人,而且社会的一切阶层都或多或少地意识到,他们认识的犹太人并不是群体成员中特例的个人,受到国家的例外待遇。而这正是“特例的犹太人”一向所害怕的。
柏林社会使犹太人沙龙迅速发展,至1808年,这些聚会已被官僚贵族和上层中产阶级家族取代。人们从当时的无数书信往来中可以看到,知识分子与贵族开始将对那些他们几乎不熟悉的东欧犹太人的蔑视转向他们十分熟悉的、受过教育的柏林犹太人身上。后者再也无法获致从自认为特例的犹太人的集体意识中产生的自尊;因此他们每一个人都必须证明,虽然他是一名犹太人,然而他又不是犹太人。这也不再足以使自己和“落后的同胞”无名的群众区别开来;作为有幸成为一个特例的个人,他必须从“犹太人”中显突出来,而因此也就脱离了民族整体。
社会歧视(并非政治上的反犹主义)发现了“犹太人”(the Jew)的鬼影。将个别犹太人和“犹太人整体、到处存在而又到处不在的犹太人”作出区别的第一个作家,是一个不出名的政论家,他于1802年写了一篇文章,辛辣地讽刺犹太社会,以及它渴望接受教育、着魔似地冀求一般社会的接纳。犹太人被描述成一个是市侩(philistine)和暴发户社会的“根本”。这篇相当卑琐的文章不仅在拉合尔的沙龙中一些十分著名的成员中兴高采烈地传阅,而且间接地启发了一位浪漫派大诗人克莱孟斯。冯。布伦塔诺(C1emens Von Brentano)写了一篇充满机智的论文,其中又一次将“菲利斯丁”(市侩)与犹太人混为一谈。
有些事物随着早先田园牧歌式的混居社会而一起消失,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都不再复返。任何社会团体都不再以自由思想和胸怀来接纳犹太人。即使与犹太人友好相处,也是因为对自己的大胆和“邪恶”感到兴奋,或者因为反对将同住的公民看作贱民。但是,凡是犹太人不再成为政治上和公民权利上的外黜者的地方,犹太人确实被当作社会上的贱民。
值得牢记的是,作为一种群体而同化的现象只存在于犹太知识分子中间。第一个受过教育的犹太知识分子莫西斯.门德尔森(Moses Mendelssohn)也是第一个从低下的社会地位被接纳进入非犹太社会的人,这并非偶然。宫廷犹太人和他们的后继者——西方犹太银行家和商人——从未被社会接纳,而他们也不想离开范围非常狭窄的隐形的犹太聚居区。起初他们像一切未变坏的暴发户一样,为自己出身的苦难与贫困的不幸背景感到自豪;后来,当他们在各方面受到攻击,他们就对于群众的贫困甚至落后有既定的利益,因为它变成了一个争论的问题,变成了他们自己安全的表征。他们渐渐地带着许多疑虑,被迫离开了犹太法律的严格要求——他们从未全部脱离宗教传统——犹太法律仍然要求犹太群众严守正统。犹太共体自治的瓦解,使他们更加热切地想保护犹太社群,对抗当局,同时又在国家的协助下统治它们,因此有一种说法,指出贫穷的犹太人“双重地依赖”“政府和他们的富有的同胞”,这完全反映出当时的现实。
犹太著名人物(the jewish notables)(十九世纪时人们如此称呼他们)统治着犹太社群,但是在社会上、甚至在地理上,他们不属于犹太社群。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尽可能像远离异教社会一样,远离犹太社会。既然有了出色的个人事业,又经主子允准各种特权,他们构成了一种特例的社群,但是社会机会十分有限。他们很自然地受宫廷社会蔑视,缺乏和非犹太中产阶级的商业联系,他们的社会接触远离社会法则,就像他们经济上的崛起是独立于同时代的经济条件之外一样。这种孤立和独立常常使他们具有一种权力感和自豪感,十八世纪初流传的一则故事对此作了描述:“某位犹太人……,当一位高贵而又有教养的医生温和地责备他说,犹太人当中尽管没有君主,在政府里也没有位置,但是太傲慢了……这位犹太人傲慢地回答说:我们不是君主,但是我们统治君主。”
这种骄傲是阶级傲慢的反面,它渐渐地在特权犹太人中间产生。他们像专制君主一样统治自己的民族,认为自己是“族中长者”(primi inter pares)。像“全犹太民族的特权教士”(priviledged Rabbi of all Jewry)或“圣地之王”(Prince of the Holv Land)这类称呼,比他们的主人可能赐给的任何名号都更使他们自豪。直到十八世纪中,他们都会同意荷兰犹太人说的:“而且我们从不臣属于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但是无论在当时还是后来,他们都不会完全理解一位“受过教育的基督徒”的回答:“但是这只意味着少数人的幸福。被看作一个‘集体’的人却到处惶悚,不能自治,屈从于外族统治,无权力,无尊严,在全世界到处流浪,在各处都是异乡人。”
只有当国家银行家在各国建立了商业联系时,才产生阶级傲慢;主要家族之间的联姻继之而起。在真正的国际阶层制度中爬升,这在当时的犹太社会中还不显著。由于这是在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