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民主 上卷法托克维尔着董果良译-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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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够使它的人民最终对社会福利做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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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大的贡献。我还不知道哪个民族设立的学校有如此之多和如此生效,其建筑的教堂有如此适合于居民的需要,其修筑的乡间公路有保养得如此完好。因此,不必到美国去找外观上的一致性和持久性,去找对细节的详尽安排以及行政手续的完善规定T H;我们在那里看到的,是一个确实有点粗犷,但却充满强大力量的权力机构,一幅时常发生意外,但却充满活力和进取精神的生活图景。
如果叫我说的话,我认为美国的乡村和县城由远离它们和被它们永远视为异己的中央政权管理,会比由它们从当地选出的官员管理更为有效。如果要我判断的话,我相信美国全国的行政被集中于一个人之手时,会把美国治理得更加安全,会使美国的社会资源利用得更为合适和合理。尽管美国人从地方分权制度中获得了政治好处,但我仍然主张采用相。。
一位天才的作者在拿美国的财政与法国的财政对比时证实说,智慧永远T H代替不了具体的知识,所以有理由指责美国乡镇预算中存在的混乱。他在提到法国一个省预算的编制实例后接着说:“由于一位伟人的值得赞美的创造,即中央集权,王国各地的地方预算,从小小的乡镇的预算到大城市的预算,才得以有章可循和条理分明。”
当然,我也赞佩这项成果,但我看到拥有完备的会计制度的法国乡镇,大部分对其真正的利益完全无知,处于难以容忍的麻木不仁状态,以致使人觉得社会不是在生活而是在等死。另一方面,我却认为美国那样的乡镇,其预算虽未按规定的章程编制和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其居民是聪明的、积极的和有进取心的。我觉得那里的社会总是在前进。这种情景使我惊异,因为我认为一个良好政府的主要目的在于为人民造福,而不在于不顾人民的疾苦而建立一定的秩序。因此我在寻思,是否可以把美国的乡镇繁荣而财政混乱,法国的乡镇悲惨而预算制度完备的原因都归结为我所说的这个道理呢?
总之,我认为善中带恶越少越好,恶中带善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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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在叙述联邦政府之前必须先研究各州的过去71
反的制度。
即使存在一个常在的权威当局,它经常关心我的享乐不受干扰,排除我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危险,不要我对此操心,但把我的生活中的任何一点小困难都照顾到的这个当局,如果是我的自由和生命的专制主人,包办整个社会的活动和生活,以致当它无精打采时周围的一切也得无精打采,当它睡觉时周围的一切也得睡觉,当它死去时周围的一切也得灭亡,那它对我又有什么好处呢?
有一些欧洲国家,其居民认为自己是外来的移民,毫不关心当地的命运。
他们对国内发生的一些重大变化均未参与,甚至并不确切了解变化是怎样发生的,只是感到发生了变化,或偶然听到了他人讲述某某事件而已。更有甚者,他们对自己村庄的遭遇、街道的治安、教堂教士的处境,都无动于衷。
他们认为,这一切事情与他们毫无干系,应由被他们称作政府的强大的第三者管理。他们认为自己只是作为拥有用益权的人来享用他们拥有的财产,对这些财产既无占有的思想,又无任何改善的念头。这种对自己不关心的态度,竟然发展到当他们本身或其子女的安全终于遇到危险时,他们非但不去排除危险,反而束手等待全国来帮助的地步。而且,这种人虽然肯于完全牺牲自己的自由意志,但决不会比其他人更愿意服从。
不错,他们对一个小军官的随意摆布都能表示服从,但当部队撤退以后,他们就象战胜了敌人似地敢于冒犯法纪。
因此,他们将永远在奴性和任性之间摇摆。
当一个国家达到这样地步的时候,它就得改造自己的法律和民情,否则就将灭亡,因为它的公共道德的源泉已经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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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它虽然尚有百姓,但已无公民。
我认为这样的国家正等待外国征服。如果它还没有从世界舞台上消失,那只是因为周围的国家与它类似或者还不如它,它还有一种无法下定义的爱国本能,或一种对昔日声望的盲目自豪,或一种对过去荣誉的模糊回忆,但这些东西实际上无补于事,只能使它在受压迫的时候产生自我保存的冲动。
如果想以某些民族曾为保卫他们似乎是作为外来人居住的国家而做过巨大的贡献来证明他们是爱祖国的,那也是错误的,因为深入考察之后,你会发现宗教几乎总是他们当时的主要动力。
对于他们来说,国家的长存、光荣和昌盛都属于神圣的教义,而在保卫祖国的时候就等于保卫他们都是其公民的圣城。
土耳其人从来不参加社会事务的管理,但只要他们认为苏丹们的征服就是穆罕默德教的胜利,他们就会完成一些艰巨的任务。现在,这个宗教正在衰落,只有专制制度还活在他们那里,但他们自身也在衰败。
孟德斯鸠认为专制制度具有独特的威力,并说这是它自己造成的荣誉,但我认为它不配享有这个荣誉。
专制制度,一切全靠自己,决不能持久。只要你仔细考察一下,就会发现使专制政府长期兴盛的是宗教,而不是它的威吓力量。
不管你怎样寻找,除了人们意志的自由联合以外,你再也不会在人们中间找到真正的强大力量。而且在世界上,只有爱国主义或宗教能够使全体公民持久地奔向同一目标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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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
法律不能重新点燃已经熄灭的信仰,但能使人们关心自己国家的命运。法律能够唤醒和指导人们心中模糊存在的爱国本能,而在把这种本能与思想、激情和日常习惯结合起来时,它就会成为一种自觉的和持久的感情。而且决不能说试图唤醒这种本能已经为时甚晚,因为国家不会象人那样迅速衰落。每一代人在一个国家出生时,是作为行将掌握立法工作的新人而出现的。
我最钦佩美国的,不是它的地方分权的行政效果,而是。。
这种分权的政治效果。在美国,到处都使人感到有祖国的存。。
在。从每个乡村到整个美国,祖国是人人关心的对象。居民关心国家的每一项利益就象自己的利益一样。他们以国家的光荣而自豪,夸耀国家获得的成就,相信自己对国家的成就有所贡献,感到自己随国家的兴旺而兴旺,并为从全国的繁荣中获得好处而自慰。他们对国家的感情与对自己家庭的感情类似,而且有一种自私心理促使他们去关心州。
欧洲人常把公职人员视为政权的代表,而美国人则认为公职人员的工作是行使公民的权利。因此可以说,在美国决不是人服从人,而是人服从正义或法律。
他们对自己也有一种往往是有些夸大,但几乎总是有益的看法。他们毫不犹豫地相信自己的力量,认为它可以对付一切。假如一个人想做一番事业,而且这项事业与社会公益直接有关,他也不会向政府去求援。
他把计划公布出来后,便自己去执行,或请其他个人的力量来协助,并力排一切障碍。
毫无疑问,其结果往往不如有州政府协助时为好。但是从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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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观点来看,一切私人事业的总结果却大大超过政府可能做出的成果。
由于行政当局只管民事,所以既不会引起人们的羡慕,又不会引起人们的厌恶;但因为它的行动手段有限,所以大家认为不能全靠它去办各项事业。
因此,当行政机关行使它的职权时,它不会象在欧洲那样全靠自己。不必担心公民会不尽义务,因为公众的代表将采取行动。相反,每个人都将扶持、帮助和支援行政机关。
个人的努力与社会力量结合,常会完成最集权和最强大的行政当局所完不成的工作。
(Ⅰ)
我可以举出许多事实来证明上述的一切,但我宁愿只举出一件事,即举出一件我最熟悉的事来做证明。
在美国,政府当局拥有的发现罪行和追捕罪犯的手段极少。
美国没有行政勤务警察,也不知护照为何物。美国的司法警察比不上法国的;检察官的人数很少,而且对罪犯的起诉经常不是由他们主动提出的;对罪犯的审讯很迅速,而且只是口讯。但我猜想,在任何一个国家,罪犯也不会象在美国这样少于漏网。
原因在于每个人都认为提供犯罪的证据和擒拿罪犯,与自己的利害攸关。
我在旅美期间,曾亲眼看到发生一个重大案件的县的居民,为追捕犯人和把他送交法院惩治,而自动组织了一个委员会。
在欧洲,罪犯在逃时被官员擒获,算他自己倒霉,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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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场斗争中只是旁观者;但在美国,罪犯都被视为人类的敌人,人们群起而攻之。
我认为地方分权制度对于一切国家都是有益的,而对于一个民主的社会更是最为迫切的需要。
在贵族政体下,只有维持一定的秩序,才能永远确保自由。
由于紊乱对统治阶级造成的损失较多,所以他们特别关心秩序。
也可以说,在贵族政体下,人民能够避免专制的过分压迫,因为人民经常拥有有组织的力量,以准备随时去反抗暴君。
没有地方分权制度的民主政体,不会有抵抗这种灾难的任何保障。
在小事情上都没有学会使用民主的老百姓怎么能在大事情上运用民主呢?
在每个人都软弱无权且未被任何共同的利益联合起来的国家里怎么能抵抗暴政呢?
因此,害怕人民造反的人和恐惧政府专制的人,都应当同样希望逐步发展地方的自由。
我也确信,没有什么国家会比社会情况民主的国家有危险受行政集权的束缚D。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很多,但最主要的是:这种国家的经常趋势是政府的一切权力,向直接代表人
参阅第98页法文版编者注。——法文版编者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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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的唯一权力机关集中,因为除了人民之外,再也没有什么了,但这个人民不过是一大群完全平等的个人。
但是,当这个权力机关一旦具有政府的一切属性的时候,它便很难不去设法干预行政工作的细节,而且久而久之,它决不会找不到这样干的机会。我们已在法国亲眼看到这种情况。
在法国大革命期间,有两个不应混淆的、方向完全相反的趋势:一个倾向于自由,一个倾向于专制。
在古代的君主政体下,只由国王制定法律。但在君主专权的时候,残缺不全的地方分权制度的若干残余仍依稀可见。
这种地方分权制度本来就很不一致和不够完善,常常显得荒谬可笑。
但在贵族政体下,这种制度有时竟变成压迫的工具。
法国大革命同时宣布,它既反对君主政体,又反对地方分权制度。它不分青红皂白,仇恨以前存在的一切,既仇恨专制权力,又仇恨可以遏止这种暴政的措施。这场革命本身既是共和主义的,又是中央集权化的。
法国大革命的这种两重性,是专制权力的友人最好精心引用的事实。当你看到他们在保卫行政集权的时候,你能说他们是在为专制制度效劳吗?不能,因为他们说自己是在保卫大革命的主要成果之一。
(K)这样,民众和敌人,即自由的公开爱好者和暴政的隐蔽仆人,便都可以享有人民的权利了。
我访问过两个地方自由制度高度发达的国家,聆听过竞相争取统治这两个国家的那些政党的意见。
在美国,我发现有人暗自打算破坏本国的民主制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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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我发现有人大声疾呼反对贵族制度。
但在这两个国家,没有一个人不认为地方自由是一件大好事。
在这两个国家,我看到人们把国家的弊端归咎于许多原因,而唯有地方自由不在其内。
我听到公民们说他们国家的强大和繁荣有一大堆原因,但他们在列举优点时都把地方自由放在首位。
我发现,尽管他们在宗教教义和政治学说方面显然不同,但在他们每天目睹的、因而可以做出正确判断的唯一事实上却意见一致。我的这个发现不会有错吧?
只有地方自治制度不发达或根本不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才否认这种制度的好处。换句话说,只有不懂得这个制度的人,才谴责这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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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美国的司法权及其对政治社会的影响D
英裔美国人保留了各国在司法权上通有的特征——但他们使司法权变成了强大的政治权力——怎样变的——英裔美国人的司法制度在哪些方面与其他所有国家不同——美国法官为什么有权宣布法律违宪——美国法官怎样利用这项权利——立法者为防范滥用这项权利而采取的措施
根据写作计划,我要专用一章来讨论美国的司法权。美国司法权的政治作用极大,所以我觉得必须着重说明,免得因一笔代过而被读者忽略。
除了美国之外,其他一些国家也有联邦的组织。共和政体不单存在于新大陆的海岸,而且也见于世界上其他地方。
代议制已为欧洲好几个国家所采用。但我认为,迄今为止,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还没有象美国这样建立过司法权。
使一个外来者最难理解的,是美国的司法组织。在他看来,简直是没有一个政治事件不是求助于法官的权威的。因此,他自然会得出结论说,法官在美国是很强大的政治势力之一。当他继而考察法院的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