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剑月-第3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令公和七郎断后,父子三人拼力征战,这杨家枪法在这场战役之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枪到之处,死尸一片,尸体堆积如山,血流成河。
杨老令公使开这杆银枪,端的是所向无敌,如风如雨,令辽兵不敢靠近。六郎奋力杀敌,终于使宋王突出重围,安全返回宋营。
六郎回头一看,却不见令公和七弟延嗣,六郎将宋王妥善安置后,掉转马头,杀进重围寻找令公和七弟,结果三人都遭围困,辽军却潮水般涌向金沙滩和两狼山。
七郎奉命到雁门关搬取救兵,然而潘仁美公报私仇,以七郎临阵脱逃为由,将七郎绑于一株老松树下,命军士乱箭射死,同时七郎身后的老松树也因射穿洞窟而死。
据说,这株老松树是棵“树王”,“树王”一死,这一带绿树便落叶纷纷,相继死去,最后变成一片荒漠。
由于救兵不至,杨老令公便兵困两狼山,血染李陵碑,为宋室江山流尽了最后一滴血。杨老令公被俘之后,绝食三天三夜,最终英雄末路,血染苍天。
这一战让我们杨家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灾难,杨老令公惨死,他七个儿子只剩下六郎一人得回宋朝,这金沙滩一战,让我们杨家家破人亡,令人伤痛!
然而人们只知道这段惨事,却不知这段往事之中还有一段小小的插曲。当年杨老令公确实有七个儿子,这七人均已成年,所以人们只知道这七人,却忽视了令公还有一个小小的儿子。
这婴儿是当年佘太君在战乱之中所生,孩子出生之时,正当战争之时,哭声响亮,震动天地,就好像在气愤这无尽的战争。他是令公最小的儿子,令公和佘太君见到晚年还能得子,实是欢喜至极。
但当年我杨家一门被辽军所困,令公知晓凶多吉少,况且潘仁美和自己素来不和,令公为以防万一,找了当年最为信任的家将,让他扮作小老百姓,带着这位刚出世的婴儿从乱军之中脱出。杨老令公嘱咐那家将日后定要好好抚养他,不得在做官,不得踏入朝廷。
杨老令公当时深知官场勾心斗角,自己虽为一介武夫,也难逃奸臣所害,此刻被困,潘仁美必会公报私仇,当年潘仁美的儿子因杨家而死,这段仇恨,潘仁美时时印在心里,令公知道他心胸狭窄,此次必会公报私仇。
遂嘱咐这名家将,日后这孩子长大成人,切不可再入官场,那名家将带着杨老令公的枪谱将令公的第八个儿子安然送到这座山上,从此这名家将就在这山顶一心一意地抚养杨家的后人,让他长大成人。
当那名家将听到令公的死讯时,伏地嚎啕大哭,一个月后,他潜入辽营,将令公的那杆银枪偷了出来,自此便将这杨家枪法尽数传与了这名婴儿。之后,我们杨家的后人便世世代代住在这山顶之上,娶妻生子,习练枪法,不问江湖之事,不入朝廷之堂,安安静静地生活在这山顶之上。”
第八十一章 白兔蟒蛇生死战(上)
杨寻说罢,长长地叹口气,似乎是憋在他心里数十年的往事顷刻之间吐露出来,便像一块大石埋在心中,此刻这块石头便已全然消失一样,他的眼中流露出一种轻松的光彩。
韩三仙道:“想不到当年杨家一门忠烈,在江湖上被天下英豪顶礼膜拜,却谁也未知这金沙滩一战,却另有一番故事。若不是杨居士亲口说出,又有谁能相信这段离奇而又凄惨的往事呢?杨老令公的后人能够生存下来,而且继承了杨家这套无敌于战场的枪法,真是可喜可贺!”
杨寻道:“韩前辈过奖了,我杨家先祖一门忠烈,为国为民,驰骋杀场,让辽人不敢轻视,这又如何?还不是被奸臣所害,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令公当时心中明了,我们杨家正处攸关性命之际,故而叫这名家将拼死护着婴儿,逃出战乱,隐居于荒野。这样才能保住我们杨家的血脉,纵然令公自己和他的七个孩儿一同战死,我们杨家也能星火相传!”
关云飞道:“杨老令公真可谓英雄无敌,当年辽人害怕他,便称令公为杨无敌,由此便知令公的威名震动天地!当年金沙滩一战,其中的惨烈难已想象,若是让我回到那时,我必然要做杨令公身旁的一个护卫,就算死,也要保住令公冲出重围,让他安然无恙。”
杨寻道:“关贤侄这份胆识让杨某佩服,若是杨某也早生数百年,一定要和关少侠一同保护令公,将辽兵杀得片甲不留!”
杨夫人微笑道:“一说道你们杨家的事,你就来精神了,但你空有一身本事,却隐居在此,不去杀敌报国,我看你还对不对得起杨家的列祖列宗?”
杨寻微微笑道:“这也不是我的错,当年令公早已立下规定,凡是那个婴儿的后人,日后均不可为官为侠,只能隐居山林,不问世事。我也知道这是令公当年为潘仁美所害,心中对入朝做将之事耿耿于怀,故而义愤填膺,立下了此项规定。我几年前让健新下山,便已破了这条规定,我杨家列祖列宗在九泉之下,不知会如何议论?”
韩灵儿道:“杨前辈能够如此除旧立新,真是眼见开阔,相信杨家祖先定能理解前辈的一番苦心。日后杨大哥杀敌报国,将杨家的枪法发扬光大,杨家祖先定然在九泉之下含笑欢呼了!”
杨寻道:“韩姑娘这番话算是说到杨某心里去了,杨某此生能够遇见你们这些朋友,真是天佑我杨家。韩二姑娘和健新一同出去打猎,杨某也知道韩二姑娘对健新一见倾心。
我家健新也没见过几个女孩,今日见到韩二姑娘这般美貌的女子,我瞧他似乎也是动了情意。杨某斗胆向韩前辈为健新求亲,若是这门亲事韩前辈能够答允,我杨寻定然难已报答,不知韩前辈意下如何?”
韩三仙微微一笑,道:“这就要看他们两个人了,若是这两个小娃娃谈得来,我便答允这件婚事。”
杨夫人一脸笑容,道:“韩前辈果真爽快之人,这婚姻大事得需两人情投意合才是,若是硬生生的将两个不喜欢的人绑在一起,也不会幸福的。古人有父母之命,媒烁之言。
这话虽然不错,但上千年来,不知害了多少少男少女的幸福!韩前辈这句话便已打破了这四字,着实比我夫妇二人高了一筹啊。我替健新先谢过前辈了,望他和韩二姑娘能够从这次打猎之中各自情深一层。”
杨寻道:“我们先喝点茶,等他们二人打完猎回来,若是能够吃上鲜肉,那是再好不过了。”
于是五人在这张八仙桌上边喝茶边谈些山中之事和江湖之事,谈得不意乐乎……
杨健新和韩欢儿出得大厅,便往屋外走去,此时虽为清晨,离中午尚有许多时间,但打猎费时,有时候猎人寻找一天也未寻得一头猎物,而有时候这猎物便如同滔滔江水,源源不竭,让人打得精神振奋。
这是寒冬的清晨,二人出得大门,便感西风肆虐,先前还不甚大的风,此刻吹得梅花枝摇花飘,吹到身上,凉飕飕的,二人虽穿着大棉衣,但这寒冷的西风还是让他们不禁抖了一下。
杨健新右手握着长枪,背上背着一张大弓,这弓在他身后将他的背盖住了,足见此弓硕大无比,非寻常之弓,一壶羽箭,里面整整齐齐地放满了弓箭。
这时的杨健新俨然有股猎人之风,韩欢儿在他身后看着这位让自己怦然心动的少年,心中不时的欢喜。突然韩欢儿被一股寒风袭到,不禁打了个寒颤。
杨健新听到后,回过身来,关切道:“韩姑娘冷吗?这风太寒冷了,我们就不打猎了,回去吧,爹爹和娘也不会责备的。”
韩欢儿那双晶莹的眼睛凝视着他,道:“不,我们还是去打猎吧,我不冷。”
杨健新听她说不冷,也不知道是真的不冷,还是假的不冷,但明明听到她打了个寒颤。其实韩欢儿这话的言外之意是有他在身边,即使有再大的风雨,她也能忍受,和自己心爱之人一同打猎,毕竟是件美事。
而杨健新一来一直住在山上,从未见到过女子;二来几年前的一次下山,虽然见到过无数江湖女子,但也未和这些女子交谈,他不明白韩欢儿的话中之意,也是情理之中。
杨健新虽听她说不冷,但他也知道女子身子单薄,容易受寒,刚才还打了个寒颤,他将自己的外衣脱下,对韩欢儿微微一笑,道:“韩姑娘,穿上我的衣裳吧,风很大,容易着凉。”
韩欢儿见他如此关心自己,心中着实欢喜,但她知道此时天寒地冻,他纵然是一个男子,但怎能忍受得住这肆虐的寒风?纵然是铁打的身子,也禁受不住。
于是道:“杨大哥,这怎么行呢?外面风如此大,如此寒冷,你将衣服给我了,自己一定冷死了,不行,你还是自己穿上吧。我知道你关心我,但我不能看着你受寒啊。快穿上吧。待会遇上了猎物,身子活动开来,便暖和了。”
杨健新不知从哪里生出一股力量,将他的衣裳披在韩欢儿的身上,道:“你穿吧,我不冷,在这山顶之上我已经生活惯了,不怕严寒。倒是你,从未在山上生活过,况且今日西风肆虐,你怎能禁得住这风寒?快点穿上吧。”
韩欢儿见他如此执意,非要让自己穿上这厚厚的棉衣,知道他对自己关切无比,心中生出一股暖意。韩欢儿将这衣裳穿上,定了定心神,道:“杨大哥,你若冷的话,再穿回去。我们去打猎吧。”
杨健新点点头,二人便沿着梅花树之间的小道,去寻找山中的猎物……
不一会儿,二人已来到了半山腰,但这山上一无猎物,除了梅花,还是梅花,真似一个梅花仙境。二人被寒风吹着自己的身体,不时的内心有了寒意。
韩欢儿穿着杨健新的衣裳,虽然很暖和,但瞧着杨健新单薄的衣裳,他在寒风之中犹自精神抖擞,不由得担心:他只穿着这单薄的衣服,却还是这般活跃,难道他是为了我才故意装出不怕寒的样子?
倘若如此,他这般在严寒之中,还不生出病来?但他好像真的不怕冷,我若将大衣还给他,他会不会生气呢?
想到这些,心中顿时处于两难之际,不知该继续穿着杨健新的衣裳,还是该把它还给他,正处于这般内心争斗之中,突然一只白色的小兔从二人面前穿过。杨健新不假思索地拉着韩欢儿去追那只白兔,身法奇快。
韩欢儿万料不到他竟会抓着自己的手,心中一阵迷惘,想要挣脱,但这种感觉让她不能自拔,毕竟被自己心爱的男子握着手,让人欢喜,她从未有这种感觉,只觉得他的手坚硬而又有力量。
她的纤纤右手被他的左手紧紧地握着,她的心中燃起一团火焰,直欲从胸口喷出,韩欢儿被他紧紧地握住右手,已经到了恍然入梦之境,随着杨健新奔跑。
第八十二章 白兔蟒蛇生死战(下)
韩欢儿只觉这身子两旁的梅花树如箭一般向后飞去,她的脚上似乎完全不需用力,只需轻轻疾点,她便能随着杨健新自由地奔驰,就好像杨健新事先知道她的轻功路数一样,配合着她的步伐,便如腾云驾雾一般,在这山道之间奔驰。
二人紧跟着那只白兔,白兔到哪儿,他们便跟到哪儿,这只白兔却不是向下奔的,而是向着山上狂奔,似乎山头有着急事一般,它非要赶过去,主持大局。
白兔一路向上,似乎全不顾自身体力的衰竭,要想这普通的兔子在平地之上能够飞快奔驰,但到这山上,由于这山有向上的梯度,兔子便不能向平地上那样奔跑自如了。
可这只洁白无暇的兔子却是越跑越快,全无气力衰竭之状。二人紧随着它一路狂追,总算两人轻功也算极佳,不然这只兔子如此迅速,常人必难与其保持一定的距离。
突然兔子停了,停在了一棵梅花树旁,这棵梅花树也无奇特之处,这只兔子为何偏偏在此处落脚?
料想这只兔子必定不是寻常之物,要说它奔跑之迅速绝不亚于当世高手的轻功,在这深山之中,却偏偏见到这只奇特的小白兔,二人既感好奇又感惊讶,均不知这只白兔身上究竟有何重大秘密,二人的直觉告诉自己,这其中一定藏着一些奇怪的秘密。
好奇心驱使着二人紧紧地跟着它,这兔子一挺下来,杨健新便拉着韩欢儿隐伏在地上,身法之快,委实惊人,二人伏在地上,紧紧地盯着白兔。
杨健新轻声道:“我以前见到的便是这只兔子。”韩欢儿轻轻道:“你又怎么知道,它身上又没作标记?”
杨健新道:“这只兔子奔跑之快,和几天前我见到的那只速度差不多,料想天下之大,这兔子能够有如此速度,已是不易,若是有第二只,更是难上加难。所以我料定这只白兔便是前些天我见到的那只,只不过当时它没有带我来到这里,今**来到这鬼地方,不知该会发生什么了?”
韩欢儿听到他如此说,对他的判断能力着实钦佩,心中暖暖的,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杨健新用手指着自己的眼睛,又指了指耳朵,随后微微一笑,韩欢儿便即明白他的意思便是用眼睛看和用耳朵听,对这位有着如此本领的少男又生出了一种喜欢,甜甜一笑。
那兔子探头探脑的,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难道它也像武林高手一般,在窥探敌方动静吗?但与它为敌的是谁呢?显然不是人,莫不是动物界的某些精灵?
二人见到这只毛茸茸的小白兔探头探脑的,着实可爱,均轻轻一笑。韩欢儿道:“杨大哥,你不要伤了这只小白兔,你捉给我玩好不好?”
杨健新也不知她说真的还是假的,要想捉住这只白兔,恐怕要费点力,但看着她那双晶莹中略带央求的眼睛,便心中一阵热,纵使让他去天上摘星星摘月亮,自己也恐怕会毫无拒绝之意了,更何况要捉这只白兔,料想也非什么难事,自己这些年来勤修杨家枪法,不知受了多少苦,这些困难又算得了什么?
只要她喜欢,便无所谓了?杨健新开口道:“只要姑娘喜欢,我就捉十只一百只来给你玩。”
韩欢儿听到这句话,真是说不出的受用,他能为自己毫不犹豫地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在她眼里,这便是对她最好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