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啸九霄-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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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打理妥当,向他计划中的第一站中州帝国国都皇家魔武学院,“萨米尔学院”进发!
接下来的几天,剑小天着重去问了韦尔一些关于大陆上的交通之类的问题。韦尔也真是了不起,几乎把大陆游历遍了,为他画了一张简易的地图,并建议他各处的学院看看,少年人之间是最好交流的。给他介绍了几所比较有名的学院。
走的前一天晚上,剑小天在床上辗转反侧,脑中尽是伊兰这十几年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不知不觉间,眼泪划了下来。
伊兰也没睡,坐在床上,整理着已经不知道整理过多少遍的包裹,思绪万千。
剑小天吃着早饭,喉咙有些难受。伊兰在旁看着,鼻子酸酸的,眨眼间,曾经的小家伙儿都这么大了。忽然想到一事,道:“小天,出去之后最好不要说自己姓‘剑’,以防万一,你跟你妈妈的……”她本想说“跟你妈妈的姓”谁知剑小天抬头看着她,郑重道:“小妈妈,从今天开始,我姓‘剑’,也姓‘伊’。”
伊兰紧紧抱住剑小天,再也说不出话。
过了一会儿,伊兰从手上摘下自己从来没有离过手的戒指,放在剑小天的手心,道:“这是我师傅留给我的戒指。这不是大陆普通的空间戒指,而是古代东大陆上极为少见的‘须弥戒’,不但可以储存死物,还可以存储活的东西。你收好,你的东西我都放在里面了,还有些伤药、解毒药等等,以备不时之需。”
剑小天珍而珍之的戴在左手无名指上,道:“小妈妈,我走了,你要保重,等小天回来。”
伊兰含泪点点头,道:“小天,去拜一下你妈妈,这就出发吧。”
村里人都知道剑小天要走了,全村的村民都站在村口,手里拿的有吃的,有衣服,甚至有的人拿出家里仅有的几个银币。剑小天一个人一个人谢过。
最后,对伊兰道:“小妈妈,我会想你的。”
伊兰捧起他的头,吻在他的额头,道:“小妈妈也会想你的。”
剑小天向村里这些照顾自己几年的淳朴村民深深的弯下腰,转身走向远方。
第十章 佣兵
今日三更,这是第二更。
剑小天的第一站选择了中州帝国。韦尔对他说过,中州在整个大陆的中央,中州帝国的国都萨米尔城是整个大陆最大的城市,而在萨米尔城中的萨米尔学院也十分有名。从韦尔给他绘制的简易地图看来,去中州帝国,要向东穿过“狼漠”、“星罗城”、“塔沙平原”,到达中州境内,然后又有“精灵之森”,往后就是一片坦途了。
剑小天离开村子已经有五天,经过两三个城镇。从小没有出去过的他可谓“乡下小子进城”,一切都透着新鲜,少年心性,自然多停留了几日。本来五六天就可以到达的狼漠,走了八天才到。
狼漠,顾名思义,就是有狼生存的沙漠。不是普通的狼,天启大陆有一种魔兽狼,名叫风狼,这种二阶魔兽,只会释放一种低阶的风系魔法风刃。单个出现,稍微会些武艺的人就能杀死它。要命的是,它们保留了普通狼的习性群居。大型的风狼群有上万只,蚁多咬死象,碰见大型的狼群,一般人还是敬而远之的。
狼漠比起大陆第一沙漠是小了不少,也够剑小天走上十几天的,沙漠的另一头,就是星罗帝国的国度,星罗城了。进入狼漠前,剑小天现在沙漠的一个边缘小镇带了不少水和干粮,这才自信满满的走进狼漠。
一连走了几天都没什么事,只是沙漠中的巨大温差让剑小天受不了。虽然以他此时的修为,基本上可以寒暑不侵,温度骤然升降还是让他极为不舒服。剑小天每晚以修炼度日,体内真气缓缓流动,帮他适应周围的环境。
九霄诀进入第四重,往后的每一重想要突破,都需要大量的战斗经验,刻苦的努力,和那灵光一闪的感悟。剑小天也不急,他知道自己还小,有充足的时间强大起来。
一个人在沙漠走着很是枯燥,剑小天越走越闷,巴不得有什么东西找找他的麻烦,好练练手,舒缓一下烦闷的心情。这样一直走了九日,还真让他遇到了一小群风狼。
狼的速度快,剑小天比它们更快,在风刃和狼的利爪下轻松躲开,每一剑刺出,都有一只风狼受伤,却不伤它们性命,只小半个时辰,二十多只风狼无一幸免,全都成了一瘸一拐的模样。
经此一役,剑小天再也没有过其他的麻烦,平安的出了狼漠,烦闷的心雀跃起来:就要到达星罗城了!
星罗城单以规模来说,可以排在大陆前三,繁华程度可想而知。剑小天大开眼界,没见过这么多的人,没见过这么多的东西,什么也想玩儿一下。在城中走着走着,一幢宏伟的建筑出现在眼前,“佣兵工会”四个大字十分显眼。剑小天心中一动。
他听韦尔说过,佣兵是大陆的一种谋生手段,帮别人做事收取酬劳,其中不乏一些危险的事情。剑小天有了当佣兵的心,今后肯定要有用到钱的地方,想到这儿,就走了进去。
里面人来人往,好不热闹,这“大陆第一职业”之称果然不是白叫的。
一个漂亮姑娘的面前放着一个“佣兵注册”的牌子,剑小天走上前去。姑娘低着头在记录什么,察觉到有人来了,头也不抬道:“佣兵注册?”
“是的姐姐。”剑小天道。
“姐姐?”听到这个有些奇怪的称呼,姑娘抬起头来,看到来人不禁一呆。
剑小天虽然才十三岁,生的眉清目秀,自小修炼九霄诀,气质绝佳;常年练剑,竟然也带了剑的飘逸。(根据遗传学来推断,剑天南是帅哥,林小言是美女,他们的儿子长得好看点不算过分这么一个少年时极为惹人喜欢的,况且还有礼貌的叫了声“姐姐”。
“姐姐?”剑小天又喊了一声。
姑娘回过神来,脸有些发烫。“小弟弟,你也要当佣兵吗?”
“嗯!”
“你知不知道佣兵是个很危险的职业?”姑娘忍不住话多了起来。
“知道啊!”
“那你还要来?”
“我要自己赚钱的嘛!”
那姑娘这才注意到剑小天身上的粗布衣服,心道一定也是穷人家的孩子,心理产生一点同情。
“那你一定要小心哦!不要接太过危险的任务,帮人送送信什么的就够你平时的花费了。”
“姐姐,我会武的。”剑小天空手比划了一招剑招。
姑娘看不懂,却理所当然的相信这个少年,点点头道:“那也要小心点我给你登记一下姓名。”
“伊小天。”
“多大了?”
“十三岁。”
姑娘“哦”一声,看上去也就十三四岁的模样,虽然比同龄人看起来要成熟,毕竟身高不以心性决定。
“好了,这是你的佣兵徽章。”姑娘递给他一枚铁质的圆形徽章,道:“接任务或者佣兵进阶都要用到这徽章的,不要弄丢了啊!接任务到那边”姑娘给他指指另一边的“任务处”,整个大厅人最多的地方。
剑小天谢过,过去排到了一堆人的后面。不少人看到这么小的少年,都有些惊异的看着他,弄的剑小天有些不好意思,对每个看向他的人露出友善的微笑。
好容易排到头,任务处的老头儿给了他一个表格,剑小天思量半天,选了一个到中州帝国的护送任务。把表格和自己的徽章一并递给老头儿。
那老头看了看剑小天接的任务,是个‘D’级的,道:“娃娃,你刚开始当佣兵,最好从最低级的任务开始,去中州的路上可是不太平啊!”
剑小天又道:“老爷爷,我会武的!”
老头摇摇头,脸上写满了不信。剑小天接过任务手札,笑了笑离开了。
先前佣兵注册那的姑娘一直注视着剑小天出了佣兵工会的大门,才想起来忘了收剑小天的注册费用,暗骂一声粗心,也没追出去,自己垫上了。
任务的开始时间是第二天的早上七点。剑小天忽然意识到自己是没有钱住宿的,大感发愁,在街里逛到晚上,最后跑到了星罗城外的一处小山包上,就在山顶盘膝坐下,修炼了一晚上。
第二日,初生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剑小天身上,剑小天深深吸口气,站了起来,迎着阳光伸展了一下身体,精神奕奕。
到达任务的指示地点时,那里已经有不少人在等着了,看来这次的雇主挺有钱,请了这么多人。
等了半个时辰,雇主在过来一名老者,带了几十名仆人,十几辆马车,中间的一辆甚是豪华,比寻常马车大了三倍有余,建造马车的材料剑小天虽不认识,可看上去那木头非寻常之物,马车上挂了许多闪闪发光饰物,帘子呈粉色,看来应该是位小姐的车子。
老者清点接任务的人时,一干佣兵才注意到这叫“伊小天”的少年也是执行任务的,大为诧异,那老者也多看了他两眼。
剑小天听到这近两百佣兵中,只有他一人没有佣兵团,其他都属于叫“野军”和“沙狼”两个佣兵团。
等一切准备就绪,那领头的老者向大车中的人道:“小姐,一切都好了。”
“那我们出发吧。”车中果然传出一个女音,听上去年纪不大。
那老者向车内的人躬身道:“是,小姐出发!”老者喊道。一行两百多人浩浩荡荡的开出城。
刘启天离开家都快二十天,每到一个地方,都海吃胡玩儿一通,身上的金币如流水一般花了出去。他身上带了五十万金币,够他挥霍一年的,尽管这些钱够许多人花上一辈子。
刘启天算了算,大概再有一个月就可以到中州境内,他也不忙。从贝鲁特到中州帝国大都是城市,很少有荒无人烟的地方,为了使自己的“试炼”比较像“试炼”,他不雇马车,一路徒步走了下来。
第十一章 平原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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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之后,剑小天一行人进入有“强盗平原”之称的“塔沙平原”。
塔沙平原上强盗横行,抢劫商队、杀人越货,无恶不作。星罗帝国和中州帝国曾联合多次绞杀未果,反而有加剧的趋势,也就在暗地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强盗们多是斗士和武者,(魔法师们往往自视清高,不会堕落到去当强盗)多在四、五阶左右,也不乏强者。在天启历854年,塔沙平原上就发生了一起一名十一阶斗士率一队强盗将一个C级的佣兵团团灭的事情。
来往客商过塔沙平原往往要请佣兵团,若是心存侥幸,往往会吃大亏。还有些财大气粗的,以为花些钱就可以把强盗们打发了,谁知送走一队,立刻就有两队同时来要钱。
剑小天在一群铁血汉子中很是显眼。乍一看,剑小天还是挺像一个翩翩公子的,身上穿的衣服就不像了,队伍里的佣兵都当他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早早出来赚钱的,对他极为照顾。而剑小天对任何人都是面带微笑、彬彬有礼,这些经常徘徊在生死边缘的汉子们都把他当成了小弟弟。剑小天平时守夜、警备之类的工作都不用做,只需要跑跑腿,打打杂。甚是清闲。
剑小天闲时就想这雇主是什么来历,单单这十几辆大车足够吸引很多强盗了,那辆最大的车偏偏还弄的花枝招展,惹人注目,好像生怕别人不看似的。不过这些事情要随人家雇主的,佣兵的准则是:永远不要问雇主到底是目的,只要接下了任务,就要无条件根据雇主要求完成。
还有那个貌似管家的老者,又瘦又矮,弱不禁风的样子,一双眸子湛湛有神,剑小天虽感觉不到老者身上的能量波动,却本能的觉得这老人并非常人。
“野军”佣兵团的团长拉塞尔心里高兴,再有六天就出了塔沙平原,十几天了都没什么事情发生,这天晚上忍不住多喝了几杯。心想这次的主顾有多大来头,竟然还请到了一个B级的佣兵团,他的“野军”不过D级而已,这次任务下来,估计也能晋级了。在一干人的临时营地来回穿梭,找同伴喝酒。
“沙狼”佣兵团的一个人在喊剑小天。
剑小天正在看那辆漂亮的大车,刚刚有个人送进去饭,他猜测里面的女的是个什么模样。听到喊声,扭过头去。是雷斯,一个跟他特别好的大叔。举着一块牛肉招呼他。
剑小天冲雷斯笑了笑,走到雷斯那一堆人里坐下去。几个人有说有笑,说着大路上的奇闻异事,剑小天听惯了韦尔说故事的,听的兴味盎然。
正在众人相谈甚欢的时候,在外围放哨的人突然跑了回来,边跑边喊道:“全体警戒!有强盗!警戒!准备战斗!”
众佣兵纷纷起身,抽出兵刃,没有丝毫害怕之色。他们对这种事情司空见惯,也不是第一次和强盗交手了。剑小天从须弥戒中取出一柄长剑,正是他在卡尔小村的时候,村中的铁匠大叔专门为他打造的,虽然只是普通铁剑,对他来说,无论是长短还是重量都极为适合他。
很快,远处传来轰响声,越来越近。剑小天前面的雷斯对他道:“小天,等下打起来了你就到雇主那边去,你是孩子,没人说你什么。”
剑小天感激道:“谢谢大叔,我……”
话没说完,强盗已经冲了过来,下来坐骑,二话不说就杀向佣兵们。雷斯将他向后一推,随众佣兵上去杀作一团。一时间,杀声四起,火光映衬下,鲜血飞溅。剑小天从来都没有想到真正战斗如此残酷,心中不忍,缓缓退到大车旁边,已经有七八个人在此贴身守护。那老者神情淡定,见剑小天退过来,笑问:“小子,怕了?”
剑小天摇头道:“我不怕。”
两人说话间,车中一个秀美的声音传出来,“卡索爷爷,有贼人吗?情况怎么样?”帘子同时被掀开,出来一位妙龄少女,十五六岁年纪;青春靓丽,一头秀发披在肩上,清丽不可方物。
卡索躬身道:“几个小毛贼而已,小姐不必担心,回车上去吧。”
少女摇摇头,神色从容,看着眼前的刀光血影,面不改色。瞥到剑小天时,眼神一动,问道:“他是……”
卡索笑道:“一个小佣兵。”
剑小天向少女略略低头,转身关注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