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场学-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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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场学 ·173·
解日期,差役姓名,掣获批回,送本府验转。
旗员回籍,定限三个月。先行造具家口、年岁册,程途、
里数册,详请给咨。咨文到日,再将起程日期通报。一面逐程
发兵役护送,沿途粘贴印花,不可迟误。
钱谷
直隶地土纠葛,皆由界址不清。而异址不清,总在地圩无
册。纳户名下只有地数、银数,其坐落何乡,不可知也。由是
影射欺隐,以彼混此,以少混多,总无确据。故第一要清丈,
经界既正,则立鱼鳞册。册籍明,则地与粮皆按籍可稽矣。然
旗民杂处,犬牙相错,猝不能办也。
滚单省差便民,为催粮善政,先要顺庄,使业户归于一体,
然后分社经理,皆有头绪。分乡设柜,收纳亦易。顺庄之法,
与圩图相表裹,故日版图。就田间赋,粮额可清,顺庄就公问
赋,易于催科,二者不可偏废。惟北省地无泽陌,且有旗民杂
处者,清理不易,查丈造册犹或可行,而顺庄催粮,断不能行,
不必胶柱鼓瑟。总之行法在乎得人,立法妙于因地。
拖欠钱粮,半在顽户观望,半在粮头保歇人等包搅侵欺。
顽户犹易催,而粮头人等之弊难革。盖花户零星谷远,州县都
有,查比粮头而花户不之间者,老好包纳花费,任催不完。又
或偏觅惯受刑杖之人承认花产受比,搪限,徒费敲扑,国课仍
悬。必须剔清旧弊,逾限不完,即拘真正花户到案,谕令按限
自封投匾,寓抚字于催科,亦在随时立法而已。夫欠粮之人,
其书差使费,积而计之,已与正项等,能使百姓少出一分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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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多完一分正供。
国家于惠生民,何所不至。一遇灾援,蠲租缓徵,开仓赈
米,设场赈粥,其流离于外者,或酌章安插,不使有失所。立
法之周,恩泽之渥如此,而无补门拨民者,所谓以官养民,则
不足。以民自养,则有余。民生于勤,平日不能务农重谷,荒
其本业,则盖藏少而生计疏,又兼吉凶宾嘉,踵事增毕,有一
朝而耗终岁之需者,罗一不登,岂能自立?放救荒于未荒,其
要在黜游惰禁奢靡,庶几家有饶蓄,缓急可情。诗曰职思其居,
职思其夏。礼曰国奢示检,国俭示礼,是在父母斯民者,风示
之耳。
州县三四月间,照米谷时价,酌减详明,开仓平籴。惟顺
天府通州则有仓场奏明,行州领籴,仍一面请部郎监条。一切
食用,惟州牧是问。折耗既无开销,供应又属赔垫,似应照办
差委员之例,酌给薪水,在仓场茶果项下报销。不然,或就近
委本仓监督,或即令该州及州佐等办理,既无误干事,亦可省
一切赔累也。保定府驻防兵,米一万千四百七十八石。永平府
属亦有此项。每年分派州县采买,解仓收贮,临时给发,照折
中定价,每石准销银一两,并有量加核减者。夫采买照依时价
何折中之有折中之价?一定明示。以贿则冒销,资则赔垫,州
县畏累,保无勒买之弊。乾隆二年,藩司张以米价昂贵,请将
截潜米拨给保定兵米。然亦可暂而不可久,似应照采买仓谷之
例,平价实销方为允协。
起解正杂钱粮,皆有平饭,节在耗羡内开销。惟是带办缺
官缺禀,住降,俸银、夫马、小建、留二、禀粮等项,只有此
数。起解之时又要平饭,必须捐赔。州县畏累。将巧取之民矣。
故欲使无耗外加徵之弊,其自革除平饭始。
徵解要识缓急。地粮为急,它租次之,杂项又次之。地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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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中,大户为急,中户、小户又次之。地粮项下,起运急于存
留。起运之中,又以河工兵饷为急。须查往例应解若干项,于
某时起解,放而行之,自无错误。
一领一解,不如以领抵解。若不准作抵,自谓防弊,其实
弊不在此。天下有治人无治法,亦视行之者何如耳。
催徵钱粮,全要内摘,先尽大户催纳,以次挨递,方见至
公。且大户粮多,终属有余之家,完纳亦易。此在内友之勤密。
财赋重地,弊由外摘,非延搁即侵收矣。故必能设法催科,方
可当徵比之任。毋以会计小席,而忽之也。
过割推收,若一设局,必致派费。但令花户于开激之前报
明。收除过割,即行入册,可免滋扰。惟收清则户皆现业,授
受分明,且契券不能漏税,盗卖亦从此少矣。
交盘
交代以驿马为先,无论正署,皆限一月内接收。库项仓谷
固宜详慎,杂项钱粮以及赃罚赎缓,不入奏报者,亦须留心,
不可忙中有错也。
上手交盘,册是根据,再添以每年奏销册,及各项卷宗,
按款清厘。已解者,审批回。已给者,有领状。如批回未掣,
或详明请示,必求确凿而后已。
徵存未解之款,只要银两现存,不防代为起解。若虑及赔
累解费,给与批文勒令起解,离任之员,能堪此乎?佐贰俸廉,
衙役工食,每有透支预发者。若果确实,即准销算,不必苛求。
去任之员,必多垫项。有准流抵,亦有不准抵,各省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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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一辙,临时查办。
授受不清,例由民司委员监盘。然新任旧任,意见不合,
即可于附近邻封内,择其公正者,自行禀清饬委,但情理允协,
亦免锱铢较量。汝禀互评,为识者所鄙也。
新任操得为之权,胥役无不仰承意旨。若欲苛刻吹求,何
所不可。傥肯为去任者设身处地,并想日后自己收场,便能放
宽一著。
存仓米谷,惟霉变者不可收受。仓谷底面配搭,每石碾米
五斗,即属合例。其余米色稍陈,或灰土稍多,可以代为设法
籴借易新者,亦当接收,不可勒令风扬明讲折扣。
各项皆易确核,惟民欠钱粮,有无官役侵蚀,难于查考。
以流水堂簿总数合对奏册,略知大概。又有问出欠数,令里长
催头查明出结者。亦有令经承出总结存查者,须量地方之繁简
酌办。
养谦例不加闰,遇闰惟有按日均推,至为公平。勿以些小
便宜,妄生较量。
前任因公挪动之款,必详明批准立案,不可含糊接收。
额设囚粮等项,皆按委分派,不可先行扣算,致有偏枯。
交代迟延议处,例应分别新旧任。故!日任将一切册籍移
交之日,自问仓库无缺,即以交送日期、缘由禀明。日后新任
查收迟延,责有攸归,不致一并参处矣。刑名案件,接任承审,
便得展限。如限期紧急者,一面详转,一面办理。
社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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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仓之法,始于朱子。仿古义仓之意,请常平仓米六百石
始其事,心十有四年。除建仓外,得米三千余石,诚良法也。
其所著事目,大约编排保甲,稽户口,设乡官。四月上旬,申
府委员役与乡官,共支贷。十名为保,如有逃亡,同保均赔。
十月上旬申府,差官同收贷者,出息什二,小歉弛半息,甚则
尽蠲之。行之十四年,归原粟于官,而用所赢为贷资,每石止
收耗米三升,不复取息。此社仓之法,实与常平相表里。雍正
二年,内阁交出积贮,原以备荒,条奏行令各省访察民情上俗
妥议。嗣经部议,采取山东、河南议奏咸宜,并按朱子社仓事
目酌议六条,行令各省按款酌行。乾隆四年,台臣朱积晫,节
录事目奏准,发交各省督抚悉心详议,然而奉行者甚少。予尝
之论。一曰捐输之难。民日加多,地不加广,贫民甚众,而温
饱者仅足自给。五党相周之义,缺焉不讲一,非但人不古处,
亦或力不从心。今欲劝捐,名为乐输,势同派累。而况有建仓
之费,铺垫之费,看守人夫之费,以及盘量折耗,岂能尽取给
于耗米?其难行者一。二曰任人之难。乡官社首必须公正、殷
实之人。但公正者未必殷实,而殷实者不皆公正。不得其人则
弊生。即得其人,亦以责任綦重,畏累退缩。而其乐于充当者,
率多狡猾渔利,不可任用。其难行者二。三曰出借之难。年丰
欲贱,民不愿贷,恐其久而陈腐,于是勒令借领以易新。若一
遇歉收,其思称贷。小州县陆万户。均计贫民二万余户,户贷
五斗,需米万石。人多票少,既不能偏给,又不可意为核减,
一夫不获,哗然而起,滋生事端,便非浅鲜,其难行者三。四
口激收之难。常平仓谷以及出借籽种,俱有乡地等当官保结,
互给尚不免于积欠。印官立眼催追,犹难清楚。乡官社首非有
势分可以排压,又不便资比。欠产不完,保人岂真能逐一赔偿?
本年不能如数还仓,次年即无项可借 。民间依然缺乏,而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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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无所底止,其难行者四。古人创垂良法,当其时,为可行。
同时同地,而不能行者,大率类此。虽近今俱已举交社长收贮
仍归地方官,入于交盘案内,接收出结。然不能必其实贮无亏,
州县亦不能亲历盘查,但听肯役取一甘结于穷民,未有实际,
名存实亡矣。
灾赈
荒政难办,不能有功,但求无过。须安抚之,不使哀鸿离
散。控御之,不使乌合逞凶。灾象将成,即行具禀,即成灾,
则据报通详,侯委员到日,将被灾村庄勘明,成灾分数,分晰
造册,具印,勘各结申送。其成灾地亩数目,另行续报,并停
徽赈恤事宜,或候伤遵,或议洋请示,一面分头查勘,正佐务
员尽心办理,务期无遗无滥。
庄头当差地亩被灾,例不委员勘报。庄头禀报时,令其呈
明内务府,俟内务府委员到境,同州县会勘造具册结,给委员
带回,一面送府核转。今改由附近大员委勘取结矣。
夏灾不出六月,秋灾不出九月,不可因循,尤不可讳饰。
盖时和年丰,固守土之福。然天灾流行,何地蔑有?苟图省事,
置若罔闻,一旦访之自上,或哄之自民,匿灾严谴,不可逆矣。
查勘成灾,按田地实在被灾分数,如百亩之田,五十亩全
熟,有五十亩无收,即此五十亩为成灾十分。不可以熟田五十
亩合计为成灾五分也。
语云:水灾一线,旱灾一片。盖因水灾有低洼被水,高阜
无恙者,有大水一过,即行涸出,无碍收成者,非旱荒之禾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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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槁,一望可见也。总在实心实力,查勘的实,不轻听里书乡
保之言,斯无捏冒。
近例夏末被灾先行题报,查勘分数,俟秋收后另行办理,
不可轻议赈恤。
秋灾不出九月,一至下旬,即应将被灾情形题报,仍照例
扣限造册。若州县于九月内不及勘明申详,至请蠲之时,始行
造送,即干迟延议处。
被灾应蠲分数,造具册结,由委员及本管道府加结送转,
分路查赈。先就灾重之处,分定村庄挨户清查,分别极贫次贫
大小口数开载赈册。一面即晓谕听候给赈,不得扶老携幼,纷
坛四出。如果被灾十分九分,众口嗷嗷,或就查清之处,先行
抚恤。若被灾稍轻,则俟查完结赈。
定例:例灾六分,极贫者,给赈一月;次贫者,不赈。浙
省无分极贫、次贫,俱抚恤一月口粮。大口日给米五合,小口
减半。被灾贫民,如有携眷外出,存有空房,即于草册注明姓
名、口数,酌其应赈不应赈,注明草册内。俟闻赈归来,覆册
补赈,可免冒混之弊。详报户口之时,须声有闻赈归来之人,
另容续报,以例临时一面收赈,一面册报。
贫生由儒学报名,灶户由场官造册,旗产归理事听,令屯
目查报。其清查户口,应一体查办,股内分别注明,非专查民
户,他日又另起炉灶也。
庄圆头地亩被灾,地方即行详报。附近大员委派邻近州县
监同履亩查勘。按其被灾分数,造册出结,详咨转送内务府。
应免差务,应给口粮,照例办理。如遇庄头呈报一二三四五分,
收成已至成灾者,照例请委员会勘、出结转报。至于收成六七
分为歉收,八九分为丰收。庄头歉收一分,即应免一分差事,
虽收成九分,变为歉收一分。地方官确查实在收成分数\详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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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场学 ·180·
查办,不可照民田因未成灾遂置匆论。夏麦秋笔,勘明收成分
数,照依查报民户之便,于六九两月开折洋咨户部,转咨内务
府查办。
户口应赈不应赈,须详细分别,册内详明。若稍有生计而
不能无藉于赈济者,应除去壮丁,赈其老幼。亦将不必全赈之
处注入册内,以杜日后混行告争。
查灾散赈,官役盘费。饭食及造册纸张等项,例准开销。
每有旧役乡保向灾户需索钱文,藉端派累,甚至贿嘱冒滥,真
正贫民,反有遗漏,宜严行查究。
领赈须预给印票,赴仓领米,验即发。其有老弱妇女不能
负